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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调控权法律控制研究

张辉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0-12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作者:

张辉  

页数:

271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中国在过去较长一段时期内曾奉行“法律虚无主义”。法律基本被废弃,经济乃至整个社会生活基本无法可依。人们头脑中的法律观念或法治观念几成空白。改革开放后国家逐步恢复法制,包括经济法制。人们有了一定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以后随着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发展,法律观念不断更新和转变。迄今主要有两个转变:一是从法律观念空白到“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树立;二是区分了法制与法治。法治观念初步形成。法治观念形成后又在不断更新发展着,又显现出不同的阶段性。

作者简介

张辉博士,博士后,主要研究方向:经济法学。2002年通过首次国家司法统一考试,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2007年至2010年在《法学》、《政冶与法律》、《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等CSSCI来源刊物发表独著学术论文12篇。代表性学术论文:《市场竞争公平及其实现路径新论》、《论宏观经济调控权的构成与配置》、《经济法视域中的宏观调控权——兼论宏观调控权与中观调控权的关系》、《我国转型期的宏观调控失范行为》、《宏观调控权法律控制之主要方式探讨》。

书籍目录

导论:立场与方法 一、研究的意义 二、研究的目的 三、国内外研究状况 四、研究的思路、方法、内容第一章 宏观调控权法律控制的界定 第一节 经济法视域中的宏观调控权 一、宏观调控权的界定 二、宏观调控权的特征 三、宏观调控权与中观调控权的关系 第二节 法律控权论视野下的宏观调控权法律控制 一、宏观调控权法律控制之理论含义 二、宏观调控权法律控制之法理渊源加 本章小结第二章 宏观调控权法律控制的动因与公理性原则 第一节 宏观调控权法律控制的动因 一、宏观调控的法治化与宏观调控权的法律控制 二、宏观调控权的合法化与宏观调控权的法律控制 三、宏观调控权的法律控制与宏观调控权异化的抑制 第二节 宏观调控权法律控制的公理性原则 一、宏观调控权法律控制公理性原则的概述 二、宏观调控权法律控制公理性原则的确立 三、宏观调控权法律控制公理性原则的内容 本章小结第三章 宏观调控权法律控制的主要方式及其实现 第一节 宏观调控权法律控制的主要方式 一、对于宏观调控权法律控制方式的归纳 二、分解宏观调控权:宏观调控权法律控制的主要方式 三、通过法律分解宏观调控权的基本思路 第二节 宏观调控权法律控制主要方式的实现 一、基本宏观调控权力设定合法性之实现 二、基本宏观调控权力行使正当性之实现 三、基本宏观调控权力违法行使之责任追究 本章小结第四章 我国宏观调控权法律控制的现状考察 第一节 我国宏观调控权法律控制的立法现状 一、宏观调控权法律控制的制度结构 二、财税宏观调控权法律控制的制度 三、金融宏观调控权法律控制的制度 四、产业宏观调控权法律控制的制度 第二节 我国转型期的宏观调控失范行为及其分析 一、转型法律学语境中的宏观调控失范行为 二、我国转型期宏观调控失范行为的产生原因 三、我国转型期宏观调控失范行为的控制方略 本章小结第五章 我国宏观调控权法律控制的基本路径 第一节 我国宏观调控决策权法律控制的制度构建 一、宏观调控决策权设定的制度构建 二、宏观调控决策权行使的制度构建 三、宏观调控决策权违法行使之责任的制度构建 第二节 我国宏观调控执行权法律控制的制度构建 一、宏观调控执行权设定的制度构建 二、宏观调控执行权行使的制度构建 三、宏观调控执行权违法行使之责任的制度构建 第三节 我国宏观调控监督权法律控制的制度构建 一、宏观调控监督权设定的制度构建 二、宏观调控监督权行使的制度构建 三、宏观调控监督权违法行使之责任追究的制度构建 本章小结结语:观点与创新 一、本书主要观点 二、创新之处 三、本书不足之处主要参考文献宏观调控的政策调整与法律调整之辨(代跋)

章节摘录

  有效性的关键所在,更是实现宏观调控法治化的重要一环。正是基于上述缘由,宏观调控权法律控制研究,亦即深入地研究宏观调控权法律控制的基本理论,并以此为基础,设计我国宏观调控权法律控制的制度构架,对于促进我国经济体制转型和建立法治国家目标的实现,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二、研究的目的一般来说,社会科学研究之目的,不仅在于丰富理论的积累,而且也在于促进社会的发展。如果从丰富理论积累的角度来看,社会科学研究至少应当在研究方向、研究方法、论证逻辑以及基本结论方面,对已有的理论成果予以有益的补充或者修正;如果从促进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社会科学研究则有必要将抽象的社会科学理论与具体的社会实践相结合,亦即“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对现实社会问题予以理性的关怀”。  本课题之研究,将朝着这个方向作力所能及的努力。概而言之,本课题之研究目的主要在于:首先,力图在研究方向、研究方法、论证逻辑以及基本结论等几个方面,对理论界已有涉及“宏观调控权法律控制”的理论成果,进行一些必要的补充或修正,以求在一定程度上丰富我国经济法学界关于“宏观调控权法律控制”问题的理论积累。其次,尝试将上述“补充或修正之后重构的宏观调控权法律控制理论”,与“我国转型期宏观调控权法律控制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对“我国转型过程中宏观调控权法律控制”这一实际问题,予以深切的理性关怀,以求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我国经济体制转型,以及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媒体关注与评论

  本书的选题为经济法学科前沿,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该书在综合评析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运用新视角、新方法对宏观调控权的法律控制问题进行了深入地研究,提出了较为独到的见解,具有理论说服力。  ——武汉大学、中南大学、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漆多傻  “宏观调控权法律控制”是经济法学的一个核心命题,也是实现宏观调控法治化的重要环节,对于促进我国经济体制转型和建设法治国家目标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意义。  本书紧紧围绕“宏观调控权法律控制”这一主题,分析了宏观调控权法律控制的动因与公理性原则,论述了宏观调控权法律控制的主要方式及其实现路径;并且在考察我国宏观调控权法律控制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转型期宏观调控权法律控制的基本路径。本书对于宏观调控权性质的界定恰当,对于宏观调控权法律控制公理性原则的分析透彻,对于我国宏观调控权法律控制现状的考察全面,对于我国宏观调控权法律控制基本路径的探讨较为深入。特别是,本书对于宏观调控权与中观调控权、微观监管权的区分;对于宏观调控执行权设定与规定之关系的阐释;对于宏观调控失范行为产生原因的归纳与概括,有自己的创新和独到之处,反映出本书作者坚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勇于拓新的学术精神。  本书由一篇颇为优秀的博士学位论文修改而成,该书主旨清晰、观点鲜明、结构合理、逻辑严密、说理充分、语言规范,能够综合运用多学科的知识和研究方法,是一部有较大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经济法学著作。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冯果  正如本书作者所言,当下我国宏观调控活动中,无论是宏观调控权之设定,还是宏观调控权之行使,均呈现出“失范”的现象。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现象,其原因主要在于,目前我国宏观调控法律制度体系中,某些法律供给缺失、控权不能、控权不足。因此,如何通过法律制度的变革,控制宏观调控权之设定与行使,是我国经济社会体制转型过程中的一个重大课题。  针对上述问题,本书作者提出应通过制定《宏观调控基本法》,构建我国宏观调控权法律控制的基本框架;并主张将宏观调控权进一步分解为宏观调控权决策权、宏观调控权执行权、宏观调控权监督权。这些研究结论和理论观点,具有较强针对性和现实性,对于我国宏观调控权法律控制体系的建构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樊启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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