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
2010-8
刘菊英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10-08出版)
刘菊英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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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规划教材·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第3版)》是财政部规划教材,由财政部教材编审委员会组织编写并审定,作为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随着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的核算任务:核算内容及核算方法也将随之调整完善。《财政部规划教材·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第3版)》为适应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对教学内容调整充实的需要,同时满足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并按财政部规划教材编写要求编撰而成。 《财政部规划教材·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第3版)》作为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也适合实际部门岗位培训和初学者之用。《财政部规划教材·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第3版)》主要有如下特点: 1.结构合理。《财政部规划教材·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第3版)》包括三部分内容,第一篇为总论,第二篇为事业单位会计,第三篇为政府会计。《财政部规划教材·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类教材: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第3版)》把事业单位会计作为重点介绍,让学生在对本门学科作总体了解和基础知识铺垫后,侧重学习事业单位会计。 2.内容新颖。《财政部规划教材·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第3版)》全面介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会计核算,将政府预算收支科目改革内容在行政事业单位支出部分、财政总预算收入和支出部分作详细介绍。在财政总预算会计部分增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会计核算"。 3.注重实用性。《财政部规划教材·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第3版)》按照"培养具有较强动手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目标"定位和遵循会计教学规律设计教学内容。以学生的认知能力为切入点,内容深入浅出,重点突出,实例充分。大部分章节后有上岗一试,配备习题集和答案,利于学生掌握基本理论知识和强化账务处理能力。 4.形式生动活泼。《财政部规划教材·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第3版)》有知识结构图、概念分解图、小模块、上岗一试等。包括对基本概念、重点难点的提示和认知判断,有关预算改革的背景资料链接,不同章节知识点的对比分辨。利于进行启发式教学,增强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趣味性,避免学生在学习中混淆知识点。 《财政部规划教材·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第3版)》由云南省财经学校刘菊英老师主编,福建龙岩财经学校张汉连老师主审。具体分工如下:刘菊英编写第1、5、6、7、8章;云南省财经学校刘宁飞老师编写第9、10、11章;福建龙岩财经学校邱婉玲老师编写第12、13、14章;河南省郑州市财税学校耿聪慧老师编写第2、3、4章。
第一篇 总论第1章 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概述第一节 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概念第二节 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体系第2章 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方法第一节 会计要素与会计科目第二节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对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方法的影响第二篇 事业单位会计第3章 事业单位资产的核算第一节 事业单位流动资产的核算第二节 事业单位非流动资产的核算第4章 事业单位负债的核算第一节 借入款项的核算第二节 应付和预收款项的核算第三节 应缴款项的核算第5章 事业单位收入的核算第一节 事业单位收入概述第二节 拨款收入的核算第三节 基本业务收入的核算第四节 附属单位缴款和其他收入的核算第6章 事业单位支出的核算第一节 事业单位本单位支出的核算第二节 事业单位对其他单位支出的核算第三节 事业单位销售税金的核算第7章 事业单位净资产的核算第一节 事业单位基金的核算第二节 事业单位结余及分配的核算……第三编 政府会计
版权页:插图: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概念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指政府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财政资金支出管理模式,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国库分散支付制度,将预算确定的各部门年度支出总额按期拨付到各部门在商业银行开立的账户内由其使用。这种分散支付制度有很多弊端,因此,我国于2000年后开始试行并逐渐推广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这种制度下,财政部门对各预算单位的经费不再事先预拨,财政资金的使用将由单一账户进行转账结算。如各单位购买商品和劳务,则由财政部门把款项直接支付给供应商。但在实际支付之前,所有的资金都集中在国库,财政部门可以统一调度。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杜绝了财政资金被挤占、截留、挪用等问题,确保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国库集中支付的关键是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它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为核心,全面反映财政性资金收付活动的各类账户的总称,由以下六类账户集合组成:1.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的国库存款账户;2.财政零余额账户,由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开设,用于财政直接支付的账户;3.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由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的用于财政授权支付的账户;4.预算外资金专户,由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收入账户;5.特设专户,需经上级政府或财政部、本级政府批准或授权财政部门批准才能开设的特殊性专项账户;6.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账户,由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的专用存款账户,用于预算单位财务报销转账。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取代了以前实有资金账户体系,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分别在代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商业银行设立财政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财政资金先由财政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垫付,直接拨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商或用款单位,然后从国库单一账户将垫付资金清算回财政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每个营业日终了,财政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余额为零。
《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第3版)》为财政部规划教材,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