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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深户口办理完全手册

徐学明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1-1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作者:

徐学明  

页数:

309  

字数:

389000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中国第一部全面展示办理北京、上海、深圳户口的实用指南,绝对独家资料。
这部全新的《京沪深户口办理完全手册》开篇以“户口解决总纲”的形式对户口办理的类型、过程、审批部门等要素和关系进行了系统的介绍,便于读者对如何办理入户有个整体的把控。全书主体部分对三个城市的户口办理,也都分类型、成体系地给予归纳总结,便于申请人针对自身的情况快速对号入座,找到自身的户口解决之道。本书由徐学明主编。

作者简介

徐学明1975年生,江西省抚州市人,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到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商学院学习。旅迹京华十数载,颇知世事艰难,人生不易。喜欢广泛阅读,爱好溯本求源,擅长系统思维。待人则坦诚相向,处事则严格认真,治学则求新求变。通晓国内外经典投资及管理理论,具备多年经营管理实践经验。伴随生命陀螺的转动,不断学习、不断开悟、不断积累、期待突破,正是“学而时习之,不亦明乎”。

书籍目录

第一部分京沪深户口解决总纲
1-1审批体系
1-2办理流程
第二部分办理北京市户口
第一章非北京市户籍人员办理本人入户
2-1北京市引进人才
2-2北京市接收应届毕业生
2-3北京市引进外地来京投资企业人员
2-4在京单位引进留学人才和海外高层次人才
2-5中央单位因工作需要从京外地区选调干部进京
2-6中央单位接收应届毕业生进京
2-7中央单位京外机构离休干部回京安置
2-8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进京
2-9各省市驻京办人员办理进京户口
第二章北京市居民办理亲属进京
2-10北京市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从京外调(迁)入人员
2-11北京市单位人员办理工人配偶、子女进京
2-12中央单位解决夫妻两地分居从京外调(迁)入人员
2-13中央在京单位老干部办理子女进京
2-14驻京部队军官随军家属进京
2-15夫妻投靠、老人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在京入户
第三部分办理上海市户口
第一章非上海市户籍人员办理本人入户
3-1上海市引进人才
3-2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3-3上海市接收应届毕业生
3-4上海市引进留学人员
3-5军转安置入户
3-6外省市职工(家属)进沪
第二章上海市居民办理亲属入户
3-7夫妻两地分居调沪
3-8老人身边无子女调沪
3-9驻沪部队军官家属随调
3-10子女投靠、夫妻投靠、老人投靠进沪
第四部分办理深圳市户口
第一章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办理本人入户
4-1深圳市引进人才
4-2深圳市招调员工
4-3深圳市接收应届毕业生
4-4深圳市引进留学人员
4-5投资纳税入户
4-6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入户
4-7港、澳、台人员、华侨、加入中国籍的外国人入户
4-8各省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工作人员入户
4-9博士后人员户口迁入
第二章深圳市居民办理亲属入户
4-10夫妻投靠、老人投靠、子女投靠入户
4-11驻深部队现役军官随军家属(配偶、子女)随迁入户
4-12申报出生入户
第五部分户口办理相关问题解答
5-1办理北京市户口相关问题解答
5-2办理上海市户口相关问题解答
5-3办理深圳市户口相关问题解答
第六部分附录
第一章办理北京市居住证
6-1国内外埠人才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6-2留学人员办理《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
6-3中国香港地区、中国澳门地区和中国台湾地区高级人才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6-4海外高层次人才申办《北京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居住证>
第二章办理上海市居住证
6-5境内人才申办《上海市居住证》
6-6境外人员申办《上海市居住证》
第三章办理深圳市居住证
6-7申办《深圳市居住证》
6-8申办《深圳市人才居住证》
6-9申办《深圳市海外留学人才居住证》
第四章京沪深户籍综合管理制度
6-10北京市公安局关于户口管理的有关规定
6-11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2008年修正)(沪公发[2005]171号)
6-12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试行)(深府[2005]125号)
第五章办理户口常用联系方式
6-13办理北京市户口常用联系方式
6-14办理上海市户口常用联系方式
6-15办理深圳市户口常用联系方式
资料来源

章节摘录

  5.第二胎子女须有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二胎《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当地计划生育条例相关条文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超计划生育的须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理决定。二胎以上(包括二胎)须出具本市司法部门的亲子鉴定书;如为原配夫妻所生育的二胎,提供一胎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胎如有残疾的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无残疾证的出具医院诊断证明原件和医院病历复印件。  6.调入人为离婚或再婚子女随迁的,须持有离婚判决,或《离婚证》及经公证的离婚协议。更改子女抚养关系后要求随迁进京的,改判子女抚养关系须满2年以上(更改抚养关系时间以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时间为准)。  7.随迁子女均指符合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的亲生子女,不含收养子女。  8.进京后要将户口落入在京房产的,须持合法住所证明(即本人或其配偶名下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及物业公司出具的已经人住证明),单位分配住房并允许落户的,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允许落户地址证明信。  9.进京后户口落入本人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户口所在地的,持直系亲属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父子、母子关系证明等材料。  10.主调人调京工作其配偶随同调动的,由主调人在京接收单位先行审核主调人及随调人员的调京工作资料,将主调人及随调人员外地调出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行政介绍信、工资转移介绍信、档案转递通知单的原件或复印件封入信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主调入在京接收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由单位人事部门或当事人本人提供给公安机关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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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好书,只不过附赠的光盘却是破损的,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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