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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调节说的理论与实践

陈云良 著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

1970-1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作者:

陈云良 著  

页数:

361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经济法学是一门艰深的学问,不殚精竭虑,非苦思冥想,不能悟得真谛。2007年11月,在厦门大学召开的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年会上,徐士英教授说:“经济法是聪明人才能做的学问”,引起不少感慨。这不是经济法学人自命不凡,更不是说其他学科就不需要智慧,而是一个多年研究经济法学者的慨叹。“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经济法是一种新的法律现象,经济法学是一门新兴学科,与既有法律体系有太多的冲突和背反,对传统法学知识系统有太多的解构与超越,法学院的莘莘学子一学期下来,常常不知所云;也有不少研究者在从业若干年后,自觉找不到出路,知难而退,另求他途。经济法的发源地、发达地——德国、日本,经济法学也因为一直没有形成稳定的、服众的知识系统,呈式微之势。一向以逻辑严谨著称、喜好形而上的德国人及其追求者日本人,对诸多费解的经济法基本理论问题,也是望洋兴叹,仍执著于建立科学严密的理论体系者凤毛麟角。没有顽强的学术毅力,没有执著的学术追求,没有非凡的心智,在经济法这条学术道路上是坚持不了多久的。  我们曾经也困惑过,彷徨过,很多问题百思不得其解,百问不得其果。经济法能不能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学科?是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有没有独特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有没有自己的责任形式?它和民商法、行政法的边界在哪里?它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它的基本体系如何构成?诸如此类问题,我们千万次地问,一直得不到一个满意的答案,探索经常无功而返。更令人尴尬的是,面对学生求知的眼神,我们无法提供令己令他心服口服的答案,无以解惑。多少次萌生去意,打算放弃经济法这只饭碗,另觅出路。  所幸的是,在探求经济法真谛的路途上,我们邂逅漆多俊先生的国家调节说,迷惘的心灵得以救赎。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认为经济法调整所有经济关系的“大经济法学说”正广为传播,经济法学界正一心做大做强之时,漆多俊先生保持清醒的头脑,大胆摆脱“左”的思潮的羁绊,高瞻远瞩,考察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从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出发,分析国家调节职能的演变与发展,提出经济法只调整“国家经济管理关系”,调整对象的范围比起源于前苏联的主流经济法学说缩小了许多,科学而令人信服地划分了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的边界。漆多俊先生概括市场经济从自由阶段发展到垄断阶段暴露出的自身无法克服的三大缺陷,总结出国家调节市场有三种方式,由此合乎逻辑地推导出经济法体系的三个基本构成,形成了一整套严密的、无懈可击的经济法法律体系和经济法学说体系。领悟国家调节说的基本理论后,我们的思想豁然开朗,多年来的困惑与迷惘烟消云散。  漆多俊先生的国家调节说是一把锋利的奥康姆剃刀,涤除了我们头脑中各种似是而非的、互相矛盾的观点,廓清了我们对经济法的混乱思维,通过对经济法产生的社会根源系统深入的挖掘,使我们对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有了准确的把握和界定,对经济法的概念和本质能够进行清晰而自信的描述,树立了社会本位的经济法价值与理念,提炼出高度抽象的经济法基本原则,形成了严密而完美的经济法体系,并发现经济法存在独特的调整方法和责任制度。国家调节说不仅具有极强的说服力和解释力,而且逻辑推理如行云流水,一以贯之,逻辑结构浑然一体,天衣无缝,让我们在解惑之余充分领略到抽象之美。国家调节说解构了既往的各种经济法理论之后,帮我们构建了一个可靠、完美的经济法知识系统,救赎了我们迷乱的心灵,坚定了我们的经济法信念,并启迪我们作进一步的探索和思考。  2008年是一个需要纪念的年份,中国的改革开放已过了整整三十个年头,经济法在中国的产生与发展也有三十年了。其间,国家调节说从提出、发展到完善,经历了《民法通则》颁布、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加入WTO等重大历史事件的检验,其科学性、自洽性历久弥坚,已被学界普遍接受和承认。漆多俊先生七十华诞恰逢这个需要总结、回顾的年份,作为先生的弟子,我们将自己对国家调节说的理解与应用汇编成这样一个集子,作为一份献礼,庆祝先生七十大寿,也以此纪念经济法学在中国产生发展三十周年。作为学生,我们无意抬高和夸大国家调节说的作用与贡献,也不否认其他学说的意义和价值,我们认为李昌麒教授的国家干预说、杨紫炬教授的国家协调说、刘文华教授的纵横统一说及史际春教授的新纵横统一说对中国经济法学的发展与繁荣都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谨此希望我们的研究有助于学界同仁了解、认识国家调节说,并推动中国经济法学的进一步发展。  先生是一个大家,才情横溢,其思想博大精深,涉猎法学、政治学、经济学、史学、诗词、书法、绘画、音乐等众多领域,对法学的各个二级学科几乎都有研究,以我辈之才识,目前尚无力要对其进行全面探讨,待到先生八十、九十华诞之际再作安排,《国家调节说的理论与实践》仅仅是我们学习先生的代表学说之一——国家调节说的一些心得体会。由于我们的学术修为有限,管窥之见并不能充分反映先生思想之精妙,其间错误和疏漏之处也在所难免,希望能得到先生的进一步指导和学界同仁的指正。

作者简介

陈云良,男,1965年6月出生,湖南双峰人,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2004年赴日本神户大学作访问研究(合作导师为日本经济法学理事长根岸哲教授)。在《中国法学》、《现代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50余篇,出版专著3部,提出的“转轨经济法”理论、“国家调节权独立性”理论、“模糊法学”理论在法学界影响广泛。

书籍目录

上篇 总论张德峰003 国家调节说的生成与意义吴伟达028 国家调节:经济法的逻辑起点李运华046市场形态、调节机制与法律规制体系同步演变理论诠释王红霞054 市场缺陷的类型化研究——解读国家调节理论的经济基础陈云良072国家调节权研究王健089 再论经济法体系的基本构成与核心孙光焰 109 提倡性规范:经济法调整方法与法律后果体系的完美契合闫小龙王玉辉121 日本的国家经济调节职能与经济法理论研究的反差武晋伟——兼论国家调节说关于经济法体系构建的国际普适性李胜利 137 “模块论”:中西方国家经济法的产生、发展与互动郑岳峰164在法的传统性与现代性之间下篇 各论徐士英 179 市场经济调节机制的发展与创新——以竞争法的国际调节为视角的探讨游钰201 论国际卡特尔的国家调节与国际调节——兼论全球化背景下经济法的发展王新红219生产关系的变革、股份制的发展和中国的国企改革李勇236从主导到调节——国有经济制度理念的回归漆思剑258 国家投资经营的“进”与“退”——从国资委《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谈起张德峰287 宏观调控及宏观调控法的界定李刚305 税收宏观调控法仅限于一国吗?张冬云——从“国际调节说”角度进行的考察丁作提316税的政治——漆多俊先生权力理论的一个初步应用陈茂国332特殊利益集团的国家调节丁国民344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法治支撑——以产业政策法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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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调节说的理论与实践》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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