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法律出版社 (2013-02出版)
审判经验 江苏法院关于财产刑适用与执行经验总结 参阅案例 徐伟在高速公路上对出租车司机实施暴力抢劫致受害人弃车逃跑中被撞死亡案 张国建以高息借款手段非法骗取他人资金构成诈骗罪案 裴南一作为国有公司改制留任人员收受财物构成受贿罪案 焦建军与中山国际旅行社、第三人康辉南京国际旅行社旅游侵权纠纷案 运康公司诉宁宿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因在高速公路通行突遇障碍物 发生事故服务合同纠纷案 路鲜芳诉胡德敏特定物古董买卖合同纠纷案 王瓒诉周维权、拍卖公司在无委托基础的拍卖中善意取得标的物请求交付合同纠纷案 盛泰公司以延期支付部分尾款为由诉李大伟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刘军因房屋面积短少诉常惠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齐海云等诉高顺义、平安财保因受害人在交通事故受伤后不堪忍受自杀身亡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周根元诉刘胜彩、保险公司等道路交通事故财产损害赔偿理赔不当纠纷案 黄荣妹离婚后诉李志良要求分割隐匿财产纠纷案 代志新等诉秦健等共饮致其亲属溺亡赔偿纠纷案 纪明好、纪秋云仅依据金融机构划款凭证诉郭林不当得利纠纷案 晋敏明、中平公司诉沈琪、汤金荣、富宏房地产公司虚假转移资产撤销权纠纷案 冯义俊以公司人格混同为由诉淮安盛港公司、淮安淮港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案 长江公司诉合一公司因“非诚勿扰”等影视节目著作权使用纠纷案 金东钢铁公司诉盐城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登记案 贾荣娣诉镇江新区环保局油烟排污行政许可违法案 南通市中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南通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登记案 隆赢公司以被执行人嘉宝公司系履行合同向其支付款项为由执行异议案 审判动态 全省法院2012年1~10月审判工作基本情况 任免决定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名单
版权页: 【内容摘要】 为有效改变财产刑适用不统一和生效判决执行难的现状,自2006年开始,省法院刑二庭立足于现有法律框架,从制度构建的微观角度出发,充分利用现有的司法资源,以经济、职务犯罪财产刑适用与执行为重点,通过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在财产刑的适用与执行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关键词】 财产刑 适用 执行 经验总结 财产刑是我国刑法对犯罪分子实施经济制裁的刑罚手段,对犯罪分子适用财产刑并严格执行是维护法律严肃性和法院判决权威性的必然要求。为了有效改变生效刑事判决财产刑适用不统一且执行难的现状,自2006年开始,省法院刑二庭立足于现有法律框架,从制度构建的微观角度出发,充分利用现有的司法资源,以经济、职务犯罪财产刑适用与执行为重点,通过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在财产刑的适用与执行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一、财产刑适用与执行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统一思想认识,更新执法理念,树立财产刑的刑罚观念,为财产刑的适用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1997年刑法加大了财产刑的处罚力度和适用范围,但重主刑轻财产刑以及重打击轻保护的思想未得到有效转变,实践中“主刑至上”、“财产刑非刑”的观念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为推动财产刑的适用,省法院刑二庭针对审理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适用财产刑较多的特点,一方面统一思想认识,多次在条线例会及专项评查活动中强调正确适用财产刑是维护法律严肃性,有效实现刑罚的惩罚、威慑、保护功能的重要内容,也是强化执法观念,提升法院地位和形象的重要途径,有效提高审判人员对依法正确适用财产刑重大意义的认识。另一方面通过巡回培训和集中授课等形式,帮助刑事审判人员树立现代刑罚理念。促使条线审判人员正确理解财产刑的刑罚功能,在坚持刑罚必然原则,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同时,树立主刑、附加刑并重、财产刑打击和保护功能并重的现代刑罚理念。 (二)践行能动司法,在现行法律框架内积极推动建章立制,合理配置主刑与财产刑,完善财产刑刑罚裁量机制,从实体到程序规范财产刑的具体适用。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报(2012年第5辑•总第23辑)》编辑推荐:《公报》反映了本院审判委员会对法的精神和各类法律难题的权威司法观点,它不仅是所有法律人士的必备资料,也是司法机关司法、政府部门执法以及仲裁、调解人员解决纠纷的重要参考,更是公民和企事业单位依法维权的有效依据。一册在手,权威便捷;重要观点,精华速览;深入浅出,易读易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