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体育场馆经营研究
2011-08-01
中国原子能出版传媒有限公司
刘永峰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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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体育场馆经营研究》主要对体育场馆经营管理的相关概念进行了阐述,指出了当下体育场馆经营管理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行之有效的解决对策,以便参考。针对高校体育场馆这一特殊物质实体,进行了对外开放的大胆设想和初步探究;针对后奥运这一特殊时期,对体育场馆的可持续利用与发展进行了深刻的思考。此外,还介绍了体育场馆的管理体制、管理者必备的素质和体育场馆的经营管理模式。最后,对体育场馆的经营管理的新发展、新策略进行了展望,为体育场馆未来的经营管理起到了抛砖引玉的作用。
刘永峰(1977-)汉族,山东金乡人,中共党员,2002年7月考入成都体育学院,攻读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研究生,2005年6月毕业,获教育学硕士学位,同年7月留校任教。现担任篮球主修、篮球专修、篮球普修等不同形式的教学工作。主要研究方向:篮球教学理论与实践、新农村体育等。主持和参与省厅级课题八项,主持校级课题四项,参编教材两部《高校篮球技战术教学与实战》(副主编,人民体育出版社)、《篮球双语教材》(参编,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在体育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科技核心期刊及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十余篇。2010年荣获成都体育学院“我心目中的好老师”称号。
第一章 大型体育场馆经营的理论基础第一节 大型体育场馆的含义、分类和作用第二节 经营与经营管理的概念第三节 大型体育场馆运营市场化与企业化第二章 大型体育场馆的经营现状与分析第一节 国内大型体育场馆的发展现状第二节 国外大型体育场馆经营现状第三节 国内大型体育场馆经营现状第三章 大型体育场馆经营的目的、任务第一节 大型体育场馆经营的目的第二节 大型体育场馆经营的任务第四章 大型体育场馆的经营第一节 大型体育场馆经营内容概述第二节 大型体育场馆大型活动场地租赁经营第三节 大型体育场馆商业物业经营第四节 大型体育场馆群众体育活动的开展第五节 大型体育场馆的其他经营第五章 我国体育场馆政策及管理体系第一节 我国体育场馆政策第二节 体育场馆的管理体制第六章 大型体育场馆的经营管理模式第一节 大型体育场馆经营模式的概念第二节 大型体育场馆的建设模式第三节 大型体育场馆经营管理新模式的探索第四节 大型体育场馆盈利模式研究第七章 大型体育场馆经营的质量管理与体育标准化工作第一节 体育场馆质量概述第二节 体育场馆质量管理环节第三节 质量管理与体育标准化工作第四节 体育场馆质量认证体系第八章 大型体育场馆经营的设备管理第一节 大型体育场馆设备管理概述第二节 大型体育场馆设备系统及常规维护与保养第三节 大型体育场馆设备管理的基本要求第九章 体育场馆经营管理的发展策略第一节 体育场馆的发展状况第二节 体育场馆的运营与效益第三节 我国体育场馆的发展趋势和策略第四节 体育场馆设计及运营案例参考文献
2.承包制经营形式 承包制是指体育场馆通过一定的合同契约对经营设施通过租赁、承包等形式出让经营权而取得收入的经营形式。承包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寻找一个较有实力的经营者进行整体承包,经营者每年缴纳一定数额的费用;另一种是对于不同体育设施、不同体育健身娱乐休闲项目进行分割进而承包给数个经营者。例如,上海体育学院综合馆把乒乓球、台球、桑拿等项目的经营权承包给他人,上海八万人体育场曾把极限运动承包给台湾一家极限运动公司。 承包过程中既可以采用协商的方式,也可以采用招标的方式。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招标方式更理想些,它既可以体现标的物在市场上的真实价值,又可以杜绝暗箱操作和幕后交易。 承包制的优点在于体育场馆在管理上较轻松而且收入比较稳定。其不足之处在于体育场馆对于承包者的经营行为难以进行有效监管和规范,一旦承包者违法违规,与体育场馆发生纠纷,则矛盾较难协调,合同所规定的各条款也不可能穷尽一切可能发生的变故。而且体育场馆担负着大量的社会公益性活动或比赛项目,容易与承包者的经营目标发生冲突。 3.合作经营形式 合作经营是指体育场馆以土地、房屋或其他设施作为投资品,其他投资者以现金、设备,管理等作为投资品合作经营某项体育业务的经营形式,合作经营的特点在于通过合作、合资经营的方式来解决体育场馆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资金和管理经验缺乏等问题。合作经营的双方(或多方)以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来明确各方的投资风险与收益,一般来说,利润按股份比例分成。合作经营形式营造了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营机制。 在合作对象的选择上,体育场馆应尽量选择在某一行业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企业进行合作,这样做的好处在于可以利用这些知名企业的品牌和商誉来增加客源,不仅可以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还可以扩大体育场馆在群众中的知名度。 4.直接经营形式 直接经营是指体育场馆所有者亲自进行场馆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直接经营的优势在于:直接对体育经营项目进行开发,可以对体育场馆的各种设施、资源进行整体的统筹规划,因而能够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及社会效益的最优化。体育场馆的直接经营也便于接待各种比赛和训练,不致造成冲突。但直接经营的缺陷在于:资金的缺乏,特别是流动资金的缺乏,使各种经营项目启动较慢;所雇员工和管理层次增加,会影响经营效率的提高。 5.委托经营形式 在委托经营形式下,一般是由体育场馆产权所有者(一般是地方体育局)与接受委托的社会组织(社会团体、企业)签订经营管理合同,明确他们之间的责、权、利关系,经营者受产权所有者委托,作为体育场馆的法人代表,负责场馆的日常经营管理,对于体育场馆的重大战略问题仍由产权所有者直接负责作出决策,体育场馆原有的职工要留用,但必须服从经营者的安排和调度。 委托经营形式在欧美国家被普遍采用。这种经营方式既发挥了体育场馆的各种功能,同时又解决了体育场馆,特别是一些专业性较强的体育场馆由于使用率不高而造成的日常运作经费不足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