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图书网

中外知识产权法经典案例评析

韩赤风 等著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1-9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作者:

韩赤风 等著  

页数:

228  

内容概要

本书直接从国内外网站或近年国内外最新判例文献精选国内及大陆法和英美法两大法系20个知识产权法经典案例进行全匿评析,特别是对国外案例的评析,注重联系我国实际,阐述其对我们的启示,提炼对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有益的借鉴经验。本书既为在校各类法学专业学生提供一种全新的案例分析研究和训练模式,也可供实务部门参考。

作者简介

韩赤风,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民商事法学教学研究中心主任。2005年7月至9月在德国马普知识产权及竞争法研究所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现为北京国际法学会文化创意产业法律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理事,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高级会员。2005年入选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专家库。曾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研究方向:知识产权法、竞争法、国际技术转让法、欧盟经济法、德国工业产权法律保护与著作权法、德国民商法以及比较民商法。主要研究成果:“善意取得中外比较研究”,载《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4期;“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划时代变革”,载《比较法研究》2007年第2期;“论侵犯著作人身权的精神损害赔偿”,载《中国版权》2007年第2期;“对DVD事件中知识产权滥用的法律思考”,载《法商研究》2005年第3期;“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完善与知识产权保护”,载《知识产权》2003年第6期;主编《知识产权法》,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参加“中外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经典案例研究丛书”《中外专利法经典案例》、《中外商标法经典案例》、《中外著作权法经典案例》、《中外反不正当竞争法经典案例》、《中外反垄断法经典案例》五卷撰写,知识产权出版社2010年版;Das Recht der Werbung in der Volksrepublik China im Vergleich zum deutschenRecht, VVF, Muenchen 2001 ; Die gegenwaertige Regelung der Werbung in derVR China, Gewerblicher Rechtsschutz und Urheberrecht Internationaler Tell 8/92001。李树建,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博士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北京交通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EMBA)、河南师范大学英语专业文学学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永煤驻北京办事处副主任。所读专业涉及英语、法律和企业工商管理,先后从事教师、导游、律师、培训师、职业经理人等职业,曾涉足教育、旅游、培训、法律服务、互联网和煤化工等行业。曾在法律出版社、人民出版社、方正出版杜、民主与法制出版社等出版法律培训书籍数十套,在法制日报、搜狐教育、新浪教育、腾讯教育等媒体发表论文数十篇。张德双,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博士研究生。北京市昭德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研究方向:知识产权法。1996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2007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获民商法专业法学硕士学位。主要研究成果:硕士论文“资产证券化若干法律问题辨析——以‘开元’及‘建元’方案为例”;“应从两方面完善离婚补偿制度”(载《检察日报》2005年10月6日第4版);“浅析产权式商铺的法律风险”(载《中国房地产》2007年第1期);“从‘唐山大地震’谈电影投资的法律风险”(载《法制与社会》2011年第1期)。

书籍目录

1.网站对使用者上传照片的采用与照片拍摄人的权利保护
2.非显而易见性与专利无效的认定
3.著作权中公众传播权的维护与影视作品的海外维权
4.版权侵权案件中的作品原创性认定
5.实用艺术品的版权侵权认定
6.欧盟商标法中商标申请的显著性
7.网络商标侵权中电子商场运营商责任的认定
8.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侵权歌曲文件提供链接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9.改劣技术方案是否侵犯专利权?
10.商标权与企业名称权的冲突及其法律适用
11.商标权与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冲突及其法律适用
12.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时可否以有合法来源要求免责?
13.使用他人驰名商标的中文译名作为企业名称行为的认定
14.著作权人的举证责任与华盖公司的维权
15.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与混淆标准
16.提供链接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直接侵权责任
17.商标法中通用名称的认定与商标的通用化
18.我国驰名商标的反淡化保护
19.企业名称与商标权的冲突及老字号保护
20.擅自将名人画作制成纪念币并发行与著作权保护

章节摘录

版权页:插图:从各国立法及商标实践来看,“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一般应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商标必须是经过长期而广泛的使用。但“长期”究竟以多长时间为准,是很难具体界定的。有的叙述性词汇或欠缺显著性的标志可能通过1年或5年时间的独家使用就取得了显著性,而有的却可能经过数10年甚至20年的独家使用,仍不能取得所需的显著性。因为这不单是时间的问题,它还与标志自身构成、广告宣传、使用频率、当地消费者认识能力等方面密切相关。所以,该商标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必需要广泛而频繁地用于特定商品、商品说明书、商品包装、商品的宣传广告甚至商品展示柜等。(2)该商标与其所标示的商品之间形成了确定而唯一的联系。这一条件包含两个层次:一是,这一标志只有申请人一家作为商标使用,没有别的企业将之作为商品名称或商贸活动中的常用语来使用;二是,消费者对该商标与其所标示的商品间形成了确定而唯一的认知,即应当为相关公众普遍知晓。具有很高的知名度。简单地说,就是消费者在看到或听到该标志时,能够立刻与使用该标志的经营者联系起来,即该标志起到了识别商品产源的作用。实践中,这样的商标基本上都是要接近于驰名商标的程度才能获准注册从而受到保护,以达到这种程度难度很大、风险也很高。(3)关于可以通过使用取得显著性的成分,法国、德国、英国等大多数欧盟成员国及欧共体商标法,均允许叙述性词汇、商品或服务的常用甚至通用名称可以通过使用最终取得显著性,但具有技术功用、美学价值或为商品本身性质所决定的商品或其包装的外形,则没有这样的可能,这主要是为了避免本应由专利或外观设计保护的外形通过商标获得保护,或超过专利或外观设计保护期限的外形通过商标继续获得保护。


编辑推荐

《中外知识产权法经典案例评析》主要特点是:(1)向国内读者全面展示当代中外民商经济法经典案例,使其了解国内外审判的最新动态。(2)对近年中外国民商经济法经典案例进行详细解读,不仅对案例进行全面的评析,而且联系我国实际,阐述案例对我们的启示,为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提供可以借鉴的经验。(3)为读者(特别是在校各类法学专业学生)提供案例分析的研究和训练模式。

图书封面

广告

下载页面


中外知识产权法经典案例评析 PDF格式下载



很好看,不错


书到的时候有点脏了,不过总体还是很好的。


相关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