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实用农家历
2004-7
气象出版社
李虎山
244
《新编实用农家历》牢牢把握社会进步的脉搏,通过广泛检索报纸、杂志和书籍,搜集了科技、经济、法律、文化等方面的先进知识和前沿资讯,并精心编排了14大类:即“三农”政策、历法漫谈、农业与气象、科技新知、环境与资源、崇尚科学、WTO与中国农业、法律法规、市场营销、农业技术顾问、生活百科、民俗礼仪、农村俱乐部、新春联。《新编实用农家历》内容丰富多采,信息新颖准确,文字通俗易懂,历表合理便查。对于农民朋友来说,《新编实用农家历》既是充满智慧的生活帮手,也是生产和营销活动的好参谋。
一.“三农”政策二.WTO与中国农业三.历法漫谈四.农业与气象五.科技新知六.崇尚科学七.环境与资源八.法律法规九.市场营销十.农业技术顾问 粮棉油生产技术 蔬菜生产技术 瓜果生产技术 畜禽养殖技术 水产养殖技术十一.生活百科 优生优育 防病治病 养生保健 急救知识 家电知识 防伪识劣 家庭理财 生活小窍门十二.民俗礼仪十三.农村俱乐部十四.新春联附录1 中国部分大城市月(年)平均气温表附录2 中国部分大城市月(年)平均降水量表附录3 国内长途自动电话.邮政一览表附录4 法定计量单位与常见非法定计量单位的对照和换算表附录5 农历民俗节日.纪念日表
违法生产销售农药可按非法经营罪或危险品肇事罪论处 国务院对《农药管理条例》进行重新修改时,对农药的生产、经营、农药的质量保证等涉及农民利益的问题,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尤其是对未经许可批准擅自生产和销售农药、生产销售的农药产品与所附标签内容不符或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擅自生产经营国家已撤销登记的农药等违法行为,加大了惩罚和打击的力度。如这个管理条例的第40条明确规定,有以上行为之一的,可按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或者危险物品肇事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不够刑事处罚的,这个法令也作出了相应的处罚规定。如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和农药登记证,擅自生产和销售农药的,或生产销售国家已经撤销登记的农药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假冒、伪造或转让农药登记证、农药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生产许可证号的,也要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或者伪造、变造、买卖国家公文、证件、印章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这个法规中,明确了哪些属于假农药和劣质农药。假农药包括:(1)以非农药冒充农药或以此种农药冒充他种农药;(2)所含有效成分的种类、名称与产品标签或说明书上注明的农药有效成分的种类、名称不符的农药。劣质农药包括:(1)不符合农药产品质量标准的;(2)失去使用效能的;(3)混有导致药害等有害成分的。 农民工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参考 1.工伤保险 《劳动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在退休、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失业、生育时,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