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政策审议
2006-9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WTO秘书处
486
976000
2006年4月19日至21日,世界贸易组织(WTO)对中国进行了自中国入世以来的首次贸易政策审议,这次审议的法律依据是《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即《WTO协定》)附件3《贸易政策审议机制》。根据这一机制,所有WTO成员的贸易政策和做法均应接受WTO定期审议。排在世界前四位的贸易实体每2年审议一次,其后的16个实体每4年审议一次,其他成员每6年审议一次。中国作为新成员,今年4月19日-21日的审议将是中国加入WTO四年多来第一次接受WTO贸易政策审议。由于中国已是世界第三大贸易国,因此今后将每2年审议一次[01],可见,接受WTO对中国贸易政策的审议是中国的一项条约义务。这里顺便需要说明的是,此次审议并非依据中国《加入议定书》中的"过渡性审议机制"条款,因为该项条款内容是专门针对中国规定的、一年一度WTO总理事会或WTO专门机构就中国入世后执行《WTO协定》及中国《加入议定书》条款情况所进行的特殊审议,[02]而本次审议则属于WTO对其成员开展的普遍性审议。 对于作为WTO新成员的中国来说,此次贸易政策审议可谓是对中国入世近5年来工作的一次:“大考”,事实证明,中国的这次“大考”是成功的,参加此次审议的WTO各成员代表对中国经济发展取得的成就予以高度评价,他们普遍认为,中国加入WTO不仅促进了中国的改革开放进程,也给世界带来机遇,中国信守承诺是对多边贸易体系的重大贡献!
第一章 经济环境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主要进展:改革与经济表现 第三节 宏观经济政策 一、货币和汇率政策 二、财政政策 第四节 主要的结构性改革事项 一、税收制度改革 二、由国有到私营的经济转型 三、劳动力市场改革 四、资本市场改革 五、竞争政策 第五节 贸易和外商投资方面的进展 一、商品贸易的构成 二、商品贸易的方向 三、服务贸易 四、外商投资 第六节 前景展望第二章 贸易政策体系:框架与目标 第一节 引言 第二节 制度及法律框架 一、制度框架 二、法律结构及立法程序 三、法律执行 四、透明度 五、中央与地方关系以及国内贸易的地域障碍 第三节 贸易政策的制定、管理和施行 一、主要贸易法律 二、贸易政策执行机关 第四节 贸易政策目标 第五节 贸易协定与安排 第六节 外商投资体制 附件2.1:国务院的组成第三章 贸易政策与措施的实践 第一节 引言 第二节 直接影响进口的措施 第三节 直接影响出口的措施 第四节 影响生产和贸易的措施 附件3.1:中国关税中从价相等值的运用第四章 相关部门的贸易政策 第一节 引言 第二节 农业 第三节 能源 第四节 制造业 第五节 服务业图表附录列表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贸易政策审议报告译者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