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纠纷处理依据小全书
2007-1
中国法律图书有限公司
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编
569
674000
分类精致,收录全面 全书分为人身侵权纠纷、特殊侵权纠纷、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不正当竞争侵权纠纷、海事侵权纠纷五大类,并根据纠纷性质细分诸多小类,如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名誉权隐私权纠纷、姓名权纠纷、肖像权纠纷、行政侵权赔偿纠纷、司法侵权赔偿纠纷、产品责任纠纷、商标权侵权纠纷、专利权侵权纠纷等,在各项下均全面收录该类侵权纠纷常用法律依据,包括核心法律、相关法规规章、司法解释、业务文件、个案复函等。 实务指引,适用方便 本书除全面收录各种法律依据外,还特别加收了地方政策文件、典型案例、文书格式、流程图表等,制作了总目录、常用法规简目,编写了《国家赔偿法》适用提要,对重点法律法规附加了条文主旨,大大增强了本书的实用性,可以让读者更加方便快捷地查找到各类法律依据,并有针对性地正确理解和适用。 动态增补,超值服务 对所有寄回《读者意见反馈表》(本书末页)的读者,免费提供一次法规增补材料(电子版);同时可根据读者需求,提供不同资费标准的专业法规信息增补,帮助了解中国立法的最新动向。
一、人身侵权纠纷 1.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1)综合 (2)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3)铁路、水上、航空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4)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5)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6)未成年人伤害赔偿 (7)其他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2.名誉权、隐私权纠纷 3.荣誉权纠纷 4.姓名权纠纷 5.肖像权纠纷二、特殊侵权纠纷 1.职务侵权纠纷 (1)综合 (2)行政侵权赔偿纠纷 (3)司法侵权赔偿纠纷 2.产品责任纠纷 3.环境污染侵权纠纷三、知识产权侵权纠纷 1.著作权侵权纠纷 2.商标权侵权纠纷 3.专利权侵权纠纷四、不正当竞争侵权纠纷五、海事侵权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适用提要: 国家赔偿法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一部重要的法律。我国宪法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制定国家赔偿法,对于进一步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促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改进工作,推动廉政建设;对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维护社会安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989年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制定行政诉讼法后,为了保证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赔偿制度的实施,以及为冤狱赔偿提供法律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组织有关法律专家、司法实践等部门的同志着手起草国家赔偿法(草案)。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并进一步调查研究和修改,1994年5月12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国家赔偿法(草案)进行了审议并获得通过。国家赔偿法有以下主要内容: 一、关于国家赔偿的范围 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具体是: 1.行政赔偿。在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基础上,针对目前实际存在的问题,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本法规定的侵犯人身权、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权取得赔偿。 2.刑事赔偿。刑事赔偿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中,侵犯当事人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而给予的赔偿。刑事赔偿是国家赔偿的一个重要方面,对于进一步促进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中,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行使职权,健全司法制度,有重要意义。 此外,国家赔偿法还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要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