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审判指导案例
2009-7
法律出版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二、三、四、五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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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事审判指导案例》是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至五庭主办的业务指导和研究性刊物——《刑事审判参考》1999年至2008年所有各集的合订精编本。《刑事审判参考》自1999年创办以来,秉承立足实践、突出实用、重在指导、体现权威的编辑宗旨,在编辑委员会成员、作者和读者的共同努力下,密切联系刑事司法实践,为刑事司法人员提供了有针对性和权威性的业务指导和参考,受到刑事司法工作人员和刑事法律教学、研究人员的广泛欢迎。为了满足广大读者的实际工作中的需要,我们在已出版各集《刑事审判参考》的基础上,精心汇编出版《中国刑事审判指导案例》。 在汇编的过程中,我们将1999年至2008年出版的各集《刑事审判参考》的内容重新分类,按照刑法分则各章各个罪名进行划分,将相同案由的指导案例、刑事审判政策等汇总到一起,并对部分内容提炼与归纳了法律适用要点与阅读提示,标注在画波浪线的文字下方,方便读者在具体工作中使用和查阅。 《中国刑事审判指导案例》共五册,分别为: ·《中国刑事审判指导案例》(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财产罪·危害国防利益罪) ·《中国刑事审判指导案例》(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中国刑事审判指导案例》(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中国刑事审判指导案例》(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中国刑事审判指导案例》(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 在各卷册中设有以下栏目: 【指导案例】分类汇总了已出版的《刑事审判参考》在认定事实、采信证据、适用法律和裁量刑罚等方面具有研究价值的典型案例,详细阐明裁判理由,为刑事司法工作人员处理类似案件提供具体的指导和参考。 【刑事立法、司法规范】与相应案由指导案例配套的刑事法律、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其他规范性刑事司法文件,并配发起草同志撰写的理解与适用文章,为司法实践中准确适用提供指南。 【审判实务释疑】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解答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具有普遍指导价值的法律适用问题。 【专题论谈】由司法实务部门的权威专家就刑事法律适用过程中的一些常见疑难问题进行探讨。 【经验交流】地方司法机关制定的刑事司法规范性文件及其背景说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对于某些问题的处理政策和意见等。
贪污贿赂罪 【指导案例】 陈贵杰等贪污案[第29号]——银行临时工与外部人员勾结监守自盗应如何定罪 苟兴良等贪污、受贿案[第30号]——具有两种不同特定身份的人共同实施侵吞企业财产、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应如何定罪处罚 肖元华贪污、挪用公款案[第63号]——定额承包者占有或支配本人上缴定额利润后的营利部分是否构成贪污罪 李平贪污、挪用公款案[第79号]——对贪污、挪用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财产损失能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陆建中被控贪污案[第83号]——律师事务所主任将名为国有实为个体的律师事务所的财产据为己有不构成贪污罪 徐华、罗永德贪污案[第124号]——在国有企业改制中隐瞒资产真实情况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损失的行为如何处理 宾四春、郭利、戴自立贪污案[第136号]——如何认定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成员为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于继红贪污案[第216号]——不动产能否成为贪污罪的犯罪对象 彭国军贪污、挪用公款案[第236号]——如何认定以挪用公款手段实施的贪污犯罪 胡启能贪污案[第275号]——截留并非法占有本单位利润款的贪污行为与收受回扣的受贿行为的区分 胡滋玮贪污案[第292号]——贪污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推定 江仲生等贪污案[第311号]——贪污罪犯罪对象的理解与认定 尚荣多等贪污案[第312号]——学校违规收取的“点招费”能否视为公共财产 杨代芳贪污、受贿案[第313号]——私分国有资产与共同贪污的区分 朱洪岩贪污案[第355号]——租赁国有企业的人员盗卖国有资产的行为如何处理 李祖清等被控贪污案[第377号]——国家机关内部科室集体私分违法收入的行为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 阎怀民、钱玉芳贪污、受贿案[第334号]——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单位的名义向有关单位索要“赞助款”并 占为已有的行为是索贿还是贪污郭如鳌、张俊琴、赵茹贪污、挪用公款案[第383号]——证券营业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私分单位违规自营炒股盈利款的行为如何定性 王铮贪污、挪用公款案[第422号]——已办理退休手续依然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仍构成挪用公款罪主体 鞠胤文挪用公款、受贿案[第385号]——因挪用公款索取、收受贿赂或者行贿构成犯罪的,是择一重处还是两罪并罚 刘某挪用公款案[第406号]——国有公司长期聘用的管理人员是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还是受国有公司 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高建华等贪污案[第462号]——使用公款购买房屋构成贪污的,犯罪对象是公款还是房屋 陈焕林等挪用资金、贪污案[第454号]——无法区分村民委员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款项性质的如何定罪处罚 刘忠伟私分国有资产案[第125号]——集体私分国有资产行为与共同贪污行为如何区分 苏豫鲁挪用公款案[第13号]——二审宣告无罪的案件如何适用法律 陈超龙挪用公款案[第55号]——以假贷款合同掩盖挪用公款的行为如何定罪 王正言挪用公款案[第75号]——以使用变价款为目的挪用公物的行为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 歹进学挪用公款案[第326号]——工商营业执照上标明的企业性质与企业的实际性质不一致时如何确定企业性质 冯安华、张高祥挪用公款案[第356号]——多次挪用公款的如何计算犯罪数额 顾荣忠挪用公款、贪污案[第446号]——由国有公司负责人口头提名、非国有公司聘任的管理人员能否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张威同挪用公款案[第502号]——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借给其他单位使用,没有谋取个人利益的不构成挪用公款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
(一)受贿数额的大小受贿数额客观地反映了案件事实,同时也反映被告人主观恶性的大小,它是体现犯罪情节的一个重要方面。受贿数额大,反映被告人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大,量刑时就应判处较重刑罚。受贿数额小,一般情况下反映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较小,量刑时应判处较轻刑罚。刑法规定受贿5万元不满10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受贿10万元以上的应当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就反映了受贿数额与刑罚之间的关系。被告人张德元受贿数额194万余元,如果不具有其他情节,显然应当在10年有期徒刑以上这一法定刑幅度内予以惩处。(二)受贿情节的轻重受贿数额的大小是受贿情节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并不是全部情节。被告人在受贿中的具体表现,有无索贿以及其他一些相关的情节,也是表现之一。被告人张德元没有索贿的情节,但从其受贿的细节看其情节是比较恶劣的。张某某、吴某某答应给他贿赂后,他不在国内收受,而是让他养子张晓丹到香港收受。张晓丹到香港找到张某某、吴某某,直接说明来意,向对方要钱。卢某某送给他房子,他不敢以自己的名义要,而让卢某某将房产证办到张晓丹名下。从这些情况可以看出,被告人张德元受贿的手段更狡猾,方法更隐蔽。(三)给国家造成的损失给国家造成损失的大小,是受贿情节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也是决定刑罚的一个重要的因素。特别是因受贿而给国家造成的经济损失有时往往要大于贪污犯罪,这也是我们认为受贿犯罪数额不能简单与贪污数额比较而确定刑罚的重要原因。被告人张德元为了个人的利益,置国家、单位利益于不顾,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例如,他先后收受港商陈×林16万元港币,应陈×林的要求同意减交了陈×林兄弟应交给国信公司的25.5万元利润,免交了应交的141万元违约金。仅此两项就使国信公司损失166.5万元。特别是在国信公司同陈×林兄弟商谈惠州富绅服装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谈判中,陈×林兄弟要求在3800万元以下买断股权,谈了几次均未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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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用书籍
很厚实的大本,对工作有帮助
似乎不错,没空看
案例很受启发
做得不错,但太多,太贵,能不能精简点。
1、发票开的很模糊,章子也是盖了两次,没一次清楚的。2、是的质量是在是不敢恭维,拿到手之后发现首页已经有些脱胶了,也没在意,继续看,按目录找271页的时候居然没找到,后来发现这一页没有页码也没有页眉,后来大致翻了一下有好几处都是这样的情况,几十页是么有页眉和页码的,我都不能确信这是不是正版的。请卓越的来说两句!!!
书还不错,质量很好!只是有点贵,还有部分以前的案例没有根据新法律修改或指示出来。
书的内容很好,案例多,印刷质量属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