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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权的法律保障

林爱珺 复旦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0-6  

出版社:

复旦大学出版社  

作者:

林爱珺  

页数:

299  

前言

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建设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的重大举措之一。《意见》强调指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哲学社会科学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要努力建设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体系,积极推动学术观点创新、学科体系创新和科研方法创新。要深化哲学社会科学各单位的内部改革,转变管理方式,增强活力,壮大实力,形成创新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强的运行机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建设又是国家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重要战略部署。通过国家创新基地的建设,逐步实现向研究型大学的实质性转变,从而为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奠定坚实的基础。根据复旦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管理办法的规定,创新基地建设的具体目标是:1.科学研究:组织重大科研项目,产出重大研究成果,促进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协调发展,建立知识创新机制,保持科学研究的整体水平居国内一流地位且具有复旦的学科特色,并在国际相同研究领域享有较高学术声誉。2.人才培养:通过科学研究,培养具有创造性的一流学术领军人物和中青年学术精英;提升培养硕士、博士、博士后等高级专门人才的能力。3.基础建设:通过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形成一定规模的研究团队、数据库、实验室、思想库等现代科学研究的载体,以提高哲学社会科学的原创性水平,使创新基地成为名副其实的国家级重点研究基地。

内容概要

  国情教育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复旦大学不断探索对在校大学生开展国情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的模式,努力推进国情教育的课堂向磅礴开展的社会实践延伸,让学生们接触到广阔的改革实际。作为“复旦大学时政论坛”的两个系列,“复旦大学中国市长论坛”与“复旦大学中国地市党政干部论坛”都是复旦大学大力探索国情教育新载体和校园文化品牌的体现。

作者简介

林爱珺,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复旦大学新闻传播与媒介化社会研究国家哲学计会科学创新基地研究员。汕头人学法学学士(1990年),北京大学法学硕士(1997年),复旦大学新闻学士(20077年),2000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进修。主要研究方向为大众传播法学、新闻伦理学、新闻传播理论。出版专著《舆论监督与法律保障》,参与撰写“合同法通论》、《中同传媒的活动空间》等书;任法学和新闻学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0多篇。主持与参加的省部级课题和横向课题有:《传媒与知情权研究》、《应急状态下的信息公开与新闻处置》、《新闻侵权研究》、《科学发展观与媒介化社会的建构》、《入世和网络条件下深圳新闻传播业的挑战及对策研究》、《新闻宣传应急机制研究》、《广州亚运传播战略研究》、《广东省数字出版“十二五”发展战略与发展模式研究》等。

书籍目录

张家界:下一步是什么?——坚持改革开放,加快建设世界旅游精品/胡伯俊以“首钢”搬迁调整和奥运筹备为契机,实现区域经济战略转型的思考/周茂非改革开放30年与当代大学生的使命/陈家记从黑色印象向绿色主题的转变——焦作市从煤矿工业向生态旅游发展的成功转型之路/路国贤庆阳:资源开发与可持续发展/张智全我在西藏30年——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西藏/张岩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松原的选择与思考/蓝军“绿色益阳”建设之探索/马勇百色发展的隐形翅膀:一个革命老区的发展之路/谢泽宇太行明珠,魅力长治/张保创建“两型社会”示范区,推进城乡一体化——湖北鄂州市城乡发展的实践与思考/陶宏

章节摘录

插图:随着各级政府推行政务公开活动的展开,知情权与政府信息公开的研究不断升温,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立法动因方面,理论界基本达成共识,即政府信息公开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民知情权的行使。这一基本共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草案》(专家建议稿)第一条关于立法目的中得到体现,即“为保障公众行使知情权,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促进政府信息流动,监督政府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条例。”③但是,“知情权与信息公开立法之间究竟具有怎样的关系,这个问题却鲜见深入的学术研究成果。”④关于公民和政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如何配置,争论也很多。有关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方式等,还有待进一步明确。有的研究者认为,知情权是人民自我统治的先决条件,是公民保护自身利益的手段,是人民监督公共权力的手段,是防止政府犯错误的重要措施。知情权不仅要求政府及时公布国家行政的大政方针和公务活动内容,还要求政府及时公布与人民利益有关的信息,使人民能及时保护自身的安全和利益⑤。有的研究者从政治文明角度研究知情权与政府信息公开的关系,认为实现政务信息公开,不仅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而且更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础之一。实现信息公开,既是公开政务信息的过程,又是公众监督政府的过程,两者相辅相成,对于转变政府职能,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透明政府,乃是有力的推动,同时也能促进政府工作良性循环⑥。

后记

2001年11月7日,第四届“两岸传播媒体迈向21世纪学术研讨会”在广东汕头大学举行,代表报到的当天,我邀请我的新闻法入门导师孙旭培先生去观海。走出国际大酒店的大门,见到一个精干结实、乐呵呵的学者正和接待的学生们谈笑风生,孙老师说:“童兵,一起去海边转转?”童老师立马很爽快地回答:“喔,好啊。”啊?这就是中国第一位新闻学博士、成果累累的著名学者?真是想不到,童老师竟如此谦和,如此可亲,如此有活力!那天,风和日丽,海水湛蓝,轻涛拍岸,我们漫步海滩。两位性格迥异、却有很多共同追求和忧思的大师论天下大事,谈新闻体制改革……那时候,也是我从合同法领域转向新闻法研究的第二年;那时候,我根本没想到要读新闻学的博士,更没敢奢望成为童门弟子。但那一天,应该算童老师给我上的第一课。这一课给我启发良多,使我在接下来的三年里,在新闻法领域找到了很多值得探究的前沿论题,并在法学和新闻学核心期刊上发表了十来篇论文,奠定了我考博的学术基础。同时,在新闻法的研究过程中,我也深感自身新闻理论的困乏,读博的愿望日增。2004年,我考进了复旦大学新闻学院。读博期间,复旦大学各位老师渊博的学识、严谨的治学态度,让我的学业和情操都得到了又一次锻造。李良荣教授、黄旦教授、黄瑚教授、孙玮教授对我的学习和论文写作,都提出了诸多深刻而细致的意见。童老师更是储备了足够的耐心,等我自己慢慢地去揣摩、发现“知情权研究”这个富矿的价值,并时刻用严格的学术标准要求我,一丝不苟地指导我进行学术研究。同时,导师又没有为我限定太多的条条框框,而是充分尊重我的研究兴趣,让我自己去寻找研究的路径,并不时在关键处为我指点迷津。在这个过程中,我得到了学术探究的莫大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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