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概论
2011-11
法律出版社
落合诚一
262
《公司法概论》通过对公司法,尤其是对股份公司相关的法律规范的基本要点尽可能言简意赅地说明,展示出公司法法律规范的整体。换言之,《公司法概论》的重点不在于对法律规范中的每个焦点问题详细展开,而是重在明晰公司法法律规范的整体基本构造(公司法基本理论)。从这种意义上说,笔者认为《公司法概论》对准备学习公司法的读者和已大致了解了公司法的读者会有所帮助。
落合诚一(Seiichi
Ochiai)1968年,东京人学法学部毕业,现任中央大学法科大学院教授、东京入学名誉教授。主要著作:《运输责任的基础理论》(弘文堂,1979年)《运输法的课题及分析》(弘文堂,1994年)《消费者契约法》(有斐阁,2001年)《我国M&A的课题及展望》(编著)(商事法务,2006年)《商法Ⅱ-公司》(合著)(有斐阁,第8版,2010年)。
第一章 商法中公司法的位置
第一节 商法的意义
一、形式意义的商法
二、实质意义的商法
三、作为企业法的商法
四、实质意义的公司法
第二节 商法与公司法
一、商法的三个领域
二、企业组织法
三、企业交易法
四、企业法总则
第二章 围绕企业的利害相关方及企业形态
第一节 企业形态的现状
第二节 围绕个体企业的利害相关方
一、分析的视点
二、围绕个体企业利害相关方的分析
三、所有者的利害状况
四、债权人的利害状况
五、职工的利害状况
第三节 围绕团体企业的利害相关方
一、总论
二、所有人
三、债权人
四、职工
五、经营者
第四节 团体企业基本的法律规范
一、民法上的合伙
二、隐名合伙
三、公司
第五节 公司的种类
一、模式化的公司
二、无限公司
三、两合公司
四、有限公司
五、股份公司
第六节 公司的分类
一、股份公司、持份公司
二、资合公司、人合公司
三、开放公司、封闭公司,开放式公司、封闭式公司
四、大型公司、中型公司和小型公司
五、一般法上的公司和特别法上的公司
第三章 股份公司的存在意义和公司法的目的
第一节 总论
一、实现自我利益的平台:公司
二、利益冲突及其合理调整的法律规范
三、股份公司法的作用
……
第四章 股份公司法的基本原则
第五章 公司治理——经营的决定和责任(一)
第六章 公司治理——经营的决定和责任(二)
第七章 公司治理——经营监督
第八章 公司治理——股东的作用
第九章 公司的资金筹集
第十章 公司财务、盈余分配等
第十一章 公司组织的诞生与变动
第十二章 公司集团的法律规制
项目索引
判例索引
版权页:插图:但是如果该任意性规定过时了的话,其归结明显不妥当。更进一步讲,将商法的任意性规定以与各种企业交易类型相对应的内容进行现代化的话,必须以约定条款来处理的事项就会大幅度减少,那么与约定条款相关的交易成本也会相应降低,对该企业交易的可预见性、透明性都将增大。因此,即使是任意性规定,现代化也大有好处。(四)本书关于企业交易法的处理企业交易法,与企业组织法同等重要,是颇有意思的领域。企业交易法,由于实务中的创意和钻研日渐发展、变化,即使是传统的交易类型,也为适应现代发展而被不断改良。另外,至今为止从未有过的新型交易类型不断出现,这就使企业交易法又是一个非常有活力的领域。本书,因以公司法为对象,原则上不涉及企业交易法的问题,但如果学习商法的话,不止是公司法,有关企业交易法也希望大家有兴趣去研究。四、企业法总则(一)意义在商法中存在有企业组织法和企业交易法共通的法律规范。因此,将这些法律规范归纳起来讨论比较合适,这些法律规范,可称为“企业法总则”。商法典也是基于基本同样的想法,将商法全体共通的法律规范在法典的第_一部分归纳性的规定。也就是说,第一部分总则的规定即为此内容。总则分别设置了通则、商人、商业登记、商号、商业账簿、商业雇员、代理商、附则(第32条规定了商法中应署名的情况下,无论签名还是盖章都可以的宗旨)。
《公司法概论》是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