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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同性恋研究

刘达临/鲁龙光主编 中国社会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5-01  

出版社:

中国社会出版社  

作者:

刘达临/鲁龙光主编  

页数:

333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同性恋在中国长期以来被涂上一层神秘的色彩,人们把它视为禁区,讳莫如深。实际上这一现象从古至今都客观存在着,它是不容回避的,应该得到社会各方面的关心与重视。本书由刘达临、鲁龙光教授主编而成,分析古代与现代的同性恋者,并从临床心理学及社会学角度上做了2000多例调查分析,希望人们能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同性恋者,使他们从自卑、屈辱甚至绝望的心理中解脱出来。  中国同性恋现象研究概况和原因  1980 年代以来,同性恋研究、同性恋与公共政策话题在中国(大陆)逐渐成为社会热点和关注领域,出版了数部研究专著,部分媒体对同性恋问题也开始予以正面报道,其主要事件有:  1981年,《大众医学》发表张明园介绍《红楼梦》中同性恋现象的文章。  1985年,《祝您健康》发表阮芳赋《同性恋:一个未解之迷》,视同性恋为正常现象。  1990年,顾学琪对上海111名男女同性恋者进行调查,并于次年发表研究报告。  1991年,中国健康研究所在所长陈秉中及其助手万延海等人开始针对同性恋人群的健康教育工作及研究。  1992年,潘绥铭对北京等4城市同性恋性者的行为进行调查,该项目被列入国家艾滋病防治项目;同年,李银河和王小波同性 恋个案访谈研究《他们的世界》出版。  1994年,张北川同性恋理论研究专著《同性爱》出版。  1994年10月,邱仁宗主持的“艾滋病和特殊性问题研讨会”在北京召开。  1995年,萧乾《一个值得正视的社会问题〈同性爱〉(张北川著)读后》一文分别在香港、大陆《文汇报》发表,文章介绍了我国艾滋病流行的严峻前景,提出对同性恋人群应“给以理解”,呼吁“把这个问题重视起来,并促使它早日获得妥善解决”。同年,方刚纪实文学《同性恋在中国》出版;《人之初》杂志发表中国大陆同性恋者自述《渴望幸福》;  1997年,邱仁宗《艾滋病、性和伦理学》出版,该书从伦理学角度,对人类性取向、同性恋现象进行了深入探讨,对把同性恋道德化、疾病化的观点进行了分析和批判,该书还从伦理学角度论述了艾滋病与性及性少数人群的关系。  1997年,张北川工作组开展对同性恋的调查研究,并积极创造条件开展针对同性恋人群的健康干预项目。  1997年8月-1998年2月,专业报刊《精神卫生通讯》对同性恋进行了开放性的大辩论。  1998年,李银河《同性恋亚文化》出版,这是在个案积累和研究的基础上对《他们的世界》的增补。  1998年2月,面对同性恋群体的健康干预项目《朋友通信》问世。该项目目前已得到了国内科学界、卫生部有关部门和大量同性恋者的支持,是我国最有影响的此类项目之一。  1998年3月27日,《南方周末》第2版发表魏宏岭《关注同性恋》一文,提出对同性恋人群的宽容和歧视问题。  1998年4月18日,《人民日报》第7版《直面转型期社会》一文,对潘绥铭在“中国艾滋病高危群体研究”等“一些鲜有学者关注的领域”所取得的“重要成绩”给予肯定,并肯定了有关特殊人群性学研究的价值。  1998年5月31日,北京人民广播电台《人生热线》栏目直播了关于同性恋话题的专家访谈。  1998年,《希望》杂志第6期以21个页面推出《认识同性恋》专栏,发表了马晓年等专家和4位同性恋者的文章,对同性恋者肯定和接纳自我具有重要意义。  1998年11月,邱仁宗主持的《中国妇女与女性主义哲学学术研讨会》在京召开,其中有“同性恋专题研讨”单元。  1999年10月,邱仁宗主持的《“面向21世纪的女性研讨会”——女性主义者与女同志之间的对话》在京召开,双方就共同关注的平等、尊重等话题作了较深入的对话与交流。  1999年11月,在中国科学院和中国科协主办的北京香山科学会议上,张北川编辑了《遏制中国艾滋病流行策略》参会文集,旨在引起科学界、国家有关部门及高层领导对同性恋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公共政策的注意。该文集包括张北川项目组对中国大陆同/双性恋、与男人有性关系的男人艾滋病高危行为及影响因素的’98调查和’99调查;不同专业的专家学者从心理学、社会学、伦理学、女性主义等角度对同性恋问题的研究和思考;同性恋人群对有关自身各种问题的认知与思考。  2000年3月,人民日报内参介绍了张北川及其主持同性恋人群健康干预项目《朋友通信》。  2000年,面向国际社会的《华声月报》第5期刊发了署名记者邓梅芳、荣维毅《中国同性恋人群新调查》,是在主流媒体上对同性恋诸问题正面的报道和探讨;这是我国面向国际社会的主流媒体首次以大篇幅刊发此类文章。  2000年11月,“同性爱/艾滋病议题暨《朋友》项目研讨会”在京召开。该次会议实现了我国非政府组织与同性恋者的首次正面交流。  2001年4月,中华精神科学会通过的《中国精神障碍分类方案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山东科技出版社,2001.4),不再笼统地把同性恋认定为“精神障碍”(或称“心理变态”、“性变态”),仅在个体对自身性取向的认同或适应不良时才认定为精神障碍。  2001年10月,《关于同性爱/艾滋病问题的共识与建议》向多学界、媒体发放。该文献从多方位提出了维护同性恋者权益的主张。文献约10个学科和社会人士90余人联署。  2001年11月,“第一届中国艾滋病性病防治大会”召开,对男男性接触者与艾滋病流行关系进行专题讨论。10余位同性恋者参与会议。荣维毅就《艾滋病防治与同性恋者的生活与权利》发言。  2001-2002年,由中英性病艾滋病防治项目办公室资助的4个针对男同性恋人群的项目在云南、四川、北京和青岛启动。  2002年6月,中国艾协对数省市40多位同性恋志愿者进行了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  据笔者看,同性恋研究在中国受到关注的原因包括:  (1)改革开放以来国际交流日益扩大、国内环境日趋宽松,使同性恋人群之间、同性恋者与异性恋者之间、同性恋者与学界之间的交流日益增多,有助于促进专家和大众消除对同性恋的神秘感和误解;  (2)在逐渐了解国外同性恋状况以及同性恋研究成果的同时,国内同性恋人群日趋活跃,自身权利诉求必然会表现出来而引起社会关注;  (3)女性主义理论与实践在中国的发展,使主流与边缘、权力与平等、歧视与反歧视等话语和理论框架题,成为探讨同性恋问题的参照系,促进人们对同性恋现象的理解和思考;  (4)在整个世界和中国面临艾滋病威胁的严峻态势下,作为艾滋病感染高危人群之一的同性恋人群,在中国引起特别关注,引起涉及同性恋公共政策的讨论。

书籍目录

序前言(一)前言(二)前言(三)第一章 中国古代的同性恋 第一节 历史上最早的同性恋记载 第二节 同性恋的一些称谓 第三节 迷于同性恋的两汉皇帝 第四节 古代同性恋者的性角色 第五节 社会环境影响同性恋 第六节 男风泛滥的明清朝野 第七节 清代文人笔下的同性恋 第八节 中国历史上的女同性恋第二章 中国现代的同性恋 第一节 中国现代对同性恋研究的状况 第二节 同性恋者知多少 第三节 同性恋者的分类 第四节 人们对同性恋的看法 第五节 同性恋者的婚姻问题 第六节 法律、政策和同性恋 第七节 同性恋与艾滋病 第八节 同性恋在香港和台湾 第九节 文艺介入同性恋探索领域第三章 调查数据分析 第一节 艰难的调查之路 第二节 文化程度和婚姻状况的特点 第三节 性生理发育和手淫 第四节 择偶标准 第五节 相识与相聚 第六节 同性性伴侣之间的关系特征 第七节 性行为 第八节 性观念 第九节 性教育和性知识第四章 典型事例 第一节 意向型同性恋 第二节 性感型同性恋 第三节 性乐型同性恋 第四节 复合型同性恋第五章 同性恋的防治 第一节 同性恋的成因 第二节 同性恋的分类确定 第三节 对同性恋者治疗的可能性 第四节 疏导矫正心理治疗 第五节 同性恋的预防结论后记

章节摘录

  男风泛滥的明清朝野  明、清二代,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后世、末世,男风更炽。  明代谢肇制所著的《五杂俎》中,详细地阐述了男同性恋作为一种历史传统发展至明代的情形:  男色之兴,自伊训有比顽童之戒,则知上古已然矣。安陵龙阳,见于传册,任幸之篇,史不绝书,王晋而大盛,世说之所称述,强半以容貌举止定衡鉴矣。史谓咸宁、太康以后,男宠大兴,甚于女色,士大夫莫不尚之,海内仿效,至于夫妻离绝,动生怨恚。宋人道学,此风亦少衰止,今复稍雄张矣,大率东南人较西北为甚也。  明代的男风,到了明武宗在位时,可以说发展到了一个高峰,上自天子,下至庶民,几乎都有两男相悦的关系。《暖妹由笔》说:“明正德初,内臣最为宠狎者,入‘老儿当’犹等辈也,皆选年少俊秀内臣为之,明官吏、儒生乃至流寇、市儿皆好男色。”  “老儿当”就是当时男同性恋的代名词。由于男风泛滥,当时对男同性恋有不少代名词与“雅称”,明代天然痴叟在所著《石点头》中就指出:  独好笑有一等人,偏好后庭花的滋味,将男作女一般样交欢淫乐,意乱心迷,岂非是件异事?说便是这般说,那男色一道,从来原有这事。读书人的总题叫做“翰林风月”,若各处乡语又是不同:北边人叫“炒茹茹”;南方人叫“打蓬蓬”;徽州人叫“塌豆腐”;江西人叫“铸火盆”;宁波人叫“善善”;龙游人叫“弄若葱”;慈溪人叫“戏虾蟆”;苏州人叫“竭先生”;大明律人唤做“以阳物插入他人粪门淫戏”。话虽不同,光景则一至。若福建有几处,民家孩子若生得清秀,十二三上便有人下聘。漳州词讼,十件事倒有九件是为鸡奸事,可不是个大笑话?  明代男同性恋如此盛行,也有它深刻的社会原因。  总的说来,明代继续受程朱理学、封建礼教的影响,继续实行性禁锢和性封闭。明宣宗以后,裁汰官妓,禁令甚严,无论官员或读书士子,凡有宿娼的,或稍有邪行,轻则贬谪,重则加以褫革,永不录用。在封建社会中,婚姻是不自主的,夫妻之间没有什么感情,所以恩格斯说过卖淫和通奸是一夫一妻制的补充,现在宿娼这条“补充”之路既断,于是只好在同性之间发泄了。  同时,当时中国人的宗室家庭观念极重,因此对男女接触甚为严谨,以免扰乱了家庭和宗室的秩序。从国家社会来说,君臣、父子、夫妻为“三纲”,这“三纲”中任何一“纲”的破坏,都会影响其他,例如“夫为妻纲”破坏了就会影响“君为臣纲”,这是万万不可的。可是,同性恋既不会生儿育女,造成血统紊乱,又不会扰乱宗室家庭秩序,使社会瓦解,于是社会就在严格控制异性爱行为的同时,对同性恋加以放宽了。《五杂俎》中有以下一段论述:  衣冠格于文网,龙阳之禁,宽于狭邪,士庶困于阿堵,断袖之费,杀于缠头,河东之吼,每米减于敝轩,桑中之约,遂难偕于倚玉,此男宠之所以日盛也。  这就是说,与嫖妓相比,男风在当时和法律没有抵触,而且嫖妓要花费许多钱,有些人也负担不起。此外,男子相亲,妻子很难过问、追究、反对,家庭矛盾也不会十分尖锐,这样,男风就越刮越盛了。  当时,在有些地区的民众中,同性恋还起着一种“团结互助”的作用。沈德符在《敝帚斋余谈》中说:“闽人酷重男色,无论贵贱,各以其类相结,长者为‘契兄’,少者为‘契弟’。其兄入弟家,弟之父母抚爱如婿,弟日后生计及娶妻诸费,俱取办于‘契兄’,其相爱者,年过而立者,尚寝处如伉俪。”这种民风民俗的力量是很大的。  同性恋的泛滥还受几千年来中国传统的性学理论的影响。中国古代性学理论的核心是“采阴补阳”学说,它认为男人和女人性交时,以不射精或少射精为要旨,这样就能从女性那里采集到阴气,以达到相补延寿的目的。否则,射精过多,就会失去阳气,增病损寿。所以。古人还一直提倡“节欲”,即节男女之欲。但是,同性性交虽然不能通过采战而达到互补的目的,但也不会耗失阳气,因为男子同性性交,射出的精子所丧失的阳气又会从对方体内的阳气中得到补偿。同理,女子同性相交,也会将损失的阴气从对方体内吸收而得到补偿。中国古代的性学理论在宋、明以后已渐趋衰微,只能与医学、养生相结合,所以医家们对以上这些理论从养生保健的角度加以强调,在客观上对同性恋也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到了清朝这一末代王朝,同性恋无论在朝廷还是民间,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另一个高峰,这也有它深刻的社会、历史的原因。  清朝的统治者对性的控制也是十分严酷的,这是因为,他们要保持自己满族人的皇族血统,所以严禁满汉通婚(这个禁止直到1905年才被慈禧太后所取消);为了保持统治的稳定,避免激起汉人的反抗与社会的动乱,严禁乱扰民间妇女;程朱理学、封建礼教进一步成为统治阶级控制民众的工具;清朝初期又严禁宿娼,禁男女无媒交接。这样一来,同性恋就成为一种为统治者所默许的满汉之间的性关系,况且,同性恋也是中国长期的历史存在,它对清王朝统治者的利益、对封建礼教都没有什么矛盾和冲突。  清初同性恋的进一步兴起还和亡国之恨有很大关系。《唯性主观斋主》说:“清代初叶,明室沦于夷狄,江山易主,这一来政治巨变,使许多胜国遗老,非常沮丧;他们既不能腼颜以事新主,又不易逃过政治的干涉,只有披发佯狂,寄情声色以行娱、狎妇童、醉醇酒种种行径作为政治逃避的办法。”又“清初一班士大夫中,因这种心理而男风相当浓厚。除此之外,又因为清代初叶,统治者初得天下,为了羁縻人心,故示太平,除了吟诗填词以表闲暇之外,也很鼓励这些阶层沉溺于声色之好中,以免他们闲着无事而上街。禁制既少,所以一般士大夫阶层,也就更加得以畅所欲为,且公然以嫖狎聚友,竞相夸尚了。”  于是,同性恋在清朝就成为上许下行的社会风尚,也成为许多人避免政治冲突、民族冲突的“缓冲带”。所以,当时的同性恋带有一定的政治性,“在一般所谓胜朝遗老醉生梦死的生活中……有些人为了表示亡国的哀思,也多把一些去国怀旧之情撰为歌曲,使当时的优伶清唱,既闻其声,泪如雨下,然后又再拥伶而痛啜之,摩安之。”  清代的男风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士大夫所狎昵的男色,多半是优伶。清代京剧之风甚盛,京剧中的旦角都是男伶扮演,由于职业的特点,不少扮演旦角的男伶都秀美而有女腔,他们常被一些士大夫与富商巨贾所玩弄、邪狎。  二是男妓盛极一时。康熙年间,男子设立娼寮即已风行,至乾隆以后,男妓方面的规制更为完备。据《金台残泪记》记载,清时男妓坐堂招客的“相公堂子”一般都聚集在北京韩家潭一带,也就是今天的八大胡同附近。此书描写道:“每当华月照天,银筝掖夜,家有愁春,巷无闲火,门外青骢呜咽,正城头画角将阑矣。尝有倦容侵晨经过此地,但闻莺千燕万,学语东风不觉泪随清歌并落。嗟呼,是亦销魂之桥,迷香之洞耶?”  三是在士子相互之间或和书童、娈重搞同性恋的多。这和玩优伶、嫖男妓不同,前者是在外部发生的,而这是在内部发生的,他们旦夕相处,所以更易结“安陵龙阳”之好。清代许多著名的文人都有这类行为。        现代中国同性恋者的十大特点  所谓特点,总是相比较而言的,一是把现代中国的同性恋者和国外的相比,二是和古代的相比,三是和一般人群相比。  一、从总体上来说,现代中国同性恋者的平均文化程度较高,高中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69.8%,而一般居民还不到50%;他们的职业层次也较高,年龄则以中青年为主。但是,这些同性恋者接受过性教育的比率却与其文化程度不相适应,他们自述没有接受过性教育、性知识,或严重缺乏的竟占74.4%。  二、同性恋者的性生理发育和一般居民没有大的差别,但是手淫的比率要大大高于一般居民,他们有过手淫行为的占85.6%,其中经常手淫(每天手淫一次或更多)的占83.1%,这和1989~1990年组织的全国两万例“性文明”调查的数据(一般大学生有过手淫行为的男、女各占59.0%、16.5%,一般城乡已婚居民占15.9%)相比,差异是很大的;在清醒意识下遗精的比率也高于一般居民。其实质在于手淫(或相互手淫)是同性恋的主要性行为方式,通过手淫达到性高潮是他们获得性满足的主要途径。  三、双性恋的比率较大。在他们中间,目前只对同性产生性冲动的占54.9%,对同性、异性都产生性冲动的占42.6%,未答的占2.5%。同时,同性恋者中的已婚者也比较多,但这有种种复杂的原因:一是他们可能是双性恋者;二是他们是绝对同性恋者,但为了掩盖自己的同性恋,迫于社会和家庭的压力而结婚;三是他们过去所处环境难以接触异性而成为同性恋者。  四、发生过同性性交行为的比率不算大。他们在性冲动的情况下,和同性有拥抱行为的占87.2%,接吻的占79.0%,抚摩的占94.9%,肛交的占36.9%,口交的占26.2%,工具交的占3.1%。经过折算,在同性恋者中有过性交行为(肛交、口交、工具交等)的占调查总人数的34.9%,平均性生活频率是2~3周一次。与西方的同性恋者相比较,这个比率是不算大的。在进行过肛交的同性恋者中,不用避孕套的占81.5%,不知如何用的占67.7%,这又一次证明了他们性教育水平较低。  五、有固定的同性性伙伴的不多。调查发现,有固定的同性性伙伴的只占37.4%。他们结交同性性伙伴的途径,偶然相会的占16.9%,专门去找的占47.2%,其它占35.9%,相互之间多系“短期行为”。在调查中曾询问他们,选择同性恋伙伴的最主要的标准是什么,他们回答要求对方漂亮的占57.4%,而要求“谈得来”、有共同语言的只占26.2%,可见,他们之间多数仍停留在“表象吸引”上,这种关系不是很巩固的。他们对待性伙伴的态度以“说不清”为主,其次是“逢场作戏”,不像夫妻关系大多数比较专一、稳定,这和同性恋者的性观念、“择偶”条件、认识途径以及相聚环境都是分不开的。  六、性角色不固定的为多。过去,从理论上说,无论是男同性恋还是女同性恋,一般说来总有一方扮演丈夫的角色,另一方扮演妻子的角色;常扮演妻子角色的男子与常扮演丈夫角色的女子陷入同性恋的程度更深,更难以治疗纠正。但是,通过调查研究发现,在同性恋过程中,性角色不固定(即有时扮演丈夫角色,有时扮演妻子角色)的占65.6%。这也许说明过去的一些看法需要纠正。  七、思想压力大。这主要是由于社会上歧视同性恋所致。据调查,如果周围的人知道他们是同性恋者,真正抱赞成、同情态度的只有13.6%,认为是各人自由、不必多管的只占17.8%,而多数人对此不赞成甚至厌恶、憎恨。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性活动绝大多数处于“地下”或“半地下”状态,相聚场所比较隐蔽,公共浴室、他人家中是占比率最大的两个发生同性性行为的场所,分别占30.3%、29.9%。在公共浴室,大家都裸体,有些浴室还有提供休息的单人间或双人间,在这种地方发生同性性行为比较方便,并且不被人注意。在他人家中发生同性性行为,可以逃避家人的发现与干预。  八、对同性恋的看法处于矛盾状态。从调查发现,同性恋者认为搞同性恋有益的占5.1%,认为有害的占32.3%,认为无所谓益害的占56.9%。从这个数据可见,对搞同性恋进行自我谴责的比率相当大,对此“理直气壮”的很少,但是对此道德评价不明确的仍占多数。  当然,内心认识是一回事,表面上是否承认又是一回事。他们对自己搞同性恋“决不承认”的占37.4%,“有时承认有时不承认”(即迫不得已时才承认)的占47.7%。两者相加,也就是说,不愿意承认自己是同性恋者的占85.1%。  九、因同性恋而遭受各种处分甚至判刑的比率较大。正常生活和在押的同性恋者分别占23.6%、50.8%。所以绝大多数同性恋者希望社会不要歧视他们,更不要打击他们。他们希望法律承认同性恋为合法的占5.1%,希望社会不要歧视他们的占35.9%,希望社会不要干涉他们的占46.2%。  十、同性恋的产生主要是儿童期受到各种不良的性刺激和性对待的结果。它和遗传因素有关,但影响面不大,主要是环境因素和教育因素的作用,而使他们的心理不能像常人那样发展。而且,儿童期留下的心理烙印也比较难以消除。虽然有不少同性恋者希望改变现状,但是真正有勇气接受治疗的人却很少。治疗方法也在摸索之中,认为同性恋不能矫正或有把握矫正,都不适合目前的科学发展状况。  总的看来,中国的同性恋者处于较高的文化程度与较低的性教育水平之中,他们的性要求强烈但又比较压抑,同性恋交往的层次不高,对自身的认识也不清楚,在社会的强大压力下,他们的行动是十分隐蔽的,他们有自我解脱的愿望,却没有找到实际的解决途径。  根据以上情况,从社会来说,重视生理和性心理的健康教育,尤其是对儿童和青少年的性教育;改变社会观念,不要歧视和打击同性恋者,使他们在不危害他人、不危害社会的条件下有选择生活方式的自由;如果某些同性恋者有矫正的愿望,就要进行指导、帮助,同时加强这方面的研究——这对人类的幸福生活,对社会的稳定与发展,都是大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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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性恋在中国长期以来被涂上一层神秘的色彩,人们把它视为禁区,讳莫如深。实际上这一现象从古至今都客观存在着,它是不容回避的,应该得到社会各方面的关心与重视。本书由刘达临、鲁龙光教授主编而成,分析古代与现代的同性恋者,并从临床心理学及社会学角度上做了2000多例调查分析,希望人们能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同性恋者,使他们从自卑、屈辱甚至绝望的心理中解脱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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