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商品残损检验鉴定管理方法
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国家质检总局标准法规中心
中国标准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0-2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作者:
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国家质检总局标准法规中心
页数:
30
字数:
14000
内容概要
为加强进口商品残损检验鉴定工作,规范检验检疫机构和社会各类检验机构进口商品残损检验鉴定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进口贸易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贸易的顺利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办法。 《进口商品残损检验鉴定管理方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进口商品残损检验鉴定活动。
书籍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2007年第97号)
进口商品残损检验鉴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申报
第三章 检验鉴定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五章 附则
章节摘录
第十六条检验检疫机构在实施残损检验鉴定时,发现申请项目的实际状况与检验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不符,影响检验正常进行或者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或者其他贸易关系人;收货人或者其他贸易关系人应当配合检验检疫工作。 第十七条检验检疫机构在实施残损检验鉴定过程中,收货人或者其他贸易关系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现场条件和状况,符合检验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 检验检疫机构未依法作出处理意见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如果现场条件和状况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或检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检验检疫机构可以暂停检验鉴定,责成收货人或者其他贸易关系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检验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卫生、健康、环境保护的残损的进口商品申请残损检验鉴定后,申请人和有关各方应当按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分卸分放、封存保管和妥善处置。 ……
图书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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