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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氏文通》综论

白兆麟 九州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1-1  

出版社:

九州出版社  

作者:

白兆麟  

页数:

288  

字数:

250000  

前言

  我国小学向来只有文字、音韵、训诂三类,到了1898年马建忠写的《马氏文通》出,始有第一部讲语法的书。文字、音韵、训诂、语法齐备,我国也就有了完整的汉语语言文字学。《马氏文通》搜集了大量的古汉语例句,大约有七千到八千甸。据张万起《用例小计》统计,《马氏文通》共用例句七千三百二十六例,实为其兄马相伯硎去了三分之二的余数。马建忠为什么要用如此之多的例旬呢?他在(《马氏文通·例言》中说:“此书为古今来特创之书。凡事属创见者,未可徒托空言,必确有凭证而后能见信于人。”  马建忠仔细地观察、品评、比较、分析这七千多例句,探索出前人未能认识到的古汉语遣词造句的许许多多规律来。他在《例言》中说:“虚实之字措诸句读间,凡操笔为文者皆知其当然,而其当然之所以然,虽经师通儒亦有所不知。”他随即提出了三个问题:  1.《孟子》“亲之欲其贵,爱之欲其富也。”两句中“之、其”两字皆指象(人名)言,何以不能相易?  2.《论语》“爱之能勿劳乎?忠焉能勿悔乎?”两句之法相似。何为“之、焉”二字变易而不得相通?  3.“俎豆之事,则尝闻之矣,军旅之事,未之学也。”两句之法亦同,“矣、也”二字何亦不能互变?  马氏解答第一例云:“句中‘之’、‘其’两字,同指一人,而两字卒不可互易者,则‘之’必宾次,而‘其’必主次之故也。”(《文通》50页)  而解答第二例云:“忠焉’者忠於君也。‘忠’为内动字,不若‘爱’为外动字也。

内容概要

  《综论》大体依《文通》卷次分为十章:一、导论;二、文通语法体系概论,分字类概说和句子概说、句读概说,位次概说;三、名字和代字;四、动字;五、坐动和散动;六、静字和状字;七、介字;八、连字;九、助字;十、句读。十章中,依《文通》原有之语法体系及篇章安排,剖析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例句,或分析失误的例句。每章必要时作一小结,或加以概括,或予以申说,或突出其价值,或纠正其失误。是则是之,非则非之。有发现处,则赞许、弘扬之;有缺失处,则指出、弥补之。

作者简介

  白兆麟,1937年2月生,安徽安庆人。安徽大学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训诂学研究会副会长、常务理事,1992年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帖。从事高校教学与科研四十年,共发表论文近七十篇.主要收集在《文法训诂论集》中。出版著作十余种,主要有《简明文言语法》、《简明训诂学》、《左传微点注》、《盐铁论注译》等。

书籍目录

上编 《文通研读》 第一章 导论 第二章 《文通》语法体系概说 第三章 名字和代名 第四章 动字 第五章 坐动和散动 第六章 静字和状字 第七章 介字 第八章 连字 第九章 助字 第十章 句读下编《文通》专论主要参考文献后记

章节摘录

  人类的思维具有共同的规律,这就决定了与思维密切相关的各种语言的语法有其相通性,这是语法体系之共性的一面,即所谓普世语法的存在。  但是,语言毕竟是思维的物质外壳,而不是思维本身。各种类型的语言又有其自身的表现形式,因而各种语言的语法体系又必然含有其个性的一面,即所谓民族语法的存在。这就是说,各种语言都有自身的一套语法手段,各民族语言所采取的表达形式并不完全相同,甚至有很多地方不同。史存直先生在其《汉语语法史纲要》里曾经明确指出:就汉语与西方语言相比,在语法方面至少有三项差异:  一是分析与综合的差异。西方语言的实词,如名词、代词、动词、形容词等,除本身概念之外,还附带表示一些附随概念,即所谓“附加意义”。如名词、代词有“性、数、格”等,动词有“人称、数、时制、体、态”等,形容词有“性、数、格、比较”等。这些附随概念通常都是用所谓“屈折”或“词形变化”来表示的,所以就和词的本身概念纠缠在一起,不可分析。这样的语言被称为综合型语言;而汉语不存在这些情况,故被称为分析型语言。  二是词语结合上的差异。词与词在句中的结合,总起来说有三种办法:用词形变化来表示“支配”和“照应一致”;按词序排列表示关系;借助虚词表示语法意义。在印欧语中,“词形变化”不仅是表示附随概念的语法手段,同时也是表示词与词结合关系的语法手段。譬如:名词、代词的“格”表示名、代在句中所处的地位;动词有“人称、数”等的变形,是为了表示它和某一名词或代词之间有主谓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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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氏文通》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研究古文语法的论著,而本书则是对《马氏文通》的研究。《马氏文通》和本书,对于我们在阅读古文时疑难问题的解决,有很大的帮助。本书装帧朴实雅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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