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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

亦舒 新世界
出版时间:

2009-1  

出版社:

新世界  

作者:

亦舒  

页数:

192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朝花夕拾》是亦舒文章中罕见的科幻作品,大家都已经习惯倪匡的科幻,正好对倪氏兄妹科幻作一比较!自初中雪人读过此文后就念念不忘,曾寻觅数年而未遂心愿,近日偶然得之,狂喜之下,不敢独享,特精心扫校献于诸君“共享”耳!

作者简介

  亦舒,生于上海。曾在《明报》任职记者及担任电影杂志采访记者和编辑。  后赴英国留学,任职酒店公关部。  进入香港政府新闻处担任新闻官,七年后辞职。  现为全职作家及家庭主妇,并移居加拿大。

章节摘录

  都公元二0三五年了,世情仍然没有变化,人类仍然落后,女人的生活,仍然乏善足陈,母亲们仍然唠叨,孩子们仍然反叛,生命的意义犹待发掘。  今日,跟一切日子一样,奇闷无比。  与配偶在一起已有十年,他不是不好,亦不是好,并不见得很爱我,也不见得完全不关心我。据说亘古以来,男女只要在一起生活超过一段日子,大家便会面目模糊起来,变成这个样子,科学略为进步,并不足以改良男女关系。  昨日我们又大吵一场。  孩子们各自躲在房内,反正有电脑做伴,不出来也罢。我胡乱吃些东西,挨至今日,待他出去了才起床,原以为可以清静一下子,谁知母亲来了。  我跟母亲的关系并不密切,很多重要的话都不跟她说,免她担惊受怕。她有点神经衰弱,又缺乏安全感,因是个孤儿,自幼缺乏精神寄托。  我很爱她,有时觉得她比我天真纯朴,她比我小。  她是绝无仅有的古典派:不肯剪短头发、不肯吃牙膏餐、不肯用机械手臂做家务、反对胚胎在母体外孕育……什么都看不顺眼,跟自己过不去。  她穿着又贵又麻烦的天然衣料,胸上惯性地别着一只钻石扣针。  钻石,不过是碳的同素异位体,早数十年,当狄卑尔斯厂尚未放弃其专利权的时候,是妇女眼中最名贵的饰物,贪其闪烁漂亮。  现在早已不流行了。  此刻钻石经大量开采,一毛钱一打,只充作工业用途,女人不再青睐有加。  但是母亲仍然佩戴着这只别针,她对它有特殊感情,它的来历颇为神秘,母亲曾经解说过,但我听不明白。  她说那时她只有五岁。外祖母刚因病去世。幸亏有一位女眷把她带在身边,安顿她的生活,把她交托给可靠的世伯手中……  临别之前,那位好心的女士留下这只胸针给她。  母亲一有空便说这个故事,在她心中,那位女士简直如仙女一般。  这件事的疑点甚多,根本说不通。第一,当年她只有五岁,记忆模糊;第二,无端端咱们家哪来这位亲眷,外祖母并无姐妹;第三,陌生女士为何要这么关怀一个小女孩子?  只有钻石扣针是实物,镶工仔细考究别致,我曾笑说,幸亏现在不兴这种玩意儿了,太浪费时间金钱。  母亲一坐下便问我要饮料。  我笑说:“有一只新茶晶味道不错,我给你试试。”  她把双手乱晃,叹口气,“你们这些人做主妇,不知道是怎么做的,一粒丸子、半支牙膏,又当一餐。”  省时间呀,孩子们还不是白白胖胖的。  我没敢顶撞她,只得赔着笑。  那边,小弟同机械臂七号在做角力游戏。  母亲啧啧地烦恼,“多危险,唉,机器没有人性,一用力骨头都扭断。”  我笑说:“妈,你老了。”  母亲问我:“你同他还是不停地吵?”  我无奈地摊摊手。  “会吵开的。”  “分开不是更干净。”  “这是什么话,是你自己挑的人。”  她的口气似一百五十岁。  “我告诉你照老办法的好,婚姻大事怎么可以交给电脑,”她抱怨,“你太新派。”  当时我正在做图书编撰计划,国家需要我,有什么时间去进行老式求偶仪式?弄得不好,要好几年的时间,真是天底下最大的浪费。  母亲皱着眉头喝茶晶,“只有颜色没有味道。”她说。其实也够麻烦的了,我还要替她找出杯子,事后还得做洗涤功夫。  她一早来教训我,弄得我闷上加闷。  女儿在房中弄出巨响,母亲吓得跳起来。  我大声叫:“弟弟,去看看是怎么一回事。”  母亲奇问:“何必去看,闭路电视呢?”  我无奈地说:“她要保留隐私的权利,不准我在电视上观察她。”  “花样真多。”母亲觉得没味道,“现在连书也不要读了,学校也取消了,人人泡在家里,胡作胡为。”  我说:“书还是要读的,只不过不用长途跋涉去课室,这可是德政。”  母亲咕哝,“天天对着电脑,有什么好处?”  “他们还是要考试的。”  弟弟出来说:“姐姐不知从什么地方弄来一套古老化学实验品,也许是她男朋友奉献的,在地上炸出一个洞。”  我说:“叫三号去收拾。”  “得令。”他去了。  母亲又说:“孩子说话都没有文法。”  “妈妈,你要是什么都看不顺眼,生活没有快乐可言,二○三五年就是这个样子,喜欢不喜欢,还是得每天起来。”  “我想吃香喷喷的白脱油蛋糕。”她抱怨。  “我替你去订。”  “还有巧克力。”  “那就没办法了,可可树早已绝迹。”  “是呀,核爆核爆,弄得连巧克力都没得吃,你们这一代都不知损失了什么?”  一代不如一代,每个年纪大的人都爱这么说。等我五十岁的时候,我也会说,一代不如一代。  生态失去平衡,并没有使母亲们不吐苦水。  “政府现在又玩什么?”老太太问。  “我怎么知道?你又不去问国防部的公共关系组。”  “我到现在还没有报名学习国际语言。”她有点紧张。  “并不太难,放心好不好。”  她又叹气。  弟弟奔进来说:“妈妈,新闻报告说第四空间实验又出了毛病。”  我并不在意。  妈妈说:“仗不打了,固然是好事,但怎么会把空间弄出一个洞来?”  我拍拍她的手背,“别担心别担心,地球不会沉沦。弟弟,替婆婆捶两下背。”  弟弟滑头地说:“我叫五号来。”  他外婆生气,站起来说:“我走了。”  她声音里有无限寂寞。  传说中的正宗巧克力或许可以使她振奋,但是那个时代已经过去,注定她要失落。  我说:“我开车送你回去。”  母亲还要拒绝,每次见面,我都不能满足她,她明明有求而来,想我安慰她一颗寂寞的心,但每次我都不知从何着手。  这就是那永恒存在的代沟。  我不明白她为何牢骚连篇,也不知她为何怀旧至几乎有些病态,自然,我爱她,但是我不了解她。  开出车子,她一直说:“不要那么快,心都抖出来了。”  到她门口,她说:“每次来,都想与你好好说话,不知恁地,你那里永远乱糟糟,开不了口。”  我微笑,“我知道,你想告诉我,在你小的时候,有一位神秘的女士,曾经照顾过你。”  母亲知道我打趣她,“走走走。”她说。  我掉头回家。  我喜欢开快车,这是我唯一的消遣及嗜好,尤其爱在弯角表演技术。  载着两个孩子的时候,他们会欢呼,丈夫就面色铁青。他对我的驾驶技术没有太大的信心,并且认为开快车是不成熟的表现。  回到家,看到他已经返来,正在教孩子们做功课,还灌输他们不良知识。  “……在研究人类如何能够脱离躯壳以独立脑电波生存,多刺激!”他口沫横飞。  两个孩子听得入神。  我厌憎这项研究,听都不愿意听,各国政府进行该项实验已经良久,报章杂志每每有最新的报导,原则每个人都懂,想深一层却毛骨悚然,这比在空间钻洞更可怕,人没了身体怎么个活法?  一切概念根本性移动,既然只剩下一束电波,还要房子车子来作啥?更不用说黄金股票了,再进一步说,能源食物医药也都作废,连地球是否存在都无关紧要,成何体统?  我不接受这个想法。  塑胶心脏、金属骨骼,什么都可以,但要我变成一束电波,我还真的不干。  有时候觉得母亲说得对,世风日下。  我厌恶地看他们一眼,对弟弟说:“还不做功课。”  丈夫冷冷说:“早就做好了。”  “那么如果你有空,请把五号送到厂里去修理一下,打扫少了它还真不行。”  “你为什么不去?”他瞪我一眼。  孩子们一看苗头不对,都纷纷避开。  真悲哀,从什么时候开始,两夫妻一开口就得吵架,根本无法好好说话。  我挥挥手,“要是我一去不回头,那才是最好的事。”  “真的,你会吗?别哄我白欢喜。”他冷冷地说。  我听了这句话,真的光火了,他太过分,他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停止,这是我骆驼背上最后一根稻草。我“霍”地站起来,取过车匙。  “你又到什么地方去?”  “NEVER NEVER LAND。”  “你在说什么?”  “你永远不会知道,”我悲愤地说,“你从不关心。”  “你并没有告诉过我。”  “你没有留神。”  “去吧。”他放弃,“别站在这里一直控诉我,去到越远越好。”  “好,你照顾孩子。还有,希望你可以成功地将脑细胞白躯体内分裂出来。”  “何劳你担心。”  我按动按钮,大门刷的一声旋开,我头也不回地走出家门,开动车子,冲出去。  真悲哀,我们早应该分手,两人根本没有理由可以再生活在一起,分开至少可以静一静,让我好好开始工作。  到母亲家去住几日?又踌躇下来。不行,她会不停地晓我以人生大义,还是一个人躲起来。  我自然没有期望他会急着打锣找我,相信我,他绝不会这样做。  我将车开上生命大道。太阳已将近落山,金光万道映在红霞之后,电脑课程时常要孩子以这种题材作描写文,孩子们老翻出父母幼时的功课磁带来抄袭,年年拿丙等。  也许我会怀念孩子们。  我重重叹息一声。  生命大道上有十三个著名的死亡弯角,技术高超的驾驶者可在十分钟内走毕全程,甚至可以抽出时间观赏大道一边的海景。  速度、劲风,都使人心旷神怡。  在丈夫眼中,我是多么的不羁任性不切实际,成日沉湎在自我为中心的世界……在他眼中,我一无是处。


编辑推荐

  他把我带到一个华美的地方,门口停满汽车,自落地的大扇玻璃门进去,整个大厅用玻璃灯照明,这个地方的耗电量是惊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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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想看这本书的


很喜欢艺术


收藏的经典范本


一直很喜欢亦舒,顶!顶!顶!


还没看,但是一直爱师太的作品


内容喜欢 书本太旧


  。这本书是看了慕容素衣的文章提到朝花夕拾。她颠覆了我对亦舒以往爱情小说的观念。从慕容素衣那晓得,原来亦舒是金庸粉丝,爱武侠小说的人,大抵都会有一股侠气。以前看了亦舒几部小说就觉得亦舒只不过会写些谈情说爱风花雪月的小说,但从这本书来看亦舒将故事置身与一个未来世界,对未来世界的一个探索,看了一下出版时间,是1986距今已有28年了,亦舒的思想是多么的超前呐,那时候已经觉得电脑很普遍,换心脏什么之类已经可以实现了。世间都改变了,但男男女女之间的事情还是照旧发生。刚开始是2035年的陆宜对1988年的方中信的无限鄙视,无限的看低,后来的后来,陆宜慢慢觉得2035年的他们有很多地方比以前落后了。比如环境,比如巧克力。美好的东西,文中一个2035年缺失的是人与人的敏感度(很惋惜与恐怖),方中信那么的爱陆宜,但陆宜察觉不到,真的像兄弟那样。如果我们以后真的像亦舒小说那样活着,有意思吗?技术再高有什么用,技术只能为了服务我们的生活,而不是代替了生活。就像一个玩摄影的人,不断的烧钱升级他的摄影设备,而对摄影却没有多大的追求,这是令人多么的惋惜,始末倒置。只是在这文章探索什么是值得抓住的,最后陆宜好好对待她妈妈,跟小女儿说外婆以前也是可爱的。她用一个时间的空间给我们深刻的感受到,原来我们的妈妈爸爸姥姥外婆这些老年人,其实他们真的也有童年过,只不过过了。我们现在嫌他们啰嗦,但是,也许我们以后会比他们更加啰嗦,亦舒没有任何说教的地方,却给了我们一个视角来窥探我们应该怎么对待老一辈和下一辈。
  活得久不如活得好。。。


  差点手一抖就发表了,还什么都没有写呢。
  看到人家帖子里说到师太还不知道什么人,后来才有人说到名字,与琼瑶相反,果断下载了。
  小时候看琼瑶,觉得哇好好看,各种山崩地裂。然后情商慢慢降到负数。后来慢慢在现实中意识到什么圣母白莲花都是假的,很做作。还一直压抑自己。所以看到女主的时候觉得稍微有些偏激,但是大体很喜欢。独立,自信这些都是我想要的,独立即将独立,自信也是必要。还有聪明的头脑。也喜欢方中信,他认为这是人生中最美的相遇,而不是遗憾。最后他死了,有的人觉得可惜,我却觉得,这段回忆真的永远保住了。若是他老了,两人见面方中信是否还是那个方中信,是否已经变了心意?女主最后的改变也是大众的路了,改变自己,体谅他人。更是完美。


   這是一部關係簡單,發展脈絡亦簡單的時空穿越愛情小說。坦白地說,一開始為翻開而後悔,穿越,愛情,古怪,真的是現代網絡小說用到爛的梗,毫無吸引之處。不過既然翻開了,就想著堅持。
   作品我看得很快,但仔細。看到孩子們不小心發現方中信在50年前埋下的巧克力時,我的淚就猝然掉落。這段隱蘊的愛情,無需開場,無需言語,就在一個小小的意外之中,坦然地展現自己的全部。意外之喜總是更讓人深刻,而不設防闖來的愛情亦是如此。
   最欣賞的還是作品嚴謹的結構,50年,在這個跨度不大的時空裡,實現了過去與現在人物關係的連接,最讓讀者感到驚喜和佩服。現實生活中的老媽媽變成了5歲的小愛梅,而自己成為了“媽媽”這一角色,這種關係的變化,成功地進行了一次年齡與心態的互換,可以說,是讓“陸宜”態度轉變的一種最直接,最有效,最有說服力的一種方法。而故事情節的邏輯衣是如此地緊密,找不到因時空變化而產生的漏洞,這就是亦舒故事結構嚴謹的高明之處。
   結構之緊之密,讓普通的讀者倍感欽佩,但情節之松之簡,卻也是事實,讓我感到些許失望。什麼一見鍾情,一個帥,一個漂亮,男主角深情款款,捨不得放手,女主角傻傻朦朦,遲遲不明白心意。。。這些,都有點爛俗之嫌。。當然,作品所處於的時代背景不同,會很影響對其的批評。
   夕落了的朝花,你是否能拾起?
   錯了時空的愛戀,能記得,就很好。
  


  
  这本书是亦舒的代表作之一,整个读的过程并没有觉得怎样“出众”,可是放下书本的时候,才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亦舒的故事篇幅短小,却保罗万象。
  有喜有悲,读罢心中萦绕着一抹淡淡的忧伤。
  字字现实,无法反驳。
  
  方中信令我懂得,男人真正关心女人的时候,会有些什么自然的表现,这是本能,这是天性,所谓做不到,即是爱得不够。
  他拥紧我,“我们一起度过四十五天,不能说是不幸了,四十五天有一千零八十个小时,每分钟你都令我心花怒放,认识你是我一生中所发生最好的一件事”
  夫人说的对,方的性格可爱知足,懂得退一步想,所以他是个快乐的人,自身快乐,也令人快乐。
  正所谓知足。贪心不足蛇吞象,知足常乐,知足难做。
  
  谁知她已经习惯一个人生活,自给自足,不再希冀在任何人身上获得照顾爱护,多么悲哀。我们迟早,都会被环境训练得硬如铁,坚如钢。
  到头来有什么不是一场春梦,到头来又有什么不会席终人散,还不是伤心失望。
  有什么是会陪我们老死的呢,没有。早日想穿了,早日脱离苦海。
  总觉得亦舒的故事围绕着一种淡淡的悲。
  生活中有多少愁苦是因为太多的欲望和无端的诉求,如果心可以坚毅一点,再坚毅一点,就不会有那么多悲苦,和暗自垂泪。
  但也失去了许多的快乐和憧憬吧?
  总是太矛盾。
  
  夫人轻轻地说“没有记忆没有痛苦”
  夫人又说“传说中再世为人,都要忘记前生的事,既然已属过去,何必苦苦追忆”
  我心仍然酸涩,痴恋回忆,抓紧不放,不予忘怀。
  纳尔逊说得对,这些记忆对我无益。
  夫人也这么警告过我,是我苦苦哀求他们让我保留记忆。
  我凄酸地想,不要后悔,千万不要懊恼。
  记忆是一个奇怪的东西。对于心灵强大的、乐观的人,记忆是一种鞭策的力量,是一种源源不断,不可被摧毁的精神支柱,是开满玫瑰,充满芬芳的心灵家园。对于心灵弱小,没有归属的人,记忆是一口巨大的黑色深渊,让人没有任何抵抗力的被抽空,在一种虚无的缅怀中对影凭吊,暗自神伤,沉湎其中,不可自拔。
  


  一本穿越小说。
  情节过得去。
  
  只是记得,那段话。
  男人真正关心女人的时候,会有些什么自然的表现,这是本能,这是天性,所谓做不到,即是爱的不够。
  
  在方那里,知道了爱情是什么样子。次等一等二等感情,都看不上了。
  
  


  這也算是有科幻元素的穿越小說吧。墓碑上那句「我永遠愛你」,讀到時非常震撼,隨之是混雜著哀傷和甜美的感動。當我們要說「永遠」怎樣時,其實並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能夠「永遠」,因為未來會發生什麼我們並不能預知。「永遠」這個詞其實帶著懸而未決的味道,只不過是展現一種決心,宣示在目前的情況下,我願意怎麼做。然而當生命已走到盡頭,墓碑上的「永遠愛你」,卻真的是「永遠」了。穿越時空,朝早盛開的花,傍晚已然落下,我們珍而重之地拾起它。


   一开始并没有发现这个故事的特别,甚至过于舒缓的叙述让我有点想放弃。然而,随着它对人物内心的不断深入,我被吸引了。
  
   陆宜,这个生活在公元2035年的女子,已身为人妻,、为人母。科学进步了许多,人情却更为淡薄。夫妻之间无需相互关怀,异性的结合不过是为了繁殖下一代。未来的人类在性情上竟更接近于动物。
  
   一次无关痛痒的争吵,让陆宜决心离开丈夫一段时间,她把车驶了“生命大道”。由于速度太快,车子擦向了岩石。然而醒来以后她回到了1985年。幸运的是她遇到了“方氏糖果厂”的老板方中信。方中信极力帮助她适应“过去”的生活,帮她找到了她的母亲和外婆,帮她照顾年仅5岁的爱梅,甚至忍痛帮助她回到了属于自己的世界。
  
   1985年的生活固然落后,却有方中信这样的一个男人死心塌地的爱着她,想尽办法让她开心,却从不奢求任何回报。尽管陆宜并不相信自己爱上了50年前的人,尽管她口口声声称未来的人比较理性,没有那么多的温情。可事实就是,她逐渐爱上了“过去”的生活,爱上了曾经风流却为她钟情的方中信,爱上了更为善良热情的”古人们“。她开始眷恋这个因她走错了时间而到来的地方。回去再也找不到这样被宠被爱的日子了。然而,为了责任,为了自然的规律,她还是选择了回去。
  
   50年以后她再也找不到方中信了,只能在他的墓前流泪。因为在她离开的三年后,方中信得癌症去世了。这才明白,什么叫物是人非事事休。她选择了与丈夫分手,学会了体谅母亲。50年后的她,懂得了如何去爱人,却找不到最爱她的那个人。
  
   亦舒的笔调极为缓慢且平淡,没有任何悲凉的渲染,却有一种催人泪下的力量。
  
   我更加相信,从来,都没有真正的逃离。即使穿越时空,也无法弥补爱的缺失。即使找到了一个新的世界,也无法如愿重新开始。没有人可以主宰,我们,不过是时间的奴隶。


  年轻真是好,太阳特别高,风特别劲,爱情特别浓,糖特别香,空气特别甜,世界特别妙,一点点小事,都能引起惊喜。慨叹、欢乐。
  他们的交往这么早就开始,百分之一百纯洁,完全不讲条件,最后青梅竹马的有情人终成眷属,应该是人间最美好之婚姻,但在生下我不久,他们竟然分了手。  一点保证都没有。
  “不会的,方中信最可爱的地方便是不贪心不计较,即使你最后离开他,他也会想:曾与陆宜渡过一段适意的日子,夫复何求。”
   归途中,夫人说:“不需要走错时间才会有你这种不平凡的遭遇,很多人在感情或事业上遇到挫折,避无可避,都被迫咬紧牙关,忘记过去,从头做起。”
   他拥紧我,“我们一起渡过四十五天,不能说是不幸了,四十五天有一千零八十个小时,每分钟你都令我心花怒放,认识你是我一生中所发生的最好的一件事,谢谢你陆宜,为我平凡的一生带来光采。”他哽咽。  夫人说得正确,方的性格可爱知足,懂得退一步想,所以他是个快乐的人,自身快乐,也令人快乐。  换了别人,就会贪婪,短短四十五天,不不不不够,希望有四百五十天,四百多天过去,希祈四千五百天,到头来还不是一场春梦,到头来还不是席终人散,还不是伤心失望。  有什么是会陪我们老死的呢,没有。早日想穿了,早日脱离苦海。
   我狠下心,“好的,跟你走。”  他令我撇下丈夫子女,到天涯海角去享乐。  我竟是个如此不堪的女人。  但无论是谁,总有权抓住快乐吧,为着一生中些微的,可遇不可求的快乐,牺牲其他,也值得原有吧。
  


   亦舒的书,陆陆续续在一本本读,买回来的纸质书不多,大多是在读电子版。《人淡如菊》是我读的第一本亦舒,《我的前半生》是第一本让我爱上读亦舒的书,这本《朝花夕拾》是唯一一本让我边读边哭的。
  
   亦舒小说200多本,读哪一本我向来都是随心挑选,读《朝花夕拾》完全是个意外,最近在想电子杂志的事情,下载了别的电子杂志作参考,有一篇关于本书的书评,草草读过,就决定了下一本亦舒就读它了。
  
   我叫它亦舒的穿越,也许叫科幻更合适。陆宜回到了50年前的家乡,见到了5岁的母亲,也见到了方中信,那个不得不遇到的人。改变了她,也让她第一次体会到她的时代被她忽略的人间温情。他告诉她“生命只需好,无需长”,两个人慢慢理清楚陆宜回到过去的缘由,就知道了结局,回到五十年后的陆宜没法见到年老的方中信,他早于她很多年就去世了。这个方中信最让女性着迷的就是他的天真和乐观吧,遇到爱的人,他小气、善妒又无微不至;明知分开就是生死之别,却还是一样豁达,活在当下的快乐中,相信“只要曾经盛放,就无愧于生命”。他教她跳舞,带给她分离前的快乐,最后的时光里同她和小爱梅(陆宜5岁的母亲)一起度过。
  
   陆宜回到妈妈的小时候,见到5岁的母亲,与自己年龄相仿的外婆,同样改变了她许多。从前与母亲聊天甚少,从未细听母亲的念叨,只晓得母亲的回忆中巧克力和一枚胸针的珍贵和难忘,却从未仔细聆听它们让母亲难忘的故事。对于外婆的记忆更是少之又少,竟然不知外婆姓名。这次回来,陆宜给了年幼母亲了无尽关怀,跟外婆坦诚相对,答应她照顾小爱梅。陆宜在走错时空后,才发现了自己忽略的亲情,心开始变得柔软,不再是那个凡事依赖高科技、浮躁毫无耐心的五十年后现代人。
  
   方中信墓碑上刻有“宜,我永远爱你”,读至此除了跟着陆宜一起掉眼泪外,还想起一部日本电影《东京少女》,旧时空的男主角留给未来的少女这么一句“纵使时光相隔百年遥,仍感你心近在咫尺”。这种不可能在一起的跨越时空的爱恋,打动女性的原因和女性所向往的爱的形态也有关系吧。大多数女性向往的爱情,无非是燃烧或者长久。前者也许短暂,但是爱得刻骨铭心,女性喜欢这样的荡气回肠。后者也许平淡,但是温情和安全感却能长久的给与女性心理上的满足。
  
   女性喜欢读亦舒无非是她笔下包含了这两种女性最期望得到的爱情。而且亦舒笔下那些让人着迷的男主角也往往是大多女性心目中的理想型:体谅女性、关爱女性,成熟但不古板,天真而不幼稚,温柔、浪漫、深情。亦舒笔下的理想男主角绝非通常言情小说中的白马王子型,完美得没有一丝缺点。她笔下的他们性格更饱满,有人间气息,有每个人都有的不完美。
  
   方中信原本算是一个花花公子,总是让自己保持在爱情状态,招惹一个又一个不同性格、各具韵味的女子。然而他并不算滥情,他总是纯粹的喜欢一个人,并且在知道不喜欢时坦诚相告,还能在分开之后,听前女友抱怨发牢骚。而这一切他也决不隐瞒自己真正爱的那个人。
  
   从前喜欢悲剧,因为悲剧定格了美丽。方中信的死亡同样留下了最美的故事,留给了陆宜最美好的回忆。他说跟陆宜在一起的四十几天,自己都很快乐,相较于活了七八十岁,快乐加起来不超过数小时的人,自己很幸运。他的豁达不知不觉间也传递给了陆宜,回到自己时代的她也变成了更好的自己。
  
   薛凯琪的新歌《better me》里有这么几句词:
  “ I can Smile a little more
   Sing a little more
   Feel a little more
   全因为你”
   陆宜能够在时空旅行后,变得温柔体贴,懂得珍惜和感受与母亲和孩子之间的生活,全是因为方中信啊,真爱能让一个人改变,变成更加美好的人。
  
  
  
  
  絮絮叨叨写下读完《朝花夕拾》的感受,只为了记下让我哭了那么多的这本书。


  去年11月重温亦舒的《朝花夕拾》,亦舒小组中,有人再次提及,抱着消磨时间的心态,又看了一遍。
  
  穿越之风盛行,虽然诸如《步步惊心》《梦回大清》《独步天下》《绾青丝》等在网络有着庞大的粉丝群和不错的口碑,断断续续看了5部,现在能记起来的只有《步步惊心》,因为在看到片花之后看了小说,又看了电视剧。诸多故事,我还是比较喜欢《朝花夕拾》。比起那些数字军团我还是大爱方氏糖果厂的方中信先生。1987年上映的港片,也记录演员符力成为方中信的过程。
  
  无意做任何的比较,曾经看故事,只要是情节好看的,希望书厚厚的,翻不完的样子,故事一直继续。或许喜欢了多年《哈利·波特》就是因为这个情节。在看那几部晋江小说的时候,总觉得故事好长,几百章节,又分几卷。如果是纸质的书,我想我不会看。幸好有pgdn这个键,可以快速浏览。符不符合历史,倒是其次,情节的合理性欠佳。即使忽略掉历史和情节,想象力又不足。文章结构也不够严谨,带着唯恐作者收不回来的无力感,迫切的直想看到大结局。无奈接下来却是完结又完结,番外再番外。我看的几部,可以比肩席绢《交错时空的爱恋》的只有《步步惊心》。
  
  有朋友曾说,还是童话美好一些。我反驳说,童话最现实。中国人向来比较喜欢圆满的大结局,梁山伯与祝英台生离死别,有缘无分,结尾却是殉情化蝶,比翼双飞;卓文君与司马相如,卓文君当垆卖酒,后来遭遇小三,险被抛弃,依然成为一段佳话。要我说,感天动地不靠谱,三圣母、织女这样有背景有后台的都无法达成心愿,何况区区凡人;卓文君也算才女,想来情商不低,智斗小三,虽然完胜,但佳话一说,还需商榷。何不在梁祝十八相送之时,来个大结局;在卓文君与司马相如私奔处让故事结束。这样一来,才是童话。
  
  简单当做爱情小说来看,数字军团中的诸位,人人自私,颇多算计。还是方中信先生和编号A6262的陆宜小姐可爱一些。
  
  最感动有2处:一,她回到2037年,方中信先生放在她车子里的巧克力唤醒了被小纳尔逊做手脚保留的珍贵记忆;二,他的墓碑上,那句:宜,我永远爱你。不是这样的故事,这样的情节也是平淡,可偏放在这样的故事中,却让人感动。
  
  这样的感情,在2037年的A6262无法得到,如果不是误入时空隧道,她也只是一串数字,不是遇到一生真爱的陆宜。
  
  有豆友感慨陆宜和母亲爱梅的感情与《流金岁月》中蒋南孙和祖母的祖孙情,在小说中,方中信先生说:科技越进步,人情越淡薄。陆宜不知道外婆的名字,母亲的成长经历,对感情的淡薄,只有孑然一身处在另一个空间,才幡然悔悟对母亲的歉疚。
  
  国庆回家,找东西的时候,翻到学生时代的信笺,笔记本中还夹着上课时同学传来的纸条。某日,七月童鞋提及一个人名,我无任何记忆,多次提醒,我却只想起那人的耳朵来。此刻,忽然觉得,可怕的不是什么都记不住,而是忘记的太多。
  


   比较各种清穿剧来说,这部小说的穿越依然延续了不真实的味道,但是观感却有淡淡的忧伤。可能这里面提到的不只是刻骨铭心的爱情,更有种至深的亲情。
   看了一半的时候,这部小说让我想到了仙剑,一样的轮回,穿越已经成了历史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不是在改变历史,而是一次一次的轮回。我本就是宿命论者,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是有某种力量在操纵着一切,无论是相遇,分离,生老病死,都是不可抗拒的。所以,人的悲痛哀伤开心,一切一切都是有自己的轨道,人生在生命之初就被排演好,谁也逃不掉。我相信命运,我也服从命运,我相信我所有的挣扎都是必须经历的过程,我不可以跳过任何一步。
   方中信和陆宜的爱情,短短45天,无奈却不可以说爱的不深。方中信是乐观的,他会感谢你曾经陪过她,而不是去奢求更多的日子,知足真的是很让人快乐。陆宜活到26岁,却没有真正的被追求过,或者说,没有真正的感受到那么深情的男人。纵然当陆宜决定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只剩下10天的光景的时候,也不会觉得这一切很残忍。至少,他们深深的爱国彼此,至少,他们会怀念对方一辈子。这就够了。
   爱梅和陆宜,母女的关系,一次颠倒的经历,让陆宜开始由漠视亲情变成了珍视。如果给我一次回到50年前或者父母小时候的年代,我又会怎样去看待那个如我女儿般年纪的母亲的呢?亦舒的描述告诉我们,将心比心很重要。其实一直觉得每个人身上都有说不完的故事,有时候也只是想找个可以倾诉的对象,但是想要找到真正愿意倾听的对象却很难。换了角度,经历别人的生命,然后再回到现在的世界,陆宜真正的学会了体验自己生活中的美好,与成天吵架的丈夫离婚,与疏离的子女玩游戏,陪唠叨的母亲住,听故事,这些在2035年被机械和忙碌的世界忘记的事情,对陆宜来说,都是那么美好和欢乐。
   里面的一个古老的传说说,一个渔人在海里捕到了一条人鱼,于是为了让她能成活,在家里建造了池塘,可是没有用,因为一缸水怎么能跟大海相比?是的,大海比起一缸水更自由,但是有时候自由的世界里,没有真正关心你的人,太大的世界,太迷茫的生活会让人觉得快乐的能力也不会是无穷的。可是,大海,和一缸水,我仍然会选择大海,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坚持梦想的理由,一缸水盛不下那些齐天高的梦想。
   读完这本书,记住要学会珍惜身边人,抓住美好的细节,活出人生的意义。


   《朝花夕拾》男主角叫方中信,《朝花夕拾》男主演是方中信,方中信演方中信,听起来妙的如同广告。事实上,该演员是因此剧易名,后来成为我们所知道的新好男人方中信,好像庄周梦蝶的另一出,两相成全。亦舒笔下除了常客家明,就是这个方中信最打动人。
   找出拍成电影的《朝花夕拾》来看,即使知道亦舒一直和影视水土不服,但80年代的电影还是把我雷了一把,未来世界的人一定得健美裤内穿内裤外穿吗?其他的特效就更不必说了。电影拍不出亦舒的精髓,亦舒精彩的,还是文字的魅力。
   阅读到你的第五十部作品是《朝花夕拾》——这部我一早知道属你经典却无缘寻获,最后在网络书店登记收到到货通知。你是高产作家,我的阅读速度一直赶不上你的作品。读到这部,真是很打动我的作品。
   电影主题曲由黄沾填词,“我笑一笑将花絮拾起,深呼吸希望亲亲香气,吻过香经已无愧生命,生命内朝梦是无尽期”。
  


  最近又跟师太杠上了,聊发少年狂,温故不知新。
  
  看到末尾,方中信墓碑上刻“宜,我永远爱你”,沾了名字的光,多多少少心有所触,呀——我也是宜呀,此宜彼宜,宜室宜家,只可惜这句“我永远爱你”若非用墓碑的沉重来压,一笔一划镌刻在石盖棺定论,只怕师太也下不了手这么直接坦荡地表白永远二字。
  
  陆宜回到她的2035年,可可树灭绝,没有巧克力,挥别误打误撞得来的爱情,在实验室里还要被洗去误入时间歧途的所有记忆——最最残酷的莫过于此对么。时间自顾自走掉,不管你经历的当下这一秒酸甜苦辣作何滋味,都不能跌足嚎啕再重复一次,眼泪没有用,跪下来求?也没有用。
  
  我们并不是栽种有时收获有时的农夫,可以一年收几季庄稼,更多时候我们是采集坚果的松鼠,拼命囤积某一类记忆,好慢慢啃啮着它们捱过漫长冬天。
  
  有个失眠的晚上我胡思乱想,如果给我一大笔钱让我挥霍一个月,然后洗去我这一个月的记忆和物证,成交么?我穷奢极欲我挥金如土我貂裘换酒我夜夜笙歌,可是过后通通不记得,不能在之后调出数据库来把玩、炫耀、感慨、对比,连“老子也曾阔过”的自得都没有,那究竟有什么意思?也许之前已经发生过了,可我现在不记得。
  
  这样想起来真是容易陷入到虚无主义里。这些年我亦步亦趋地捡着时间的残骸,上课开小差画的图,毕业回家的那一趟车票,十年前的跨年音乐会门票,一起出行的机票,晓风书店二楼书吧的饮料存根,哪一次发呆无意中剥下来抻平的糖纸,旅途中随手取来的卡片和传单,大叠大叠的信件,一文件夹一文件夹的照片。我像巴依老爷数金币那样,无比爱怜地整理着这一堆在我脑子里熠熠发亮的垃圾。
  
  你看,孟婆汤扬手一饮就是在世为人,狗血剧里失忆的桥段一上演,失忆的猫三狗四一脸懵懂,撕心裂肺的永远是那个被记忆摆了一刀数据被清空的恋人。失忆者是理所当然的不痛,可是让你删除掉一段你为之颠倒疯狂过的记忆,你痛不痛?就连烂大街的歌都在唱老了之后“坐着摇椅慢慢聊”,无论是最浪漫的事,还是最操蛋的事,都是生命的小链条儿,凭空短了一截也能接上,没准运转得更顺畅,可是,不甘心。
  
  感谢师太仁慈,陆宜保住了她的记忆,由此才能在方中信的墓碑前百感交集地痛哭一场。
  
  所以总有人甘愿背负着记忆,一路荆棘。


    
  亦舒- 朝花夕拾
  
   愛,故事永恆地超越。
  
  
  活在未來的陸宜,因緣際會,回到五十年前的時代,因為時空交錯,遇上了方中信,兩人相遇相知,繼而相愛。後被強迫其返回現實。短短的四十五天,陸宜帶着悲傷回到她所屬的世界中。未來人反回未來,有情人要分開,對於陸宜來說,那足是一段銘心的愛情.方對陸宜的那種愛──是那麼真實卻又那麼遙遠。陸宜如果知道有一個人到終了也愛著她的話,也不枉此生了。方雖然只活三十多年,但當中有四十五天是快樂的,方感到滿足了。「生命不在長,在好。」。方對陸宜的愛叫她明白甚麼是真正的愛,那種在五十年後已不復再的,毫不計較的愛情。
  
  
  
  節錄於亦舒- 朝花夕拾
  
  
  她還是把墓址告訴我了。
    我是即刻去的。
    感覺上總以為他剛落葬,其實已有四十餘年,墓木已拱。
    青石板上全是青苔,墓碑字跡已經模糊。
    我手籟籟的抖,蹲下去,伸手摸索。上面寫著方中信字樣,一九五五——一九八八。
    旁邊還有一行小字,慢著,是什麼,我把臉趨向前去看,這一看之下,三魂不見了七魄,原來碑上刻著:宜,我永遠愛你。
    方知道我會找到這裡,他知道我會看到這行字,他知道。
    我額角頂著清涼的石碑,號啕大哭起來。
    我是不得不回來,我是不得不走,我們是不得不拆散。
    我今生今世,被汝善待過愛護過,於念已足。
    我淚如雨下。
    在這偏僻的墓地,也無人來理我,我躲在樹蔭底下,不知哭了多久,只覺得氣促頭昏,四肢無力,也不願站起來走。世界雖大,彷彿沒有我容身之地,沒有方中信帶領我,我不知何去何從。
  
  以下是《朝花夕拾》有關墓碑那一幕的摘錄。篇幅很短,但蕩氣迴腸。
  女主角陸宜是未來的人,她因意外回到過去,愛上一個叫方中信的人,可是後者在真正的她成人前便去世了,無法續前緣。陸宜後來終於回到未來,漸漸回覆記憶,便去找方中信的墓地...
  


   读罢这本言情,心中回荡千情百绪,澎湃不止。却如鲠在喉,难以道明。只庆幸还曾以泪水代替诉说,任其于眼眶汹涌,并催动鼻腔,涕泗交流难以抑制。甚至,以身试爱时都没曾有过的痛感也袭上心头。我摸胸口,只想,巧合也罢,疼得真是时候。
   还不够猛。读至尾声,想,已该平息,却猝不及防,又被一句给击中。胸腔起伏,捂住口鼻,依旧吞声不能。
   你猜是一句什么样的话让我动情至此?不卖关子,答案给你——我永远爱你。
   也别笑我眼泪忒不值钱。我都抱怨,眼泪再贱,总也该比“永远爱你”这样的四字搭配高尚一点。不,我是说,最贱当是,言不由心,只经大脑,或者根本不用思考,只凭张嘴,说什么都有快感。
   不同。我被感动,是因为这句话不是用嘴说出来的。它刻在墓碑上,刻在死者的心间,同时还存在于生者的记忆里。
  
   方中信有什么精彩?我回想亦舒笔下男子,就有左文思、庄国栋姿态更加吸引,加之众多家明,将方中信丢进群众,凭面目,凭才识,甚至凭家底,都未必拼过别人。但这不妨碍,他会成为我至今最喜欢的一个男主角。
   可能喜新恋旧,最后一个总比之前各位让人印象更深。
   深。我问你爱我有多深?如何刻骨又铭心?假以形式,仍是不能作证。刺青刻得深,最多进人皮下,不及肉骨,激光一扫,还能留你清白。活人凭一口气,誓言可以统统作废,证据亦能全数销毁,所以多数是,信不得。除非死,留下死证,留在纪念碑,无转移,过几世,直到石烂。
  
   陆宜走后怎样?
   你可念及自身,与恋人分别之后,日思夜念,每每欣赏与她合照,与她曾度时日又如在目前。瞬间,甜蜜夹杂不舍,难以分清甘苦。只寄望明年今日或可再会,但若不能,期待全部碾碎,怎样?
   豁达如方中信,就算寂寞夜晚都可满目星光璀璨,然自我开解尚需更大心力,慢慢,乐观终必透支。
   爱人,哪有不伤的道理?
   可是谁要你非如此?没人逼。分离之后,好好度日,再结新欢,也只能怪与前度缘分未够。未够,就喂狗,留着作何?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由朝至暮,已有青丝变雪。追思旧人,无异自残。怎独谁一个无可替代,让你郁郁至死?
   就有情种,只逮住一个不放。就有一人,以她眼笑眉开,以她似蹙非蹙,摄你心神,让你不甘相忘。
   我看是你执拗,偏偏要爱到不像一个凡人。
  
   假如你爱一人,能聚便聚,别论身份。离开总有时候,留下专属记忆,还能保障下半生。最怕一旦错过,回忆丁点,有下世也没了今生。
   就是一个时间的玩笑。朝夕之间,容一朵花开完又落,美到虚无。时针不可逆转,血肉无法保持,唯独能令记忆飞舞在时光深处。
  


  技巧不偏不失,题材在一九八五年算得新鲜。倪师太取了些兄弟卫斯理的故事核,故事套路却仍是典型亦舒。
  
  昨夜失眠第一次全部把这一本看完,没有感动,因为看得太多看的太快。
  虽不感觉肉麻,但方中信墓碑上的‘宜,永远爱你’倒是记忆深刻。
  这简直太纯爱了,亦舒情感观倾向悲观,在一本作者中期穿越题材小说里却塑造肯定了一段‘真爱’,这一点在其众多类型作品中较为少见。
  
  真爱还是值得相信的,如果有人说非常感动,应该感动的是跨越时空的阻隔之爱吧。
  在情感共融的点上亦舒一贯取巧。
  
  女主角性格并不可爱,今天来了兴致草看了下电影版,亦不欣赏女主夏文汐的长相,私以为不够美。但亦舒少有的改编电影中没有一个能达到‘极美’的角色,也许是她实在描写太过完美。
  
  方中信在书里倒是个完美男人,巧克力工厂梦幻男,遐思翩翩。
  
  ‘宜,永远爱你’。
  哎!我特么只是感叹!


   谁没想过会看到父母小的时候,记忆里他们成熟,干练,充满生活的智慧。一点点的教给我们生活的知识,这一切模糊了我们的理解。他们也曾今年幼,曾今无知可爱,曾今犯错挨打~~~ 如果给我们个机会看看父母小的时候,试着爱过他们,就会发现我们给父母的爱太少太少了。
  
   爱是经过培养的,即使是45天也胜过十多年,时空在变,爱的体验不会变。纵然你在50年后才能看见~~
  


  師太有個寫科幻小說的哥哥,所以她犀利諷世之外也寫科幻?我不這麼認為。寫小說的人,多多少少都有點天馬行空的N次元想法,非現實條件可及可即的情況下幻想未來諷刺當下是多么靈魂出竅的正常事情啊。很多人不喜歡師太的科幻系列,總覺得她寫的不好不如現實小說那麼有味。我卻不以為然。你不要帶著看外星人看UFO看宇宙大爆炸的心態看這些,同種不同源換湯不換藥,歸結起來還是那些人那些情感那些道理。《綺惑》如此,《紫薇願》如此,《異鄉人》如此,還有這本《朝花夕拾》。當父母妻兒的情感交流可以用機器人代替時,當從小到大的學習工作都可以靠植入腦袋的芯片完成,當飲食兩三分鐘可以用牙膏狀擠壓代替所有山珍海味,如此生活還有什麽樂趣。
  與其說樂趣的流失是淡漠的人際關係,不如說是科技進步節約的時間。總是抱怨時間不夠用的同時,讓你進入2035年,所有事情都那麼快就解決,足不出戶芯片記憶膏狀食物。看似節約下了那麼多的時間,請問你要幹嘛?不懂得生活情趣和經營情感的人,時間給他們帶來的只是百無聊賴和無事生非。借未來諷今朝懷古遠,活在當下,珍惜眼前...


  时光太匆匆,早晨的花开得正好,到了晚上也就谢了,只能徒拾落花的伤感。很爱方中信,这样乐观,这样爱陆宜。可惜他们却未能携手走完一生。如果2035年真的如此冰冷,我还是宁愿活在当下……


  很多时候看亦舒的故事到结尾处多是唏嘘:“原来爱情是这样至美又虚无。。。女人要这样坚强而自立。。。”每次看完都会多几分刻薄,觉得心里又添了些法宝保护自己。  独这这一本,看完心中是满满的温柔,那么美好的爱情让人充满温暖。突然觉得自己其实是个小女人,一个在凌晨3点不睡,为本言情小说发呆的小蠢人。可是这感觉多么甜蜜,为什么要做钢铁巨人?为什么不放肆的哭,笑?    这本书是借了丁的,虽然是俗套的穿越但故事很美。    最喜欢的话有2句  “至大的爱是什么都不计较。”  “与相爱的人在一起,一寸光阴一寸金。”  多么美好,世间是否存在这样至大的爱?


  就一个感觉:师太好时髦,也会玩穿越。
  
  穿越的文字,无非是从主人公生活的时间穿越回到了过去,然后发生一段感情。《朝花夕拾》亦然。
  
  陆宜,一个生活在2035年的女子,阴差阳错穿越到了1985年。那一年她母亲只有5岁。然后遇到方中信,一个风流倜傥的公子哥。
  
  向所有的穿越文一样,方中信不可救药的爱上了陆宜,可是已是两个孩子的陆宜却拼命选择回去。若是不回去,就没有将来的她,二是2035年的政府也会通过追踪仪毁了她。
  
  不出所料的,陆宜回到了2035年。
  
  对于这个故事,没有什么吸引力,师太众多好作品,我却不小心挑了本没味道的。真是不幸。
  
  不幸中的大幸是,陆宜的这次穿越让她对母亲多了许多关怀,也更爱自己的母亲了。也许,这是师太写此文的真正用意吧。
  
  长辈们唠唠叨叨,但晚辈却在日益繁忙之中烦于倾听。
  
  嗯,以后多听妈妈说说话,不能不耐烦。


  我是看電影版的,
  那一句"宜,我永遠愛你"把我弄哭的...嗚嗚...
  
  我不知道說什麽才好,
  美好的愛情總是不能長久,
  所以才感人至深。


  师太的书看得并不多,偶然看到这本朝花夕拾,穿越的题材如今已经泛滥,却难得师太这样理性的作品。喜欢方中信,活得洒脱的一个人,爱着就爱着,失去也看得开,因为爱过就是美好。看完之后就认为这本小说很适合拍成电影,百度一下却发现早在87年就已经拍过了。从土豆上挖出来看,不过年代久了,影片质量模糊,到底不是想像中的模样。


   师太笔下的故事,光怪陆离,千奇百怪。
   有人模仿师太,学了皮毛,矫揉造作,不堪推敲。最终,也不过是贻笑大方。
   但凡能想到的故事情节,在亦舒笔下,都被淋漓尽致的描绘过。她的故事,从来都是顺其自然,没有刻意的铺陈、伏笔,到最后,好的让人会心一笑,残缺的,让人泪流。
   看过师太的很多作品,读《叹息桥》的时候,最后,心里一阵难过,忍着没有哭;读到《圆舞》,慨叹怅然,令人扼腕……待到《朝花夕拾》,通篇读完,精彩绝伦。
   不可否认,一开始被“方中信”这个名字,深深的震撼到了,读起来,脑海里一直都会有影子。后来才明白,这个名字的背后,也许是来自“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一句。
   师太有大智慧,不偏不倚,又能全面表述出自己的观点。《朝花夕拾》里面,她并不侧重哪一个人的优点,也不刻意突显哪一个人的缺点。人全是有两面的,怎样评述,全看读者的意思。五十年后的丈夫差不差?冷漠自私,可也有关心的一面;五十年前的方中信好不好?可也有不足的时候。
   师太惯用平淡的笔触,勾勒智慧的故事。一句“宜,我爱你”,本是稀疏平常的一句话,却被她渲染的至悲至哀,让人掩卷深思,忍不住与陆宜一起痛哭难过。
   生离与死别,哪个更让人难过?
   几十载的生离,到最后换来的却是死别,这样的消息,最让人难过?
   陆宜与方中信,不论是活在当下,还是过去,还是未来……到最后,都没有逃过这样的结局!


真爱能让一个人改变,变成更加美好的人。


朝花
(电影"朝花夕拾"主题曲) 
曲:林敏怡 词:黄沾
演唱:邝美云
朝来梦里盛放的花
为什么此际满天飞起
那晚风一吹遍花似泪
带我旧梦流过旧地
你来梦里为我栽花
为什么开过即失去
那花的璀璨实在太短
怎么可以就此别离
我笑一笑将花絮拾起
深呼吸希望亲亲香气
吻过香经已无愧生命
朝梦内那芬芳无尽期
且来让我拾你的花
纳人心坎里种出芳菲 
我要轻抚那些美丽 
永远梦内详细玩味 
冲回梦里拾你的花 
让内心的爱再追踪过去 
那种感觉实在太好 
怎么可以就此不理
我笑一笑将花絮拾起
深呼吸希望亲亲香气
吻过香经已无愧生命
朝梦内那芬芳无尽期
我笑一笑将花絮拾起
深呼吸希望亲亲香气
吻过香经已无愧生命
生命内朝梦是无尽期


如果给我一大笔钱让我挥霍一个月,然后洗去我这一个月的记忆和物证,成交么?
看到这这个问题我也疑惑了。本想是只要经历过就好,可是如果完全无迹可寻,这样的经历还有没有意义。如果可以删去记忆里令我痛苦的事情,我是否愿意?从来没有意识到原来记忆对于我们来说是如此重要的事物。


幼时看到最后墓碑上的字,嚎啕大哭,永远这两个字,唯有写在墓碑上才有可信度。这才不枉她穿越时空相遇一场。


难怪说呢,死了干净。


喜新恋旧,嘿嘿


这是我看的第一本穿越文 喜欢亦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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