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简明教程
2002-1-1
中国经济出版社
涂永珍,汪俊英
303
260000
为了适应广大干部学习民事法律知识的迫切需要,组织编写了这本教材。该书既可作为法律专业大专函授的专业教材,同时,也可作为广大干部自学民事法律知识的参考教材。 本书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从实际出发,以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尽量做到理论性、实用性和系统性的统一,并结合函授教学特点,力求内容简明扼要,使学员在较短的时间内掌握较多的知识。
上编 民法总论 第一章 民法概述 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一 民法的概念 二 民法的调整对象 第二节 民法的历史发展 一 古代民法 二 资本主义民法 三 社会主义民法 四 我国社会主义民法 第三节 民法的渊源和适用范围 一 民法的渊源 二 民法的适用范围 第四节 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一 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特征 二 我国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第二章 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一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二 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一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二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三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第三节 民事法律事实 一 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和法律后果 二 民事法律事实的种类 三 民事法律事实的构成 第三章 民事主体 第一节 公民(自然人) 一 公民(自然人)的概念 二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三 监护 四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二节 法人 一 法人的概念和分类 二 法人的成立条件 三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四 法人的变更和终止 第三节 合 伙 一 合伙的概念和特征 二 合伙的设立条件 三 合伙财产的分割与转让 四 合伙事务的执行 五 合伙与第三人的关系 六 入伙与退伙 七 合伙的解散与清算 第四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一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二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第二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一 民事法律行为的实质要件 二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要件 第三节 民事行为的效力形态 一 民事行为效力形态概述 二 无效民事行为 三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四 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 五 无效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 第四节 附条件和付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五章 代 理 第一节 代理概述 一 代理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 代理关系 三 代理的运用范围 第二节 代理的种类 一 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二 一般代理和特别代理 三 单独代理与共同代理 四 本代理与再代理 五 单方代理与双方代理 六 积极代理与消极代理 七 有权代理与无权代理 第三节 代理权的行使 一 代理权行使的一般准则 二 代理权的滥用 第四节 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 一 无权代理 二 表见代理 第五节 代理的终止 一 委托代理的终止 二 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的终止 第六章 民事责任 第一节 民事责任概述 一 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二 一般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三 免除民事责任的条件 四 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第二节 侵权的民事责任 一 侵权民事责任概述 二 一般侵权民事责任 三 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 第三节 民事责任的承担 一 民事责任的方式 二 民事损害赔偿范围及计算 第七章 期间、期日与时效 第一节 期间 期日 一 期间、期日的概念及意义 二 期间、期日的计算方法 第二节 时效概述 一 时效的概念 二 时效的种类 三 完善我国时效制度的意义 第三节 诉讼时效 一 诉讼时效的概念及特征 二 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三 诉讼时效的种类 四 诉讼时效的计算 五 诉讼时效的效力下编 民法分论 第八章 物 权 第一节 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一 物权的概念 二 物权的特征 三 物权的效力 第二节 物权的种类 一 物权法定主义 二 物权的分类 三 我国法律关于物权的种类 第三节 所有权 一 所有权的概念和种类 二 所有权的内容 三 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 四 所有权的民法保护 第四节 共有和相邻关系 一 共有 二 相邻关系 第五节 其他物权 一 其他物权的概念 二 国有企业经营权 三 国有土地使用权 四 典权 第九章 债 权 第一节 债的概念 一 债的概念 二 债的构成要素 三 债的分类 第二节 债的发生根据 一 合同 二 不当得利 三 无因管理 四 侵权行为 第三节 债的担保 一 债的担保的概念与特征 二 保证 三 抵押 四 质押 五 留置 六 定金 第十章 合同总论 ……后 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