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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不及告诉女儿的事

伊丽莎白·诺贝尔 文化艺术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0-7  

出版社:

文化艺术出版社  

作者:

伊丽莎白·诺贝尔  

页数:

416  

译者:

郭宝莲  

Tag标签:

无  

前言

  作者序  经常有人问我:《来不及告诉女儿的事》这本书的创作灵感从哪儿来?答案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我的母亲桑迪?诺贝尔和我的女儿塔卢拉?艾伦和奥迪亚?弗罗伦斯,以及我的外婆格雷迪丝(她在1960年代中期过世,当时我母亲才二十岁出头)。我的前三本小说大多是关于友谊、浪漫爱情和婚姻的主题,这次我更近距离来看待亲情,从中找寻题材,诉说自己的故事。此外,我认为我在移居到美国那年开始撰写母女题材并不是巧合,而是距离让我开始很思念母亲。我跟她关系一直很好,就连我的孩子出生后,我们都还天天打电话,而且每两星期至少见一次面。她是我的知己、我的咨询师,也是我的重要顾问。在我两次阵痛、生下露露和泰莉这段无与伦比的人生经验中,母亲一直陪伴着我。在家有新生儿最难熬的前几周,她来帮我清扫、煮饭、整理,而且她永远都知道该怎么应付号啕大哭的婴儿!她曾陪着我一起度过两次性命交关的病痛经验。一次是露露病重住院,而我正大腹便便地怀着泰莉。白天我照顾露露,晚上就全靠母亲帮忙。所以搬到美国纽约时我很想她,思念到不行。我想,就是在这时候我开始思考这个主题。虽然我们之间隔着大西洋,但仍能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保持联系,而且我们还拟定了相互拜访的计划。可是,万一没有这些通讯方式?万一她不在了呢?  当然,这本书还有另一个灵感来源,就是我的女儿。每位母亲都会害怕孩子还来不及准备好在没有妈妈陪伴下独自生存,就得离开孩子身边吧?你把孩子带来这个世界,这个就算有你陪伴也很吓人的世界,所以,万一你不在了,这世界肯定会艰辛到让孩子难以面对吧。几岁的孩子可以不需要妈妈陪在身边呢?五岁?十岁?二十岁?我知道我母亲到现在仍然认为我需要她,虽然我已经四十岁了(她想得也没错,我的确需要她)。孩子永远都需要妈妈;做母亲的永远都不会满足孩子已经结束孩子身份的想法。我的女英雄——书中的主角芭芭拉,看着自己的四个女儿,其中两个已经三十多岁,一个二十多岁,还有一个十几岁的少女,她仍然觉得这四个女儿需要她的指引(即使她们认为自己根本不需要)。在她与病魔对抗的过程中,最让她放不下的就是自己可能会离开她们。正是这种恐惧促使她在身后留下日记和信札,透过文字道尽她想告诉女儿的事。即使自己无法活生生地出现在她们的生活中,她也希望能帮助她们。  对我来说,写这本书的过程实在是个情绪大考验。草稿阶段我几乎天天写得掉泪。真是好笑,我动不动就想到书中的母亲芭芭拉和她的女儿,想到她们的感受,又想到我自己、我母亲和我女儿,然后在计算机前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写完这本书,我全身虚脱无力。身为小说家有种奇怪的特性(至少我这么觉得):在伏案写作的过程中感觉很私密,可是一等稿子交出去,付梓成书,私密的感觉立刻公之于世。这会让你的灵魂和自我变得赤裸,无所遁形。对我来说,这就是我之所以如此害怕的原因,而且这种感觉并不会因为我的小说一本本畅销而减轻,有时甚至觉得更严重。  出版社安排小说的宣传期时,会要求作者想一想该写些什么样的特稿或文章来谈论书,就是这项要求让我开始想知道其他女性身为母亲、女儿或者既是母亲又是女儿的经验。  我开始写电子邮件给我通讯簿上的所有女性,请她们分享关于母亲的故事和想法。结果,得到的响应令我感动不已。最先回复的那几封信,毫无例外地都是年轻或年幼时就失去母亲的朋友和同事。她们侃侃而谈自己的失落感,以及对于母亲这个角色或者拥有母亲的看法。其中一位朋友的母亲在二十多年前她少女时就辞世,她告诉我,有时会突然害怕某种她无法辨识的东西会触动她的悲伤,让她当场哭倒在大街上。另外有个人说,数年前母亲的离世并未真正对她造成冲击,直到她在医院产房第一次抱着自己的孩子,才感受到她母亲对孩子那种无条件的爱。还有个朋友坦承非常嫉妒那些母亲仍然健在的同侪,并对自己失去母亲感到非常愤怒。  没多久,我开始收到来自幸运儿(就是我们这些母亲仍然健在的人)的回复。各种有趣的故事、难过的故事、令人沮丧与恼怒的小轶事、感激之情等等,当然,事实证明并不是所有母亲都是好妈妈,而坏妈妈所造成的伤害可能很深远。前几天我在美容院翻阅杂志时,看见里头问了读者一个问题,以便作为下期杂志的主题:你在什么时候知道自己长大了?当然,答案千百种,可能是你签下自己第一笔贷款,或者开始独自旅行,涂上高系数的防晒乳液。对我来说,觉得自己长大了是在我开始把母亲视为一个女人,而不只是母亲。这样的女人不完美、有缺陷,就跟我们其他人没两样。她会把自己过去的阴影包袱带进她和我的关系中,就像我也会这样对待自己的女儿。这番体认并不会让我爱她更少,或许还可能更爱她。不过很确定的是,这番体证让我们的母女关系更有深度、更丰富,而且达成一种新的共识。  我在英国、美国和加拿大的巡回签售会让我感动,原本单纯的朗读讨论会很快就变成感性的自白。常有女读者带着自己的母亲或女儿,成群结队来听我演讲,有些人还会站起来跟大家分享自己的故事。在达拉斯市的朗读会后,有位图书馆员红着眼眶告诉我,她母亲几个月前刚过世,她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办法立刻读这本书。我告诉她,过一阵子后再拿起来读。  这本书还建立了一个网站,许多读者在上面留言。十八个月后,每天仍有许多新的邮件。这些让我觉得非常感动。  《来不及告诉女儿的事》首次巡回签售会结束后一年,我在纽约举行的一个盛大书展中替我的新书《邻家女孩》(The Girl Next Door)举办签售会。前一年在达拉斯认识的那位图书馆员也在队伍中。她握着我的手,让我回想起之前和她的谈话。“我听从你的建议,真的等了一段时间才读它。”她说,“六个月后我去度假时拿起这本书来看,结果哭了又哭,哭了又哭。这本书对我的丧母之恸有很大的疗愈效果,你的字字句句都说中了我的感觉。”我想,读者对作者说的话,再也没有比这句更棒的了。而且,我认为这是对我最大的赞美。  所以,这本书从私密书写到公诸于世的过程非常令人欣慰。能和这么多不同的女性交流,从中确定并肯定这本书的主题具有意义,这样的过程非常激励人心,而且我也乐在其中。我开始相信,母女关系是我们人生中最复杂但也最具影响力的关系,深刻影响我们情感的每一个层面。我何其荣幸能创作出一本以母女关系为主题的小说。  伊丽莎白·诺贝尔  2009年7月

内容概要

  芭芭拉发现自己来日不多,一想到四个女儿将在没有母亲陪伴的情况下,独自面对生命的磨练,心中充满不舍。她决定写下那些一直没机会跟女儿们聊聊的事情。  老大丽莎,害怕承诺婚姻,用武装的坚强将幸福挡在门外;老二珍妮弗,挣扎在濒死的婚姻中,整天郁郁寡欢;二十来岁的老三艾曼达是个背包客,浪迹天涯;小女儿汉娜,正值青春期,总想证明自己。  那些来不及对女儿说的、不敢说的事,随着书信中的一字一句,娓娓道来……

作者简介

  伊丽莎白·诺贝尔(Elizabeth Noble),1968年12月生于英格兰的白金汉郡。1990年毕业于牛津大学圣埃德穆学院,取得英语文学的荣誉学士。擅长将亲情与友情融入作品中,她认为,人生最难得也最幸福的,就是亲情与友情都能兼得。  著有《读书会》、《友情测试》、《谭可俱乐部》、《A到Z的周末恋曲》《邻家女孩》等小说。而《来不及告诉女儿的事》是她最得意之作。

书籍目录

作者序 1六月十二日 1十月 45十二月中 51圣诞节 85新年除夕 93一月 133二月 233三月 255四月 303五月 357六月 385

章节摘录

  我亲爱的女儿,  虽然妈妈有强烈的控制欲,不过就葬礼来说,我的规定没那么多。反正尽你们所能快速处理,好吗?熬过去就没事了。丽莎知道要放什么音乐,如果你们受得了我挑选的那些。我们已经谈过葬礼辞,就用这首短诗:  你们知道,  我只希望你们都出席;  你们也知道,  我想要什么样的棺柩,  穿哪件漂亮的衣服。  感谢上帝让我失眠,也多亏有网络,我才能找到这首诗,否则只好逼你们去念那些恶心讨厌的东西。务必找个念葬礼辞不会哭的人,这是我最大的要求:千万别哭,求求你们,如果你们真的克制得了情绪的话。还有,别穿得黑漆漆的,把你们衣橱里最亮眼的衣服找出来。我知道这两项要求听起来陈词滥调,不过,缤纷色彩绝对比暗沉色调好。对了,帮我试试看,设法让那天阳光灿烂(我知道这恐怕是你们最无法掌控的事)。我不会在这里提到什么伤感的话,这封信纯粹就是交代那天的事,不过我想,或许我会再多写几封吧。还有话想说呢,如果活得够久,还有时间写的话。这会儿你们大概心想,我又在乌鸦嘴了……(你们好像不喜欢这种重症末期式的幽默啊?)  对不起,要让你们来处理我的后事,真的很对不起……  我对你们的爱永不止息,永永远远……  妈  别在我墓前哭泣,  我不在那儿,也没睡着。  我是吹拂的阵阵微风,  我是雪地上的钻石光芒,  我是成熟谷物上的灿烂阳光,  我是缓缓飘落的秋天雨丝。  你们在寂静的清晨醒来,  我已精神抖擞地追赶。  我在绕圈飞翔的鸟儿中,  我是夜空温柔的闪亮星斗。  别在我墓前哭泣,  我不在那儿,我没有死。  (在原野上举行葬礼不是很完美吗?)  丽莎  丽莎缓缓地让自己沉浸在有芳香疗效的精油泡沫中,凝视着那张八乘十寸、从楼下钢琴上拿来的照片。她将照片立在水龙头后方,好让自己躺在氤氲的浴水里也能看得清楚,不过得小心别弄湿它。这是妈妈芭芭拉的黑白照,八年前妹妹珍妮弗结婚时拍的。相片中的妈妈顶着刚从美容院“出炉”的“热腾腾”发型,有技巧地搭配一张自然却出众的妆容,简直要迷倒众生。她坚持不戴身为新娘母亲通常会戴的水蜜桃色礼帽。丽莎还记得妈妈戴了顶直径约三英尺、帽缘松垮的深咖啡色大草帽。婚礼那天她身后四排椅子没人坐,由此可见那顶帽子之夸张。照片中的妈妈笑得好开心,没人知道原因,她自己也不记得为什么。她整个人笑到往后仰,而那顶不雅又不宜的帽子早被丢到一旁,一头赤褐色的大波浪卷发被夏日微风吹散在脸上。她那表情丰富的大嘴巴张得好大,连上排补牙的填充物都一目了然,而淡褐色的双眸则成了眯眯眼,几乎消失在笑成一团的脸庞中。虽然芭芭拉原本就上相,但这张照片仍是最棒的。丽莎看着照片,仿佛听见妈妈低沉洪亮的笑声。她最怀念妈妈夸张喧闹的笑声和身上随时飘散的晚香玉香水味。  她想起母女那次一起捧腹大笑的情景。那天丽莎帮妈妈计划葬礼事宜。妈妈说她无法和丈夫迈克一起讨论,因为他肯定会哭个不停,她受不了。她最不想看见有人哭。对此非常反感的她,就连走到生命尽头仍如此坚持。至于其他女儿,汉娜显然年纪太小;阿曼达不在身边,反正这女孩就是在忙现在正在忙的事;而嫁出去的珍妮弗……很自然不是她心里的合适人选。说这话时,妈妈还做了个很愚蠢的鬼脸,骨碌碌地转着眼珠。丽莎也知道珍妮弗不适合。因此被妈妈挑选来讨论后事的丽莎,一方面觉得很害怕,另一方面又觉得很荣幸。  她从没想过这场后事讨论竟变成搞笑大会,直到现在回想起来,还是搞不懂怎么会这样。丽莎从小到大就经常和妈妈一起聊天搞笑。那个礼拜妈妈的状况很好,虽然消瘦,皮肤也呈现出有点怪的半透明浅紫色,不过仍然行动自如,也颇有活力。她已经将手边收集到的所有传单和计算机打印出来的纸张摊在餐桌上。棺柩、灵车、花环……她经常说诞生是做零售生意的好商机,不过现在看来连死亡也是。大家都说,如果筹备得宜,这可是人生最后一场盛大派对。讨论的前二十分钟“死气沉沉”,令人不自在,不过后来母女俩开始八卦起来。妈妈已经查好了马车丧礼的各种价格,但其他人大概没心理准备要坐在紫红天鹅绒的马车上,参加一场伦敦东区黑道大哥风格的告别式吧。不过她倒是决定好自己出殡那天的打扮:要穿上千禧跨年派对时所穿的礼服,虽然这衣服现在有点过大。身材消瘦是个值得穿礼服庆贺的小借口,也更有理由打开棺柩让大家看她最后一眼。当年千禧跨年派对要穿上这件礼服前,她还足足喝了一星期的包心菜减肥汤,甚至实行在淋巴部位缠上绷带的减肥法,希望1999年12月31日那天能将自己挤进这件礼服中,可惜显然成效不彰,因为2000年1月1日将塑身绷带拆开后,一团团肥肉全都一波波涌出来。丽莎记得那件丝滑轻盈的翠绿色礼服,妈妈一穿上它,简直惊为天人。对已成年的女儿来说,这种好事可真让人有点怨恨。还有丁字裤那件事也很好笑,那天她说服妈妈穿丁字裤(这是她生平首次也是最后一次穿)。她告诉妈妈,若不想见到紧身礼服露出内裤的痕迹,除了不穿内裤,丁字裤是唯一选择。结果新年那天妈妈打电话来说丁字裤太不舒服,没穿一小时就受不了脱掉,于是就这么没穿内裤迎接新年,当时在座的还有郡长和校长呢。聊到这里又爆出更多笑声。  “这样不是有点浪费伦敦名设计师本德里希那件完美的作品吗?我想要这件礼服还得不到呢。”她这么开玩笑。事实上真的是开玩笑。珍妮弗若听到这句话肯定会把她臭骂一顿。“是浪费了。”妈妈眨着眼这么说,“我会留一些钱,拿这些钱去给你自己买一件吧。”  母女真正严肃讨论的是音乐。妈妈说她无法忍受听起来很悲伤的音乐,所以绝不能放《求主同住》(“这首歌的高音没人唱得上去,从歌声中也总是听得见哭哭啼啼”),也不能选《与主相亲》(太过煽情)。至于《舞王》也不行,因为这歌名总让她联想到爱尔兰著名踢踏舞者迈克?弗拉里。有谁愿意在放下人间苦难准备去天国之际,还联想到凌空腾跃的舞者啊?而黑人灵歌《整个世界在他手中》里有太多手鼓。她喜欢《耶路撒冷》这首歌,虽然听起来比较像婚礼而非葬礼,不过管他呢。当然,绝对、绝对要有《成为我异象》这首,最好是由凡?莫里森来演唱,以笛声开场,虽然在天花板高挑的教堂听起来声音可能会太小。她也上网找了网友推荐的非宗教性流行歌曲,不过这些歌最后都让她们笑到流泪。譬如美国著名男歌手法兰克?辛纳屈的经典名曲《我的路》,妈妈对这首歌下了这番批注:“嗯,看来死在六十岁就是我该走的路!”至于70年代美国著名黑人女歌手格洛丽亚?盖娜那首《别说再见》,“就比《浴火重生》来得好”。她咯咯笑着说:“这些人到底是谁?我怎么从没被邀请去参加他们的葬礼?”接着想象女歌手桃乐丝?黛蜜糖嗓音所唱出的《世事难料》歌声中,棺柩缓缓前进,真是让人笑到肋骨疼。要不,想到大家在葬礼上安静聆听英国女歌手薇拉?琳恩那首畅销曲《我们会再相逢》,更笑到捧腹。两人好不容易恢复平缓呼吸,擦干笑到流泪的湿漉脸庞,决定用爵士乐大师刘易斯?阿姆斯特朗那首名曲《如此美好的世界》。妈妈果断地点点头,以她如少女般的圆润字体在A4纸上写下这首歌。丽莎脑海中浮现旋律,想象葬礼那天播放这首歌的情景,赶紧别过头,不想让妈妈看见她一直不想看到的泪水。  她们精心筹划妥当的这天终于来到,丽莎却发现自己毫无准备。凡?莫里森和刘易斯?阿姆斯特朗的CD整齐地放在手提音响中,风琴手的散页乐谱停在《耶路撒冷》这首歌上。只不过此刻完全不好笑了。丽莎让自己沉入浴缸内。她闭上眼睛。如果,如果安迪在这里就好了。  珍妮弗

媒体关注与评论

  在我所有的小说中,这本书最让我“呕心沥血”。身为母亲的我,不难想象自己和女儿遇上书中人物必须面对的情境时的感受。我承认写作这本书时,好几次在计算机前鼻酸啜泣。  ——伊莉莎白·诺贝尔  来自英国文思敏锐的小说家伊丽莎白·诺贝尔的这部小说,是一部超越死亡的小说,母女之情动人心弦。《来不及告诉女儿的事》实至名归,赚人热泪。  ——《科克斯书评》  这是一本令人爱不释手、感人至深、读来愉快的女性小说佳作。  ——《图书馆期刊》  伊丽莎白·诺贝尔这一本赚人热泪的小说让她更上巅峰。独特的叙事风格令人刮目相看。  ——《出版人周刊》  文笔出色,情感浓郁。你会不止一次为它热泪盈眶。  ——《太阳报》  彼此包容、心中有爱,就能化解世间所有困难的挑战。“珍惜亲情”,这是作者通过本书,献给大家最好的礼物。  ——《每日快报》  最适合漫漫长夜回味的精彩小说。  ——《每日邮报》  流畅生动,一页接着一页,爱不释手。  ——《每日镜报》  她的故事确实引人共鸣。她笔下的人物保证‘真实’,有软弱有缺陷,容易让人感同身受。这是一本深具抚慰效果,令人难以抗拒的小说。  ——Glamour  好爱这本书,我也要我的女儿读。  ——Eve  感动人心的故事,优美地诠释出母女之间无可取代的情感。  ——Bella  措词巧妙、深情动容,坦然掬泪一探女性情谊。  ——Red  引人入胜,每个人物都触动人心。  ——Heat


编辑推荐

  本书是本赚人热泪的巅峰小说,但不是那种涕泗横流的感动,而是在阅读中有一种慢慢浸入心头的共鸣,让人热泪盈眶。四个性格迥异的女儿,一个来日无多的母亲,伊莉莎白?诺贝尔这次将自己作品中亲情与友情共存的特色发挥到了极致。对于一个母亲来说,女儿在生命历程中走了多远,走了多久,她永远都是自己的“宝贝”;对于姐妹来说,无论怎么纷纷争争都总有一丝情感在牵系着彼此。庞杂的人物关系却因母亲的一封封寄托着眷恋的书信连接起来,那份亲情在缓缓流淌中浸润着每一个亲人的心灵。而母亲那段来不及告诉女儿的事是否能真相大白,是遗憾?是怀念?是悔恨?随着母亲的一封封书信慢慢呈现。  同名英文原版书火热销售中:Things I Want My Daughters to K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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