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区际侦查合作
2003-12-1
群众出版社
马进保
468
353000
为确保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的顺利实施,本书从预防和控制跨境犯罪,建立安全法治环境的需要出发,对内地与港澳之间开展区际侦查合作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基本方略进行了探索。进而从警察机关的合作和检察廉政机关的合作两个方面展开论证,重点研讨了情报交流、个案协查、委托取证、扣押财产、缉捕逃犯、移交赃物、控制下交付等合作方式的法律要求和技术规范。并对我国区际侦查合作的法治化、规范化进程和措施发表了见解。
马进保,男,汉族,1948年出生于河南省禹州市。现任广东法商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咨询委员;广东省法学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长期致力于诉讼法学、警察法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在《中国法学》《
第一篇 总论 第一章 区际侦查合作概述 第一节 区际侦查合作的基本内涵 第二节 侦查机关的法律定位 第三节 区际侦查合作与国际侦查合作的关系 第二章 区际侦查合作的范围 第一节 区际侦查合作的领域范围 第二节 区际侦查合作的主体范围 第三节 区际侦查合作的业务范围 第三章 区际侦查合作的基础 第一节 区际侦查合作的宪政基础 第二节 区际侦查合作的人文基础 第三节 区际侦查合作的经济基础 第四节 区际侦查合作的环境基础 第五节 区际侦查合作的实践基础 第四章 区际侦查合作的特征 第一节 产生于特殊的历史背景 第二节 基本法为合作设定总体框架 第三节 不存在上位法和上位调整机制 第四节 “公共秩序保留”原则被限制适用 第五节 各职能部门之间直接协商进行 第五章 区际侦查合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对基本原则的学理分析 第二节 “一国两制”原则 第三节 相互尊重原则 第四节 人权保护原则 第五节 以程序为主原则 第六节 效率优先原则 第六章 侦查管辖冲突的产生与解决 第一节 侦查管辖冲突产生的原因 第二节 各法域的侦查管辖制度及潜在冲突 第三节 法域间侦查管辖冲突的特点 第四节 四法域共用的管辖规则 第五节 内地与香港互涉案件的管辖规则 第六节 内地与澳门互涉案件的管辖规则 第七节 几种特殊案件的管辖规则 第八节 建立协议管辖新机制第二篇 警察合作论 第七章 警察合作的发展历程 第八章 警察侦查合作的初级方式 第九章 委托调查取证 第十章 区际协查案件 第十一章 跨境追逃与追缴犯罪收益 第十二章 控制下交付 第十三章 区际移交逃犯第三篇 廉政合作论 第十四章 跨境职务犯罪 第十五章 跨境职务犯罪协查机制 第十六章 职务犯罪协查机制的发展与完善 第十七章 区际侦查合作的发展前景主要参考书目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