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国时期典权制度研究
2013-2
法律出版社
邹亚莎
无
《中国民商法专题研究丛书:清末民国时期典权制度研究》以“清末民国时期典权近代化”为论题,意在“深描”固有法“管业”语境下“典”的制度内涵,以及“典”如何转化为现代物权体系中的“典权”。全书的特色在于以丰富的史料和详尽的解析从习惯、学说、法律文本、司法实践四个层面揭示典制在这一时期存在的立体图景及渐进的变革过程。
《中国民商法专题研究丛书:清末民国时期典权制度研究》明锐地把握到,典制背后的古代物权法律体系是一种迥异于西方的秩序构建,同样精巧完整,是渗透了固有法律文化和独特民族精神的智慧结晶。典权的近代化伴随着中国继受西方法,抛弃传统法律体系及法律文明的宏大历史潮流。然而,典权乃至民法典所追求的新秩序因脱离社会的价值基石而无法实现理想效果。现今之中国对民法典的追求与百年前的历史有着诸多相似之处,历史之得失理应为今天所醒思。
邹亚莎,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法制史专业博士,现任职于北京工商大学,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法制史、近代民法史。
绪论 第一章中国古代“典”之综合考察 第一节中国古代典制度源流考察 一、典制度的发展演变 二、典制度与相关民事制度的区别 第二节中国古代典制度与两方相似制度的比较研究 一、典制度与日耳曼法古质之比较 二、典制度与法、日、意的不动产质权之比较 三、典制度与德国担保用益权的比较 第三节从典制度与西方相似制度的比较中透视中国古代物权观念 一、典制度产生的社会根源分析 二、典制度的法律功能考察 三、从典制度看中国古代的“业”的概念及物权制度的独特性 第二章清末民国时期典的民间习惯考察 第一节习惯及习惯法概念的解析 第二节典的民事习惯考察 一、找贴 二、回赎 三、转典 四、优先权 五、业主对典物的处分权 六、典物的风险承担 七、日常修缮费用的承担 第三节典习惯的特征分析 一、概念的混淆使用 二、权利义务内容的模糊性 三、多样性 四、习惯的相对稳定性 第三章清末民国时期典权制度的学理阐释 第一节典权学说产生的背景:近代民法学的输入 第二节清末民国时期关于典权制度的学说 一、物权法通论中的典权学说 二、专著类 三、期刊文章及其所反映的典权法律意识 第三节清末民国时期典权学说的特点及评析 一、多以民法注释学的形式出现 二、对大陆法系法制的采纳与尊崇 三、对习惯的漠视 四、典权学说与民法典的互动 第四章清末民初典权制度的立法、司法研究(1907~1927年) 第一节清末民初典权制度之立法 一、《大清民律草案》中典权制度之缺失——未定与已定 二、北京国民政府时期典权立法研究 第二节大理院判例、解释例对于典权制度的改造 一、对概念的区分 二、对性质的判定 三、对转典的限制 四、对典权回赎期限的确定及其法律适用 五、回赎时间的确定 六、典物毁损时责任的承担 第五章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典权制度(1927~1949年) 第一节《中华民国民法》中的典权制度 一、《中华民国民法》的制定 二、典权制度的立法原则 三、《中华民国民法》对典权的规制 四、《中华民国民法》典权制度的立法评价 第二节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典权制度的司法实践 一、典权之内容 二、转典 三、回赎与找贴 四、典权期限 第三节质疑与反思:《典权条例(草案)》的制定 一、《典权条例(草案)》的制定 二、《典权条例(草案)》对民法典典权内容的部分修正 第六章从典到典权的近代化评析 一、清末民国时期典权的近代化变革 二、清末民国时期典权近代化的历史借鉴 参考文献
版权页: 关于典价,作者认为“典价乃利用(使用与收益)典物,而于回赎时得以收回之代价也”。典价的性质与附买回权的买卖的价金最为相似,因此作者不同意余綮昌的观点,认为典价应与买卖价金同,只能是金钱,而不能是金钱之外的权利或物。而且,除当事人之约定外,典价须一次交付。 对于传统的留买权,作者也有解释。在典权设立后,典权人可以在不损害出典人利益的范围内,优先取得典物之所有权。“出典人将典物让与他人时,如典权人声明提出同一之价额留买者,则出典人非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是之谓典权人之留买权。”典权人留买权之要件,作者认为有二:一是典权人须提出同一价额;二是出典人须无正当理由拒绝典权人之留买。正当理由指“典物之原出卖人,曾保留买回权”或出典人在设定典权前,“曾于第三人订立附有始期之买卖契约”。同时,作者认为留买权为债之关系,如出典人虽无正当理由拒绝,仍将典物让与他人,基于留买权之债权性质不能对抗物权,因此典权人只能对出典人请求损害赔偿而不能因此主张典物让与无效。 作者关于典权的观点,最有特色的地方在于虽然将其明确归为用益物权的范围,但认为其与附买回权的买卖最为相似,在文中多次强调,并以此作为典价只能为金钱的理由。我国习惯及其历来法典中的典,特点之一在于其实用性及灵活性。只要能实现预期目的,无论是金钱还是实物均无不可,对典价的形式并无限制。而作者直接以中国习惯上并不存在的附买回权之买卖类推典,与习惯之典有所背离,也与余棨昌、柯凌汉等学者的观念有不同。
《中国民商法专题研究丛书:清末民国时期典权制度研究》编辑推荐:从中国近代民法学产生伊始,关于典的争论从未停止过。我国的《物权法》将典权排除于物权法体系之外,令人深思:为西方文化改造前的典制是一种怎样的存在?典权未写入成文法体系,是否意味着已失去昔日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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