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兴华经济学文集(第1卷)
2002-3-1
经济科学
卫兴华
825
《卫兴华经济学文集(第1卷)》是卫兴华所著的《经济学文集》。共分四部分,其内容有马、恩、列、毛、邓经济思想研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及其基本经济制度;计划与市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劳动价值理论和收入分配理论研究。 《卫兴华经济学文集(第1卷)》内容全面,分析深刻,论述精辟,具有较高的科学性、知识性及系统性,可供相关人士参阅。
卫兴华,乳名卫玉童,1925年10月6日出生于山西五台县的一个偏僻农村--善文村。祖辈世代务农。父亲卫真元粗通文字,因受无文化之苦,望子成龙o 1931年,卫兴华还不到6周岁,就被送到善文小学读书。由于勤奋好学,成绩名列前茅。由于受高利贷盘剥,家境清苦。卫兴华是在母亲的悲叹与泪水中度过童年的。在村小学读书5年半,1937年春考入离村30里的东冶镇沱阳高小上学。入高小前,小学老师给起了个“官名”——卫显贵。在沱阳高小读书期间就用的这个名字。沱阳学校也是徐向前元帅的母校。学校教学质量高,教师中有几位共产党员,抗日、进步空气浓厚。卫兴华也参加了抗日活动。 1938年后半年,因日军的铁蹄踏入东冶镇,辍学回家务农。失学期间, 当过小学教师,在东冶镇济生恒药材庄当过店员。1942年秋,卫兴华失学4年后又考入东冶镇高小附设的中学班。为表示抗日兴国之志,入学时将“显贵”原名改为“兴华”。因不满日伪奴化教育,在同学中宣传抗日思想,偷读《各国革命史》等书籍,被校方查抄斥责。校领导也是好人,是恐怕给学校惹祸才如此做,暗中了之。尽管学期末的考试成绩列“特等第一名”,但因深感“亡国之恨”,他不愿再读下去。想到“后方”正规中学公费读书。1943年,奔赴晋西隰县(二战区所辖)考入进山中学。该校主持工作的校务主任赵宗复是1933年燕京大学读书时加入共产党的重要地下党员。他父亲是山西省政府主席赵戴文,是与阎锡山齐名的大官员,赵宗复背叛其出身的家庭,秘密从事革命工作。卫兴华在31班办油印小报《三一园地》,撰写宣传抗日、进步思想的短文,受到赵宗复的关注与爱护。抗战胜利后,进山中学迁回太原。在赵宗复的影响下,卫兴华于1946年参加了党的地下革命工作。担任过进步社团“投枪社”的编辑组长,当过学生会主席、 “青年读书会”的干事长。并与我太行军区派遣太原的团一级谍报工作人员王天庆建立了工作联系。经王天庆建议,进山中学建立了党的三人领导小组,具体领导学校的学生工作,卫是领导小组成员。 1947年夏,卫遵照太行解放区有关领导的指示,通过封锁线秘密进入太行解放区,经太原情报站转赴太原工委汇报工作,并正式履行了加入共产党的手续。 1947年8月底,卫兴华被“山西特种警宪指挥处”逮捕入狱。他没有暴露自己身份,也未泄露任何党的机密。9月下旬获释。这段经历曾给他在解放后带来不少麻烦和困扰。特别在“文化大革命”中遭受到非人待遇和“造反派”的残酷迫害。 1948年夏,卫兴华按照赵宗复等同志的安排,赴北平从事革命活动。曾参与建立“山西学生流平同学会”并任第一届理事。为成立“山西临中”而进行了奋斗。曾帮助太原到北平的地下同志携带解放大原所需城防图回到解放区,并输送一些山西学生去解放区。 1948年初冬,卫兴华回到解放区,先到正定华北大学学习,后回山西参加了太原解放工作。太原解放后,卫又到解放了的北平继续在华北大学学习。1950年中国人民大学成立后,先在经济系学习。后被选调政治经济学教研室做研究生o 1952年以全优成绩华业后留校任教。 卫兴华在青少年时代,想走文学或新闻的道路。在太原读初中时起,就先后在报刊发表散文、杂文、通讯、小说等数十篇。担任过《复兴日报》特约记者、《青年导报》的特约通讯员和《工作与学习》杂志的特约撰稿人。还在赵宗复的安排下,编过《民众晚报》、《灯下》副刊。参加革命工作后,服从组织分配,走上了学习和研究经济学的道路。 在改革开放前的25年中,除去下放劳动、参加“四清’’运动和各种政治运动(包括“文化大革命”)、走“五七”道路等,耗费了15年的时间外,卫兴华真正用于教学与研究的时间,只有10年左右。 粉碎“四人帮”和党的十一后三中全会,使卫兴华在精神上获得了“解放”,他积极参与理论工作中的“拨乱反正”。除积极投身于教学与研究外,还担任了一些行政和学术职务。担任过《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杂志的副总编辑,1983~1986年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系主任,后任《中国人民大学学报》总编辑。学术职务和社会职务有:曾任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后经济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资本论》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综合性大学《资本论》研究会会长、中国老教授协会社会科学专业委员会主任等。 现任学术和社会职务有:全国哲学社会科学经济学科规划小组成员,中国《资本论》研究会顾问,中国综合性大学《资本论》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老教授协会社会科学专业委员会名誉主任,中国城市社会经济年鉴特邀理事,中国人民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校学位委员会委员、理论经济学分会主席。1983年任教授和博士生导师,任郑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南京大学、山西大学、 山东大学、西北大学、吉林大学等30余所高校的名誉教授或兼职教授,还被聘为江西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的名誉院长。 卫兴华发表论文、文章(书评、序言、杂文之类)近600篇,出版著作(含主编、合著)40余本。其中有《卫兴华选集》、《政治经济学研究》、《我国新经济体制的构造》、《市场功能与政府功能组合论》、《政治经济学原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研究》、《中国共产党经济思想史论》、《经营管理大系·基础经济知识卷》、《经济运行机制概论》等。 获国家级和省部级奖共20余项。其中有:北京市劳动模范,孙冶方经济科学奖第一、二届论文奖,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国家教委优秀教材一等奖,第四届中国图书一等奖、第二届二等奖,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二等奖,教育部第一、二后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全国高等学校出版社优秀学术著作奖,第九届华东地区优秀政治理论图书一等奖, 中央纪念党的十一后三中全会十周年论文奖,北京市“改革开放理论探讨’’优秀论文奖,1998年宝钢教育奖优秀教师特等奖,1998年全国报纸理论宣传优秀论文一等奖。 1984年和1989年,曾应邀赴日本九州大学等几所高校参加学术活动和讲学。
一、马、恩、列、毛、邓经济思想研究 关于资本主义地租理论中的一些问题 马克思关于劳动生产力同价值关系的三个原理和社会主义经济实践, 马克思的生产劳动理论 马克思的劳动异化概念和社会主义现实 《资本论》中货币流通规律公式的探讨 雇八个工人是理论和政策的界限吗?——评对《资本论》有关论述的误解 评对马克思“普照的光”观点的误解 共产主义劳动不再是谋生的手段吗? 怎样理解马克思关于“重建个人所有制”的观点? 新议《资本论》中有关科学分析方法的论述 对马克思、恩格斯商品生产理论的再探析 千年伟大思想家马克思及其《资本论》 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本质是等量劳动交换吗? 究竟何人最先从经济制度含义上使用“资本主义”和“市场经济”概念? 关于股份制的发展历史和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 怎样正确理解恩格斯1891年所讲的资本主义“无计划性没有了”? 列宁的商品经济、市场与政府理论的再评析 提高劳动生产率是发展生产力的核心——写在《列宁全集》中译本第二版六十卷出版之际 毛泽东怎样对待资本主义经济 三个“有利于”究竟是判断什么的标准 怎样把握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论述 关于准确把握邓小平有关理论和十五大某些新提法问题 增强把握和宣传邓小平理论的准确性与科学性 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核心内容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及其基本经济制度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特征引论 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若干理论问题 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 关于社会主义经济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问题——评《再论认真学习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观点与逻辑 社会主义经济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几个理论问题 不能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混同于“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与方生同志商榷 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 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三、计划与市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四、劳动价值理论和收入分配理论研究 ……
书摘 当我们研究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重建个人所有制的思想时,不应当仅仅把它看作是一个概念的应用问题。我们从社会主义公有制同重建个人所有制的内涵的统一和重合中,可以得到这样的启发:社会主义公有制特别是全民所有制,应当同时是归联合劳动的各个劳动者所有的个人所有制,而不应当是完全抽象的、空泛的公共所有制。不能把全民所有制变成“无主所有制”,即名义上是人人有份,实际上人人感不到有份,因而出现不爱护全民财产,公共财产的浪费、损坏、丢失现象到处可见。这种情况表明,全民所有制还缺乏人格化代表。这类现象的存在,是全民所有制实现形式上的弊端,而不是全民所有制本质规定的必然结果。因此,如果说全民所有制需要改革,那只能是改革其实现形式,而不能是改掉全民所有制本身,即将其改为私有制。 改革全民所有制的实现形式,就应使全民所有制同社会主义劳动者的个人所有制内在地统一起来。使每个职工都关心和爱护全民财产,并关心和努力实现全民财产的不断增殖。怎样做到这一点,是我们在改革过程中需要很好研究和探讨的问题。我们进行经济体制改革,不能仅仅着眼于商品经济和市场(尽管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还应探求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即经济关系体系自身的最有效的实现形式和机制,如公有制的最有效实现形式和机制,计划经济的最有效实现形式和机制,按劳分配的最有效实现形式和机制,等等。这些实现形式和机制,需要借助于商品关系的发展和市场机制的完善,但仅仅依靠这个方面并不能完全解决问题,甚至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为社会主义经济关系自身的实现机制同商品市场机制不是一回事。后者可以有利于前者,但不能代替前者。这个问题还没有引起人们的应有重视。 为了将社会主义公有制同联合劳动的劳动者“个人所有制”统一为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至少应做到: 首先,真正确立职工在公有制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使他们确实成为企业的主人和生产的主人。为此,不仅企业的责权利要相统一,职工个人的责权利也要相统一。 其次,要健全企业管理制度,保证公共财产(包括生产资料和产品)不受侵犯。对于爱护、保护和节约公共财产的职工,要从精神上和物质上予以鼓励;对于一切损害、侵犯和浪费公共财产的行为,要严肃处理。要提高职工在爱护和发展公共财产方面的自觉性。 另外,要使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财产的增殖,同职工个人收入的增长有机地联系起来。社会主义公有制和“个人所有制”在个人分配上的实现形式就是按劳分配。按劳分配既要求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劳动所生产的财富的增长而提高职工的个人收入,也要求等量劳动领取等量报酬,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只有正确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才能既实现职工在公有生产资料面前的平等权利,又实现职工的劳动同“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结合得越好、产品越多、收人越高的经济关系。 最后,我们有必要研究一下列宁的计划经济思想及其在后来的变化。 在马、恩的著作中,虽然论述过在未来新社会中要实行社会生产和分配的计划调节,但没有使用过“计划经济”这一概念。在列宁的著作中,第一次提出了“计划经济”概念。广义地说,实行计划调节的经济,就是计划经济。在马、恩的著作中,以及列宁在十月革命前和革命后初期的著作中,认为社会主义经济是非商品经济,因而市场不再发生作用,调节经济生活的是社会计划。在这种情况下,计划调节同计划经济就是相一致的概念。 列宁认为,社会主义经济实行计划调节或计划经济的要求来自于两方面。一方面是作为社会化大生产的大机器工业,“大机器工业和以前各个阶段不同,它坚决要求有计划地高速生产和对生产实行社会监督。”有计划地调整和监督生产,就是自觉地保持社会经济的比例性。但是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下,这种比例性只能通过经济的不断波动的平均数而实现。而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度下,比例性与计划性统一了起来,“经常的、自觉保持的比例性也许确实是计划性,但这不是‘只是从一系列经常波动中得出的平均数’的那种比例性了”。另一方面,计划调节的要求来自社会主义公有制本身。列宁认为社会主义公有制要求消灭剥削,要求保证社会成员的福利和全面发展,要求更为合理地配置资源,这就需要实行对社会生产和分配的计划调节。列宁说:“只有建立起大规模的社会化的计划经济,一切土地、工厂、工具都转归工人阶级所有,才可能消灭一切剥削。”苏维埃俄国通过实行公有制,“有计划地组织社会生产过程来保证社会全体成员的福利和全面发展”。列宁还提出合理利用资源的要求,认为“只有按照一个总的大计划进行的力求合理地利用经济资源的建设,才配称为社会主义的建设。” 列宁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比例性和计划性的论述,虽然是在俄国社会主义建成以前讲的,但其中包含着正确的和深刻的思想,值得我们重视。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列宁的计划经济思想也有重大变化和发展。起先,列宁认为,实行国民经济计划,就要“对产品的生产和分配实行全民的、包罗万象、无处不在、最精密、最认真的计算”。他提出,要使全部国家经济机构变成一整架大机器,变成一个使亿万人都遵照一个计划工作的经济机体。千百万人的生产与分配,要严格遵守统一的计划与标准。显然,这样的计划调节或计划经济是一种理想化的也是绝对化的东西,是难以实现的。通过在苏维埃政权下几年的经济实践,列宁关于经济计划的思想发生了更为符合实际的变化与发展。 首先,列宁告诫人们,“完整的、完善的、真正的计划,目前对我们来说=‘官僚主义的空想’。不要追求这种空想。”“最大的危险就是把国家经济计划工作官僚主义化。这是莫大的危险。”在社会生产和消费日益多样化和复杂化的情况下,越是包罗万象、完整的计划,越可能是主观主义和官僚主义的产物。这种计划并不能有效地配置资源于不同的部门。 其次,经济计划不是凝固不变的指令。“任何计划都是尺度、准则、灯塔、路标等等。随着实践的发展与变化,计划应根据-实际经验来补充、发展和修改。 复次,经济计划不是任意编制的,而是要有科学根据。“远大计划不是凭空制定的,而是根据技术条件和科学理论制定的,”没有科学根据的计划,会在实践中碰壁,不能实现国民经济发展的计划性与比例性。 最后,经济计划要分轻重缓急,应有重点。“统一的经济计划要求经济建设分别轻重缓急,因此执行计划时贯彻重点制是无可争辩的。” 列宁关于社会主义实行经济计划的上述一些基本原则,对我国进行的计划体制改革,仍具有理论和实际意义。 这一点是新社会制度下生产力发展的结果,也是新的生产关系发展和完善的表现。新中国成立40年来,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有了显著的提高,从提高的速度上看,超过了其他发展中国家,也超过了资本主义国家。 从1979-1988年改革以来的10年中,我国居民的实际消费水平,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年均增长7.6%,超过世界上任何国家。从反映生活水准的一些具体指标看,如吃、穿、用等,我国的人均水平都远高于发展中国家。在医疗保健方面,1988年我国平均每个医生服务人口为676人,而中等收入国家平均每个医生要服务4940人。在平均预期寿命方面,1987年,我国为69岁,高于中等收入国家的64岁;婴儿死亡率,1985年我国为3.5%,世界平均水平为5.80W。根据印度《经济时报)) 1990年1月19日报道,由伦敦经济学院和印度国际经济关系研究会组织的“中国和印度经济发展”会议,得出了一个结论:“中国的生活标准是印度的3倍”。如果中国不走社会主义道路,是不可能在三四十年中取得这样成就的。 在对比生活水平和质量时,人们容易简单对比中国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以此来判断中国同发达国家的贫富差别。这并不完全科学。比如,根据表面统计,中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为300美元左右,日本为2万美元左右。似乎日本人的生活水平高于中国60多倍。实际上并不是这样,因为这里有许多不可比因素。比如西方国家的国民生产总值中,把政府官员、文教和军警人员等的收入及其他一切收入如房租、利息等都计算进去,同我们的计算方法相比,膨胀了不少。再如,货币的实际购买力同汇率的差距较大。日本不少工人和服务人员的月工资为十三四万日元,合人民币4 000多元,乍一听,远远高于中国职工的工资。但这个工资水平在日本生活还是较紧的。因为日本的物价水平平均高于中国10多倍。1988年,日本的一个小城市德山市的大米价一公斤为570日元,现在约合人民币18元之多。 另外,在人均国民收入的概念下,把资本主义国家两极分化、贫富悬殊的不平等现象给掩盖了。而这一点,是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必然结果。美国占总人口1%的富人拥有了全国37%的财富,而占人口20%的穷人家庭,平均年收入由1979年的5439美元下降到1987年的5107美元。 社会主义制度从根本上铲除了资本主义产生两极分化、贫富悬殊的经济根源,有效地保障了劳动人民基本的生活需要。目前在我国出现的某些社会分配不公现象,是我们要大力采取措施予以解决的重要社会问题。因为它是违反社会主义原则的,因而也是社会主义所不能允许的。 ……
自序一 我于1952年作为中国人民大学的第一届研窆生毕业后,留校任教。50年来,除下放劳动、参加“四清”运动和“文化大革命”、走“五七”道路,离开了专业工作队。一直从事政治经声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在改革开放前的30年中,经历了政治生活和教学与研究工作中的风风雨雨、坎坎坷坷。凭着一种责任心和对事业的追求,在努力做好自己所承担的教学工作的同时,总是要背负着精神压抑,抓紧一切可利用的时间,从事一点经济理论方面的研究,写一些经济学方面的文章。 由于在思想认识上跟不上“左”的一套理论和政策,发表的东西主要是纯理论、纯学术方面的。例如,有关《资本论》问题的研究,关于劳动价值理论、价值规律、地租理论、社会主义商品生产、按劳分配等理论问题的探讨。 因此,在那“大批判”的年代,我没有在理论工作中因参与批判别人而欠了谁的债。也没有发表过赞美和宣传诸如大跃进、人民公社化“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之类的东西。有些理论性和争鸣性的文章,也是纯学术性的。 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初,社会上比较重视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原著的学习。我结合政治经声学和《资本论》的教学,针对学术界理论认识上值得澄清的一些问题,或是存在着理解和阐述上的分歧问题,发表过多篇论述自己见解的文章。比如,按照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流行观点,我国学术界也普遍认为:抽象劳动是商品经济特有的范畴。我于1955年在《读书月报》第1期发表文章,提出质疑。得到几位经济学家的赞同和支持。也有人认为这是离经叛道。以后在1964年的《中国经济问题》第1期,我发表了《关于抽象劳动的几个问题》的论文,作了进一步的论述和论证。我还针对当时在国内通用的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的某些观点和论断,提出不同意见。例如,在《新建设》1958年3月号上,我发表了《资币有没有阶级性?》的论文,否定了苏联学界普遍认为货币有阶级性的观点。针对当时苏联和我国经济学界在资本主义地租理论理解和论述上的不准确处,特别是将级差地租与绝对地租加总计算上普遍存在的纰误,我在《经济研究》1956年第1期发表了《关于资本主义地租理论中的一些问题》一文。还指名道姓地评论了我国多位当时著名的经济学界老前辈的著作。针对50年代理论界存在的社会主义非商品经济论、全民所有制内部非商品经济论、生产资料商品外壳论等见解,我在《学术月刊》1959年第11期发表了《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生产的研究方法问题》,提出了这样的见解:“不赞成把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分为完全的实质上的商品,不完全实质上的商品,形式上的商品或者根本否定全民所有制范围内出卖的产品是商品”。指出:否定全民所有制内生产资料的商品性质,是“忽视了不同国营企业之间的独立权利和利益,忽视了它们各自的占有权和使用权,只看重了它们的统一面,而看落了它们的矛盾面。” 可以看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我发表的论著,是与当时的政治氛围保持了距离的。没有为“左”的理论和政策进行过论述和宣传。粉碎“四人帮”以后,我的确有一种在政治思想和理论工作中的“解放”感。多年被压抑的理论思维释放了出来,积极参与了理论工作中的“拨乱反正”。针对把重视发展生产力的观点和实践,批之为“修正主义的唯生产力论”,以及宣传上层建筑决定论,生产关系决定论,我在《光明日报》1978年4月10日和6月19日先后发表了《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和《略论生产力发展的连续性》,并在《哲学研究》1980年发表了《关于生产力的内容和发展生产力的问题》。此文突破了生产力二要素、三要素的框框和争论,提出生产力多要素论。并且说明:长期以来,“把生产力的内容理解得很狭窄,它的许多因素曾在长时期中被粗暴地忽视了,致使我国的生产力的发展成为跛足的东西。例如,片面强调人的因素而忽视物的因素;在物的因素中片面强调生产工具的作用而忽视原材料、电力和其他能源等的作用,对于自然资源和生态平衡没有加以很好的保护和利用;强调群众运动,而忽视甚至鄙弃科学技术和科技人员的作用,还不断批判‘技术至上’、‘专家路线’;强调政治的决定作用,而忽视生产组织和经营管理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