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建设与管理法律实务
2005-9
第1版 (2005年9月1日)
王才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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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夺取政权,走的是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工作重心在农村。直到全国胜利的前夕,党中央在西柏坡召开七届二中全会,才有了历史性的转折,把工作重心移向城市。期间,有过无数的成功探索,亦有不堪回首的失误。 进入到新的世纪,如何实现我们党从革命党到执政党的角色转换、提高执政能力,已成为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执政,就要推进法治和民主,这是一个全新的课题,而阶级斗争背景下的革命呢?最本质的界定仍是毛泽东同志在建党初期提出的:“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暴烈的行动。”这种革命是历史的选择,没有这样的革命,中国仍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仍是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在压迫着广大人民群众,对这段历史,我们不能忘记更不能否定。现在的问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建立56年了,在执政党内、在理论界、在各级权力机关,角色的转换仍未完成,在城市建设和管理领域有两种错误的倾向在干扰党的正确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与落实。 第一,在我们党内有些同志,仍习惯于用“大呼轰”的运动式的办法来建设和管理城市,盲目追求速度、贪大求洋,一说建花园城市,大家都来争,上开发区,抢外商,全不顾法纪和科学为何物,结果是严重脱离实际。这些同志本想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但未量力而行,导致政绩工程成了败绩工程,损害群众利益而遭到群众的反对。 第二,在盲目蛮干的另一面,在我们党和政府内,有一些人被毛泽东同志55年前言中,在“糖衣炮弹”面前吃了败仗,这些人有的被揭露出来押上了审判台,有的仍窃居各种执政岗位,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在这些人的眼里心中,没有执政为民的概念,没有共产党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了私利,他们可以经营城市,经营权力,经营、占用甚至破坏一切城市资源。 对上述两种错误倾向的危害性,每一个真正的共产党人都应有足够的认识。值得庆幸的是,中国共产党的最高领导层也认识到了这一点,执政能力的问题已提上议事日程。建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执政为民已成为党的主导方针政策。受到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之鼓舞,我把我近些年来对城市建设和管理法律与实务的研究系统化,整理成书,奉献给广大读者,奉献给众多的城市政府官员们和法律工作者,以作引玉之石。 由于我是从房屋拆迁这一社会矛盾的焦点切入,对城市建设和管理进行研究,有一定局限性,加上理论水平和时间所限,出现错误或片面性之处请读者谅解,但我真诚地希望在本书的字里行间,读者能体会到一个炎黄子孙对祖国的热爱,一名共产党员对共产主义理想的追求,一位律师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渴望。愿我的心与广大读者永远相通!
王才亮,1954年出生于江西景德镇,现为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民委会委员兼人身财产权论坛副主任。王才亮律师在从事律师职业的同时,潜心从事法学研究,多次参加国家立法、司法机关的立法研究,参与和配合中央电视台等新
第一章 规划管理法律实务 第一节 城市规划法律制度概述 一、规划法律制度的相关概念和体系 二、规划法律制度的历史 三、规划法律制度的特征和意义 第二节 规划管理操作和实务 一、制定规划 二、规划许可 三、规划监督 第三节 规划改革的思路与实务 一、规划改革要有利于保护各个城市的特色 二、规划改革要加强规划的严肃性 三、规划改革要使规划更具有操作性第二章 城市资金管理法律实务 第一节 城市财政管理法律制度简述 一、我国城市财政管理法律制度的特点 二、城市财政的职能 第二节 城市政府资金来源研究 一、城市政府的税收收入 二、城市政府的非税收入 第三节 对城市财政改革的探索 一、目前国内的主流理论介绍 二、我的不同意见 三、新的学者观点 第四节 对城市建设投资的九点建议 一、尽快从“经营城市的”误区脱身 二、坚持量力而行的科学发展现 三、投资主体多元化是解决城市建设资金的主要途径 四、切实解决城市产业支撑不足的问题 五、充分利用政策支持、广招财源 六、加强资金的预决算监督 七、严把立项关,避免资金浪费 八、适度融资 九、正确地利用土地资本第三章 城管执法实务 第一节 城管执法制度简述 一、城管执法体制的演变 二、城管执法制度的构成要件和特征 三、城管执法的任务 四、城管执法的任务 第二节 城市建设管理执法实务 一、“选址”的监督执法 二、用地规划许可的执法监督 三、工程规划许可的执法监督 四、城市建设管理的执法检查重点 第三节 违章建筑的界定与处理 一、对违章建筑的现行规定 二、对违章建筑的处理原则第四章 城市环境的建设与管理第五章 城市公益事业的建设与管理第六章 城市建设和管理危机的处理参考书目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