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与比较法论丛(第21辑)
2012-4
李双元 中国检察出版社 (2012-04出版)
李双元 编
369
《国0际法与比较法论丛(第21辑)》于2001年下半年开始出版,今后计划每年出版2辑,每辑约35万字,刊登国际法和比较法方面的论文与资料。主要涵盖国际法、法理学和民商法等全部二级学科、案例研究、优秀硕士和博士论文摘登、国际法与外国法资料等栏目。
[国际公法] 北极东北航道使用权问题研究 国际人权义务的实现:全球与区域的比较研究 航空航天法对国际法发展的作用 非洲民族国家建构面临的挑战与国际法 主权概念的历史演变——起源和归属的角度 [国际私法] 冲突法中外国公法性判决的执行 反思反致 [国际经济法] 论WTO下反倾销与反垄断之协调 [民商法] 美术作品上的担保权益研究 社会化与自由化的双重变奏——对英国住宅租赁法的历史考察 [诉讼法] 诉讼中的司法权具有高于行政和立法权的权力及其对和谐社会的意义 [国际法资料] 美国俄勒冈州《侵权及其他非合同请求权法律选择法》 日本《为保护和利用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而保护低潮线及完善基地设施的法律》 日本《为保护和利用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而保护低潮线及完善基地设施的法律之施行令》 日本《为保护和利用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而保护低潮线及完善基地设施的法律之施行规则》 [书评] 法律理性之美的探求——《质检法教程》的评价与建议 更正声明 稿约
版权页: 插图: IMO为北极航行制定的“软法”文书目前主要有三个:《极地水域船舶航行指南》、《遥远海域客船运行的旅程指导》、《远离搜救区域的客船航行紧急事故指导计划》,其中对东北航道航行有重要指导意义的是《极地水域船舶航行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该《指南》分为四个主要部分,涉及船舶建造、安全航行的具体装备、船舶操作程序以及环保和损害控制。该《指南》认为,北极海域是国际航行的重要区域,需要对相关因素如人员培训和操作程序等进行特别的关注。尽管《指南》针对极地航行的特殊性进行了规定,譬如对船舶进行了冰级区分、船舶装备考虑了北极低温和冰雪的因素等,但其还只是建议性的文件,没有法律约束力。挪威南森研究院的极地研究学者杰森指出:“在非强制性的情况下,该指南对于冰封水域的船舶航行安全的作用是极其有限的。”⑦现今没有任何一个北极国家将这份仅有指导意义文件的相关内容纳入本国法律体系。因此若要发挥《指南》对北极航行的作用,应将其纳入到有法律拘束力的“硬法”之列。而鉴于《指南》仍存在一些局限性,在将其纳入“硬法”之列前,宜对其进行完善。《指南》的局限性在于,首先,它没有为在极地的航行者提供任何可行的模拟航线,也没有对在北极冰区条件下航行服务需提供证明文件作出要求;其次,《指南》没有提供与冰情相关的足够规定,譬如在相关冰情下什么样的环境水平和船只特性才有可能通过等;再次,《指南》缺乏对冰区航行训练的细节规定和对冰区航行经验的确认程序;最后,《指南》规定导航员必须接受冰区航行的培训,但没有对培训的标准进行规定。此外,如何选择除冰设备和如何更好地保护甲板上的重要部件这些对冰区航行有重要意义的问题也没能在相关条款中得到体现。因此,有必要在对《指南》的上述不足进行改进后再将其纳入强制性法律体系。而对于纳入体系的形式,笔者赞同学者杰森的建议,即将《指南》以公约修正案的形式吸收为一个或几个公约的部分,让其在缔约国问发生法律拘束力,最适合的便是将《指南》的相关内容以公约修正案的形式纳为对海上商船安全具有最重要地位的SOLAS公约的一部分,同时鉴于航行安全与海洋环境保护的休息相关,更考虑到北极航道海域环境的重要性,亦可同时将《指南》的关于环保和损害控制的规定吸收进MARPOL 73/78公约。
《国际法与比较法论丛(第21辑)》由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