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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汇编

汤礼军 中国标准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2-8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作者:

汤礼军  

页数:

673  

字数:

1172000  

内容概要

《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汇编》是我国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化方面的一套大型丛书,按专业分类分别立卷。本套丛书收录了截至2011年7月工曰前发布并有效的出入境验检疫行业标准3181项,其中有36项标准因各种原因仅收录了标准名称。本套丛书中国标准出版社陆续出版,分卷情况如下:
——动物检疫卷;
——纺织检验卷;
——化工品、矿产品及金属材料卷;
——机电卷;
——鉴定卷;
——轻工检验卷;
——食品、化妆品检验卷;
——卫生检疫卷;
——危险品包装检验卷;
——植物检疫卷;
——管理卷。

书籍目录

通用标准
SN/T 2543—2010 进出口危险货物标签
SN/T 2834—2011 危险品包装专业实验室技术要求
产品检验标准
SN/T 0306.1—2006 出口烟花爆竹检验规程 第1部分:总则
SN/T 0306.2—2006 出口烟花爆竹检验规程 第2部分:玩具烟花爆竹交收检验
SN/T 0306.3—2006 出口烟花爆竹检验规程 第3部分:大型烟花交收检验
SN/T 0306.4—2006 出口烟花爆竹检验规程 第4部分:安全性检验
SN/T 0761一1999 出口危险品打火机检验规程.
SN/T 1517—2005 出口台式打火机检验规程
SN/T 1725—2006 出口烟花爆竹术语
SN/T 1726—2006 出口烟花爆竹分类规范
SN/T 1727—2006 出口烟花爆竹危险等级分类方法
SN/T 1728—2006 出口礼花弹检验规程
SN/T 1729—2006 出口烟花爆竹用引火线检验方法
.SN/T 1730,1—2006 出口烟花爆竹安全性能检验方法 第1部分:总则
SN/T 1730.2—2006 出口烟花爆竹安全性能检验方法
第2部分:75℃热稳定性试验
SN/T 1730.3—2006 出口烟花爆竹安全性能检验方法
第3部分:低温稳定性试验
SN/T 1730.4—2006 出口烟花爆竹安全性能检验方法 第4部分:抗振动试验
SN/T 1730.5—2006 出口烟花爆竹安全性能检验方法 第5部分:跌落试验
SN/T 1730.6—2006 出口烟花爆竹安全性能检验方法 第6部分:殉爆试验
SN/T 1730.7—2006 出口烟花爆竹安全性能检验方法 第7部分:包装鉴定
SN/T 1730.8—2006 出口烟花爆竹安全性能检验方法
第8部分:产品药量检测
SN/T 1730.9—2006 出口烟花爆竹安全性能检验方法
第9部分。警句标签检验
SN/T 1730.10—2006 出口烟花爆竹安全性能检验方法
第10部分:使用安全性能检验
SN/T 1731.1—2006 出口烟花爆竹用烟火药剂安全性能检验方法
第1部分:总则
SN/T 1731.2—2006 出口烟花爆竹用烟火药剂安全性能检验方法
第2部分:75℃热安定性测定
SN/T 1731.3—2006 出口烟花爆竹用烟火药剂安全性能检验方法
第3部分:爆发点测定
SN/T 1731.4—2006 出口烟花爆竹用烟火药剂安全性能检验方法
第4部分:禁用限用药物定性分析
 ……

章节摘录

  4.4.2.5 供应商标识  标签上应提供物质或混合物的生产商或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和电话号码。  4.4.3 多种危险和危险信息的先后顺序  4.4.3.1 总则  在一种物质或混合物的危险不只是《全球统一制度》所列一种危险时,可适用以下安排。如果一种制度不能在标签上提供有关特定危险的信息,应相应修改这些安排的适用性。  4.4.3.2 符号分配的先后顺序  对于《规章范本》所覆盖的物质和混合物,物理危险符号的先后顺序应遵循《规章范本》的规则。在工作场所的各种情况中,主管当局可要求使用物理危险的所有符号。对于健康危险,适用以下先后顺序原则:  a)如果适用骷髅和交叉骨,则不应出现感叹号;  b)如果适用腐蚀符号,则不应出现用以表示皮肤或眼刺激的感叹号;  c)如果出现有关呼吸道敏感的健康危险符号,则不应出现用以表示皮肤敏感或皮肤或眼刺激的  感叹号。  4.4.3.3 信号词分配的先后顺序  如果适用信号词“危险”,则不应出现信号词“警告”。  4.4.3.4 危险说明分配的先后顺序  所有分配的危险说明都应出现在标签上。主管当局可规定它们的出现顺序。  4.4.3.5 标签要素的显示安排  4.4.3.5.1 《全球统一制度》信息在标签上的位置  应将《全球统一制度》的危险象形图、信号词和危险说明一起印制在标签上。主管当局可规定它们以及防范信息的展示布局,也可让供应商酌情处理。具体的指导和例子载于《全球统一制度》关于个别危险种类的各个章节。  4.4.3.5.2 补充信息  主管当局对是否允许使用不违反《全球统一制度》第1.4.6.3段所述参数的补充信息拥有酌处权。主管当局可规定这种信息在标签上的位置,也可让供应商酌定。不论采用何种方法,补充信息的安排不应妨碍《全球统一制度》信息的识别。  4.4.3.5.3 象形图外颜色的使用  颜色除了用于象形图中,还可用于标签的其他区域,以执行特殊的标签要求,如将联合国《粮农组织农药标签规范准则》中的农药色带用于信号词和危险说明或用作它们的背景,或执行主管当局的其他规定。  4.4.3.6 特殊标签安排  4.4.3.6.1 总则  主管当局可允许在标签和安全数据单上,或只通过安全数据单公示有关致癌物、生殖毒性和特定反复接触的目标器官系统毒性的某些危险信息(有关这些种类的相关临界值的详细情况,见《全球统一制度》具体各章)。同样,对于金属和合金,在它们以块状、不能分散的形式供应时,主管当局可允许只通过安全数据单公示危险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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