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史论丛
2008年12月
中国经济出版社
缪坤和 编
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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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史论丛(3)》是《经济史论丛》的第三辑。收录的论文内容涉及宋代商品经济发展、近代中越贸易、近代云南的矿业和商会、军阀控制下的贵州财政金融等,对于经济史研究者和对相关问题感兴趣的读者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上篇中国传统社会富民思想探析——立足于宋代的考察宋代国家与商业的关系研究宋代信用票据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中篇近代云南商会研究——以云南商务总会为主体的考察个旧锡业早期工业化研究(1889—1949)军阀控制下的贵州财政金融与经济发展(1911—1935)下篇近代中越贸易研究编后记
中国传统社会富民思想探析——立足于宋代的考察 我国传统社会经济为国家本位经济,在如何管理国家经济的问题上,存在着干涉主义与放任主义之分。主张放任主义者,多是从法乎自然的物质观和尊重人性的前提出发,主张封建国家除了征收必要的赋税之外,不过多干涉农、工、商各业的人民谋生取材的途径,人民就会进行积极地经营;政府只须提供土地和其他有利于生产的便利条件并做些必要的劝导即可,所以孔子提出“因民之利而利之”的口号,并把它看做是“仁政”与“王道”的体现。主张干涉主义者则多要求国家尽可能多地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干预,插手各方面的事务,并有意识地通过制订政策,应用政治、经济、军事手段,给社会经济活动以直接的影响,从而改变社会经济活动的方向,更有利于封建社会的发展。富民思想要求统治者在经济生活中对百姓的求利行为进行保护,国家不与民争利,其实质是一种经济管理中的放任主义思想。 富民思想的萌芽可以追溯到中国上古时代的民本思想。从《尚书》、《周易》等书的记载中,我们可以发觉中国思想在形成之初就十分重视养民之欲。富民思想是民本思想的派生物,是民本思想的体现,而民本思想的形成又是与传统的天道观与君权神授的思想相联系的。中国历代的君主们,他们一方面宣称君权神授,自己是在替天行道,另一方面又祈求上天来保住他们天子的位置,并一代代地相袭下去,唯恐激怒了上天。于是历代统治者不得不关心天意的托诸者——民的生计和温饱,从而打出爱民养民的旗帜,提出了富民的口号。 富民思想是我国历代思想家所普遍主张的,他们主规上是想使人们能普遍富裕。富民思想首先为儒家所正式倡导,孔子到卫国,看到卫国的人口众多,他的学生冉有问他卫国的下一’步措施,孔子回答说“富之”。冉有再问富了以后的施政方针政策,孔子回答说“教之”。这里先富后教的对象都是普通的小民,这成为了后世所普遍遵循的治国之道。孔子提倡藏富于民,“利民而不与民争利”是孔子富民思想的体现。
《经济史论丛(3)》全书分为上、中、下三篇,以地方经济史研究和商品经济史研究为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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