商业银行经营中的法律风险与防控
2013-3
浙江大学出版社
魏洋
《商业银行经营中的法律风险与防控》主要收录了还款保障措施(主要为担保)方面的法律风险控制、商业银行业务实施环节(事中)的法律风险控制、业务合同制作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控制、业务合同签署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控制等内容。
第一章商业银行业务审批环节(事前)的法律风险控制 第一节客户主体资格方面的法律风险控制 第二节 融资用途等业务基础交易背景方面的法律风险控制 第三节 还款保障措施(主要为担保)方面的法律风险控制 第二章商业银行业务实施环节(事中)的法律风险控制 第一节业务合同制作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控制 第二节业务合同签署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控制 第三节担保措施的落实 第四节典型案例分析 第三章商业银行债权实现环节(事后)的法律风险控制 第一节贷后管理中应注意的法律风险控制 第二节业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注意的法律风险 第四章储蓄与结算业务法律风险控制 第一节储蓄与结算业务概述 第二节法律风险控制要点 第三节典型案例分析 第五章融资业务法律风险控制 第一节传统融资业务 第二节贸易融资业务 第三节银团贷款业务 第六章信用卡业务法律风险防控 第一节信用卡业务概述 第二节信用卡业务的主要法律风险及防范 第三节典型案例分析 第七章电子银行业务法律风险控制 第一节电子银行业务概述 第二节《电子签名法》与电子银行业务 第三节 电子银行业务中的主要法律风险 第四节典型案例分析 第八章理财业务法律风险控制 第一节理财业务的概念和分类 第二节理财业务相关监管规定 第三节理财产品设计与相关法律文本制作 第四节理财产品销售与履行过程中应注意的法律风险 第五节典型案例分析 第九章债务重组与债权转让 第一节债务重组 第二节债权转让 第十章破产与重整 第一节破产程序 第二节典型案例分析 第十一章商业银行相关金融纠纷公力救济途径 第一节诉讼 第二节仲裁 第十二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一节 商业银行在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第二节 商业银行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应注意的法律风险 第三节劳动争议处理 第十三章商业银行协助执行义务的履行 第一节 商业银行协助执行概述与相关法律规定 第二节商业银行协助执行的基本程序 第三节 商业银行协助执行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第四节协助执行义务履行的典型案例分析 第十四章商业银行反洗钱义务的履行 第一节洗钱与商业银行反洗钱地位 第二节商业银行反洗钱内控制度 第三节 商业银行在识别洗钱交易过程中应关注的问题 第十五章 商业银行招投标业务相关法律风险控制 第一节 商业银行在招标业务中的法律风险防控 第二节 商业银行在投标业务中的法律风险防控 第三节 商业银行作为招投标第三方的法律风险防控 第十六章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第一节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必要性 第二节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第三节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国际经验 第四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主要内容 第五节商业银行在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中的义务 第十七章金融创新相关法律问题探讨 第一节金融创新中的主要障碍 第二节金融创新热点领域之一:投资银行业务 第三节金融创新热点领域之二:供应链金融 第四节金融创新热点领域之三:小微企业融资 第十八章金融犯罪 第一节金融犯罪的常见类型 第二节金融犯罪典型案例剖析 第三节商业银行客户经理的自我保护 参考文献
版权页: 明确了“装修装饰工程属于建设工程,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关于优先受偿权的规定”,当然也对优先权范围作了限定,即“享有优先权的承包人只能在建筑物因装修装饰而增加价值的范围内优先受偿”。 以上规定体现了法律对建设工程承包人的保护,一旦企业真正出现偿债风险,往往是银行贷款与工程款都还不出,这时银行的抵押权实现就会遭到施工企业工程款优先权的影响。 为降低因企业拖欠工程款而给银行抵押权实现造成风险的损失,银行除了在设定抵押前将拖欠工程款因素考虑在抵押折扣率中,还应在贷后管理过程中密切关注企业支付工程款的情况,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和建筑工程合同的履行情形,切实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必要时,银行还可与施工企业协商要求其出具放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的书面声明书,但是此类弃权声明书是否有效在各地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部分法院认为该权利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其目的除了为保护施工企业垫资外,更重要的是保护施工企业工人的工资和劳务费,施工企业无权通过声明方式放弃该权利,否则将间接影响到劳动者的权益。 (四)动产质押仓储管理 银行在办理动产质押业务时,考虑到人力成本、费用及管理专业性,往往会委托第三方专业仓储公司负责对出质动产进行监管,但无论是自己管理还是委托第三方管理,都需要注意后续贷后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1)银行应注意对质押动产的日常保管,尤其是易变质、易损毁或对保管环境有特殊要求的动产。《物权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若银行不注意对动产的保管,将有可能承担赔偿责任。即便是委托第三方专业仓储公司进行监管,由于仓储公司是受银行之托,对于出质人来说若出现质物损毁还是可以向银行来进行索赔的。一般而言,对于食品、容易腐蚀生锈的物品以及诸如冻鲜水产品等对保管环境有特殊要求的动产,一定要确保安全保管,避免因保管不善而承担不必要的赔偿责任。 (2)银行要注意定期及不定期盘点动产,防止违规出库或账实不符。在第三方仓储公司监管的情形下,部分管理混乱的仓储监管公司会出现仓库保管员与出质企业串通“监守自盗”、违规出库的情况,在这类情形下,银行的权益将遭受很大的侵害,虽然银行可以追究仓储公司监管失职的责任。
《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系列丛书:商业银行经营中的法律风险与防控》由浙江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组织相关专家编写,是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系列丛书的一个组成部分。法律风险会严重危及商业银行经营的安全,其防范和控制已经越来越为商业银行自身所重视。全书围绕近几年来商业银行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所凸显出来的各类常见及典型之法律风险与问题,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进行深入剖析并提出各种可行之法律解决方案,以期能对商业银行法律顾问乃至所有银行从业人员的实务操作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