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财政框架下的省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研究
2012-10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陈少晖 等著
417
450000
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重要方式。2007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决定在全国范围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但制度的确立并不意味着有关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已全部获得解决。地方层面(省域)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明显滞后于中央层面,存在预算收入来源、预算编制主体的确定、预算层次划分、预算支出安排、国企利润上缴比例的确定等一系列矛盾问题。 《马克思主义理论与现实研究文库:公共财政框架下的省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研究》以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论述和政策为指导思想,循蓿“分析框架—理论基础—实证分析—制度设计”这一思路,逐步深入地探讨分析了公共财政框架下省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建构问题。
陈少晖,男,1962年11月出生,祖籍福建安溪。现任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财政金融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1980年以来,分别就读于南京师大、华东师大、福建师大,相继获得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和经济学博士学位。2002~2005年,在厦门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主要研究领域为国有资产管理与财政研究、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以及当代中国经济史研究。在《经济学动态》、《财政研究》、《当代经济研究》等国家权威核心刊物及中文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出版学术著作6部(含合著),承担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08)1项和省部级研究课题10余项,先后获得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三等奖。
廖添土
1983年2月生,福建安溪人,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讲师,经济学博士,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财政与国有资产管理、中国当代经济发展史等。主持省厅级课题3项,参与国家社科、省社科等国家与省部级课题研究6项。在《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福建论坛》、《福建师范大学学报》等刊物上撰写论文28篇。专著《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变迁与改革模式》(第二作者)获得福建省第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
导论
一 研究背景与重要意义
二 核心范畴与研究视角
三 研究思路与分析方法
四 理论创新与实践价值
五 有待于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第一章 近年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研究进展综述
第一节 中央与地方国有资产产权关系的争论
第二节 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理论研究的近期进展
第三节 省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实践进展与理论探索
第二章 公共财政与国有资本财政的关系辨析
第一节 市场失灵与公共财政模式的建立
第二节 国有资本财政的相对独立性及其职能特点
第三节 双元结构财政模式的理论内涵
第四节 双元结构财政模式的职能特征与内在逻辑
第三章 省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一般理论分析
第一节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理论基础
第二节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内涵与范围界定
第三节 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必要性
第四节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性质与特点
第五节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价值与目标体系
第四章 国家与国有企业财政分配关系:演进与特征
第一节 传统体制下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关系的演变(1949~1977)
第二节 税利分流前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关系的调整(1977~1993)
第三节 税利分流:理顺国家与企业财政分配关系的正确方向(1994年至今)
第四节 以税利分流为基础重建国有资本财政收入制度
第五章 国有资本财政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的关系辨析
第一节 政府复式预算制度下的两种财政预算关系
第二节 两种财政预算的主体辨析
第三节 两种财政预算的运行区间比较
第四节 两种财政预算的互补与衔接
第六章 我国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财政分权与国资利益分配:一个博弈模型
第一节 中央与地方国资利益分配博弈分析的理论基础
第二节 传统体制下的两次财政分权对国资利益分配的调整
第三节 中央与地方利益分配新格局:分税制的引入
第四节 中央与地方在国资利益分配上的博弈分析模型
第七章 中央与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产权结构安排:分级所有
第一节 国有资产“分级管理”与“分级所有”的比较分析
第二节 基于政府经济职能层级划分的国有资产产权分布
第三节 实行国有资本中央与地方“分级所有”的依据
第四节 国有资本“分级所有”体制的建构原则和划分标准
第八章 省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实证分析(一)
第一节 全国各省市国有资本总量分布与排序
第二节 部分样本省市的国有经济运行概况
第九章 省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实证分析(二)
第一节 广东省深圳市国有资本收益预算的基本做法
第二节 湖北省武汉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基本做法
第三节 山东省青岛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基本做法
第四节 福建省国资经营预算的进展与基本做法
第五节 北京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基本做法
第六节 四川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基本做法
第七节 重庆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基本做法
第十章 省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实证分析(三)
第一节 上海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基本做法:国资委层面
第二节 上海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基本做法:企业集团层面
第三节 安徽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基本做法:国资委层面
第四节 安徽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基本做法:企业集团层面
第十一章 省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实证分析(四)
第一节 省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执行情况
第二节 省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模式的对比分析
第三节 省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存在的共性问题
第四节 完善省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对策建议
第十二章 民生财政导向下的国有资本预算支出
第一节 现行国有资本预算支出的非民生倾向
第二节 国有资本预算支出重点应当向民生财政倾斜
第三节 实践效应:以民生为导向的重庆国资模式借鉴
第四节 构建民生财政导向下的国有资本预算支出机制
第十三章 省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会计基础选择:权责发生制
第一节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会计基础的一般理论
第二节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引入权责发生制的必要性与可能性
第三节 权责发生制预算制度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第四节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会计基础转型的建构思路
第十四章 公共财政框架下的省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设计
第一节 公共财政预算在政府预算体系中的地位与职能
第二节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的有机对接
第三节 省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框架的初步设计
第四节 省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模式选择
参考文献
后记
二 共财政与国有资本财政的关系 按照国家分配论的观点,无论是公共财政,还是国有资本财政,都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这种共性决定两者共同构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的有机统一体,形成了我国体制转型期特有的双元结构财政模式。在这个统一体内部的两个组成部分之间,既存在内在的统一性,又体现出明显的差异性。 公共财政与国有资本财政之间的内在统一性主要表现为:(1)具有同一分配主体。两种不同模式的财政都是以国家(政府)为主体的分配关系,即各级政府是它们共有的分配主体,只不过在现实分配过程中,作为公共财政的分配主体,政府是以政治权力行使者的身份出现,而作为国有资本财政的分配主体,政府则是以国有资本所有者的身份出现。(2)具有同一分配对象。公共财政和国有资本财政都是以社会产品,并且主要是以剩余产品价值为分配对象。其中,公共财政以税收形式从所有企业的剩余产品价值中取走一部分,而国有资本财政则只能从国有企业的税后利润上缴或国有股份投资增值中集中一部分收入。另外,公共财政除了对M的征收外,V也逐渐成为分配对象(个人所得税),而国有资本财政则基本上只能以M为分配对象,只有在其以国债形式筹集资金时才涉及C和V。(3)具有共同的分配目的。两者都以满足政府履行自身职能的需要为直接目的。其中,公共财政以满足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需要为直接目的,而国有资本财政则以满足政府履行国有资本所有者职责的需要为直接目的。虽然两者职能有别,但从根本上讲,都是为市场经济下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服务。公共财政弥补市场失灵的功能能够为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必不可少的外部条件,而国有资本财政的作用范围虽然主要限定在国有经济领域,但由于其具有宏观经营性的特征,能够通过国有资本财政的收入和支出(投资),调整和优化宏观经济结构,从而同样达到提高市场主体效率和增进全社会福利的目的。(4)具有共同的分配依据。虽然从特点上看,两种财政行为的分配依据各不相同,公共财政依据的是政府的政治权力,以具有强制性的税收制度取得财政收入;而国有资本财政则是依据政府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即财产权利,参与国有企业税后利润的分配以及收取国有资源开发、占有、使用的部分收益。但如果将这些内容上的差异抽象掉,则仍可以得出双元财政都是依据政府的权力进行分配的结论。 ……
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重要方式。2007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决定在全国范围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但制度的确立并不意味着有关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已全部获得解决。地方层面(省域)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明显滞后于中央层面,存在预算收入来源、预算编制主体的确定、预算层次划分、预算支出安排、国企利润上缴比例的确定等一系列矛盾问题。 陈少晖和廖添土编著的《公共财政框架下的省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研究》以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论述和政策为指导思想,循蓿“分析框架—理论基础—实证分析—制度设计”这一思路,逐步深入地探讨分析了公共财政框架下省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建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