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纠纷诉讼指引与实务解答
2013-1
许伟基 法律出版社 (2013-01出版)
许伟基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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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纠纷诉讼指引与实务解答》紧紧抓住各类纠纷诉讼活动的每个流程,指明诉讼各个阶段当事人所需提供的材料以及法官需要审查的内容,让当事人的诉讼活动更加流畅、高效。《商标纠纷诉讼指引与实务解答》分上下篇,内容包括纠纷诉讼指引、实务问题解答。《商标纠纷诉讼指引与实务解答》给供法律学员参考阅读。
上篇纠纷诉讼指引 第一章概述 第一节商标概述 第二节商标纠纷的类型及主要特点 第三节商标纠纷的解决途径 第四节商标纠纷诉讼前的准备 第五节商标纠纷的诉讼流程 第二章程序 第一节起诉 第二节受理和管辖 第三节委托诉讼代理人 第四节特殊程序 第五节审理 第六节上诉 第七节执行 第八节诉讼时效及审限 下篇实务问题解答 第一章;注册商标的保护条件 1.通用名称等不具有显著性的标志在获得“第二含义”时亦能成为注册商标获得法律保护 2.地名作为商标保护的条件 第二章注册商标的转让与许可使用 3.注册商标的转让与移转应当进行区分 4.自己的商标可以许可他人使用 5.未注册的商标可以用来开展特许经营 6.商标特许经营中特许人欺诈的判断 第三章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限制 7.为表明地理来源可正当使用已被注册为商标的地名 8.为说明需要可正当使用已被注册为商标的商品通用名称 9.超出说明或描述范围使用描述性商标构成商标侵权 第四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一般问题 10.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或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构成侵权 11.商标近似和类似商品的判断 12.在与他人注册商标使用的服务类似的服务中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构成侵权 13.商标侵权意义上的“商标使用”的含义 14.销售商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责任承担 第五章驰名商标与未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 15.涉及不相同、不类似商品的侵权诉讼,需要通过认定驰名商标进行跨类保护 16.司法实践中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的因素 17.未注册驰名商标的认定与保护 18.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19.符合条件的未注册商标可以作为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 第六章商标权与其他权利冲突的处理 20.使用经合法登记的企业名称亦有可能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21.合理把握“停止使用企业名称”与“规范使用企业名称”两种民事责任承担方式 22.注册商标与在先企业名称之间权利冲突的处理 23.注册商标之间权利冲突的处理 24.注册商标与著作权权利冲突的处理 25.注册商标与域名之间权利冲突的处理 第七章特殊主体的商标侵权判断 26.市场管理公司知道市场内存在商标侵权行为而不加以制止的应承担帮助侵权责任 27.卖家在购物网站上销售假冒商品时,购物网站不具有过错的无需承担帮助侵权责任 28.搜索引擎搜索出的网页涉嫌侵权时,搜索引擎服务商未尽合理注意义务的应承担帮助侵权责任 29.接受国外客户委托贴牌加工,加工后的商品全部销往国外的,贴牌加工方不侵犯国内商标权人的权利 30.商标权人发出侵权警告却迟迟不起诉时,被警告方可以提起确认不侵权诉讼 第八章商标侵权的民事责任 31.商标侵权诉讼中消除影响与赔礼道歉民事责任的区分与适用 32.商标侵权诉讼中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 第九章注册商标的刑事保护 33.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司法认定 34.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的司法认定 35.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的司法认定 附录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程序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节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围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节录)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节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节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节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错误造成案外人损失应 否承担赔偿责任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节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纠纷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实体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节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民 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节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南京金兰湾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南京利源物 业发展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请示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对《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江苏振泰机械织造公 司与泰兴市同心纺织机械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纠纷的请示》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经济形势下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大局若干问题的意见(节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 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节录)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节录) 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节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节录)
版权页: 【关联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0条28.搜索引擎搜索出的网页涉嫌侵权时,搜索引擎服务商未尽合理注意义务的应承担帮助侵权责任 【解答】 搜索引擎系统主要由搜抓程序(或者蜘蛛程序)、索引数据库和查询客户端三个部分组成。在提供搜索服务的过程中,首先由蜘蛛程序自动从互联网上抓取到各类文件的“URL”地址,然后系统将“URL”地址分类存入数据库。当用户查询客户端输入关键字并提交系统查询后,系统将自动在索引数据库中检索并进行必要的逻辑运算,以链接列表的方式给出搜索结果。用户点击搜索结果链接到第三方网页从而获取所需信息。因此,搜索引擎提供商并不直接提供作品,其只是供用户进行查询的工具。但是由于直接侵权人往往难以找寻,很多权利人便把矛头直接指向搜索引擎。对于搜索引擎是否承担法律责任,《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23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为服务对象提供搜索或者链接服务,在接到权利人的通知书后,根据本条例规定断开与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明知或者应知所链接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权的,应当承担共同侵权责任。”因此,搜索引擎服务商并不会因为搜索出侵权网站而承担直接侵权责任,但搜索引擎服务商仍负有防止侵权行为发生的注意义务。一方面,在搜索引擎服务商接到权利人确有证据的侵权通知时,应及时断开与涉嫌侵权的网站的链接,防止侵权后果的进一步扩大;另一方面,对于比较明显的侵权行为,搜索引擎服务商也负有一定的审查义务。如果侵权行为像一面鲜亮的红旗在搜索引擎服务商面前公然飘扬,以至于一个相同情况下合理的人都能够意识到侵权行为的存在,即使权利人没有就侵权的事实通知搜索引擎服务商,其也可能因为违反合理注意义务而承担相应责任。 【案例】 原告D公司享有“大众”文字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核定服务项目为第39类:汽车出租;出租车运输;车辆租赁;旅客运送。该商标被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上海市著名商标。原告D公司提供的公证书记载,在被告B公司经营的B网站首页的搜索栏中输入关键词“上海大众搬场物流有限公司”,所得网页搜索结果第1页左侧最上方的两个链接网站的名称为“上海大众搬场物流有限公司”,在链接的下方有被链网站的内容介绍和网址,链接条目末尾有“推广”字样。在该网页的右侧,显示B个包含该关键词部分内容(如“大众”、“搬场”、“物流”)的网站链接。上述网页搜索结果显示的被链第三方网站均与原告无关,且在这些网站网页的显著位置上均突出显示了“上海大众搬场物流有限公司”以及“大众搬场”等字样。法院另查明,B网站的“竞价排名”服务是一种收费服务,用户在“竞价排名”栏目注册账号后,需向B网站支付推广费,自行选定搜索关键词,并自行设定其网站链接每被点击一次需向百度网站支付的费用,该项服务的最终目的是确保以其选定的关键词进行搜索时,付费越多的用户的网站链接排名越靠前。
《商标纠纷诉讼指引与实务解答》指明诉讼各个阶段当事人所需提供的材料以及法官需要审查的内容,让当事人的诉讼活动更加流畅、高效。通过梳理、提炼、总结、归纳审判实践中遇到的常见问题及疑难新型问题,结合实践中的典型案例,运用法官的专业知识和办案经验,通过简单明了的文字,生动清晰地予以分析解答。程序指引与实体问题处理兼备,流程部分的介绍系统清晰;实务问题的解答全面涵盖了各领域的常见、疑难、新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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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实用的一本书,可以用来参考。
刚解除这方面业务的应该买一本
法官编写的书,非常实用!简洁明了!有实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