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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哲学

G·拉德布鲁赫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5-3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作者:

G·拉德布鲁赫  

页数:

326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对所有的作者来说,都有这么一个时刻——因为他自己会感到这个必要性——用来整理、了结自己的工作,并且把有生之年的剩余时间腾出来给其他任务。这本书就是笔者对法哲学方面工作的一个总结。 这本书是《法哲学大纲》的第三版。第二版仅仅是1922年对第一版的重印,所以第二版上的出版年份写的还是第一版的年份,1914年。当时需要一个新版本,而要彻底改写又是不可能的,但在战争和革命这样划时代的重大事件之后,我们已经认识到了做全面修改的必要性。在新版上仍然标注原版的年份也可以说明,这种形式下的新版并不要求把笔者出版此书时的思想状态体现出来。 现在呈现在读者面前的这个新版是以对全书重新阅读的记录为基础的。与其说这是一个新版本,不如说它是本新书,比如总论11章一15章)和个论(16章一29章)的一些章节就是新收录进来的。在个论中,笔者并没有把对个论的每一方面的对象加以详尽论述当作自己的任务,而是要开始研究总论所强调过的观点所指向的对象,并且用一个总论中的实例来检验其正确性。然而与此同时国家哲学(Staatsphilosophie)被剔除了出来,就此而言他也与法哲学分开了。即使是在老版中讨论过的部分也做了各种各样的改动,有些改动是对以前错误的更正,比如,在法律中体现正义的合目的性(Zweckm igkeit)被赋予了独立的含义;另外一些改动,比如关于意志自由(Willensfreiheit)问题的论述被删除了,这么做,不是因为笔者认为这一段是不正确的,而是因为它在前后文关系中是多余的;还有,许多以前详细的阐述也被缩减了。一些措辞,以及整本书的论调可能都有所改变,因为当年从年轻人嘴里说出来听着很自然的东西,在近二十年之后再从这已然老去的人的嘴里说出来,就显得很不真实了。当然也有可能,一些人会觉得老版(VII)比新版更好,然而,老版离我们并不遥远,新版也并没有替代它,而只是站在了它的旁边。 但是笔者自始至终都信奉一种思考方法:“愿意停留在人们称之为启蒙运动之前的漫漫长夜中”(拉伦茨,Larenz)的理性主义(Rationalismus)。和“将自己当作完全非科学理论结果”(绍尔,Sauer)*的相对主义(Relativis—mus),而相对主义没有追赶非理性主义的时尚。当然,这本书中所主张的理 性主义并不认为,这个世界能够被理性(Vemunft)整除而不余一物;它在对终极矛盾的理性揭示中,而不是在非理性的迷雾中,看到了自己的任务。作者还赋予了当代相对主义比这本书第一次出现时更大的意义。因为,相对主义是民主在思想上的前提:民主拒绝把自己和确定的政治观点视为等同,而是准备将对国家的领导委托给任何一个能够获得多数的政治观点,因为它没有找出一个衡量政治观之正确性的明确标准,也不认为可能存在一种超越党 派的立场。相对主义及其学说认为,没有一个政治观点是可以被证明或者是反驳的。这非常适合抵制在我们周围的政治斗争中及其常见的自以为是,它自称在政敌那里只能看到愚蠢和敌意:如果没有一个政党的观点能够被证明,那么我们就应该为与每一个立场相对立的观点而斗争;如果没有一个观点可以被反驳,那么与每一个立场相对立的观点都应该被关注。这样,相对主义同时给我们传授了对自己观点的坚决性和对相反观点的正义性。 这里的法哲学,1914年作为一个微小的贡献,被归入了当时研究论文的一个系列丛书中,这个丛书是在法哲学研究停顿了几十年之后——这期问只有鲁道夫·施塔姆勒维护着法哲学的旗帜——使其重新开展起来的。从那以后,文献的数量得到了难以估算的增长,因此,笔者也无此能力在此书中把所有文献都深入研究一遍。鉴于在其他教科书(施塔姆勒,绍尔)中有充足的文献说明,我认为也就没有必要把它们在这里一一列举了。 我认为,与其让学习者知道法哲学是什么,不如让他们知道法哲学是怎么样的,我想要让他们少囿于结果,而多引导他们进行法哲学的思考。我要让那些一同的追求者,特别是那些朋友——我最喜欢把他们当作是我的读者——回想起那句贺拉斯(Horaz)的诗: 再会吧,一路平安!你有比我知道的多得多的智慧, 于是诚实地告诉我:不智之处,与我一起体味。

作者简介

拉德布鲁赫(1878-1949),德国20世纪最伟大、影响最深远的法哲学家和刑法学家之一。他一生著述甚丰,涉猎广泛,曾两度出任魏玛共和国司法部长,又长期遭到纳粹政权的排挤和压迫。他的法哲学源于新康德主义哲学,是新康德主义梅德堡学派在法哲学方面的代表人物。
《法哲学》是拉德布鲁赫的代表作,在法哲学领域影响极为深远。

书籍目录

总序 (1)《法哲学》中译本序 (1)作者简介 (1)译者简介 (1)德中文缩略语对照表(Abkiirzungen) (1)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法哲学家和法政治家拉德布鲁赫《法哲学》中文译本导论(1)编者前言二 (1)编者前言一 (1)前言 (1)第一章 现实和价值 (1) 无视价值的、评判价值的、涉及价值的、超越价值的立场法律的分类第二章 法哲学作为法律价值的思考 (7) 二元方法论,相对主义第三章 法哲学的方向 (17) 自然法,历史学派,黑格尔,唯物主义历史观,一般的法律学说,耶林,施塔姆勒,相对主义,文化哲学,其他的方向第四章 法律的概念 - (31) 专注于法律理念的现实,正义作为法律理念,公正,法律概念的推导,先验的法律概念第五章 法律和道德 (38) 根据对象、目的主体、义务方式、有效性来源的外向性和内向性,作为法律有效性理由的道德、作为法律目的的道德第六章 法律和习俗 (48) 习俗充满矛盾的特性,习俗的社会功能第七章 法律的目的 (52) 个人主义的、超个人主义的、超越人格的法律观,它们之间的辩证关系,特别是超越人格的观点第八章 法哲学的党派学说 (62) 党派意识形态的含义,个人主义,特别是自由主义和民主,社会的法律观和社会主义,保守主义。政治的天主教第九章 法律理念的二律背反 (73) 正义,合目的性,法的安定性,它们之间的分裂第十章 法律的有效性 (79) 法学的有效性理论,社会学的有效性理论(权力理论,承认理论),哲学的有效性理论,自我矛盾第十一章 法律的历史哲学 (89) 法律的形式和题材,有意识和无意识的立法.正统理论和灾变理论第十二章 法律的宗教哲学 (96) 原始基督教,托尔斯泰,天主教,路德第十三章 法律之人的心理学 (101) 作为生活形式的法律,作为生活形式的权利第十四章 法律的美学 (109) 法律表达形式的美学,作为艺术之对象的法律第十五章 法律科学的逻辑学 (113) 法律科学与法律的科学,解释、结构和系统学,作为 理解性文化科学的法律科学,向个论的过渡第十六章 私法和公法 (127) 概念的先验性,关于它们之间关系的自由主义的、保守主义的、社会的观点,社会法第十七章 人 (132) 作为平等概念的人,目的论对法人问题的解释,个人主义:假定理论,超个人主义:现实的团体性的人.超越人格主义:目的能力第十八章 所有权 (137) 所有权概念的先验性,先占理论和加工理论,个人主义的所有权理论,(歌德,费希特)社会理论(教皇通谕“四十年通谕”,魏玛宪法)第十九章 契约 (145) 法律生活的静态和动态,社会契约和私法契约,意志理论和表示理论第二十章 婚姻 (150) 有关问题,超个人主义的婚姻观(教皇通谕“圣洁婚姻”,魏玛宪法)个人主义的婚姻观,苏联第二十一章 继承法 (158) 遗嘱自由,遗嘱继承法,强制的遗产分配,个人主义观、超个人主义观、超越人格观之间关系中的强制性遗产合并第二十二章 刑法 (162) 刑罚原因说(同意理论,报复理论),刑罚的目的说,正义(矫正的,分配的),合目的性,个人主义理论(一般预防,特殊预防),法西斯主义的刑法,苏联刑法,法安定性第二十三章 死刑 (169) 超个人主义的辩白,死刑和契约理论,死刑和正当防卫第二十四章 赦免 (174) 作为法律部门的赦免,法律的赦免第二十五章 程序 (178) 法官的独立性,程序法的关系,(判决的)既判力第二十六章 法治国家 (182) 法律优先还是国家优先?同一性学说,自我约束学说,问题的解决,形式法治国家的价值第二十七章 教会法 (188) 天主教,鲁道夫.佐姆,路德,新教的教会宪法第二十八章 国际法 (194) 有关问题,个人主义:世界国家,超个人主义:主权信条和国际法的统一,超人格主义:国际法,国际法的现实第二十九章 战争 (201) 战争的伦理学、法哲学、历史哲学、宗教哲学附录一 《法哲学》后记草稿 (206)附录二 五分钟法哲学 (224)附录三 法律的不公正和超越法律的公正 (227)编辑备注 拉德布鲁赫《法哲学》不同版本的页码对照 (237)拉德布鲁赫《法哲学》导论 (258)文献选辑 (276)人名对照索引 (289)术语对照索引 (307)译后记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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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哲学》是拉德布鲁赫的代表作,在法哲学领域影响极为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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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一直以为法理学的泰斗是美国的庞德、博登海默与德沃金,没想到德国也出法哲学的名将。虽然叫法不一样,但是法理与法哲学还是一样的东西。拉德布鲁赫的法律宗教哲学以及他对刑法学的见解,让我非常佩服。


经典啊,通过法哲学的思维分析各个部门法,这个能力是今天的中国法律人无人能企及的。很有思想性。


我们对法律需要的是本质的把握,什么是本质的把握?就是对方法的把握,就是我们的记忆任凭时间的冲刷仍然留在头脑中的东西,即使所有的法一夜之间全部销毁,凭一人之力也能立出更出色的法律。现在大学教材的法理真是垃圾,不用阶级分析的方法分析问题,好象就得死!法律是公共的,那有那么多阶级性。


德国的法律是大陆法系的源头,这套德国法律教材深入浅出,之前买过法理,现在买法哲读一读


帮我理解法学和哲学


这一套书均著译俱佳。这一套里共有三本法哲学的书,都值得一读。


相比于舒国滢的《法学导论》,这本书的翻译质量有很大提高,是公认翻译得最好的一部拉德布鲁赫专著,得到了学界的一致认可,是研究拉德布鲁赫思想的必读书和主要依据。


拉德布鲁赫的传世经典之作,法学专业必备典籍。


拉德布鲁赫的东西值得细看


我喜欢这本书,尽管没有读完,但真的不错,特别是对于学法律的人来说,值得一读


理论性强,适合研究生和做学问的人阅读。


非常好的一本书,出乎我的意料。内容在中国的法学家中绝对找不到。而且内容翔实,理念闪光。


国内学法者,一定读读这本书。法理方面的东西,可能于具体事务的解决没有立杆见影的效果,但绝对是有益于长久的。


还没细看,不知道翻译的如何


大家之作,刚开始看看不懂,再过一段时间稍有明白!


虽说书的质量比较差,但还是比较满意的。最大的缺点就是文章后赘言太多,那些索引根本没必要。


就法律来说,德国人的最好,语言逻辑性强。好书!!!


专业用书,应该比较实用


法学经典学术,值得阅读和学习


纸张貌似不太好,貌似为非正版哟。


逻辑性强,但有的地方太过简略,如法律美学部分。总体感觉不错


发货速度快,书也是新的,不像**,有些书很旧。


好书没得说。


众说经典,慕名而买,尚未实际研读


很权威且很有见地的一本书


多些力作总是好


德国人的思维,真好


ladebuluhe的经典著作,值得一读


很不错,值得看,其中的内容都挺好的


老师推荐的,感觉还行吧,正在读


vdfvvc


看过了,启发很大。


果然逻辑严谨,表述精准


是好几个老师的推荐,真的不错。关键是翻译的也比较到位。


读完无不佩服德国人的深邃


经典,无须赘言。


拉德布鲁赫是德国的哲学大师,他集德国人的严谨与智慧,值得我们用心去读这本书。法哲学是法学的灵魂,这本书是一本类似于教科书性质的法哲学著作,基础而不失学术性。书的质量不错


《法哲学》是很不错的一本书,阅读过能解决思想上的困惑,让法律成都市我们的工具,而不是让自己成为法律的工具。


拉德布鲁赫的经典代表作。希望了解德国法学的同学必看。特点:(1)简明扼要。(2)虽然全书的整体框架有点松散,天南地北地侃,迥异于德国法学重视体系严谨的传统,但书中充满了各种精辟的见解和睿智的论断,令人很受启发,在论文写作中引上一两句,是增强说服力的有力武器。(3)全书是由一篇篇短小精悍的章节组成的,可读性很强。(4)德语的表达方式翻译成中文可能有点晦涩,但如果习惯了的话,你会发现这是一种比较精确的表达方式,日本刑法学家西原春夫曾赞叹德语是最适合用于研究法学的语言,说的就是德语的这种精确性。


怎么说呢。
新书拿到书竟然开胶..
翻译的不错
在那个实证主义是潮流的时代里,敢用二元论的绝对是有把刷子的~毫无疑问,此书作者即在此行列。
此书在内容上绝对是本好书。


拉德布鲁赫的书就不用再说好不好了吧,但印刷质量太差,还掉页!


老师给介绍的一本法学理论方面的专业书籍,经典之作,是法学专业学生都应该诵读的书籍。书的包装,封面都还不错,喜欢。


很不错的书,本人法律硕士,对法律还不是很精通,通感不错


质量蛮好,就是快递不给力,还少找钱!


这本书印刷质量不错,内容也好,值得一读。


书是不错。。但配送速度有点慢


好书,值得珍藏,就是有少许水渍起皱了,望能换一本.


还没看,但是经典读物


没看几页就散了!


侮辱了伟大的拉德布鲁赫译者恐怕自己没有看懂吧


真想看看德语原版!可惜早年学习的德语都还给老师了.


法哲学是本好书,就是送来时打开包装一看,书脊都拆线了,书要散架了!
好几次都是这样,一直没写评论。这次忍不了了,收到书后隔了N天终于决定写出来,当当,你认真负责点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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