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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爱情回来过

如是嫣然 华文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  

出版社:

华文出版社  

作者:

如是嫣然  

页数:

283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她曾经以为自己永远不会忘记,那高山圣湖边美丽的相遇,自心内开出一朵花,绽放最美的笑意,最后却遍体鳞伤,唯有绝望地舍弃。  她没有想到有生之年不罕同旧爱重逢,流年辗转,已是七年之远,风花雪月,天上人间。这时她身边却出现了另外一个人,如钻石般耀眼,似星辰般神秘,愿意在她身边等待,一颗心低进尘埃里。  要找回刻骨铭心的过去,还是要彻底地忘记?当她终于决定顺着心的方向寻找幸福的时候,却发现了一个巨大的秘密。  曾经跌倒,逃避,哭泣,可是这一次,她不想放弃!!

作者简介

如是嫣然,非典型摩羯座女子。好吃懒做怕麻烦,执着于一切美好的人和事:沉默隐忍的演员、有故事的歌手、让人笑着流泪的小说和电影、高山上的湖以及不知名小镇的美丽风景……
  一直认为好的故事像一首不老的歌,简单却又深刻。

书籍目录

Chapter1 昨天太近,明天太远Chapter2 当时的月亮Chapter3 一颗心的距离Chapter4 掌心的痕迹Epilogue 尾声Special 番外·得之,我幸

章节摘录

插图:一他们的相遇是在赛里木湖,这个地图上很难找到的高山湖。 湖水如通透的蓝宝石一般,波浪击打在岩石上,让人有种落泪的冲动。这里没有西北的感觉,没有诗中写的“一片孤城万仞山”,没有浩瀚的沙漠。历史上细君、解忧两位公主当年便是远嫁到这里,千百年来,似乎还可以听到幽怨的琵琶声,婉转缠绵,情丝不断。得之带来的书上叫这湖:大西洋的最后一滴眼泪。 名字浪漫而忧伤。当时的叶得之没有想到,这是一段感情纠葛的开始。 那是七年前,叶得之只有二十岁。二十岁的得之不知道自己的生命将往何处转向,她也不知道自己将会遇见什么人,那时的她并不是现在这个样子。想想也只不过是七年前罢了,那时的梁静茹刚刚出道,没人想到周杰伦会红得发紫,朴树的花儿们已散落在天涯……那时候叶得之已是校园里的风云人物,别人都说她是文华大学里最出色的学生,会有光明的前途。二十岁女生该有的一切她都拥有,钻石般闪耀的面孔,玫瑰色的笑靥。对,还有聪明的头脑。二十岁,那时候,也曾发自内心地笑过,也觉得自己的笑容可以改变世界。 二十岁时觉得缘分奇妙,却不知命运深浅。 二十岁那年,因为遇见一个人,什么都改变了。二十岁的得之有一次远行,几个朋友开车一路向北,赛里木是他们的最后一站。 任何人的相遇可能都是有预兆的吧,那天她的心微微酸痛。 那天,他们遇到了一群人,个个年轻高大。其中有一个甚是英俊清朗,从那辆Land Rover上跳下来,像一只敏捷的豹。得之听到,他们叫他卫家齐。 于是得之跟这个名字纠缠了七年。 她怎么会不记得那日的情景?卫家齐穿件白色T恤米色裤子,一张好看的含笑的脸,眉眼英气,在湖边临风而立。她偷偷在心中喝了声彩。 他跟她说:“你知不知道这花朵叫什么名字?”得之在七年后才知道,那花叫解忧,有点凄艳的名字。何以解忧,何为解忧? 年轻人总是热络又投契,他们很快熟识起来。那时大家的样子都惨不忍睹,从西藏下来的得之一群人更是狼狈,个个面孔黑红,嘴唇皲裂,形象全无。 他们在湖边过了一夜。七年前的赛里木湖,湖边的民宿还没有现在那么多,十几个人待在一个大蒙古包里,喝酒打牌,半夜不睡。 是夜,得之走到湖边,半夜的风十分清凉,于是她张开双臂。那晚的月亮很圆,以至于得之后来总是说,再没见过那么美的月色。不知道几十年前的月亮是不是那样?无尽幽怨,无限感伤。 卫家齐便是在那样的月色下看到精灵一般的得之,心中某个角落被微微触动,霎时变得柔软。 得之发现了他,轻轻问:“那是朵什么样的花?”他轻笑,“那也许是从心中开出的花吧。” 从心中开出一朵花,于是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年迈的哈萨克阿肯在毡房里唱着那首古老的歌:“总有一个人,你要为他流尽一千滴眼泪,当你落下一千零一滴眼泪,你便可以忘记这个人……”声音犹如天籁,从心底飘到天边。传说中的爱情是少年相见,道一声再见就在天边。 第二天,卫家齐那群人一早就出发了,连再见都没有说。 回到自己的城市,已是夏天的尾巴,得之回到自己的世界。 不知道别人的二十岁都有怎样难忘的回忆,关于那场相遇,她现在想来,有点黯然。后来还时常做这样那样的梦,醒来时枕边湿凉一片。她以为自己早就已经忘记,可是她做不到,好像小说里面为情所困、为爱挣扎的主角们撕心裂肺地说:“我没法子,我没法子。”叶得之也没有法子,没法子忘记。得之毕业后进了一家著名的公关公司。记得面试的时候,考官从一大堆简历中抬起头来,“咦,叶得之怎么是你?”那是个姓程的年轻人,是她大学时的师兄。师兄诧异,“叶得之,他们说你去了美国。”得之只得笑,侧着头抬起眉眼。曾经有个人说过,她侧着头抬起眉眼时,有种震人心魄的力量。可是现在,只是勉强,叶得之灵气尽失,不似从前。上班,下班,服侍老板应付同事,见客户看电脑,乏善可陈。每年公司都会有新人进来,二十出头的年纪,穿着颜色鲜艳的衣服,思维在相信与不相信之间摇摆不定,让她想到了当年的自己。那时候真的是年轻,不知道前面的路有多漫长,不知道这个世界有多艰辛。后来统统明白了,那是因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有时候抱怨自己生活寂寞。所谓寂寞,不过是身边的人来来去去,分分合合,而你完全置身事外,如此而已。有朋友嘲笑爱情,说那是烟云。 得之却说,一切都是宿命。遇见谁,在哪里,对或错,我们无从抗拒。这世界太多相爱的人已分开,却将错爱的陌生人拥入怀。得之不是无人追求,她惯性地拒绝,她说,我只是在等那个让我奋不顾身的人。她的二堂兄叶仰之总是嘲笑她说:“那么多青年才俊,没一个让你再次奋不顾身?”她难得的文艺腔道:“虽则如云,匪我思存。”叶仰之嗤笑:“哟,开始标榜自己读过《诗经》啊。”可是真的是那样,那些人都是很好很好的,所谓的青年才俊,儒雅,优秀,无比妥当,可是那些人都不在她心里。有本小说上说,如果你真的遇见过那个人,那么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她不愿意将就。叶仰之难得的正经地说:“小小,每个人怕是都得伤筋动骨地爱一回,可是那次还不够吗?你还不疼吗?有些事,别太执著才好。”七年了,所有人都没有忘记。上班的日子过得平淡无聊,有时候跟女同事聊一两句八卦,她们都说叶得之是十分的冷幽默。从前,从没有人说叶得之幽默,现在,不知说出去她以前的同学们会不会相信。那日,她们那组照例加班,因为一家知名的拍卖行要在本市举办展览。因为是国内第一次,策划案几次修改对方都不甚满意,整组人马好像是卧龙基地的熊猫——个个都是黑眼圈。今天好不容易准备妥当,每个人已经是看到电脑就恶心。加完班已经是晚上九点,这个时候,小朋友们已经上床睡觉了,可是有些人的夜才刚刚开始。坐在出租车里看着路两边的灯,得之微微有些睡意,还记得卫家齐喜欢在山上看灯海,轻轻把她拥进怀里,好像一手就可以握住这世间繁华。这个时段的调频是清一色的音乐节目,歌声里是简单的快乐、浅显的痛苦,让人想起自己的二十岁,仿佛青草叶上的一滴露珠,异样的甜香。回到家,肩膀总有些微酸痛。有时得之会想自己为什么要做这份工作? 也许是因为自己害怕寂寞,害怕在一个人的时候面对碧海青天夜夜心。 闲暇时光她喜欢在shopping mall里徘徊,没有人认识你,肆意地这样走着走着,仿佛可以忘记一些东西。 或者是在健身房里面挥汗如雨,那种接近虚脱的疲惫,让她觉得满足,觉得自己还有一点事情做,可以忘得快一点。可是,真的可以忘记吗?七年够不够漫长? 去年得之又去了一次新疆,那里变化很大,渐渐找不到七年前的感觉了。酒店12楼的房间,被子和枕头都有整洁的气息,得之将身体缩在大床上,回忆一点一点地沉淀。 那年,他们在乌鲁木齐只待了两天。 这个离海洋很远的城市干燥而灼热,得之一群人在夜市上大快朵颐,几位男生吃得手指缝里都淌着油。得之找到旧时侠女的风范,大杯喝酒,大块吃肉。几杯下肚,醉意迷蒙,正在这时,得之听得有人惊喜地大叫:“太有缘了,又遇到你们!”得之抬眼,只见一个年轻人,高大英俊,眉宇间有股卓然的气质,得之记得这人叫卫家齐。这三个字,于口中兜兜转转,平仄用尽,似一根羽毛,于心底柔软处落下。得之那样恍惚地望着他,她不知道自己是否在傻笑。朋友们一起喝酒划拳,已有几个支撑不住了,却还没有尽兴,卫家齐对得之说,“我们去走一走。”她忙不迭从座位上跳起来,不理那群自顾自的醉鬼。夜市的摊位上尽是照明的白炽灯,看来很普通,却在这夜色里显得无限暧昧,人们的脸在这样的光影下都有点模糊不清。她问他:“为什么来这里?”他扬眉看着她:“只是想看风沙呼啸过大漠。”得之却道:“其实没什么比得上这尘世苍凉。”他却深深望着她,眸子宛若暗夜星光,深不见底。她跳开,跑去买维吾尔人做的冰激凌吃,用舌头狠狠地将糖霜卷到口中,浓浓的奶香迅速在口中扩散开来。不知不觉,夜市的热闹已在他们身后,她对他说,真好吃,他笑,指了指她的嘴角,她伸出舌头去舔。只这样一个小动作,已让他的喉头一紧,她还来不及反应,他已俯下身吻在她的唇上, 她甚至闻得见他下巴上清新的剃须水味,以及身上清凉的薄荷香气。一时间她没了反应,脑中一片空白。他不知自己是为了什么,她亦不清楚。最后他终于放开她,轻声说:“真的很香。”回忆很美,美得像是梦一样。这些场景有时候会出现在得之的梦里,可是醒来却依旧是巨大的寂寞和空洞,什么都抓不住。他的味道,他的眼神,他说话的语气,他的一切一切,她都抓不住,甚至在清醒的那一刻,她都怀疑那一切是不是都是自己的想象。这一切甜蜜、哀伤、酸楚,以及最后无止境的痛苦,从来不曾出现过,一切都只是她的想象。真奇怪,最后那么伤痛的日子,心仿佛天天都在滴血,她居然从来没有梦到过,从来也不曾想起,恐怕是因为从来也没有忘记。


编辑推荐

世界上只有两种感情能够把人永远联系在一起:爱,或者恨。【仙度瑞拉】、【南风】、【花溪】多家知名杂志鼎力推荐!如是嫣然•37℃轻忧伤PK悲情天后匪我思存、最潮华文女作家深雪一部80后的绝对爱情成长史!曾经跌倒,逃避,哭泣,可是这一次,她不想放弃!!如匪我思存般的缠绵悱恻,似明晓溪般的水晶浪漫,如饶雪漫般的青春忧伤,如是嫣然以纯净华美的文字,感人肺腑的故事,对80后爱情成长中的迷茫和困惑进行了一次全方位的解读,在80后、90后的女性读者群中倍受欢迎。极具小资情调的轻忧伤风格,融合了精致的时尚元素,完全满足了当下都市白领的阅读口味。《听说爱情回来过》是匪我思存官网、晋江原创网等文学网站排行榜人气大作,自连载伊始,便吸引了大批网友的紧密关注和支持。嫣然小语:1、这世界上只有两种感情能把人永恒地联系在一起,要么是爱,要么是恨。如果他不能爱你,那么就让他恨你吧。巴比伦神庙上神谕,爱恨纠缠,永不分离。2、其实,我们看到的很多星星,在几亿年前就已经被黑洞吞噬,或者在爆炸中灰飞烟灭,可是这星光却用了几亿年时间来到这里,给我们安慰和无限想象,见证人世多少悲欢离合。所以有些事,容不得我们多想,想来只觉得可怕。3、传说鱼的记忆只有七秒钟,再深刻,再痛苦,再美好,再难忘,七秒钟过后所有重新归零,一切如新。哪怕是在方寸的鱼缸里,每一个游过的地方都会变成新天地。那时候觉得鱼很不幸,现在觉得那是它们的幸福。4、所谓美好的回忆,真的是要让人用一秒钟就会想起,用一生去忘记。5、这世界上,只有永远走不近的才叫距离。6、岁月终会逝去,千难万难,难得的是不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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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相当不错,看完感触很深!不看一定会后悔的。里面很多话都很经典,这是我总结的:“得之,我幸;不得,我命。”“明天太近,昨天太远。”“二十一岁过后总觉得人人不是自己那杯茶,现在看来,也许她要的再也不是茶,也许只有烈酒可以让她忘记内心的伤痛。”“其实,这世界上,只有永远走不近的才叫距离。”“这个世界上没有未完的故事,只有未死的心。”“也许,也只有爱着一个人才能那样平和、隐忍、坚持,像一个天使,在需要的时候总是及时出现,就我们于水火。”“世界上只有两种感情能把人永恒地联系在一起,要么是爱,要么是恨。如果他不能爱你,那么就让他恨你吧,巴比伦神庙上的谕示,爱恨纠缠,永不分离。”“宁可错过,不可爱错。”“害怕做错,于是错过。”“错过一个人不过是一声叹息,而爱错一个人却会是一生的纠缠,哪个更痛苦,似乎不言而喻。”“所谓美好的回忆,真的是要让人用一秒钟就会想起,用一生去忘记。”“那个叶得之已经被丢在前世的边缘,再也找不回,现在的这个仅仅是存在,而没有活着。”“命里注定有一个人,你要为他流尽一千滴眼泪,当你落下一千零一滴眼泪,你便可以忘记这个人。”“如果你真的遇见过这个人,那么其他的人都会变成将就。”“听过一个传说,鱼的记忆只有七秒钟,再深刻,再痛苦,再美好,再难忘,七秒钟过后所有重新归零,一切如故,哪怕是在方寸的鱼缸里,每一个游过的地方都会变成新天地。那时候觉得鱼很不幸,现在却觉得那是它们的幸福。”“我曾经将此生最美好的年华交给一场七年的等待,绵长的余生却要同他一起分享平淡和安稳。”“其实我们哪个不是在这人世间寻了千遍万遍才遇见那么个人,也许他不是最先来的那个,可是他是那个陪你最久的人。”“要感谢那些离开你的人,要珍惜那些陪伴你的人。”


所谓美好的回忆,真的是要让人用一秒钟就会想起,用一生去忘记。
岁月终会逝去,千难万难,难得的是不在意。


非常喜欢作者的文笔,我们生活中有很多东西,感情可能来了又走,自己也会有偶尔的冲动,但是冷静下来想想,知道了什么对自己而言是最重要的,毕竟有些东西失去了是无法回头的~“听说爱情回来过”多意味深长的词句,我们一直在等待,有些回来了,抓住了,有些回来了,放手了,都取决于自己的意识。其实,我们当初失去了,会痛苦,伤心,绝望……感觉要把世界上所有悲观的词汇全部倒出,但是事过境迁之后,有些人遇到了另一段爱情,有些人可能还在寻觅着,回头想想最初远走的爱情,会不会觉得庆幸呢?至少我是这样想的,如果没有最初的爱情,又何来如今的幸福呢?我们应该学会感谢和释怀,谢谢曾经给过我们幸福,快乐又或是给过我们悲伤,痛苦的人。正因如此,让我们学会了珍惜当下的一切,不管是好或是坏……


自己选择的路,就算后悔了也不能回头~因为那样会有很大的伤害带给自己~分过手的两个人再聚在一起不一定会是幸福的,也许会珍惜对方,但是昔日的那种初见的感觉已经不复存在了,分手会是两人之间的一个阴影~没有办法抹去的回忆~看完这本书,就不停地纠结,纠结过去,原本应该是美好的回忆却变的纠结~因为什么不知道~也许是因为那时的天真幼稚,也许那不算作是爱.....可是至少现在应该明白了要好好珍惜身边的人,不要让他们溜走,不要用几年的时间去遗憾,幸福也许就是人生最大的礼物~


这本书还没有完全看完,一看这个题目的时候,我还以为是一段重复的爱情,结果确实结束了一段,开始了一段的美好!人有时真的好奇怪,明明是相互爱着的,还要相互伤害着!当在明白了一些事情以后,却不一定是按照明白的思维去做着不伤害彼此的事情。总感觉卫家齐缺少那么点点的机会,很可惜。只是这个男人让人很心痛!不过,他们两个人在一起也不错!让人还是感觉这个女人很幸福!


刚看介绍的时候,我下了个结论,我不喜欢这样的故事!翻了几页,却被吸引了!!!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武断。七年,一个女人最好的七年,在逃避中度过。无法忘记,无法忘记。可是却再也回不去。那些伤害,再无奈,也是伤害。我一直很矛盾,我希望小小和卫家齐和好,又不希望。我不喜欢这样的重逢,可是又替她们心疼。怎么办呢,我也喜欢狐狸。无论怎样的结局,似乎都会让我心伤。又都可以接受。个中滋味,只有经历过的人才会懂吧。


这本书很久之前就读过,很喜欢。这次是买一本做珍藏。想想当时曾把它一字一句抄下来过。不知为什么,我很喜欢殷其雷。虽然他开始的接近是为了“报仇”,但是我还是喜欢他。那时候觉得他的感觉跟东子很像,但是我很确定,殷其雷是个独一无二的存在。说不上来的原因,我讨厌卫家齐一样。很喜欢女主的名字。得之。得之,我幸;不得,我命。我知道为什么会有“七年”这个概念,七年,全身细胞的替换需要七年,意思是七年之后,就是另外一个人了么?所以,大家都变了,或许没变?听说爱情回来过。。。


其实这部书的前面部分都在网上看过,只是为了看结局所以买书。这本小说刚开始看连载的时候没看到结局,一直惦记着。是我喜欢的风格,很为卫家齐叹息,可是爱情就是这样,错了一步后很难回来。


最终王子和公主没有像童话里说的那样,过上幸福快乐的日子。这是因为公主有了更好的归宿,那就是狐狸。狐狸带走公主,这场吟唱了多时的舞曲,终于在最后一个步点,划上完美的句号。


看起来是一般的言情小说,可是里面的感觉却不是那么俗气很感动的爱情。


听说爱情回来过。。。。


得不到才会觉得遗憾,得不到才会想珍惜,拼了命的争不如放手,是你的永远跑不了!


挺平凡的一个爱情小说


那些句子读起来很优美,是我喜欢的风格。虽然叶得之和卫家齐没能在一起,却走出从前的痛苦。结局还是圆满的,叶得之和殷其雷在一起了。


一次性买了很多小说看完一本接一本有时都傻傻分不清是在什么状态了看完有段时间了,没及时写书评,但看了简介,所有的思绪又回来了,这是个值得回味的故事


淡淡的哀愁贯穿全文,心思随通得之而感同身受!很为家齐叹息,原来爱之若斯也敌不过时间的消磨,明明还有爱存在,但是已经没有办法彼此用7年之前的心境去面对了,不知是不是爱的悲哀。字里行间,感觉嫣然也深受师太的影响,很对我的心思,“正是我爱的那杯茶!”一句话,喜欢!唯愿天下痴情男女,皆爱之所爱,琴瑟相御,莫不静好!


其实买这本书是意外,却不由自主的被吸引,然后则是朋友的争相传阅。


还以为会跟原来的男的在一起呢


感情的事,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非常喜欢这本书,买了一本做收藏,喜欢得之对爱情的态度,


一口气读完的,情节比较吸引人,是本好书。


是我朋友购买的,听说很好看,大家可以看一下!


故事情节写得很细腻 很不错


雖然這本書寫嘚幾亂,但是硪狠喜歡這本書的故事


在网上看了大半现在终于看到结局了


很棒的书哦!等了好久终于等到料!很喜欢狐狸哦!


等了好久了,终于等到这书出来了!嘎···激动!狐狸呀!狐狸呀····当当,你速度能再快点不?我急着等看狐狸啊·····


淡淡的感觉很舒服


原本是在网上看连载的,后面不停地找都找不到后半段的,当当有果断出手了!!!


喜欢D书,包装也8错


拉拉


当当能找到实体店下架很久的书!支持!


很好,直得一看的,


好看!!!!!!


当当的速度真快。。刚收到不知不觉一口气就看了9页了。呵呵。。


嫣然的书书~~好漂亮。我先看书。


总有一个人,你要为你他流尽一千滴眼泪,当你落下第一千零一滴眼泪的时候,你便会忘记他。世界上只有两种感情能够把人永远联系在一起,爱,或者恨。如是嫣然PK悲情天后匪我思存,37℃轻忧伤,最潮华文女作家深雪一部80后的绝对爱情成长史!曾经跌倒,逃避,哭泣,可是这一次,她不想放弃!!这世界上,只有永远走不爱的才叫距离。所谓美好的回忆,真的是要让人用一秒钟就会想起,用一生去忘记。岁月终会逝去,千难万难,难得的是不在意________喜欢这段特别的简介.突然想到了这样一句话.“得之,我幸;不得,我命。”或许.嫣然告诉我们的就是如此..莫强求..标题很耐人寻味...爱情来过..是听说的...


这本书其实故事平凡,并无新意。但就是这样的一种平凡,一种共鸣更能植入人的心底。哪一个人没有用全力的爱过?哪一个人没有把一份爱情就许了一辈子?曾经的海誓山盟,曾经的甜蜜时光,终究抵不过谎言与欺骗。
世上没有委婉的故事,只有未死的心。看到这里不得不佩服笔者。这句话直入我心~~故事的最后,明明得之与卫家齐的爱情还未断,但七年的时间,七年的变化横在他们中间,他们纵有千般爱意也于事无补~~这样的遗憾最揪心,最虐人~~
至于殷其雷,那是一个意外。他以外的爱上了得之,爱上了这个他本该狠狠报复的女人。其实我说这个故事并无新意也是在此。这样的情节太多,所以就有点烂了
倒是前一部分那七年的逃避与忘记更合我心意~~
总体觉得不错,继续支持!!!


“错过一个人不过是一声叹息,而爱错一个人却会是一生的纠缠,哪个更痛苦,似乎不言而喻。”“所谓美好的回忆,真的是要让人用一秒钟就会想起,用一生去忘记。”这些话让我感触很深,笔者把人内心深处的很多东西揪出来。


当我们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可以义无反顾地去爱,那时候的我们除了勇气什么都没有,可是却最富有。 当我们终于如愿以偿地长大了,获得了很多曾经想要的东西,却唯独失去了勇气。我们忐忑,怀疑,焦虑,犹豫…… 可是一定坚信,会有一个人,可以打消所有的疑虑。 真正的爱,会让我们的心情赤裸如孩童,忘记所有尘世纷扰


《听说爱情回来过》,用了三天的时间读完它,拥有美丽的名字,忧伤的故事,幸福的结局!却偏偏远离了现实的生活,这样的故事似乎只能出现在小说当中了,权当做是人们对爱情的一种美好向往吧!


这是我看的第一本作者的书,只因书勾起了我的欲望。粗看,背景很纯朴,大西北的风景,爽朗的笑声,单纯的心跳。。。。但平凡中总有它的特别。已经习惯通过回忆的方式来讲述事情的原委,断断续续,让人不得不继续往下看。很俗,优雅的王子都爱上精灵般的女主角,只因她是她。虽然俗的童话,可是作为女生的我仍是喜欢,就是喜欢它的俗,梦想自己就是女主角,能够同时得到两个优秀男人刻骨铭心的爱。鱼和熊掌不能兼得,谁能够成为她的另一伴,是我关心的。当初恋男友出现的时候,得之的种种表现,让我觉得,就放下一切吧,过去的都过去了,重新开始吧。当得之知道真相的时候,我以为她会不顾一切的去找卫,问个究竟,然后套俗的再一起。可作者都没有安排这样的情结。不知道,得之真正爱上殷是什么时候,但是他的狐狸本性让他倍显可爱。他的一举一动都让我疼惜。女主角是幸运的。可是,文章中,女主角过多的与卫的藕断丝连让人觉得很不快,有点烦。明明已经作出了自己的选择,可是还会时常会拿对方当年怎样怎样的行为来哭述。让人生厌。不过,结局弥补了这个不足之处,所以总的来说还是很不错


整本书确实有很多经典的句子。但最喜欢这句。‘在对的时间让对的人给你幸福’得之的生命中出现的三个男人。在他们出现的那时。确实都给了得之幸福。虽然之后都有伤害。但我想得之依然是幸运的。我们的一生中总会遇见很多个人。什么时间什么人是对的。我想在那时那刻。我们无法认得清楚。最开始陪你跳舞的人。不一定能陪你跳到最后。但我们只要记住那时那刻舞动的幸福。此生足矣。要知道。每一个人都可以给你带来幸福。你要好好去感受。要相信。终有一个人可以陪你舞到最后。你要好好等待。


很喜欢女主角的名字,得之,有一种宿命的悲观主义感觉,不过,还好还好,最后有一个happyending,很庆幸得之走出了过去,选择了属于自己的幸福。何必纠结于过去呢?能找到幸福,不就是最幸福的事吗?很多时候,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总是赛不过时间的,小说中常出现的一等就是几年十几年的,恐怕现实生活中还是不多见吧。记忆是用来遗忘的。得之,我幸。


一个为爱所伤的女人,面对爱情仍未失去爱的能力,仍然相信爱情。让人看了觉得世上还是有很多美好的爱情值得让人感动


HAPPYENDING!作者的文笔不错,能看出是用心在写。替家齐惋惜,他深爱着得之,最后输给了时间,七年,太久,太多变故,注定了不得,我命。也替狐狸紧张,毕竟他的动机曾不纯过,不过还好他们都没有放弃彼此,也许这就是得之,我幸!也许爱情里面真的含有运气的成分呢?


这本书我用了两天的时间看完,看到结局时我突然就想到了《泡沫之夏》的最后一幕,欧辰与夏沫在飞机场紧紧拥抱,让人感动。得之,我幸;不得,我命。有时候想,这其实也是一种无奈。很多人很多事,我们都没办法真正抓住,所以才会经历无数磨难,我们梦想着自己能像得之一样幸福,苦尽甘来,可是真正得到的又有多少。这是不是就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也许只有真的爱了,才能知道伤痛;但只有真正的爱了,才能明白身边幸福的珍贵。突然间明白,原来幸福就是那么简单,并不需要用自己认为的伤痛惩罚自己,爱了,然后才能幸福~


看了一半,忍不住要说:
故事似乎有点象老套的台湾小言情。作者文笔很是飘忽,写出了一些不一样的感觉,心有点跟着文字飘飘的,从一开始就有种微微的小感伤弥漫。。。


过了很久才拿到了书,没有激动.故事还可以,但是怎么看怎么有点熟悉,爱情小说的通病


还不错.一直都是淡淡的感觉。。但是却觉得意犹未尽...


邁著本書是因為蔡依林那首”聽說愛情回來過“。很喜歡這首歌,看到有同名的書,便買了、感覺還不錯吧。反正後來讀了兩邊、喜歡~


新欢旧爱啊,纠结啊


这本书应该能算是对年少感情的描述和怀念吧,不知道作者写这本书的时候有没有融入自己的真实回忆,看上去还可以。


还是可以的。呵呵。。但是个人喜欢匪我思存的虐


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亘古不变的真理


富人之间的感情,比较不常见,不过写的还行


珍惜现在,怀念过去。文笔细腻,结局老套。非得男主或女主玩消失啊,又是机场,哀····


现代文,文字和情节都还行吧,不是小白类的,也不是虐情类的,没什么剧情冲突的,就觉得还行吧


纯言情小说打发无聊看得还不错


小说的内容很不错,嫣然写的东西很好。但是收到的这本书的书装有些一般。书的边上切得有些参差不齐,还有毛碴。塑封前腰封也折得乱七八糟的。


看了挺感动的。


还可以,情节没什么特别,但以情动人


感觉挺一般的一本书,当时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原因买下的这本书,就现在来说是有点后悔的了 。只有五分之一是在网上没有看的。


感人,有很多深入人心的精美句子。


要仔细反复品味才行


值得一看的书,,,很好。


这本书写得比较美,很清纯,适合年轻一族阅读。


内容很好,就是收尾有点快


忘了买这本书时想看到的是什么样的故事当我开始看时,便发现,作者或许受亦舒影响蛮大的~~感觉语言措辞上有受其影响我想,我不怎么喜欢这个故事,但这是以我个人的角度觉得或许我喜欢那种坚持到底的感情吧,虽然没有谁能在一开始就遇到对的那个人但,在女主角一再的不能原谅别人对她不能宽容的那时,我最大的感受是,为什么她不能体谅下别人的难处呢?人常常都是会双重标准吧,自己无法做到,但别人也只是如此时,却那么的歇斯底里虽然对卫家齐来说很可惜,但庆幸的是,叶得之最后能在对待殷其雷的时候成熟了很多~~~学会宽容学会为他人思量,而不只是看到别人最初的意图,而有些真相或许也并不完全是真相吧最后不得不说的是,虽然书上想表达得之是个善良有魅力的女子,总是别人在亏待她但是我感觉不到她的魅力所在只是身边的人真的很疼惜她~~~有些东西各有其命吧


滥俗了的故事,不一样的作者能写出不一样的感觉.都是几年的等待啊,爱着的人又出现在身边.可以很感人,如温暖的弦,也可以很平淡,如这本.开篇小半本写的还可以,有点精致的感觉,越到后来怎么渐渐越感到无味了?不是我这类小说看太多的缘故.


看完,已经忘记了~~~


画面转换的太快太频繁了!刚沉浸在这个场景里 下一段又不知道去哪儿了!总之就是看着一点儿都投入不进去!没有逻辑性!有点儿夸大了事物!可以说看完没什么感觉!可能需要静下心来细细的看吧!这是我目前看过最乏味的小说!


完全不知所谓,看了一般放弃


还行。。故事还是不错的,还是支持生命中第2个男人。。可能我还是喜欢比较虐心的文吧。这个故事整体还是不错的,文字也比较好。只是稍微啰嗦了点。


还可以,刚开始看的时候一直以为会跟家齐。没想到在失去之后还有更好的归宿。


亘古不变的主题;笔者文词很细腻,娓娓讲来,却别有一番享受。结局很完美


不想再看第二遍的书


在我看来,不过是把从前那种出租屋里的小说换了一种更精美的装帧而已,内容,其实挺老套。


故事情节太老套!


故事的情节还行,只是我的书居然少页及重复,晕死


太言情了,还是逃不了王子公主的模式,离现实生活有那么点远,总之没我预想中那般好看。


缺乏一些深度,适合90后的少男少女读!


是文章不够精彩么,很难看进去


减压的。


书看了很感动!!在网上追了很久,


书名起得很好听,一时被迷惑了。情节有点熟悉,有点像辛夷坞的感觉。


写的有点牵强。


看了这么多言情小说,真是难得碰见一本烂书,激起我写书评的愤怒。
故事老套,像是一个偶像剧,如果是唯美的偶像剧我也就罢了,要注意了,他其是偶像剧的纲要,有故事,血肉不足,没讲清楚就要转折。
我们要看的是心灵、感动,一本好书不是聚集曲折的故事就是好书,没有血肉看到的只有骨架。
看挺佩服自己的,还真的读完了,痛下决心,以后再不买网络作家的读书,高产量没质量,是被金钱冲破了道德么?
说实话,还没我写的好。诶,我也去赚钱好了。


大家要买此书要慎重考虑了,实在是很没内涵啊,好大一部分都是抄袭歌词啊以及其他小说的,还搞得好像作者本人悟出的人生哲理和个性一样!


爱情中的我们永远学不会公平,就如同蝴蝶永远飞不过沧海。 狐狸说“你没有想过,我却想过,我想我们会结婚,会有小孩子,最好是女孩,长的像你,我每天早上做好早餐去叫醒你和她,我们会看她一点点长大,我们也会变老,会安静地在庭院里看阵雨过后的彩虹……” ——她没有想过,但是他却想过。 这样的一句话,让我这个旁观者的泪水绝堤。 你多么的傻,你这只傻狐狸,你傻得这样让我心疼。 你难道不懂,你付出的注定和得到的成不了正比。 你难道不懂,想要成为她心中唯一的那一个,你要付出的代价太大,甚至一辈子。 你难道不懂,你的一辈子,可能不是她想要的一辈子? 哦不,亲爱的狐狸,你这么聪明的人,当然是懂的。 可是爱了就是爱了,你也是没有办法的。 如果可以,我多么想……轻轻轻吻你的额头,然后对你说,“狐狸,你要幸福。” 是那么长久的疼……而你却还痴痴不肯罢休。 多么希望,我是被你疼爱着的那一个。


看到得之的挣扎,作为看官,也不得不跟同她一起挣扎。七年之前的那段爱情,太过凄美,因为是悲剧,因为是不得已,因为是无法得到,所以尤其地无法释怀,所以得之挣扎了整整七年。说长不长,但已经是她最好的时光了。所以,如果七年之后,再给一个机会,不管是谁,都没办法就此罢手吧。可是,狐狸的情敌,到底是现在仍旧爱着得之的卫家齐,还是那七年的不甘心呢?爱情也是一次性消耗品吧,所以当得之挣扎过了,也就明白了,什么对她更重要。很喜欢作者的文笔,细腻,感人,让人动容。而且这本书的封面很有味道。


爱情会让人盲目,也会让人成长。得之是一个幸运的女子,遇上了狐狸这般真心疼爱她的男子。


我点击看了点,实在白。请原谅如我这般年纪的人可能真的不适合看这个了。没买的,上网看看即可。


作者文笔挺好的,有些句子读来很感人。故事总体来说不错,不过缺少新意。但是在言情小说里找新意好像也有些强人所难……


虽然难免有小言故事的通病啦,但是这个故事里的人物和故事,却没有让人感觉乏味。同样是爱情,这个故事给人的感觉,有些无奈,又有些甜蜜。让人读过之后,难免伤感,但是又觉得,再美好的爱情,也不过如此了。


我想把我对狐狸的爱给得之,让她好好的深深切切的爱上狐狸,得之也是应该幸福的人。 刚开始看问文的时候,我并不喜欢她,但是现在我也慢慢的知道,狐狸爱她的原因。她并不软弱,有些事情她看的明白,她也知道过去的就是过去了。只是那样的过去,换做谁,都会难以随手丢弃。我相信她会清楚的看到狐狸的付出,会去想到她和狐狸的未来,狐狸会一直等她。我们,爱狐狸的我们,也会一直等她,等到得之,可以告诉狐狸,我想过我们的未来, 一辈子的未来! 因为狐狸的幸福是她! 而爱狐狸的我们,我们的幸福,便是狐狸!


当初在网上看的时候,就想着什么时候能出书。没想到快无望的时候,竟然偶然发现了这本书。还真是奇妙。当初的故事再温习一遍,许多感动又重新回来了。


不好意思,收到邀请评论的邮件时,我几乎都忘记了自己曾经看过这本书了。于是不得不从书架上取出来翻了一下。所以我不得不客观的说这是个落入俗套的关于富人们追求爱情的故事,不太喜欢。起码没有给我留下什么记忆深刻的印象。


文字淡淡的,但是情感却扣人心弦,有匪我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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