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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机操作工

李总根 中国劳动
出版时间:

2007-10  

出版社:

中国劳动  

作者:

李总根  

页数:

128  

字数:

105000  

前言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并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设备的安全造成危害的作业。对于矿山这种高危行业来说,特种作业人员操作的正确与否对安全生产的关系十分重大。据统计,在各类矿山事故中,因作业人员违章操作和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约占事故总数的70%。实践证明,矿山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是保障矿山生产安全的重要条件,是以人为本、标本兼治,必须做好抓实的重点工作。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操作。”《矿山安全法》也有相应的规定。为贯彻落实上述法律规定,全面提高矿山特种作业人员的整体安全技术素质和识灾、防灾、避灾自救的能力,预防和减少矿山事故的发生,我们特组织全国各有关矿山安全培训机构、大专院校与科研单位的专家、教授,以及生产一线的安全技术人员编写了“矿山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统编教材”。  本套教材囊括了矿山特种作业的18个工种:瓦斯检查工、煤矿安全检查工、信号把钩工、电机车司机、空气压缩机操作工、井下爆破工、绞车操作工、测风测尘工、尾矿工、矿井排水泵工、通风安全监测工、矿山救护作业人员、井下电钳工、主提升机操作工、耙(装)岩机司机、通风机操作工、输送机操作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每一工种分为培训考核统编教材、复审教材和考试习题集3册;全套教材共计54册。

内容概要

??本书内容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常识、矿井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矿井主要通风机、主要通风机的运行与维护、典型事故案例剖析、防范事故的主要措施等。是矿山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复训教材之一,也可作矿山企业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参考用书。??本书由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李总根主编,白沙煤电集团煤矿安全培训中心徐志华为副主编,阳胜光、马述初、宾建明、谢运根、张晓青、谢建平、钟江南等参与编写,张刚、李丕圣参与校审,彭新其主审。

书籍目录

第一章?法律法规常识 第一节?我国主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第二节?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复习思考题第二章?矿井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第一节?矿井开采与主要生产系统 第二节?矿井通风 第三节?矿井主要灾害与防治 复习思考题第三章?矿井主要通风机 第一节?主要通风机的结构与原理 第二节?主要通风机的防爆 第三节?主要通风机的电气设备控制 复习思考题第四章?主要通风机的运行与维护 第一节?主要通风机的操作运行 第二节?主要通风机的日常检查与维护 第三节?主要通风机常见故障的处理 复习思考题第五章?典型事故案例剖析第六章?防范事故的主要措施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第一章 法律法规常识  第一节 我国主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一、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按照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由以下6个部分组成:  1.宪法  我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它的特殊地位和属性,体现在4个方面:  (1)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国家生活的基本准则。我国宪法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国家机关和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所规定的是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原则和制度。因此,它成为立法机关进行立法活动的法律基础,被称为“母法”、“最高法”,但是它只规定立法原则,不直接规定具体的行为规范,不能代替普通法律。  (2)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权威,是制定普通法的依据,普通法的内容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  (3)宪法的制定与修改有特别程序。我国宪法草案是由宪法修改委员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  (4)宪法的解释、’监督均有特别规定。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宪法的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解释宪法。  ……


编辑推荐

  《通风机操作工(复审)》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布的《煤矿安全培训教学大纲》、相关的新规程和新标准为主要编写依据,既全面介绍了矿山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反映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矿山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的最新要求;又注意了内容的创新,注意吸收矿山安全生产中的新理论、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

图书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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