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证据合法性研究
2009-5
法律出版社
吴淞豫
203
证据合法性问题,本质上是法治诸价值间的冲突和协调,包括了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之间、目的合法和手段违法之间、保护自身权益和不侵犯他人权益之间、保护合法权益与维护法律秩序之间(过度的排除导致法律秩序维护不力)等多种多层次的冲突和协调。 本书在研究中的五处难点和创新之处在于:界定诉讼证据及与证据属性的关系;揭示证据属性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们在证据认定过程中迥异的作用方式;行政诉讼证据合法性内涵之界定;非法取证、证据合法性、违法取证之间关系的揭示;构筑行政诉讼证据合法性独特规则案卷排他规则和禁止单方接触规则;提出了改革我国行政诉讼证据制度之具体方案。
吴淞豫,女,上海人,1973年生,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师。武汉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专业研究生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主要从事行政诉讼法学、海域执法方面研究。
引言 一、问题的提出 二、选题意义 三、研究现状和思路第一章 几个基本概念 一、诉讼证据 二、行政诉讼证据 三、合法性第二章 行政诉讼证据合法性之本论 一、由来 二、行政诉讼证据合法性内涵之纷争 三、立法之横剖 四、形式与内容之辨 五、三大诉讼证据合法性之异 六、被诉行为类型之影响 七、结论 第三章 行政诉讼证据合法性之规则论 一、案卷排他规则 二、禁止单方接触规则 三、侵权排除相当性规则 四、辩论与直接审理规则 五、证据适时提出规则 六、证人适格规则 七、传闻之正当程序满足规则 八、衍生材料有限可采规则 九、瑕疵材料修复规则第四章 行政诉讼证据合法性之审查论 一、与证据合法性审查相关的制度 二、行政诉讼证据合法性审查的过程 三、我国行政诉讼证据合法性审查的完善结语参考文献
第一章 几个基本概念 三、合法性 本书命题是“合法性”研究,“合法性”一词不仅中文多义,对应到英文,也有“Lawfulness”、“Legalily”、“Legitimacy”,界定在何种意义上使用十分必要。 (一)“合法性”之历史流变 “法学理论对合法性的探讨,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柏拉图从伦理学意义上通过‘美德’和‘知识’的标准而推演过统治者的合法性问题。亚里士多德从政治学标准通过‘善’和‘正义’的原则论证统治者的合法性并将其作为评价统治合法性的标准。16世纪初期,马基雅维利进一步指出,国家最显著的特征在于能要求一种合法使用暴力的专利。” “卢梭则从理论上更明确地提出了合法性概念。卢梭有一句人们所熟知的名言:‘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时不在枷锁之中。自以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反而比其他一切人更是奴隶。这种变化是怎样形成的?我不清楚,是什么使这种变化成为合法的?我自信能够回答这个问题。’”按照卢梭的回答,“人民的公意是合法性的唯一基础,唯有人民才能决定由谁来统治他们。” 但是,正如一位美国学者指出的,“人民意志又是什么?谁能够保证人民意志具有绝对的正确性?在哲学家看来,人民意志更多的时候更像是一个抽象的幻影,无法把捉;而在政治学家看来,人民意志就具体体现在政治的点金棒——宪法之中。可是,看看美国的宪法制定与批准过程,它不过是几个代表着某些集团利益的人以政治的辞藻、权谋甚至暴力强加给美国人民的一套政治理念,可今天很多人不还是常常把它看做是世界上最能体现人民利益和公民意志的民主宪法吗?看样子,哲学家的虚无主义和政治学家的自信都无助于真正地解决合法性问题。”西方早期的法学家与思想家关于合法性的论述并未形成法学领域中的主流言说体系。 ……
本书是本人专业领域的,暂时读完第一章。
无论是从知识,还是从写作论证方法上都受到很大的启发。
作者在第一章以“几个基本概念”作为标题,其是也是阐述了本书的核心概念和分析工具。
分析工具是本书的立论基础,也是本书的精神脉络所在。这一点,作者做到了perfect地步。
客观评价,是一本值得阅读的好书.
其他专业的可以阅读第一章,了解法学论文的分析工具和论证方法。100%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