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论丛(第4卷)
1996-2
法律出版社
梁慧星 编
566
无
本卷为民商法论丛第四卷(1995年第2号)。 本卷新设“法学思潮”一栏,刊登了两篇论文。其一是编者读了《权利相对论》一文后的思考,另一篇是西南政法大学法理学硕士六刘楠先生的《论公私二元结构与中国市场经济》。两篇文章均涉及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大基础理论问题和中国民主法律发展的基本方向问题。 “专题研究”栏刊登三篇论文,一是四川省高级法院耀振华先生的《房地产开发中的法律问题》,对于我们解决近年房地产热所遗留的各种案件将有所助益;于是民法博刘茂林先生的《软件产权与软件侵权的经济分析》,是作者运用经济分析法学方法研究有关软件的法律问题的成果。 “法学名著”栏继续连载日本东京大学教授内田贵先生的大著《契约的再生》。 “域外法”栏刊登两篇论文,一篇是《日本的民法解释学》,作者是正在日本东京都立大学攻读博士课的段匡先生。日本在50-70年代进行的民法解释学论争,促进了日本民事立法和司法实务的进步和法学思想的变迁,在世界法学史上也有重要意义。另一篇是陈华彬博士的《德国相邻关系制度研究》,此文仅是作者研究相邻关系制度的长篇论文的一部分。 “硕士学位论文”栏编入两篇论文,其一是人民大学民法硕士刘海奕先生的《加害给付研究》,其二是吉林大学民法硕士朱卫国先生的《过失相抵论》。前者研究的主题,在德国称为积极侵害债驻,在日本及我国台湾称为不完全给付,是本世纪以来由学说和判例创立的一项重要民法制度。 “资料”栏编入了学者受立法机关委托起草的合同法建议草案,及美国的横向合并准则。后者是反垄断法领域的最新立法资料,请予注意。
卷首语法学思潮 原始回归,真的可能吗?——读《权利相对论——权利和(或)义务价值模式的历史建构及现 代选择》一文的思考 论公、私法二元结构与中国市场经济专题研究 房地产开发中的法律问题 软件产权和软件侵权的经济分析 论破产程序的域外效力法学名著 契约的再生域外法 日本的民法解释学 德国相邻关系制度研究——以不可量物侵害制度为中心硕士学位论文 加害给付研究 过失相抵论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议草案)美国 司法部与联邦贸易委员会:横向合并准则
3.私产、公产 现代产权经济学认为,如果从资产本身的技术和自然属性来判断,所有的资产都可以被划入三大类:私人性资产(私产)、公共性资产(公产)和介于公私之间的资产(俱乐部资产)。这种划分是有意义的。它能够得出结论说什么样的资源配置是有效率的。但是,在经济学上,什么是私人资产或公共资产尚未有定义,只是发展出了作为物品的分类理论。一般来说,经济学家们所使用的分类标准是物品的使用或消费的排他性。一个人使用或消费私人物品意味着其他人不能同时使用或消费该物品。比如,当一个人吃一个苹果时,别人就无法吃它;一条裤子在某个时间只能由一个人穿着。所有关于商品交换的理论都是建立在这一基础上的:他人出售的物品正是我所想要使用或消费欲得到的物品,交易才由此开始。而公共物品在消费上或使用上不具有排他性。也就是说,一个人消费某公共物品并不排斥其他人对该物品的消费(如大街上的公共人行道),同时一个人的消费并不导致该公共物品在数量上或效用上的减少。但是,更为重要的是,公共性物品的自然属性或技术属性意味着要排斥某些人使用或消费公共性物品一般是不可能的,或者说其成本非常高,比如要人行道上的过往行人交路灯费是基本上不现实的,许多人可以这样说“我不需要使用路灯”,但实际上他却需要路灯。所以,对于公共物品,人们的偏好是不同的,收费情况也不相同。 具有公共性的资源或资产由于外部性和搭便车问题,其产权不易私有,或者说把它们私有的话,这类私有产权的履行和保护费用将会极高。所以,从帕累托定理来看,这一类资源和资产的公共产权安排是相对有效率的。另一个反对把应当为公共性物品私有化的主张是私有化可能要造成这类物品生产上的重复投资,即巨大的浪费,从而无效率。 私有物品的资源配置是容易的,它依靠的是市场这一“看不见的手”,即市场机制和市场交易规则。产权所有人会考虑其交易的成本和产出。在这里不再过多地讨论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的区别了,也不涉足对软件权利界定和保护意义不大的俱乐部产权问题。重要的是要研究和决断软件的产权界定问题。 ……
无
书包装不错,是正版,印刷的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