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学论点要览
2000-5
法律出版社
卓泽渊
611
440000
历史上的财富如果没有被保存,或者没有被发掘而着意保存,将永远是无人知道的古董,其财富的价值就会被大打折扣,简直就是被历史的纤尘所湮没。我们所做的工作未必能达成保存历史财富这一理想,但的确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将前人的思想成果予以记录,使那些本身就闪耀着光芒的学术思想,尽可能多地在法学的天空中闪烁,给现实以丝丝光亮。 现实的精神成果,如果不被当世所认识,并被作为文明成果而受到重视,它也会因此而减少应有的意义,甚至也会为岁月所尘封。中国法学正处于走向繁荣的时代,许许多多的法学家都会在这一时期作出自己的理沦贡献。我们不奢望无一遗漏地展现他们的所有高论,但我们在努力为他们的星光与灿烂提供一个可供后学观测的视点。 精神财富与物质财富的重大差异之一,即物质财富的使用价值总是相对有限的,每一次使用都可能导致其效用的削减。川精神财富却具有相对无限的使用价值,每一次使用甚至会使其被掸去历史的尘埃而闪现出穿越时空的光辉。 本套著作只收录了中文资料和在本书编写时已经具有中文正式译本的资料。其原因,一是要将全世界的有关资料都纳入我们的视野,的确非我们能力和精力所能及。二是我们的著作在很大程度上对于读者具有提示、索引的意义。若无中文译本,许多读者都会在查找上感到困难与不方便。这样,本书就会失去应有的意义。 本套著作收录的论点仅是编者们尽其所能查找的结果,难免有遗漏。除了因为编者的视野局限之外,也可能受著作出版、发行上的限制而未被收录。如受制于印数过少、地方性出版、自办发行等。未能被查找到的著作中肯定不乏高见,但被无可奈何地忽略了。对于这一点,只能力争靠以后的修订加以完善来解决。并诚挚地向那些被遗漏了重要论点的学者们表示深深的歉意,这也是我们很大的遗憾。 收入的每一个论点是由编者来选摘的。这就可能将一些本该收入的论点未视为应收入的论点而加以收录。其原因是多样的,作为总主编的我,必须向那些因编者的认识原因而未收录其相关论点的学者表示诚挚的歉意。 本套著作是对论点的汇集。其排序除了按照祖国大陆、台港澳、国外的区域顺序之外,完全是以我们所援引的著作的发表或出版时间作为序位的。一律不涉及我们和社会对于论点提出者学术地位的认识。若偶有个别例外的排列,也纯属疏忽所致,而非故意为之。 《法学论点要览丛书》的编写目的在于帮助读者能够更多地了解法学界的前人与现时代的他人。希望这套著作能够成为法学成果的初步展示,法学研究的有益工具,法学学子的一叶轻舟。
一、刑事诉讼概念与基本范畴 (一)刑事诉讼 (二)刑事诉讼法 (三)刑事诉论法学 (四)刑事诉讼的目的 (五)犯罪控制 (六)人权保障 (七)刑事诉权 (八)刑事诉讼结构(含三角结构、线型结构) (九)刑事诉讼职能(含功能区分) (十)刑事诉讼的价值 (十一)刑事诉讼的法律关系 (十二)刑事诉讼主体(含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 (十三)刑副诉讼客体(含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 (十四)弹劾式诉讼 (十五)纠问式诉讼(含纠问主义) (十六)职权主义诉讼 (十七)当事人主义诉讼二、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一)程序法制原则 (二)司法独立原则 (三)不告不理原则 (四)无罪推定原则 (五)诉讼及时原则 (六)平等对抗原则 (七)禁止重复追究原则 (八)辩护原则 (九)中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十)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十一)依靠群众原则 (十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十三)对一切公民适用法律平等的原则 (十四)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债 (十五)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原则 (十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原则 (十七)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的原则三、专门机关与诉讼参与人……四、证据制度五、辩护制度六、附带民事诉讼制度七、强制措施八、立案、侦查九、起诉制度十、审判原则和制度十一、审判程序十二、其他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