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间任务
2011-4
中国华侨出版社
[英] 李查德,Lee Child
430
250000
彭临桂
无
“独行侠”的无间任务 天蝎小猪 出来跑,不论做过什么,迟早要还的。 --电影《无间道Ⅱ》 前些年,香港电影《无间道》三部曲及其美版翻拍片《无间道风云》的成功,不但炒热了“无间”这一既有词汇,而且为其增加了新的义项--卧底,潜入对立阵营从事间谍活动,还将间谍小说、黑帮小说、警匪斗智小说、黑色悬疑小说、现代武侠小说等大众类型文学的受欢迎程度推至前所未有的高度。一时间,以卧底与反卧底、间谍与反间谍这一“古老”主题为卖点的小说和影视作品,宛若过江之鲫一般频现世人眼前。这股风潮至今未歇,其影响力早已渗入其他领域,比如足球场上双方互赠“乌龙大礼”,就会被解说员称作上演了一场“无间道”好戏。因此,卧底题材出现在李查德(Lee Child)的作品中,似乎没有什么好奇怪的,更何况他笔下的侦探主角杰克·李奇(Jack Reacher)早有“21世纪的詹姆斯·邦德(007)”之誉了。 1995年,当40岁的英国人李查德花六块美金买来纸笔,坐下来写出“浪子神探”系列的首部小说《地狱蓝调》时,他恐怕不会想到自己能坚持笔耕同一个系列这么长时间(已经十五年有余),更不会想到自己的作品如此难以归类,因为它们几乎涵盖了现今类型文学中所有的流行元素,致令其有时被称作“惊悚小说大师”,抑或被视为“新派冷硬小说家”,也常被看成“动作小说代言人”,而他在作品中不时玩上一票的本格手法却又将其拉到了“本格解谜写手”圈子的边缘。因为生平经历的关系,还为他赢得了“专于美式犯罪故事的英国小说家”的美誉。当然,这许许多多的头衔中,最令人费解和纠结的,大概就是“间谍小说家”这一称号了。 所谓间谍小说(espionage fiction或spy novel),就是指以描写作为间谍的男女主人公的冒险活动经历为主要内容的小说,诞生于19世纪和20世纪之交的英国(厄斯金·查尔德斯的《沙滩之谜》是公认的首部真正意义上的间谍小说,创作于1903年)。当时,世界各国(尤其是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内部各种矛盾进一步激化,军事、政治斗争持续加剧,间谍活动频繁,有关间谍及其活动的文字描述才逐步从单纯的谍战纪实文学发展成为一种有着固定模式的独立小说类型,即间谍小说。 上面所说的冒险活动,是指那种受他国情报机构指使,以极其隐秘的方式打入敌方要害部门,发现、窃取、传送机密情报的颠覆性破坏活动。从事这种活动的间谍主角可以是隶属于专业情报机构的政府特工,也可以是业余性质的其他职业人员。但无论哪种情况,作者必须以他们的间谍活动为故事主线。由于此类作品大抵以国际为大舞台,以国家之间的政治、军事关系为主要背景,因此在日本等一些国家的概念中,间谍小说也被称作“国际谋略小说”。有些通俗小说,特别是站在国际舞台上进行情节演进的侦探小说、警察程序小说,虽然也间或塑造以间谍面目存在的男女主角,但基于故事主线并非描写他们的间谍冒险活动,故不能冠以“间谍小说”的名号。从这层意义上讲,与李查德国籍相同的格雷厄姆·格林(Graham Greene)、伊恩·弗莱明(Ian Fleming)、约翰·勒卡雷(John Le Carré)等人的作品,毋庸置疑属于“间谍小说”的范畴。 现在,试以同样的标准来审视“浪子神探”系列,就未免引人疑窦了。因为李查德的绝大部分作品里,写的都是一个叫李奇的“独行侠”在美国各地破获各种罪案,第一没有大国政治军事斗争的直接描写,第二没有主角周旋于同僚之间从事谍报工作的痕迹,第三没有以间谍与反间谍的连续斗智场景为主线。既然这样,李查德又何来“间谍小说家”之称,杰克·李奇又何来“21世纪的詹姆斯·邦德(007)”之称呢? 其实,如今读者、作家、出版商、文学评论家对“间谍小说”内涵的理解已然发生改变,与其传统概念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这就是主要原因。就像“无间”几乎成了“卧底”的新潮代名词,现在很少有人去计较“无间”的原意是指“无间地狱”(即旧称“阿鼻地狱”,出自佛经,乃佛经故事中八大地狱之一,也是八大地狱之中最苦的一个,打入无间地狱的阴魂,永无脱离之日,作为生前穷凶极恶的报应)一样。 我们在看弗莱明的007系列、罗伯特·陆德伦(Robert Ludlum)的伯恩系列等著名间谍小说时,更加在意的是主角们如何在逆境中运用智慧化险为夷、完成任务,主要是在紧张惊悚到透不过气来的作品氛围中,享受着与主人公共同冒险的过程,而并非以那些无法勘察真相、或然存在的国家机密,以那些玄之又玄的“阴谋论”为阅读之乐。作家更加在意的是究竟能在这一固定模式中加入多少流行元素才能吸引读者眼球,而并非以追求所写内容的客观真实性为写作之乐(小说终究是小说,不是报告文学)。出版商更加在意的是怎样塑造和美化新式的间谍小说以便带来更多的商业利润,而并非以揭秘政治、军事档案为出版之乐。文学评论家更加在意的是他们的评判对象将为间谍小说这一类型创造出多少发展的空间,而并非以这些对象究竟是否属于严格意义上的间谍小说为评价之乐(有时候,定义和分类的目的只是为了方便我们进行下一步操作处理,其行为本身往往被行为者主观忽视,得不到严正探讨)。 盖因于此,在李查德笔下,“独行侠”杰克·李奇同时具备詹姆斯·邦德的浪漫情怀、英武气质和杰森·伯恩的冷静心态,他的果敢魄力以及强硬的手段,经过《暗夜回声》中的神秘命案找出真正的杀人凶手、《模拟刺客》中的运用角色扮演“反间谍”技术彻查刺客身份、《无间任务》中的进入海边豪宅卧底救出被困人员等一系列准间谍活动的历练,早已修成正果,可以堂堂列名于“著名间谍侦探”的文学史册。 话说回来,写着美式犯罪故事,过着普通美式作家生活,却有着英国公民身份的李查德,已先李奇一步,顺利“卧底”,从事着推理文坛的“无间任务”。正所谓“出来混,总是要还的”,李查德写了那么多年的推理小说,终于走上了约瑟夫·康拉德(Joseph Conrad)、约翰·巴肯(John Buchan)等前辈的老路,被披上了“间谍小说家”这件大衣。谁让你是英国人,而间谍小说又起源于英国呢? 再者,还有两位“要还的”角色,便是本书《无间任务》中的主角杰克·李奇和被他盯上的对手昆恩,后者在十年前干了坏事,终于恶贯满盈。李奇要还的是一份情债,昆恩要还的除了一份血债外,更有一份沉甸甸的国债(叛国罪不可饶恕)。基于这样的设定,在这部作品中,李奇杀得痛快,我们也看得痛快。而从本作开始,李奇在担任宪兵(军法官)时期的回忆描写将愈来愈多,不再是前几部作品那样点到为止。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无间任务》一改此前以李奇为主视点、其他人物为辅视点的叙述方式,而是通过李奇所看所想铺展情节,但却在时间逻辑上有所调整,采取了现在时(卧底查案)、过去时(回忆旧案)交叉叙述的形式,十年后和十年前的案子两相对应,将李奇和昆恩这两个死对头的关系揭示出来。这样的手法在整个系列中十分少见,比如本系列的下一部《双面敌人》就是讲李奇在浪迹天涯之前在军队中破案的故事,值得读者期待。 最后用书中的两句台词结束这篇导读-- “当卧底很不容易。” “我来找你了,昆恩!”
当李奇第一次看见这座山庄,他知道自己将很难全身而退。
此前,一名女子进入山庄后立刻下落不明,然后陆续有人为此丧命,所有的线索都指向一名神秘的幕后黑手!李奇再也不能坐视不管,因为他来到这里的目的不仅为了调查它的主人,也为了一桩十年前的恩怨必须了断……
李查德(Lee Child)
非写作科班出身的他,用六块美金创造了奇迹!
李查德1954年出生于英国,与《魔戒》的作者托尔金读同一所高中,拿同样的奖学金。从法学院毕业后,他进入电视台担任节目主持人和制作人,一干就是十八年。年届不惑之时他忽然失业,酷爱文学的他花六块美金买来纸笔,写下“浪子神探”杰克?李奇系列的第一部,结果一出版即登上英国《泰晤士报》畅销排行榜,更在美国勇夺推理小说最高殊荣之一安东尼奖桂冠。
此后他以一年一本的速度推出续集,每每出版必定征服大西洋两岸各大畅销排行榜,更风靡了各个国家,“浪子神探”系列迄今已出版十五部,全球累计销量超过三千七百万册。
1 警员在中枪前四分钟下了车,那动作看起来就像知道自己将有不测。他推开沉重的车门,在磨损的座椅上缓缓转身,两脚同时着地,接着双手抓住门框,把自己拉出车外,先在清澈凛冽的空气中站了片刻,再回头把车门关上,然后又静静站了一会儿,才走到车头边,靠在车上。 他开的车是雪佛兰,出厂七年,黑色,车身无警方标志,不过配备了三支无线电天线及纯铬黄色轮圈。大部分警察会说这是有史以来最棒的警用车辆,而这位警员似乎也完全赞同。他看起来像能调度使用任何车辆的资深便衣警探,但心里还是最喜欢这部老雪佛兰,而对新型的福特毫无兴趣。我看得出他身上有股老派顽固的性格。他穿着某种厚羊毛织的深色衣服,体形看起来大而笨重。他长得很高,然而有些驼背,毕竟他是个老人。他沿着马路望向北方,再望向南方,又伸长脖子回头看了一下大学校门。他跟我之间距离三十码。 大学校门只是个象征性设置:两根砖柱矗于人行道后方一大片草皮上,柱子之间是高高的双扇栅门,栅栏以铁制成,弯曲扭转成花哨的图案。栅门黑得发亮,仿佛刚重新漆过,也许学校每年冬天都会漆一次吧。这道门完全没有防护作用,任何人只要把车开到草皮上就能绕进校园。而且,门本来就敞开着。校门后方连着一条车道,在离两旁砖柱八英尺处各有一根与膝齐高的铁杆,两扇栅门就栓在铁杆上。 车道约一百码长,通往好几栋相邻的陈年砖砌建筑,陡峭的屋顶爬满青苔,高耸的树木突出其间。车道两侧、人行道旁种满了树。细小卷曲的嫩叶正准备萌发,露出了鲜绿色。从现在起的六个月间,这些嫩叶会逐渐茁壮起来,然后绽放出一大片红色与金黄色的花朵,而此地也将挤满摄影师,为校刊拍摄美丽的照片。 一辆小货车停在街对面,紧靠人行道,距离那名警员与校门二十码。它的车头面向我,离我五十码。这辆车看来与周围景色很不和谐:车身的红漆退得厉害,车头有个黑色大型保险杠,看起来曾撞弯过几次又被拉直。车上有两个男人,年轻、金发、轮廓鲜明。他们一动不动静静地坐着,眼神凝视前方,但并未特地盯着什么东西看,不是在看那位警员,也不是在看我。 我的位置在他们南面。我将一辆普通的褐色厢型车停在一家唱片店外。这种唱片店是大学校门附近常见的店,会在人行道上摆出好几排二手CD,然后在橱窗里张贴海报,替人们从没听说过的乐队打广告。厢型车后车门开着,里面有好几个箱子。我手上拿着一叠资料。由于现在是寒冷的四月早晨,所以我穿了件大衣,另外因为箱子拆开处有外露的U形钉,所以我戴着手套。我带着一把枪,这是习惯。枪就插在后腰,外面有大衣遮着。这是把柯尔特“巨蟒”大型左轮手枪,装配点四四口径马格南子弹,长十三点五英寸,重约四磅,算不上我最喜欢的武器,因为它太硬,而且笨重、冰冷,带在身上并不舒服。 我站在人行道中央,目光从手里那叠文件往上移,接着听见远处小货车引擎的发动声。车子哪里也没去,只是待在原地,排出的白烟在后轮边飘荡。空气十分冰冷,而现在时间还早,街上并无其他行人。我走到我的厢型车后,从唱片店望向大学建筑,看见有辆黑色林肯轿车停在其中一栋的前方,车旁站着两个人。虽然我和他们有一百码距离,但还是看得出他们不像普通的司机。一辆车不会有两个司机,而且一般司机不像他们那么年轻且体形庞大,一举一动都充满警觉与慎重。那样子一看就是保镖。 外面停着林肯轿车的那栋建筑似乎是间小型宿舍,宿舍的大木门上有几个希腊字母。我看见大木门打开,一个年轻的瘦小子走了出来。他看起来像个学生,头发又长又乱,打扮跟游民差不多,却提着一个昂贵的皮包。保镖中的一位站着不动,另一位上前打开车门。瘦小子将皮包丢进后座,坐进车里,然后自己把门带上。就算隔了一百码,我还是听得见微弱低沉的关门声。两位保镖四周环视一下,便一起进了前座驾车离开。在轿车后方三十码处,有辆校园巡逻车也缓缓朝同一方向前进,看来不像是要护送轿车离开,而是刚好出现在那里。巡逻车上坐着两个无精打采的校警,仿佛只是漫无目的在校园里乱转,无聊得很。 我脱下手套,丢进后车厢,走到街上找更好的视野。我看见林肯轿车以普通速度在车道上行进,它的车身又黑又亮,简直一尘不染,车身一定打了很多蜡。校警的车还离得很远。林肯轿车在那道象征性的校门前停了一会儿,然后左转往南走,朝着黑色雪佛兰警用车的方向。也朝着我的方向。 接下来发生的事,总共占了八秒钟时间,但感觉却像一眨眼那么短暂。 漆皮严重退色的红色小货车倒退了二十码,离开人行道旁,接着用力加速追向林肯轿车,平行掠过那位警员的雪佛兰,而且只差一英尺就撞到他的膝盖。小货车的司机再加速,稍微超越林肯轿车后,使劲转动方向盘,让保险杠呈直角撞上林肯轿车的前保险杆。司机抓紧方向盘,猛踩油门,将林肯轿车挤离路面上了路肩。轮胎在草皮上磨出明显的痕迹。最后,林肯轿车迎面撞上一棵树,砰的一声猛然停住,金属塌陷撕裂,车头灯玻璃碎了一地,而那棵树上新长的绿色嫩叶则在这平静的早晨里剧烈地震动摇晃着。 小货车里的两个人下了车,开始射击。他们拿着黑色轻机枪对着林肯轿车疯狂扫射,枪声震耳欲聋,我还看见一堆弹壳如雨般落到柏油路面上。接着,他们拉开林肯轿车的车门,其中一人进去把那瘦弱的孩子拖出来,然后用左手从口袋掏出手榴弹丢进车里,关上车门,再推着孩子跟他的伙伴蹲伏在地躲避。林肯轿车内传出一阵爆炸声,六面车窗全都炸碎了。我离现场有二十码远,还是能感觉到强烈的冲击力。玻璃碎片四处飞溅,在阳光下反射出无数道彩虹。丢手榴弹的那个人仓促起身,冲向小货车驾驶座,另一人将孩子推进乘客座,自己再跟着挤进去。车门用力摔上后,那孩子夹在两人中间,表情充满惊恐。透过肮脏的挡风玻璃,我看见他吓得面无血色,嘴巴张得很大,正发出无声的尖叫。司机挂好档,发动机随即高速运转起来,轮胎摩擦地面发出刺耳的声响。车子正朝我的方向驶过来。 是辆丰田,我看到保险杠后方的水箱护栏上有TOYOTA字样。车身很高,悬吊系统前方有个大型黑色差动齿轮,尺寸跟足球差不多,可见这辆车是四轮驱动。轮胎又宽又厚,车身到处是凹痕,漆皮已经退色,外观看来从出厂后就没再清洗过。眼下车子向着我冲过来。 我的反应只有不到一秒钟的时间来决定。 我掀开大衣后摆,抽出柯尔特手枪,然后瞄准,对水箱护栏射了一发子弹。枪口喷出火光,发出巨响,我手上感到一股强劲的后坐力。我又对左前轮开了一枪,将轮胎打成碎片,几块碎片还炸到空中。小货车转了个方向停了下来,驾驶座面对着我,中间只有十码距离。我躲回我的厢型车后方,关起后车门,绕到人行道上,对小货车左后轮又是一枪,轮胎碎片同样四散开来,而小货车也因此往左侧倾倒,差点就要翻车。驾驶员打开车门,摔到路面上,忙乱中用单膝撑在地上起身。他拿枪的那只手不是惯用手,于是急忙把枪丢到另一只手上,我等到确定他真要瞄准我时,才用左手握住右前臂,支撑好柯尔特手枪四磅的重量,依照我多年前受训时学到的方式,对准他的身体扣下扳机。对方的胸口顿时爆出一大片血雾。瘦小子还在车里震惊地看着,不过另一人已爬出车外,踉跄着移动到货车前方,准备对我开火。我向左转身,停了一会儿,支撑住右前臂,瞄准他的胸口,扣下扳机。他的身体同样喷出一片血雾,整个人向后倒下。 瘦小子开始动了。我跑上前,从第一个人的尸体旁把他拉开,再带着他跑向我的厢型车。他吓得不知所措,动作也变得很迟钝。我把他推进乘客座,摔上车门,然后跑向驾驶座。接着,我从眼角余光瞥见有第三个人朝我走来,一只手正伸进外套里。他的身材高大,穿着深色衣服。我支撑手臂,对他开枪,而就在他胸前喷出鲜血的同时,我才发现他是刚刚那位从雪佛兰下车的警察,他伸手只是想拿警徽而已。镶在一块磨损皮革上的金色警徽,就这样从他手中脱落,滚到我厢型车前方的人行道上。 时间静止了。 我看着那个警察,他躺在地沟盖上,整个胸口都是鲜红色,而且鲜血溅满全身。血并未汩汩流出,或随脉搏一阵阵喷出。可见他已经停止心跳了。他的衬衫上破了个大洞,动也不动,头转向一侧,脸颊贴着柏油路面,双臂展开,我看得到他手上颜色黯淡的静脉血管。接着我看见路面的黑,嫩草的绿,以及天空的蓝。我能听到在新生枝叶间窜动的微风,以及刚才枪战时回荡的声响。瘦小子透过厢型车的挡风玻璃先看看那警察,再看看我。我发现校警的车子出校门后就往左转,以低于正常的速度前进。刚才这地方不知射了几十发子弹,也许校警正在犹豫该不该管这件事,或者根本就不敢插手。我的目光穿过那辆车的挡风玻璃,看见他们脸色苍白。车子正以约十五英里的速度向我驶来。我瞄了地沟盖上的警徽一眼,皮革上的金色徽章跟了那警察一辈子,已经磨得十分光亮。我站在原地没动,再看看自己的厢型车。我很久以前就知道一件事:要对人开枪很容易,要克制自己不扣下扳机才是最难的…… 校警的车正缓缓向我驶来,我只听见车胎压过路面沙砾的声音,其他什么都听不到。接着,时间又开始运行,我脑中也不断大喊着快离开,于是我动了起来。我仓促爬上厢型车,将手枪丢到中间的位子上,然后发动引擎,急速回转,速度快到连我们车子一侧的轮胎都离地了。瘦小子几乎整个人被甩到车门上。我转回方向盘,踩下油门往南冲。我从后视镜能看见的视野有限,不过还是看到校警打开他们车顶的警灯追了上来。我旁边那孩子虽然还张着嘴,但一点声音都没有。他正努力想在座位上坐好,而我也努力想加快车速摆脱追捕。幸好路上没什么车。因为这里是新英格兰一个懒洋洋的小镇,而且还是大清早。我让车子以每小时七十英里的速度前进,双手紧握方向盘,指关节用力到都失去血色,我仍旧凝视前方,仿佛不想知道后头的情况。 “他们距离多远?”我问那孩子。 他没说话,只是缩在座位一角,尽可能离我远些,刚刚的惊吓似乎还让他处于失魂状态。他盯着车顶,右手抵在车门上。他的皮肤苍白,手指很修长。 “距离多远?”我又问了一次。厢型车的引擎发出巨大轰鸣声。 “你杀了警察,”他说,“那老人是警察。” “我知道。” “你杀了他。” “是意外,”我说,“他们距离多远?” “他只是想掏出警徽而已。” “他们距离多远?” 他移动身体,稍微探头从后方的小窗看出去。 “大概一百英尺,”他的声音模糊,语气中仍带着惊恐。“很近,其中一个还把枪伸出窗外。” 就在此刻,在引擎隆隆声与轮胎嘎嘎声之外,我听见那把手枪发出“砰”的一声。我拿起座位旁的柯尔特手枪,随即又丢下,因为里面没子弹了。我已经开了六枪:第一枪打在小货车的水箱上,接着是打两个轮胎、两个人,最后是那个警察。 “打开置物箱。”我说。 “你应该停下来,”他说,“然后向他们解释,你是为了救我才不小心杀错人的。”他说话时没看我,而是继续看着后方。 “我杀了个警察,”我用非常冷静的语气说,“他们只知道这个,不会想听别的。他们才不管是什么原因。” 他没说话。 “打开置物箱!”我又说了一次。 他转过身,笨拙地打开置物箱,里面有另一把“巨蟒”左轮手枪,跟我先前用的那把一样,同样有光泽的不锈钢外壳,而且子弹满膛。我从他手中接过,然后摇下车窗,外面的冷空气如强风般灌进车内。此时,后方传来一声枪响。 “可恶!”我说。 那孩子依旧沉默。后方不断开枪,枪声又大又闷,听起来像打鼓。他们怎么都没打中? “尽量压低身子。”我说。 我往旁边挤,左肩抵到车门,右臂伸出车窗外,朝后面开了一枪。那孩子害怕地瞄了我一眼,接下来便抱着头缩起身子挤到座位前方的小空间里。没过多久,他刚才回头看的那个小窗便被子弹炸开了。 “可恶,”我又说一次,然后将车子驶近路边,试图找个较好的角度,再朝后方开了一枪。 “我要你帮我看后面的情况,”我说,“但尽量压低身子。” 他动都没动。 “起来,”我说,“快点,我要你帮我看着后面!” 他稍微起身,扭头向后看。我看见他发现了后车窗已被击碎,也发现自己的头正跟它成为一条直线。 “我会开慢一点,”我说,“假装要停下来,让他们超车。” “别这样,”他说,“你还有机会,别再错下去了。” 我不理他,还是将车速降到每小时五十英里,往路边开去,让校警的车从左边经过我侧面。我对那辆车射出最后三颗子弹,结果他们的挡风玻璃碎了,整辆车也侧滑到对面车道,看来似乎是驾驶员中枪或轮胎爆了。那辆车冲向对面路肩,撞进路边灌木丛,然后消失在我们视线之外。我把枪丢到旁边座位上,摇起车窗,加速前进。那孩子什么话也没说,只是盯着破碎的后车窗,空气从那里被吸出去,发出奇怪的呼啸声。 “好了,”我差点喘不过气,“现在我们安全了。” 他转头面向我。 “你疯了吗?”他说。 “你知道杀警察的人会有什么下场吗?”我反问他。 他没回答。我们沉默了大约三十秒,什么也没说,只是眨眨眼、喘着气,凝视前方,仿佛都被催眠了。车里弥漫着火药味。 “那是意外,”我说,“我又没办法让他复活。所以就别在意了。” “你究竟是什么人?”他问。 “不,应该我问你究竟是什么人?”我反问他。 他安静了,但还是沉重地呼吸着。我看看后视镜,没有其他车辆。前方也是。我们正在郊外,也许离公路匝道约十分钟路程。 “我是他们劫持的目标。”他说。 劫持,真是个奇怪的用法。 “他们想绑架我。”他说。 “是吗?” 他点点头:“以前发生过。” “为什么?” “为了钱啊,”他说,“还会为了什么?” “你是有钱人?” “我爸爸是。” “他是什么人?” “只是个普通人。” “有钱的普通人。” “他是毯子进口商。” “毯子?”我问,“哪一种,地毯吗?” “东方风格的地毯。” “进口东方地毯可以赚钱?” “可以赚很多。” “你叫什么名字?” “李察,”他说。“李察·贝克。” 我再看看后视镜,仍然没车。前方也是。我慢慢减速,让车子平稳行进于车道中央,像普通人一样开着。 “那些家伙是谁?”我问。 李察·贝克摇头:“我不知道。” “他们知道你要去哪里,还有何时会去。” “我要回家庆祝妈妈的生日,就是明天。” “谁会知道这件事?” “我不确定。认识我家的人都知道,我猜地毯界的人也都知道吧。我们家很有名。” “还有地毯界这种圈子?”我问。 “我们相互竞争,”他说,“因为货品来源相同,销售市场也一样,所以这个圈子里的人都彼此认识。” 我没说话,继续以每小时六十英里速度前进。 “你有名字吗?”他问我。 “没有。” 他点点头,好像了解我的意思,真是个聪明的孩子。 “你接下来要怎么办?”他问。 “我会在公路附近让你下车,”我说,“你可以搭便车或叫出租车,然后完全忘掉我这个人。” 他没说话。 “我不能带你去报警,”我说,“这不可能。你可以理解吧?我杀了个警察,搞不好还要加上刚刚那两个。你亲眼看见的。” ……
出身英国的李查德,文字风格简约明了,人物刻划熟练灵巧,对话风格干净利落,以李奇为主角的系列作品让人一看就上瘾! ——《爱尔兰独立报》 同类作品中最棒的作家……李奇正处于巅峰状态! ——《周日电讯报》 勇猛过人,活力十足! ——《每日镜报》 令人惊叹!从第一页就引人入胜……包含了悬疑惊悚小说的一切元素。 ——《犯罪纪实》杂志 当代最棒的悬疑惊悚小说家。 ——《波士顿环球报》
层层障碍、森严壁垒的海边山庄,圈住了一个个疑点,引出政府特工、地毯大亨,以及更为神秘恐怖的第三方势力,这将是潜伏在山庄的“浪子神探”杰克·李奇所面临的最棘手的难题! 没逃出这座山庄,又怎能合上书页?备受斯蒂芬·金赞誉的英国硬派惊悚小说天王李查德的无懈可击之作,绝对让你紧张得忘了呼吸!
无
读李查德“浪子神探”系列读本,始终有一种近似迷离的认识,那就是作品中的主人公李奇与作者李查德的人生经历中的那个本身有一种惊人的相似之处,即他们都带有某种传奇的意味。不知道读过李查德作品的人是不是也有如我一样的感觉。我被这种感觉所浸染,于是喜爱浪荡、不羁又正义、果敢的主人公李奇的同时,更加喜爱缔造了李奇这个传奇人物的传奇作家李查德。
说传奇这可不是夸张。因为在我的阅读视线中,他们虽是不同的个体生命,还分别存在于各自不同的时代与国度,但他们却都具有了一种同是浪迹天涯的游侠式个体存在的方式;其次是两个不同的男人在面对完全迥异的生存要求时,他们同样都具备了嫉恶如仇、坚忍不拔的硬汉式的处世风格;再有就是他们还分别以自己的隐忍和自己的方式创造着只属于自己的传奇……
李查德是一个传奇式的人物,他的魔力与创造力都是显而易见的。相信他用六块美金创造的“浪子神探”杰克•李奇系列的辉煌是无人能比的。因为我知道发挥了无限能量并创造这些奇迹的不是那普通的6美元,更不是什么幸运或巧合,而是蕴藏在这个男人身体中的无限能量,历经日月斗转星移,它们在他的身体中在他的灵魂深处被无限的积淀。然后一发而不可收,而事实也确实如此,从它的第一部一出版即登上英国泰晤士报畅销排行,并在美国勇夺推理小说最高殊荣之一安东尼奖桂冠榜,到此后他以一年一本的速度推出续集,风靡全球四十三个国家……“浪子神探”系列迄今已出版十四部,全球累计销量超过三千七百万册。
这一切足以向世界证明了李查德的传奇。而在他犀利的笔下,李奇浪子、神探、传奇的形象更是令人赞叹并唏嘘,他的强悍、果敢、正义和无畏在《无间任务》一辑中表现的尤为突出。本书中,他带着为国效力、为友缉凶的使命,只身潜入匪帮虎穴而成为一名名副其实的“无间者”,他凭着自己的机智与勇敢斡旋于血雨腥风中,保存自己,再去伪存真缉杀真凶。然而,就像李奇所说“计划的每个漏洞都找上我了……”一样, 这并不是一个完美的无间计划,甚至它还纰漏百出,但是千转百回之中我们遇见的始终是李奇用自己的生命与热血书写着传奇……在文学作品与影视剧中我看到过无数的无间者形象,却很少有李奇这般惊心动魄的历程,我被他——一个浪子的所有的担当所征服,这不仅仅是使命的支撑,更是一个大写的人的人格魅力的所有呈现。
《无间任务》让我们看到,主人公李奇是桀骜不驯的浪子,是不为人知的神探,也是抽丝剥茧的传奇……也许这个由他亲历的无间行动并不是什么完美的无间计划,也许他也不是最最出色的无间者,但是从一点一滴体味李奇这个浪子式的人物为捍卫正义而战的不二信念的过程中,已全然唤起了阅读者对正义对英雄的无限崇敬来看,它已经完全具备了绝对的现实意义。这也是阅读之前的我所始料不及的。
侠客行,行走美利坚;侠客情,情洒正义路;侠客引,引出万众瞩目的传奇。作为浪子神探系列作品之一的《无间任务》又将会为我们读者揭开传奇独行侠客杰克•李奇侠客行中的另一个崭新的篇章。
无容置疑,在现今谍战片,警匪品,悬疑片不断盛行的时代,作者李查德恰到时机地为我们读者推出了这部极具代表性的佳作浪子神探系列丛书。成就了读者精神食粮的弥足大餐;成就了神探作品的小说传奇。书的主人公本就是一个极具代表性的传奇人物。他既是一名神探,他又是一位正义之士;他既是一名智勇双全的侠客,他又是一位自由职业版的警察。正如书名最初的介绍:“他是昨日的浪子,也是今日的神探,更是明日的传奇”。那么,现在就让我们随着作者犀利的文峰迎接这位侠客的无间任务吧!
所谓的无间有着如下的解释:无间一道,人世万难,浴难重生,大彻大悟。在这个故事中,无间寓意着李奇为了正义的使命而置身于那无间地狱般的环境中。在这样的环境下,他心中明确的是生活,做人的道理;在这样的境地下,他心中的正义角色并不茫然;在这样的险境中,他有勇有谋般杜绝着被黑帮识破身份的可能。的确,在这样无间的地狱中,他如一颗钉子般地扎入恶人的心脏;在这样无间的地狱中,他如一个传奇般地创造着光明。独入虎穴,辗转巡回,以暴制暴,杀敌如麻。
本故事缘起于他临危受任地接受了政府的委托而孤身进入黑帮的海边山庄进行潜伏。原因之一,他需要完成政府给予的任务去缉毒,扫黑帮;原因二,他需要解决自己以往的某些恩怨;原因三,他同样需要去解救那个已然失去联系的先遣潜伏探员。如此之多的原因根源还是在于他嫉恶如仇的坦荡之心和正义之情。在整个故事的情节铺陈中,作者非常自然地将故事不断地推向高潮。读者不会因为书中故事人物的繁多而混乱;读者不会因为李奇此次任务的束缚而忽略了他自由侠客的定义;读者更不会因为从第一人称李奇陈述故事的独特而茫然。其实,这是本故事有别于其他系列丛书的关键与特色所在。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人物刻画,我们可以完全从男主人公的角度洞悉此次卧底的行程;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故事讲述,我们可以完全深入地了解男主人公的心理世界;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作品布局,我们可以完全地身临其境般与主人共同完成这次意义非凡的潜伏。枪林弹雨无法阻挡李奇;卧底身份并未造成他角色上的越位。
这就是一个真英雄的鲜明形象;这就是一个铁打的强硬男儿色彩。顶天立地,无拘无束,敢作敢当,行事果断,善恶分明。事实上,本故事的目的只是通过故事本身的精彩展现人物的伟岸;事实上,本故事的结局终将是正义战胜邪恶。但是,我们是不是可以从这本书中感悟某些隐藏的内涵呢?毕竟,书是一个时代的折射点;毕竟书是一个时代的反射窗。作者在描述英雄人物的同时也许正在呼喊着更多如此正义之士的到来。尽管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和平年代,但是我们看到的依然有着和平掩盖下的黑暗。现实生活中,美国的黑帮确实存在;现实社会里,缉毒扫黑任务仍然艰巨不已。和平之下不和平,和平之下有恐怖。通过这套系列丛书,我们同样呼喊着更多如李奇一样人物的出现。
李查德笔下的浪子系列,大致被归类于冷硬派侦探小说之列。不过,要说和钱德勒时代的硬汉小说相比,杰克·李奇的故事又有着极大不同。其中一个特色,就是作品所融入的极其丰富的多维元素。如果说《暗夜回声》给我们展现的是现代版的西部片,《模拟刺客》是对当代“刺客”的角色扮演,那么在《无间任务》里,李奇如书名一般,给我们带来的是一场“卧底”的戏码。
本书原名《Persuaer》,直译过来是“胁迫者”,而“无间任务”显然是个意译。不过相比英文书名,这个意译反而更加贴合作品内容,且更加形象生动。毕竟随着港片《无间道》的火爆,“无间”一词也算得上家喻户晓了。说起来,本书成书于2003年,在《无间道》的放映之后。李查德是否有从影片中汲取一些灵感呢~还真说不定呢^_^
多种元素的结合,固然能够丰富作品题材,但如果处理不当,也会变成大杂烩式的乱炖,反而失去了自己的特色。“浪子神探”系列难能可贵之处,就在于虽然题材多样化,但其内核神髓却不曾变易。不管身处何种境地,杰克里奇始终不改的是自己“铁汉”与“游侠”的本色,本作中也是如此。说起谍战卧底,我们会想到什么?以假乱真的伪装?危机四伏的潜入?尔虞我诈的暗战?电光火石间的决断?濒临身份暴露的危机感?在本作中,这些间谍故事的典型元素都有具备。那种令人窒息的危险感令人始终在一种如履薄冰的状态下进行阅读。不过,与《无间道》不同的是,李奇绝不会因为卧底任务而动摇了自己的信念或是陷入身份认同的困惑。即使是作为卧底,李奇也依旧是李奇,那个嫉恶如仇,惩奸除恶的侠客!
本作的故事,开始与李奇与十年前某个本应早已不在世上的“旧识”的邂逅,在追查过程中,他发现此人有黑帮背景,于是与缉毒组合作,以“卧底”身份打入毒品贩子内部。一方面为了自己的恩怨,一方面又要寻找先他潜入却失去联络的一名女探员。与以往几部不同的是,本作并不以敌我角色的双线展开,而是用了李奇的第一人称视角,从而给人以更强代入感。不过情节展开上,仍然可以用“双线”称呼。只是这两条线的分别在于时间而已。在李奇开始潜入任务的同时,作者还将他十年前的回忆穿插其中。这种片段式的“记忆”碎片,好像是因为当下的任务而让尘封往事逐渐重上心头一般,自然而不突兀。十年前,还是宪兵军官的李奇,到底经历了什么?他为何要对那个“旧识”昆恩穷追不舍,两人到底有何恩怨?这些的答案都在回忆之中,随着卧底任务愈加深入,李奇的回忆也愈发明确地将我们带到了事件的缘起,让我们了解为何他不惜以身犯险,也要手刃仇人。说起来,本作可算是目前为止李奇最为“大开杀戒”的故事,不论在潜伏期间,还是最后双方摊牌后的火拼,丧命的恶棍败类不计其数,真称得上“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剧中人杀得痛快,读者也看得痛快,看到过瘾处,不禁为之狂浮三大白。是的,这就是杰克里奇,他不会拘泥于什么法律,什么以暴制暴是对是错的无聊问题,而是亲身去贯彻自己心中的正义。“无间道”的痛苦煎熬不属于李奇,他也不会问什么“人是否有权审判别人”的虚伪问题,他只知道自己所杀的,都是该死之人,恶贯满盈之辈。匹夫一怒,血溅五步。除恶务尽,快意恩仇,端的是酣畅淋漓,荡气回肠。在他的身上,我仿佛看到了水浒中那个路见不平一声吼的花和尚鲁智深,看见了金庸笔下除暴安良的神雕大侠杨过,看见了《浪客剑心》里那个“恶即斩”的剑客斋藤一……
这就是浪子李奇,一个你永远可以托付正义的角色,一个不应该被错过的角色。
无间任务(他是昨日的浪子,也是今日的神探,更是明日的传奇)
浪子神探
李奇是个让你会爱上的的人,你会希望成为他,但最好别和他作对!
边读边买
看他的小说,脑子里能同步出现画面,精彩!
五折的价钱抢购的,后来还有更便宜的价, 有少许失落。买当当的书就得看股票一样盯着啊。书的质量很好,内容丰富,值得一买
帮同事买的,应该是正版吧
买齐了目前出的6本
先看完美嫌犯
易读引人
真的好看,不騙你
真希望能拍成电影,美式硬汉形象!
好书---《无间任务》。
看了他的书,虽不算跌宕起伏,但也是扣扣项链,也许是不习惯欧美人的逻辑思维,但总的来说还不错
和我判断的一样,果然不是作者最近才写的书。2004年正是电影《无间道》热映的时候,好莱坞也跟风翻拍了一部《无间风云》,书内容还是不错的
如果你喜欢悬疑类破案类军事类的外国小说,他的书还是很适合读的,打算凑齐一整套!
刚买完就降价了,伤心死了!!
这次的物流没有做好,送到来的书都是烂的,准备退货,给三星纯粹是给面子当当。书很厚但内容不是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