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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元规则研究

熊必军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0-6  

出版社: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作者:

熊必军  

页数:

267  

字数:

223000  

内容概要

  “规则是社会体系的基本因素”,是人类交往和合作的基础。然而,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人们所要遵循的行为规则的内容是不尽相同的。市场经济规则是市场经济中用以约束市场主体行为的一系列规范和准则的总和,市场经济的元规则就是指市场经济规则的规则,即宪政规则(制度)和非正式规则(制度)。

作者简介

  熊必军,男,湖南武冈人。现为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科研部副教授、学报副主编,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主要从事着新制度经济学、民营企业发展战略和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研究。曾在《社会主义研究》、《经济社会体制比较》、《中国发展》、《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中国改革报》等报刊上发表论文五十余篇;《增进非正式制度变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数篇论文被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转载;获各类学术研究会论文一等奖三次;出版专著三部:《并购一民营企业发展之路(2004)》、《核心竞争力与民营企业多元化战略》(2005)、《文化整合:民营企业并购成功之道》(2007),参编教材三部;参与国家社科基金规划课题一个,主持省部级课题三个,其中重点资助课题一个。曾多次被学院评为优秀教师。

书籍目录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一现实:规则为何没人遵守
二理论:没有规则的游戏怎么玩
第二节 文献综述
一国外对市场经济元规则的研究
二国内对市场经济元规则的研究
第三节 研究方法
一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制度分析
二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分析
三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
第四节 逻辑框架
第二章 规则
第一节 规则的理论
一规则的历史探究
二规则的理论概述
第二节 规则的几个基本问题
一规则的内涵和体系
二规则、秩序、制度的区别
三规则的产生与建构及作用
第三节 哈耶克与布坎南规则理论的选择性述评
一哈耶克的规则含义与体系
二布坎南的规则含义与体系
第四节 规则理论中的元规则及启示
第三章 市场经济元规则
第一节 市场经济元规则的形成与演变
一市场经济的产生与演变
二市场经济元规则的形成
三市场经济元规则的演变
第二节 市场经济元规则的含义与特征
一市场经济规则的含义
二市场经济元规则的特征
第三节 市场经济的元规则体系
第四节 市场经济元规则的功能
一市场经济一般规则和专门规则形成的基础
二降低交易费用
三创造合作条件
四提供行动信息
五赋予激励兼容
六推动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第四章 转轨中市场经济元规则形成与建构的分析
第一节 市场经济元规则形成与建构的内涵
一传统经济规则
二从传统经济规则到市场经济规则
三转轨的规则内涵
第二节 国外市场经济元规则形成与建构的路径探究
一市场经济元规则形成与建构的自然演进模式
二市场经济元规则形成与建构的混合演进模式
第三节 国外市场经济元规则形成与建构的经验回顾
一英国市场经济元规则形成与建构的经验和启示
二转型国家市场经济元规则形成与建构的经验
第四节 中国经济转轨中市场经济元规则
形成与建构的探索
一中国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市场经济
规则的形成与建构
二转轨中市场经济元规则形成与建构过程中
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第五章 市场经济元规则之一:宪政规则的建构
第一节 宪政规则的理论探讨
第二节 宪政规则的内涵
一宪法是宪政规则的起点
二有限政府机制是宪政规则本质的内在要求
三民主是宪政规则的主要内容
四法治是宪政规则的根本保障
五保障人权是宪政规则的必然要求
第三节 宪政规则的历史演化与变迁模式
第四节 宪政规则的元功能
一宪政规则的分配功能
二宪政规则的市场经济规则供给功能
三宪政规则的宏观调控功能
第五节 宪政规则与经济发展
一历史进程中宪政规则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二宪政规则中法治民主原则对经济发展的作用
第六节 转轨期市场经济规则中宪政规则的建构
一百年中国宪政史
二中国市场化改革的宪政规则建构
第六章 市场经济元规则之二:非正式规则的建构
第一节 非正式规则
一非正式规则的理论探究
二非正式规则的定义
三非正式规则的产生与变迁
四非正式规则与正式规则
五作为社会资本的非正式规则
第二节 非正式规则的构成及其元功能
第三节 市场经济规则中的非正式规则
第四节 中国市场经济改革中非正式规则的影响探究
第五节 转轨期市场经济规则中非正式规则的建构
第七章 结束语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章节摘录

  一个民族习性的显现,其观念可溯源于此。人定法与非人定法的界分具有非常重要的实践意义。自然法学家首次指出了规则的层次性,启发了后世的考察者。④  中世纪的阿奎那进一步强调人是政治的和社会的动物。这个命题虽然来自亚里士多德,但在中世纪具有更丰富的意义:从本性讲,不能自足的个人,不仅必须生活在家庭、地方社团和国家之中,而且还必须生活在某种契约团体中。……中世纪的社会制度既有垂直的臣属依附关联,又广泛存在着水平的契约关系。②  文艺复兴时期的思想家们深信社会秩序是人为的产物。⑧但个体只有生活在一个强有力的政府统治的社会里,才能保证不受他人侵犯,才有安全感。为此,马基雅维里强调政治企业家对于社会秩序的重要性。布丹则强调家庭的基础作用,他认为国家及所有其他团体④,即各种不同的法人和社团都是建立在家庭这种自然团体之上的。其演化顺序就是从家庭到村落再到国家。布丹的观点对后来的霍布斯和孟德斯鸠有较大的影响。莫尔等乌托邦思潮的倡导者们主张通过对社会经济组织的改革,设计出和谐的和自我管理的社会制度。  在霍布斯看来,国家的产生与社会的产生实乃一件事,没有威权的社会结合是不可想象的。而公民政府便是针对自然状态的种种不方便情况而设置的正当救济办法。⑤也就是说,“公民政府”是体现“威权”的制度性装置。⑥孟德斯鸠认为社会是一个系统,对这个系统起决定作用的是该民族的“一般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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