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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合作协议汇编

叶必丰,何渊 主编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1-10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作者:

叶必丰,何渊 主编  

页数:

384  

内容概要

最初兴起的是长三角区域的合作文件,包括政府间达成的宣言、备忘录、协议、意向书、意见、章程和纪要等。研究者把这些合作文件统称为政府合作协议即行政协议。长三角区域的经济一体化进程早于泛珠三角。长三角区域政府的贡献,在于反复实践了合作协议的自主性,证明了合作协议的可复制性:泛珠三角区域政府的贡献,则是推进了合作协议的规范化和公开化。其他区域的效仿,则使得合作协议从局部走向全国,逐渐具有惯例意义,从而充实制度资源。
我们在归类时,主要以是不是平等政府机关间缔结的文书,是不是具有合作内容为标准,而不以名称论。在汇编时,除了规范的政府合作协议外,我们把党组织等非行政机关参与签署的,把为实施政府合作协议的备忘录、意向书、纪要等,都予以收录,以便研究者作较全面的观察和分析。
先将所收集的协议文本汇编成册,与所有研究者分享,也供实务界参考。

作者简介

叶必丰,1963年出生于浙江,法学博士。曾任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常务副院长,现为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会长,享受国务院特殊政府津贴,获宝钢优秀教师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家精品课程创建人,上海市教学名师。何渊复儿大学政治学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现为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区域法制的协调、行政协议制度、案例指导制度及中国法学研究评价等。已在各级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50余篇,主持国家级课题2个,省部级课题4个。

书籍目录

第一编 长三角区域
1.共建信用长三角宣言
2.关于长三角食用农产品标准化互认(合作)的协议
3.沪苏浙共同推进长三角创新体系建设协议书
4.关于加强沪苏浙科技合作联手共建长三角创新体系的建议
5.沪苏浙日前签署长三角职教与成教合作协议
6.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交流合作的意向书
7.关于以筹办“世博会”为契机加快长江三角洲城市联动发展的意见
8.南京区域经济协调会章程
9.长江三角洲人才开发一体化共同宣言
10.“长三角”信息合作联席会议合作章程
11.长江三角洲地区城市合作(南通)协议
12.关于区域合作组织间开展工作交流与合作的协议
13.推进长江三角洲人才开发一体化工作
14.南通市科学研发仪器协作共用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15.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章程修正案
16.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经济协调会第十二次会议纪要
17.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第五次会议纪要
18.杭州市人民政府武汉市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合作意向书
19.长江三角洲地区城市合作协议
20.镇江市与连云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2004年合作计划
21.长三角区域信息化“十一五”合作规划(2006-2010年)
第二编 泛珠三角区域
22.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
23.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制度
24.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秘书处工作制度
25.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政府秘书长协调制度
26.泛珠三角区域合作部门衔接落实制度
27.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日常工作办公室工作制度
28.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协议(内地)
29.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协议(包括港澳)
30.泛珠三角九省区药品监督稽查合作协议
31.泛珠三角九省区食品药品监管合作联席会议制度
32.泛珠三角九省区食品药品监管合作框架协议
33.泛珠三角九省区药品检验合作协议
34.泛珠三角省会市暨副省级市警务协作框架协议(选摘)
35.泛珠三角出版合作框架协议
36.泛珠三角区域省会城市合作协议
37.泛珠三角区域工商行政管理合作协议
38.泛珠三角区域九省区物价部门交流合作框架协议
39.加强深港合作的备忘录
40.泛珠三角区域(九省区)质量技术监督合作框架协议
41.泛珠三角九省区人才服务合作协议
42.珠三角人才资源开发一体化合作协议
43.泛珠三角九省区劳务合作协议
44.泛珠三角区域农业合作协议
45.泛珠三角区域CA互联互通合作意向书
46.泛珠三角区域地方税务合作协议
47.泛珠三角区域电子商务合作发展行动纲要思路框架
48.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协议
49.泛珠三角区域科技创新合作框架协议
50.泛珠三角区域水利发展协作倡议书
51.泛珠三角区域外经贸合作备忘录
52.泛珠三角区域无线电管理合作框架
53.关于“泛珠江三角洲经济圈”信息产业及信息化合作的协定
54.关于加强泛珠三角区域教育交流合作的框架协议
55.海关积极参与和推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十项措施
56.两广九市关于打造无障碍旅游区的合作守则
57.两广九市区域旅游合作框架协议
58.两广六市旅游协作协议书
59.江西省与广东省旅游交流与合作协议书
60.黔粤旅游合作协议
61.广东省与湖南省关于开展旅游交流与合作的协议书
62.福建省与广东省《省(市)际旅游合作协议书》
63.闽粤赣十三市旅游交流与合作协议书
……
第三编 环渤海区域
第四编 其他区域

章节摘录

  2003年8月15日,上海、南京、镇江、扬州、泰州、苏州、无锡、常州、南通、杭州、宁波、绍兴、湖州、舟山、台州等16个城市的代表,参加了在南京召开的“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第四次会议”。16个城市的领导人,就以承办“世博会”为契机,积极推进长江三角洲城市联动发展,进行了探讨和磋商,形成了共识,达成一致意见如下:  长江三角洲地处我国沿海、沿江两大发达地带的交会部。改革开放以来,长江三角洲地区加强合作、加快发展,在全国经济总量中的比重进一步提高,已经成为我国发展潜力最大、发展速度最快,竞争能力最强的地区之一。21世纪头20年,对我国来说,是一个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历史机遇期。在新的历史阶段,加快长江三角洲的联动发展、超前发展,是实现国家发展战略的需要,是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也是长江三角洲城市共同的需要。  2002年12月,我国申办2010年上海“世博会”成功。举办“世博会”,不仅为上海新一轮发展提供了“助动力”,也为长江三角洲城市的发展提供了一次千载难逢的新机遇。“世博会”将促进长江三角洲城市的合作与发展,“世博会”将全面提升长江三角洲城市的综合竞争力,“世博会”将推动长江三角洲城市向世界级城市群迈进。  与会的16个城市领导人一致认为,从现在起,要围绕世博经济,按照“苏浙沪合作与发展座谈会”所明确的重点,共同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积极筹建“世博会”长江三角洲工作机构。以现有的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为依托,联合成立“世博会”长江三角洲工作机构,负责协调各方关系,共同推动世博经济发展。  2.大力加强城市间发展规划衔接。根据“世博会”规划和各城市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交流协调,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软件”建设,增强城市综合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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