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农村体育制度研究
2012-6
世界图书出版公司
卢兵 华志
328
284
《民族地区农村体育制度研究》内容简介: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的历史、地理环境、宗教、文化、风俗、习惯、思维方式及现实社会背景,在党中央、国务院决心进一步发展民生和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进程中应当充分注意其特殊性。因此,在发展民族地区体育事业的过程中,必须尊重各民族的特点和习惯,紧紧抓住民族地区“自治”的特点与优势,特别是要紧紧抓住民族地区农村农民体育发展的关键点,即创新并完善其体育制度,因为“制度是一些人为设计的、型塑人们互动关系的约束”。同时,还必须注意到制约农村农民体育制度发展的一些相关因素,如农民的权利与义务、农村社会分层现状、农村社会流动现状、农村教育改革现状、城乡一体化建设现状等方面。
卢兵,男,湖北省京山县人,中南民族大学教授,湖北省荆楚历史文化研究会理事,湖北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南方少数民族研究中心研究员。主要研究中国民族、民俗传统体育文化。
第一章 我国南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基本状况 一、我国南方聚居的主要少数民族 二、我国南方主要聚居少数民族的社会发展现状 第二章 体育事业是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中的重要内容 一、农村体育事业理论 二、农村体育事业发展的外部条件 三、农村体育事业发展的理论基础 四、农村公共服务理论 五、体育事业是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中的重要内容 六、提高农村公共服务质量是我国“十二五”规划中的重要任务 第三章 我国南方民族地区的农村体育制度 一、体育制度 二、我国南方民族地区农村体育制度的概况 三、体育制度建设对农村体育的重要意义 四、南方各省、市、区在体育资源软硬件配置上的城乡差别 第四章 农民的权利与义务对农村农民体育发展的影响 一、农民的权利 二、农民的义务 三、农民的权利与义务对农村体育发展的影响 第五章 我国南方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农民体育的社会学意义 一、我国南方少数民族地区农村政治权力结构变迁对体育的影响 二、村民自治对体育发展的影响 第六章 我国南方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农民体育的经济学意义 一、我国南方民族地区农村经济制度变迁的类型和特征 二、我国南方民族地区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主要问题 三、我国南方民族地区农村经济发展对体育的影响 第七章 我国南方民族地区农村体育制度发展的基本框架模式 一、我国南方民族地区农村农民体育制度存在的问题 二、我国南方民族地区农村农民体育制度发展的基本框架模式 三、发达国家体育公共服务制度的政策构建对制定我国民族地区农村农民体育制度的启示 第八章 农村社会流动中的体育制度建设 一、社会流动 二、引发农村社会流动的原因 三、农村社会流动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四、我国农村社会流动产生的问题 五、公共财政是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农民体育健康发展的基本支撑 第九章 民族地区农村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对体育的影响 一、二元结构的农村教育 二、农村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三、民族地区农村学校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对体育的影响 第十章 社会分层对民族地区农村农民体育的影响 一、社会分层概述 二、社会分层标准 三、中国农村社会分层的历史流变 四、农村社会分层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五、“新生代农民工”阶层的体育思考 六、民族地区农村社会分层对其体育的影响 第十一章 民族地区城乡一体化模式下的体育制度建设 一、我国南方民族地区城乡关系透视 二、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体育制度建设 三、农民非农化是解决农村农民体育根本问题的社会展望 第十二章 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一、论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二、土家族祭祀仪式中的体育文化载体一一“舍巴” 附录:我国南方民族地区农村社区(村、寨)体育的调查研究 后记
版权页: 经济水平相对滞后,是影响我国南方民族地区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体育事业也不例外,体育事业的发展必须有经济基础作为依托。良好的经济环境,可以为体育事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与物质保障。一个地区要想更好地发展体育事业,无疑需要加大经济投入的力度。然而,在我国南方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在经济上还相对比较落后,有限的资金配置还很难满足当地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但是,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使人们对物质与精神生活质量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而这种有限的资金配置将会严重地制约当地体育事业的发展,远远不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与物质需求。这就形成了当地人民群众生活需求与当地物质、精神产品供给的落差,这种落差延伸到体育事业的领域,将会挫伤人们对体育的热情,以致最终制约了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及健康水平的提高,使“以人为本”的所有政策和措施得不到圆满的落实与贯彻。这一现状必须加紧解决,以让我国南方民族地区社会更加和谐、人民更加幸福。 民族地区体育事业发展的经济来源,主要来自于各级政府的专项经费划拨投入,也接受当地居民的募捐与社会各界的捐赠。所得资金主要用于体育基础设施的建设,如体育场馆修建、运动及健身器材购置、体育人才培养等方面。 (二)政治因素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2004年以来,连续四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的出台,充分表明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发展的高度重视,充分表明党中央、国务院对解决农村问题的坚强决心,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战略。可以看出,党和国家从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的战略高度,提出“构建和谐社会”、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一系列战略决策,都将农村列为攻坚的前沿阵地,这是由我国最高决策层决策、组织和领导的进一步深化改革,推动社会进一步向前发展的重要步骤。从近几年各级党和政府工作部门在组织落实党和国家这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工作情况来看,已取得了丰硕成果,极大地推动了农村社会的全面发展,体现了领导机构、政策规划、管理体制等方面在实施政策过程中的强大力量。因此,如果没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科学的政策导向、有力的法律法规,是很难将推动社会进步与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的。发展和提高我国南方民族地区农村体育事业也是如此。由此可见,政府职能部门(组织机构)、切实可行的政策和科学创新的决策等,在农村体育事业发展中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们在此把政府等职能部门的作用、影响、导向和约束等,统一归结为农村体育事业发展中的政治因素。 1.政府等职能部门的作用 从整体上看,我国现阶段群众体育管理体制正处于由政府管理型体制向政府与社会结合型管理体制过渡的阶段。群众体育管理系统,由群众体育政府系统和群众体育社会系统共同组成。政府管理系统,包括政府专门管理系统和非专门管理系统。政府专门管理系统是由政府体育行政管理系统中各种群众体育管理系统组成,它是群众体育管理的主系统。在这个主系统中,国家体育总局是最高职能部门,地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接受上级体育行政部/—j的业务指导和本级人民政府在人事、财务等方面的行政领导。政府非专门管理系统,是指在政府其他一些部门,如教育、卫生、民政等部门,也设有体育管理部门,负责本系统的体育工作。群众体育社会管理系统,由体育社会组织(主要有各单项运动协会、行业体育协会与各种人群体育协会三类)和其他社会组织(如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所设的体育机构)组成。政府等职能部门在农村体育事业发展中,起着组织、领导、决策和调度等核心作用。
《民族地区农村体育制度研究》基于上述基本理论与实践,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阐述了民族地区农村农民体育制度建设的要素、基础及可行性,试图为民族地区农村农民体育的发展从理论上提出一些具有突破性的建设性意见,并在实践中寻找一些简便易行的经验与方法,为民族地区农村农民的体育发展做出一点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