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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城市规划法律文化探析

牛锦红 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1-10  

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作者:

牛锦红  

页数:

235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牛锦红编著的《近代中国城市规划法律文化探析——以上海、北京、南京为中心》内容包括:中国古代城市规划法律文化的历史演变、中国近代城市规划法律文化发展的起步(1840-1911)、北洋政府时期中国城市规划法律文化的初步形成(1912-1927)、国民政府前期中国城市规划法律文化的活跃阶段(1928-1937)、国民政府后期城市规划法律文化的定型(1938-1949)。

作者简介

  牛锦红,女,生于1974年5月,山东菏泽人。2011年毕业于苏州大学社会学院,获史学博士学位。现任江苏省法史研究会理事。2004年9月至今,在江苏省淮阴师范学院法学院任教,主要研究方向: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与法理学等。在CSSCI来源期刊和北图核心等各类刊物上发表文章数十篇。

书籍目录

绪论
第一章 中国古代城市规划法律文化的历史演变
 第一节 中国古代城市规划法律文化的简要回顾
  一、礼制思想为主导的古代城市规划法律思想
  二、古代城市规划法律制度的回顾
  三、古代城市双重规划管理体制的传统
 第二节 中国古代城市规划法律文化的特点与启示
  一、礼制思想注重城市规划主干法的稳定性与延续性
  二、古代城市规划法律思想与制度注重城市规划案件中的调节作用
  三、古代城市规划法律制度的刑事性突出
  四、师法自然、注重环境保护的法律文化的启示
 第三节 中国古代城市规划法律文化在城市近代化中面临的问题
  一、古代城市规划法律思想与制度的负面影响
  二、古代城市双重规划管理体制的负面影响
 小结
第二章 中国近代城市规划法律文化发展的起步(1840—1911)
 第一节 以租界为主的城市规划法律文化的形成与演变——以上海为考察对象
  一、上海租界之始的城市规划状况
  二、近代初期城市规划法律思想的传播
  三、近代初期城市规划法律制度的形成与演变
  四、上海早期城市规划法律文化的社会影响
 第二节 以都城为代表的传统城市规划法律文化的转变——以北京为考察对象
  一、近代北京城市规划法律文化受到的内外冲击
  二、清末北京城市规划管理体制的改良
 第三节 近代中国城市独立法律地位的确立
  一、清末全国的城市自治风潮
  二、地方自治与近代中国城市独立法律地位的确立
  三、地方自治团体对城市规划法律文化的贡献——以上海为例
 小结
第三章 北洋政府时期中国城市规划法律文化的初步形成(1912—1927)
 第一节 北洋政府时期城市规划管理机构的演变
  一、北洋政府城市规划管理机构的成立与运行
  二、上海城市规划管理机构的成立与运行
  三、北京城市规划管理机构的成立与运行
  四、南京城市规划管理机构的成立与运行
 第二节 北洋政府时期市政官员与学者对城市规划法律文化的贡献
  一、孙中山的《实业计划》对中国城市规划法律近代化的贡献
  二、张謇、丁文江与上海城市规划法律文化的演进
  三、朱启钤对北京城市规划法律文化近代化的贡献
 第三节 北洋政府时期颁布的关于城市规划与建设的法规
  一、北洋政府颁布的城市规划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
  二、上海颁布的城市规划法规的相关内容
  三、北京颁布的城市规划法规的相关内容
  四、南京颁布的城市规划法规的相关内容
 小结
第四章 国民政府前期中国城市规划法律文化的活跃阶段(1928—1937)
 第一节 西方城市规划法律思想的引入
  一、西方城市规划学者对中国城市规划法律文化的贡献
  二、新型市政官员与学者对西方城市规划法律思想的学习与宣传
 第二节 国民政府前期城市规划法律文化的演变
  一、《首都计划》与近代中国城市规划法律文化
  二、近代上海城市规划法律文化中的沈怡研究
  三、袁良对北平城市规划法律文化的贡献
 第三节 国民政府前期城市规划管理机构的变化
  一、国民政府城市规划管理机构的变化
  二、上海城市规划管理机构的变化
  三、北平城市规划管理机构的变化
  四、南京城市规划管理机构的变化
 第四节 国民政府前期城市规划法律制度的建立
  一、国民政府颁布的城市规划法律制度
  二、上海城市规划法律制度建设
  三、北平城市规划法律制度建设
  四、南京城市规划法律制度建设
 第五节 伪满洲国城市规划法律文化建设
  一、伪满洲国城市规划管理机构的建立
  二、伪满洲国城市规划法律制度建设
 小结
第五章 国民政府后期城市规划法律文化的定型(1938—1949)
 第一节 国民政府后期城市规划管理机构的变革
  一、国民政府城市规划管理机构的重大变革
  二、上海、北京、南京城市规划管理机构的变化
  三、日伪政权城市规划管理机构的演变
 第二节 国民政府后期城市规划法律制度的内容
  一、核心法
  二、配套法
  三、相关法
 第三节 上海、北京、南京等城市规划法律制度的内容
  一、上海城市规划法律制度
  二、北京城市规划法律制度
  三、南京城市规划法律制度
 小结
结论
 一、近代中国城市规划法律文化发展的基本特点与规律
 二、城市规划法律思想在中国的近代化
 三、近代中国城市规划法律文化的比较与分析
参考文献
附录
 上海市区划暂行条例
 都邑计划法
 国都建设设计咨问委员会官制
 官衙建筑计划委员会官制
后记

章节摘录

  小结  清末以来,在帝国主义列强入侵的同时,近代西方民主政治思想和近代先进技术不断传人,在近代化浪潮影响下,中国传统的城市封闭格局对城市交通、市民的流动、工商业发展的限制越来越明显。由于城市政治、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城市走向开放与理性的规划和建设,中国城市受到了西方列强和国内知识分子、市民的双重压力而面临变革。在这种特殊的社会历史背景下,城市的近代化发展首先要打破旧有的封闭格局。从物质表现上看,城市的开通、铁路的修筑、交通的改善、经济活动人口的增加成为最主要的特征,是城市物质空间从封闭走向开放的开始;从思想层面看,具有近代意义的是中国城市规划思想与制度的形成,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中西方文化交融的产物,与西方城市规划法律思想的发展密不可分。传统的社会结构、文化内涵等因素也是影响城市规划法律思想发展的重要内容。从制度层面看,晚清政府开始对西方政治文明和法律体系有了一种表层的接纳和回应,如通商初始上海公共租界的一系列城市规划法律制度,清末城市自治风潮中上海和北京等城市所制定的相关法律制度。  清末的中国内外交困,对外一味妥协,对内极力维护自身权力,清政府已不能也不再固步自封,在近代化的浪潮下,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都有了新的改观,城市化的进程也加快了步伐。伴随城市的基础设施等物质要素走向近代化,政治层面的城市自治运动促使城市规划与管理也必然走向近代化、民主化与法制化,中国城市行使规划和管辖权的机构也适应形势的需要而开始产生,并不断有所调整,由此,中国的城市规划法律文化也发生了极为深刻的变革,尤其是城市规划法律制度逐渐专门化和系统化。清末的中国城市规划正以缓慢但不可逆转的趋势走向近代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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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我想在市里面有图片的表示不过没有的、全部都是理论。


书不错,作者用了很多功夫,值得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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