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史料
2001-10
中国书籍
袁亮 编
344
280000
无
本史料集选收史料的时间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91年12月止,为完整地反映出版历史,对建国前夕我党领导出版工作的重要史料适当收入。本史料集视史料多少按年分卷出版。 本史料集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凡在当时起过一定作用,有较大影响的文件,法规、领导人讲话,题词等,本书尊重历史,保持原貌,一般不加改动和删节。会议记录和个别调查报告,作了一些删节。 本书史料按时间顺序排列,个别会议,事件等专题史料,为便于读者了解来龙去脉,适当集中编排。
编辑说明文化部、邮电部关于颁发“全国报纸定价标准表”的联合通知文化部关于续发处理反动、淫秽、荒诞图书参考目录文化部关于绘制、印刷内部用地图的审查和保密问题给内务部的信内务部关于绘制、印刷行政区划地图的审查和保密问题答复文化部的信文化部关于赶快对私营木版画出版商进行改造的通知文化部关于改造私营图书租赁业的通知文化部关于处理反动、淫秽、荒诞图书工作中一些问题的批复文化部党组关于加强农民通俗读物出版发行工作的请示报告文化部、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强农村图书发行工作的联合指示大力改进农村图书发行工作——《光明日报》社论文化部关于立即采取措施克服目前图书供应工作中的紧张状况通知文化部关于新华书店北京分店在进行图书发行业的公私合营工作中发生严重错误的通报中共中央关于报纸和期刊的创办、停办或改刊的办理手续的几项规定文化部关于一些反动、淫秽、荒诞图书的处理界限问题的批复文化部颁发全国杂志、书籍定价标准的通知文化部关于建设县报网的意见文化部关于新华书店销售和代办经文书籍的规定文化部关于各省市处理反动、淫秽、荒诞书刊工作中一些问题的通知文化部关于处理宗教出版业的通知文化部召开的地方出版工作座谈会简报文化部党组关于国际书店书刊进出口问题的报告中央宣传部印发关于加强农民读物的出版和发行工作向中央的报告的通知 附:中央宣传部关于加强农民读物的出版和发行工作的报告关于私营出版业社会主义发行一些情况和问题……
书摘 随着农业合作化高潮的到来,农村中文化建设的高潮也已开始出现,这是我国历史上的一件大事。 为了广泛深入地对农民进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加强生产知识和科学知识的传播,满足农民文化生活的需要,配合大规模的扫盲运动,做好农村图书发行工作,已是一项急迫的重要的政治任务。 几年来,农村图书发行工作已有很大发展,1955年经新华书店和供销合作社发行到农村的一般图书(不包括小学课本)已达2亿2千万册(份)。这对党在农村中推动各项社会改革和发展生产提高文化方面,起了很好的作用。 但是,应该指出:我们的工作,还远远落后于实际,远远不能满足广大农民的需要。新华书店和供销合作社的工作同志,对农村图书发行工作的政治意义,并不是都有了充分认识,其中不少领导同志,也忽视农村图书发行工作。书店方面在反对强迫摊派,纠正盲目追逐营业数字的偏向之后,则认为农村其他发行力量都不可靠,没有很好地委托供销社发行图书。供销合作社的同志,则认为图书卖钱额低、经营麻烦,有的强调其他业务忙,不愿经营图书;因而双方的配合十分不密切,大大影响了对农村的书籍供应工作。 当前的重要任务是大大地加强和改进农村图书发行工作。新华书店必须依靠供销社做好农村发行任务。供销社有以下的优越条件:第一、全国拥有2万多个基层社,近20万个零售店,机构深入普遍。第二、供销社与农村干部和农民,特别是农业生产合作社有着密切联系,能够及时了解农村需要。第三、供销社在原有贸易基础上进行图书发行工作,并不要新起炉灶,增加很多设备和人员,比书店扩大发行网节约的多。第四、供销社负有对农村小商贩安排和改造任务,在组织小商贩的销售工作,有更多的便利条件。 几年来的经验证明,通过供销社在农村发行图书,不但是适当的而且是可能的。这是改善农村发行的正确方向。苏联的先进经验也证明了这一点。 因此,指示如下: 第一、1956年内,除少数民族地区目前尚无需要与可能者外,所有基层供销社都增加图书发行业务,在基层社领导的文化用品商店内,必须经营书籍,在未设立文化用品商店以前,可在综合商店内设立图书部或专柜,并配备政治水平较高的干部去担负图书售货员。配合中心工作和扫盲工作的图书,还应责成各分销店普遍销售。此外并应经常有计划地派人到农业社和小学校流动供应,使图书供应普遍深入。 第二、供销社t956年的销售指标预定为3亿7千万册(份)(各省具体指标另文下达)。 第三、新华书店分支机构应积极协助供销社训练担任图书发行的工作人员,于1956年第一季度内基本完成。因为供销社如果没有能够胜任图书发行工作的干部,开展工作就有困难。 第四、为了保证做好农村发行工作,避免供需脱节,原来书店的流动供应人员可保留4000人左右,但在供应地区、品种上,应规定和供销社分工结合的办法,书店并应经常派出一名坚强干部,协助基层社熟悉业务,建立业务秩序。 第五、农村书贩统一由供销社安排,并供给货源。农村中其他社会力量的组织(如委托党的宣传员、青年团员义务代销书籍等),由社、店双方负责,但由供销社统一进行业务联系。 第六、各级新华书店与各级供销社之间,应密切结合加强联系,新华书店各级店与各级社接到本指示后,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学习,切实领会扩大农村发行工作的重要意义。并按照本指示的原则及附发的“实施办法”进行全面规划贯彻执行,做到有领导、有步骤地积极开展,以配合农业合作化运动和文化建设高潮。 1.连家铺夫妻店合营以后,有“坐等发薪”,降低经营积极性的现象。固定薪金的办法应该改变,仍实行经销代销。在书摊书贩集中的市场,用合作小组的办法把书摊书贩组织起来,营业额千般都有显著的上升,效果很好。但分散街头的摊贩如何组织起来,还没有经验。 2.北京市合营以后,营业额不断提高,但由于新华书店的批发工作没有及时赶上去,层次多,手续复杂,图书品种不能满足要求,致使各合营书店还未充分发挥应有作用。批发工作如何才能适应全行业公私合营以后的新形势,这个问题,在各地都存在着,需要进一步研究,加以解决。 3.古旧书的收售工作,对保存祖国文化遗产、提供学术研究资料有重要作用。但新华书店过去对这项业务完全没有经验,今后应该如何做,现在也缺乏明确办法。山西太原已将当地的四家私营古旧书业合并人新华书店,对这些私营古旧书店的存书采取论斤收买的办法,收买以后再没有人能够鉴定书籍的价值,打算论斤出售给机关。论斤出售经文化局发现后已制止,但到底如何出售,还没有定出办法,现在只得把这些书冻结起来。这是一个搞得很被动的例子。北京的古旧书业已宣布全行业公私合营。根据陈云副总理的指示:对于其中的大户,可以实行定息定薪,个别困难的小户也可以考虑吸收。一般的小户,不宜采取吸收到公私合营书店中给以固定薪金的办法,应该利用他们进行收购的工作。方针已经明确了,但还有许多具体问题尚待解决。 私营图书发行中,还有一个书刊进出口贸易业。自1952年下半年以后,书刊的进出口贸易,已统一由国际书店办理,私营书店已不经营书刊进口业务。国内书刊的出口贸易亦主要由国际书店办理。但过去还有少数私营书店向香港出口一部分图书。目前只有公私合营的上海图书发行公司向香港出口一部分图书(出口的图书,由上海出版事业管理处审查)。书刊进出口贸易业,基本上已不存在改造的问题。 (据文化部档案室保存的原件刊印) 由于上半年的出版、发行工作中存在着很大的盲目性,已经造成了大量纸张的积压和浪费,增加了下半年纸张分配的困难。但预计上半年实际用纸尚不超过全年用纸量的50%,如果各省市能认真核算用纸单位的计划和储备,妥善地进行调剂和分配,困难是有可能克服的。 请各省市文化局(处)根据目前纸张资源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全面安排,并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一、各省市今年全年和下半年的配纸限额,由出版局根据资源情况和调整出版计划的原则分别核定,另行下达。原则上将一律减少10%左右。各省市文化局应在核定的配纸限额内,根据各种出版物的不同性质和内容,读者需要情况,分别轻重缓急,重新调整出版计划,并核定各出版单位配纸限额。在调整计划时,应注意既要满足群众的合理需要,又要防止积压浪费和变相摊派。对中、小学课本必须保证供应。对业余、扫盲课本应核实需要,必要时可作适当控制。一般报刊和图书应有意识地适当控制印数,但图书品种一般不应减少(质量不高的翻译小册子和剪贴选辑的书籍除外),少数已经领导机关规定的干部学习文件和书籍应该尽可能保证满足需要。各省市此次上报课本追加数字共达2万吨,显然仍存在着很大的盲目性,必须引起严重注意,认真核实需要,防止造成积压浪费。 二、在纸张供不应求的情况下,使有限的纸张资源得到合理的使用,这是克服当前纸张供需矛盾的根本办法。但目前图书积压现象极为严重。根据新华书店总店1至5月份统计,5月底全店图书存货达14291万元,较年初增加4600万元(46.9%),折合纸张达1.1万吨(50万令)以上;年度销售计划完成38.3%,而购进计划却已完成51.2%。各地文化局、新华书店应迅速进行检查,区别合理储备量和盲目积压,采取必要措施减少积压。 三、各省市出版计划调整修改后,除报送省市计委审批外,并抄报我部出版局1式5份。 (据文化部档案室保存的原件刊印) (二)民间和私营文化事业、企业,是我们国家长期积累起来的宝贵财富,也是今天国家整个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中间蕴藏着无数人才,拥有丰富的技艺和知识,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无论从当前满足人民文化生活需要以及今后发展和繁荣文化事业着眼,对于他们都必须加强领导管理,实行统筹兼顾,全面安排,使他们各得其所,人尽其才。那种重视国家举办的文化事业、企业,轻视民间和私人举办的文化事业、企业,对民间和私营的文化事业、企业看成可有可无,置之不理;或者只要好的,不要差的,需要的留下来,不要的推出去的想法和做法,表面上看来很急进,实际上是放弃国家对它们的领导,势必损害国家整个文化事业的发展。这种偏向,必须坚决地予以克服。各地文化部门必须在省市人民委员会的领导下,根据中央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指示的原则精神,结合文化事业的发展的长远规划,针对各行各业的具体特点,分别情况,加强政治领导和行政管理,积极地稳步地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提高他们的艺术和业务水平,改善他们艺术活动服务态度,维持各项事业、企业的经营积极性和从业人员的生活,使它们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为此,应当特别注意下面几项原则: 第一、多数民间和私营文化事业、企业是为社会文化服务的行业,而且具有精神劳动和艺术活动的特点,主要地应当加强对它们的政治领导,适当地安排这些行业的从业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推动他们进行思想改造,帮助他们提高艺术水平和改进服务态度,充分发挥这些行业的积极作用,而不应当机械地搬用改造一般私营工商业的办法,来对它们进行经济上的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应当严格地区分民间举办的文化事业和私营的资本主义性质的文化企业,对于不同经济类型的事业、企业和不同阶级成分的个人应当有不同办法,决不能一律以资本主义性质企业对待。 第二、对于各项文化事业企业,应当在现有的工作基础上,根据客观条件和主观力量,分别轻重缓急,有准备地、有计划地、有步骤地分批分期进行改造,既要反对放任自流,又要防止急躁盲[冒]进。在时间和步骤上,不必强求整齐划一,也不向其他私营工商业的改造看齐。 第三、在改造过程中,必须服从当地党政统一领导,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并且应当同有关部门和有关方面密切配合和协作。社会文化网的分布与调整、多余的人员的转业安置等,都应当由当地党政领导机关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同整个社会安排,城市规、划及其他有关行业的改造和发展结合起来,进行统一的合理的安排。 第四、须保持和发扬各个行业在艺术活动上、劳动协作上和经营方法上的优良传统、特长和风格。鼓励从业主和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于其中有一定成就的艺术人才和其他专门人才,应当在政治上、生活上给予照顾,并且鼓励他们带徒弟,培养新的力量。 第五、对于文化和艺术方面的人员,包括失散在社会上的,应该根据他们的身体和才能的情况,对他们的生活和工作进行切实和适当的安排,防止片面强调他们政治落后,无才无艺,因而把他们推出不管,或者强迫转业的偏向。 ……
为系统地全面地总结和研究建国四十多年来,特别是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出版工作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的发展历程、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基本经验,以及受"左"的和右的思想影响而产生的教训,以便做好当今的出版工作,本书编者开始编纂这套史料集。本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史料(一九五六年)》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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