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规制约束下的企业行为
2010-3
经济科学出版社
张嫚
263
作为《产业经济学的学科定位与理论应用》的姐妹篇,我们最近又出版了《规制经济学的学科定位与理论应用》一书。由于国内的一些特殊原因,产业经济学(或产业组织理论)和规制经济学这两个相关学科至今还存在不少本不应出现的模糊看法。就其根本原因来说,产业经济学涉及的模糊看法是与过去不科学地划分工业经济学、商业经济学、投资经济学等学科有关。规制经济学涉及的模糊看法则主要与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一些根深蒂固的思想观念有关。这里试图对规制经济学的若干基本概念及其关联做些简要的说明,既作为张嫚博士论著的序言,也希望能对理清规制经济学的基本脉络有所帮助。 市场失灵(market failure)。市场失灵构成了规制经济学的前提。没有市场失灵,就没有政府规制的必要。根据经济学基本理论,特别是微观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市场失灵主要表现在共用品(publicgooos)、外部性(externality)、垄断(monopoly)(包括人为垄断和自然垄断)和信息不对称(informat。ion asymmetfy)等方面。由于上述几方面的市场失灵,市场自身不能完善地发挥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政府规制则正当其时。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干预大致分成宏观调控和微观规制两个方面。宏观调控通常是指中央政府(广义)利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手段来平抑经济周期,促进宏观经济平稳运行,间接干预特征比较明显。微观规制通常是指各级政府(广义)或其附属机构对微观经济和非经济活动主体,在价格、数量、质量、时间等方面的更为直接的干预。
《环境规制约束下的企业行为: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微观实施机制》的核心问题就在于探讨环境规制对企业行为与企业竞争力的影响,包括影响因素及影响形成的传导机制,以此说明环境规制的制定与实施除应关注环境效果外,还应更多地关注企业对环境规制的反应,后者恰是决定环境规制目标能否实现的关键制约因素。对关乎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的研究应注重对微观主体行为模式的研究,强化环境规制的微观作用机理研究,只有如此,才有助于为制定具有针对性、创新性的环境规制政策提供坚实的理论与实证基础。
第1章 导言1.1 环境资源稀缺性与环境规制的理论依据1.2 环境规制对企业竞争力的影响及其传导机制1.3 考虑竞争力的环境污染最优控制模型1.4 环境要素与企业决策1.5 逻辑体系与框架第2章 企业对环境规制的反应函数2.1 环境规制的类型与手段2.2 企业环境管理的类型及影响因素2.3 环境规制与企业竞争力关系的两种假设第3章 环境-竞争力矩阵模型3.1 企业竞争力的含义3.2 企业竞争力的决定因素3.3 已有的环境-竞争力矩阵(ECM)3.4 新的ECM分析框架第4章 企业与环境规制者的合作博弈4.1 环境规制与企业竞争力关系的一般均衡框架4.2 企业-环境规制者谈判博弈模型4.3 简化谈判博弈模型4.4 非简化谈判博弈模型第5章 企业与环境规制者的非合作博弈5.1 环境规制中的“规制俘虏”5.2 影响企业“俘虏”规制者能力的因素5.3 信息不对称与企业环境决策5.4 信息不对称与环境规制第6章 环境规制约束下的企业间博弈6.1 考虑环境规制的库诺模型6.2 规制强化后果Ⅰ:无企业从事研发6.3 规制强化后果Ⅱ:单企业从事研发6.4 规制强化后果Ⅲ:双企业从事研发6.5 环境规制约束下企业间博弈行为的一般分析第7章 基于非合作博弈的淮河流域污染防治的实证分析7.1 淮河流域污染防治中的“怪圈”7.2 淮河流域的经济结构7.3 淮河流域环境规制的主要措施分析7.4 淮河流域环境规制的传导机制第8章 自愿性环境协议:基于合作博弈的制度创新8.1 合作规制的一般情况8.2 自愿性陆环境协议概述8.3 自愿性环境协议的制度创新8.4 自愿性环境协议的激励与约束机制8.5 自愿性环境协议的局限,陆8.6 中国实施自愿性环境协议的现实意义与政策建议第9章 国际竞争背景下环境规制与企业的策略性行为9.1 国际视角下的环境问题与环境规制9.2 贸易自由化与绿色贸易壁垒9.3 绿色贸易壁垒形成的动机分析9.4 国际竞争背景下策略性环境规制对企业竞争力的影响9.5 国际竞争背景下策略性环境规制的竞争力与政策含义第10章 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内涵及其微观实施机制10.1 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基本含义与理念10.2 循环经济发展的3R原则10.3 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三个基本层面10.4 发展循环经济的战略意义10.5 循环经济的微观实施机制与政策基础第11章 循环经济微观实施机制的专题分析11.1 专题1:高等学校书籍循环利用的制约因素与对策浅析11.2 专题2:中国电子废弃物回收体系的制度构建第12章 结论12.1 研究结论12.2 政策含义12.3 未来的研究领域参考文献
稀缺性通常表现为商品具有正的价格,具有稀缺性是物品进入经济学研究框架的前提。稀缺性本身是一个动态的概念,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当一种物品的供给从无限变为有限时,即从自由取用的物品转变为经济物品时,从理论意义上看,这种物品便纳入了经济学研究的范畴。对于经济主体而言,获取这种物品不再是免费的,如何使用与消费这种物品便纳人经济主体的决策范围。 环境资源是稀缺性这一动态演变过程的典型例证。传统的生产要素包括劳动力、土地与自然资源,并没有包括环境。当环境是一种自由取用的物品时,经济主体对环境的使用是无偿的,污染空气、污染水、污染土地不需要付费。但是,从绝对量上看,环境的供给是有限的,由于其本身吸纳污染的能力有限,社会对污染的承受能力也是有限的,当对环境的这种不付代价的使用导致供给难以满足需求时,威胁到了人类的生存与社会的发展时,环境的稀缺性便迅速暴露出来。 同样具有稀缺性,环境商品与其他商品的显著区别在于:环境具有共用品的特征,对这种物品的使用会产生负外部性,同时由于产权难以界定,对其使用会产生搭便车行为。环境的使用会产生负外部性,即交易双方的行为会对交易之外的第三方造成非市场的影响,成为市场失灵的典型形式之一。在搭便车行为存在的情况下,环境资源的使用出现了低效率。公共地悲剧(Hardin,1968)、囚徒困境博弈和集体行动的逻辑(奥尔森,1995)都对环境的低效率使用进行了分析。 环境稀缺性的存在使其成为经济物品,其共用品特征引发出防止负外部性、界定产权、价格形成机制、环境资源交易市场等一系列问题的讨论与研究。政府在纠正环境资源使用所产生的负外部性时应充当什么角色,如何发挥其作用也成为重要议题。理论研究及政策实践中,对政府干预环境资源使用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应如何进行干预,干预的方式、方法、领域及深度一直存在着较大争议。在众多争论中,庇古税与科斯定理在指导环境规制实践中的作用却是不容忽视的。
本研究同时为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资助项目“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微观实施机制研究”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