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旅游法规文件汇编
2005-6
中国旅游出版社
国家旅游局质量规范与管理司
161
《出境旅游法规文件汇编》主要内容包括: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边境旅游暂行管理办法、中俄边境旅游暂行管理实施细则、关于加强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市场管理的通知、关于旅行社组织内地居民赴香港澳门旅游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试行组团社出境旅游服务质量达标工作的通知、对《关于在没有出境游组团社的地级市(州)选定当地、优秀旅行社为出境游收客点的请示》的回复、关于旅游团队赴韩国济州岛旅游免办签证入境的通知等。
一、国家旅游局有关规定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边境旅游暂行管理办法中俄边境旅游暂行管理实施细则关于加强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市场管理的通知关于旅行社组织内地居民赴香港澳门旅游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试行组团社出境旅游服务质量达标工作的通知对《关于在没有出境游组团社的地级市(州)选定当地优秀旅行社为出境游收客点的请示》的回复关于旅游团队赴韩国济州岛旅游免办签证入境的通知关于港澳游名单表印制问题的复函关于对四川省旅游局申办出境游领队证有关问题的复函关于广州康泰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和广东永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申办出境游组团社的复函二、相关法规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出境旅客通关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宗教事务条例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旅游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中国公民的出境旅游购汇政策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旅行社组织境内居民赴香港、澳门地区旅游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旅行社组织内地居民赴香港、澳门旅游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
第八章 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反本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走私行为: (一)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 (二)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缴纳应纳税款、交验有关许可证件,擅自将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及其他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在境内销售的; (三)有逃避海关监管,构成走私的其他行为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海关没收走私货物、物品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专门或者多次用于掩护走私的货物、物品,专门或者多次用于走私的运输工具,予以没收,藏匿走私货物、物品的特制设备,责令拆毁或者没收。 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三条 下列行为之一的,按走私行为论处,依照本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货物、物品的; (二)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船舶及所载人员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运输、收购、贩卖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没有合法证明的。 第八十四条 造、变造、买卖海关单证,与走私人通谋为走私人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海关单证,与走私人通谋为走私人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海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第八十五条 人携带、邮寄超过合理数量的自用物品进出境,未依法向海关申报的,责令补缴关税,可以处以罚款。 第八十六条 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运输工具不经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出境的; (二)不将进出境运输工具到达的时间、停留的地点或者更换的地点通知海关的; (三)进出口货物、物品或者过境、转运、通运货物向海关申报不实的; (四)不按照规定接受海关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进行检查、查验的; (五)进出境运输工具未经海关同意,擅自装卸进出境货物、物品或者上下进出境旅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