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办案简明手册
2009-7
中国法制出版社
《办案简明手册》编委会 编
673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形成并不断完善,我国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日益增多,这无疑为我们学习、运用法律法规带来了诸多困难。为了满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律师和当事人等办案所需,方便广大法学专业人士和普通读者学习、查询使用,作者特组织编写了“办案简明手册”丛书。 丛书具有以下特色: 1.权威:丛书约请法律实务界、学术界众多权威人士进行编选、审定,准确、权威。 2.方便:丛书按照办案、学习的特点对所涉主题进行分类,每类下面又按照效力等级进行编排,简明、方便。 3.实用:丛书编选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等都是办案中最常用、最新的文件,全面、实用。 作者相信本套丛书一定能为您带来有益帮助,帮您化繁为简,轻松学习、办案。
一、综合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1995年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1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1999年4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1989年4月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1994年5月12日) 行政法规 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2006年11月1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1996年1月16日) 信访条例(2005年1月10日)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是否承担行政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2001年7月17日) 部门规章 公安机关警戒带使用管理办法(1998年3月11日)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06年8月24日) 110接处警工作规则(2003年4月30日) 公安机关实施留置措施备案规定(2002午6月28日) 公安机关行政许可工作规定(2005年9月17日) 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2005年8月18日)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2002年11月2日)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1999年6月11日)二、刑事侦查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09年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 行政法规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2001年7月9日)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补充规定》的通知(2008年3月5日) ……三、治安管理四、交通管理五、消防管理六、户政、国籍、出入境管理七、网络、监所管理八、特殊行业、物品管理
第十八条赔偿请求人的确定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第十九条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第三节 赔偿程序第二十条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本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赔偿请求人要求确认有本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被要求的机关不予确认的,赔偿请求人有权申诉。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程序适用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依照本法第四章 的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问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照前款规定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第二十二条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决定。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第二十三条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设立赔偿委员会,由人民法院3名至7名审判员组成。赔偿委员会作赔偿决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决定,必须执行。第二十四条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一)有本法第十五条第(四)、(五)项规定情形的;(二)在处理案件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对有前款(一)、(二)项规定情形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办案简明手册(最新版)》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