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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为什么

王学堂 知识产权
出版时间:

2011-7  

出版社:

知识产权  

作者:

王学堂  

页数:

222  

Tag标签:

无  

前言

陪你一同落泪“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安娜·卡列妮娜》)我在大学期间专业学习法律,自然学过“婚姻法”这门课程。这门课程相对简单,似乎也没有高深莫测的法律用语,自然很轻松地就考试过关了。但一个二十多岁、没谈过恋爱更没有婚姻经历的“青葱”少年到底对婚姻生活理解多少呢?估计不说您也能猜到。我大学毕业后被分到法院工作,初任法官时接手了一起简单的离婚案件。庭审中,女方当事人问:“大兄弟,你结婚了吗?”“你知道婚姻的学问吗?”两句话,吓得我落荒而逃,只得申请庭长易人。这事过去十六年了,但每当遇到离婚案件,我总想起这件事。没有婚姻经历,你有什么资格去审理、去裁判这种案件呢?延安五老之一、我国法学的先驱者董必武曾说,法是人搞的,没有什么神秘,但法是科学。为什么法律规定23岁以上的成年人才能当审判员,其他干部并没有这样的年龄限制呢?就是由于当审判员,要懂得些法学知识,还要懂得些人情物理。做审判工作,只懂得法,不懂人情物理,法学博士也不一定能搞好审判工作。”今天的我,结婚生子十多年了,从事着一份与法律相关的工作。有一天我惊奇地发现,日常生活中与我谈及法律问题或向我咨询的,80%都是婚姻家庭问题。这绝不只是我个人的感受,身边多位从事法律工作的人都有同感。我深知,对大多数中国人来说,离婚不是件容易的事,因为你要考虑很多因素。从文本的法律到实际的婚姻生活,非有多年生活阅历者不能掌握。不止一个朋友问我,为什么不写本有关离婚的书呢?问话的他们或者是机关干部,或者是企业家,有大学教授,也有文化层次较低的人,有男更有女。他们都盼望有那么一本既有点法律理论,又不乏生活阅历的婚姻(特别是离婚)指南书。尽管市面上关于离婚的书业已林林总总(写作过程中我参阅了不下40本),但似乎总有遗珠之憾,或理论太强,或以创作故事为主。这样的书当然可以读,但于正处在离婚过程中的当事人有多大作用是要打个问号的。不惟如此,就我所见,有些书中相当多的解答竟然在起反作用(我在后面不可避免地会提及,如分居2年会自动离婚、离婚判决书要换离婚证等)。尽管上述非专业问答在我们法律专业人士看来是很可笑的,但现实生活中诸如此类以讹传讹的答案并不乏见,甚至有些教条式理解也发生在我们这些专业人士身上。放宽视野,这也正是我国现有法律素质和普法水平的真实反映。那么,我能写出他们(也包括读者朋友)心目中的那样一本书吗?尽管我是个自负的人,尽管我自认为对婚姻法律有一定的研究,但婚姻是门大学问,是普通如我者力所不逮的。因为人生往往不是按照自己的设计来运行的,你想象的那个人不一定能成为你的爱人。离婚亦差不多,生活并不按我们的想象来运行。由于职业原因,我在日常生活中接触的婚姻大都是不幸福的(幸福的还用求助于法律?):同居期间被骗财骗色的,仓促结合感情不合的,婚姻期间情感出轨的,家庭暴力的,子女不孝阻挡婚姻自主的。作为弱势群体的他们希望得到法律的帮助,因为法律是公正的。可是,作为法律人,我却往往不能给出他们有效的救济途径。这当然不只是我个人的能力有限,更多是因为法律的局限性,法律不是万能的。很多处于弱势的妇女经常向我抱怨,政府(公权力)、法律如何不作为,如何不能有效维护她们的权利。其实,她们有所不知的是,公权力确实有时爱莫能助。情感是很私人的事,爱就爱了,恨亦如此。婚姻家庭案件都发生在家庭(房屋)内部,所谓“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能进”,西方有法谚,公权力不能侵入床笫之私。在两夫妻休息的卧室里,中间不能横躺着一个第三者,这个人尤其不能是政府(公权力)。婚姻生活就像你的鞋子,舒服与否只有你自己知道。在婚姻案件中,必须考虑很多因素,作为法律人能帮助你的除了离婚(可能有时分多点财产)以外,其他能够做到的很少,如想让怨偶变成恩爱和美的夫妻,可能难于上青天。尽管我们现在讲依法治国,但法律的力量到底又有多大呢?有时从个案看来,法律很无奈。我们经常讲“依法办”,但那些话其实都是空话,都是骗人话。举个简单的例子:面对变心的丈夫,妻子怎么样去“依法”?丈夫有了外遇,昔贫贱今富贵的妻子自然不想离婚成全“奸夫与淫妇”。怎么办?没有好的办法。如果“依法办”,那华山自古路一条,只有离婚。可是,这倒正好便宜了那对“奸夫”与“淫妇”。我们的社会还没有为弱势群体提供充分的保障,我们的法律在实施中还有这样那样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我们每个人都没有救世主那样的能量。但只要我们努力过,这就足够了。本书的写作就是缘起于此。现代社会,由于生活节奏加快,公民自我意识、权利意识和隐私观念的膨胀,人和人之间的实际交际范围事实上在变小。特别是在外来人口较多的大都市,已经开始从传统的熟人社会转化为陌生人社会。时下的人们把自己囿于小小的家庭,家庭是公民私有权利的“城堡”。于是人的交际范围正是以这种“钢筋水泥”垒成的城堡为界限,出现了所谓交际圈子的“极远化”(以网络交友为代表)和“极近化”(以三人家庭为代表)趋势。这导致一些在熟人社会中的,许多既有的、行之有效地调整人际关系的方式(如居委会老大妈深入家庭调解纠纷、以家长制为主的议事机制)成为明日黄花,已经不再起作用,或者说不再起主要作用。你在熟人社会敢有“小三”吗?不可能!因为我们中国人讲面子,你给我面子,我才给你面子。而面子,直接影响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影响到我们的社会生活。原来包二奶是要受大家“戳脊梁骨”的,而今天成了成功男人的标志。在以前,居住小区内来了陌生人,别人都会进行盘问,甄别你是好人还是坏人后才让进,而现在大家普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再如,原来人人都关心别人隐私,你如果重婚,人人都会举报你,而今许多高档小区内这种现象并不少见,大家都成了“打酱油的”,熟视无睹,视若未见,见而避之。由于生存压力,人在职场中更多地表现出“伪善”的一面,人们更多表现的是“谦谦君子”或“温馨可人”的男女形象。但人的承受力是有限度的,在不能有效排解的前提下,卸下“职业伪装”外套的都市男女极容易将家庭当做压力排泄的场所,于是家庭暴力也成为矛盾的易发地。.在“干柴”一遇“烈火”时,就会发生“爆炸”。离婚成为许多人不可选择的武器!也正是由于人际交往的半径过度狭小,使纳入婚姻家庭引发犯罪视野的“被害对象”除了亲人还是亲人。因为一般人都对外人有防范之心,使犯罪难度加大;而亲人之间缘于血缘、亲情以及居住所形成的信任和便利直接导致了弑亲的既遂!再没有比这种对亲情的反报复让我们更痛心的事了!深究原因,许多惨剧就是由于沟通不力造成的。这个社会不缺少说话的人,但缺少能够倾听你说话的人。人人都想说,而不想听。昔日的居委会大妈起到倾听者、心理抚慰者的作用,可惜现在她们也在忙,没有时间听你把话说完;而律师则往往把谈话时间长短与收费多少来联系;忙于结案的法官更是无空闲听你的家长里短。我们这些法律人,最无益的是空谈法律,有时陪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聊天、掉眼泪可能比法律更管用一些。央视《艺术人生》主持人朱军访谈一直单身的演员王志文:“40了怎么还不结婚?”王志文说:“没遇到合适的。”朱军问:“你到底想找个什么样的女孩?”王志文想了想,很认真地说:“就想找个能随时随地聊天的。”“这还不容易?”朱军笑了。“不容易。”王志文说:“比如你半夜里想到什么了,你叫她,她就会说:几点了?多困啊,明天再说吧。你立刻就没有兴趣了。有些话,有些时候,对有些人,你想一想,就不想说了。找到一个你想跟她说,能跟她说的人,不容易。”是的,我们能够体会那种深深的难以言说的滋味,找一个能随时随地聊天的人在今天真的很难,尽管我们手机中的联系人成百上千。就我看来,现代婚姻案件中的自认为受了委屈的女方(男方),向别人倾诉一下自己心中的委屈,真的是非常有必要的。关于婚恋,已经有太多的人说了太多的话。尽管汗牛充栋,尽管苦口婆心,尽管有身边许多人在给我们作参照物,但该出的问题依然出,该痛苦的仍然还要痛苦,该走弯路的仍然要经受曲折。因为婚恋与情感,不是一门科学,不可能按照既有程序来设定。在这个意义上,尽管这是本专门写离婚的书,但你认真仔细地阅读了,可能对打离婚官司仍然不会有太大的帮助。这是我必须要提醒您的!既然如此,浪费你的时间和金钱阅读有什么用呢?用处当然还是有一点的。在我看来,我们的生活不是不能存在矛盾,不是不存在纠纷,而是要有一种化解矛盾和纠纷的机制。夫妻生活中“勺子总会碰锅沿”,矛盾发生后要有合理的处理机制,例如夫妻之间的互谅互让,大一点的纠纷有人给我们调解,调解不成就去法院,而不能动辄以暴力、以杀人为解决手段。《孙子兵法》有言:“是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通过阅读本书,你可以避免离婚退而其次是离婚诉讼,这是我最想做到的。更重要的是,通过阅读,你会知道你的经历并非个案,这也许能舒缓你的不安和焦虑情绪。但必须要明确一个观点:法律是有局限性的。知道和承认这一点,我用了20年时间(今年也是我学习法律20周年)。但这一点对你我他,对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都很重要。我愿意用自己的所长(当然也就是法律知识),还有一点人生阅历来帮助正困惑地走在婚姻道路上的你。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不易。愿天下人都幸福。如果您不幸福,就让我倾听你的诉说,哪怕陪你一同落泪。是为前言。二〇一一年春节假期

内容概要

  本书是一本法律专业人士写给普通人看的大众法律读物,也是一本法律人士写的婚姻生活指南,更是一本成年人士写的家庭生活报告。
作者王学堂所著的通过20年的法学生涯、12年的法院司法经历以及3年的公职律师感悟,将离婚中常见的情感、子女、财产之争用淋漓尽致地表达、描述,并辅助案例以具体化、形象化、生动化。
  本书语言诙谐幽默,心酸的离婚故事在作者笔下屡屡呈现出生命的亮色,给人以希望与勇气,给人生以启迪。

作者简介

王学堂,男,1972年2月生,汉族,山东青州人,1995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历任山东青州法院、广东佛山禅城法院法官。现供职于禅城政府法制办,中国法学会会员,公职律师。
开设有知名博客“法律学堂”,有法治评论见诸《检察日报》《南方都市报》《佛山日报》等,著有《无法不谈:一个法律人的行与思》(海洋出版社,2009年6月)。

书籍目录

陪你一同落泪(代序)
离婚说明书
离婚诉讼流程图
法说婚与姻
婚姻法是离婚法吗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婚姻如同开公司
婚姻与正义无关
离婚是私事吗
离婚要听孩子的话吗
不喜欢咨询
离婚请不请律师
“捉奸”是一种恶
胶着情与感
离婚的理由
好人不离婚
不劝你离婚
忠诚协议有用吗
悲欢离与合
离婚不是罪
离婚去民政还是去法院
先提离婚会吃亏吗
离婚诉状自己写
离婚案要公开审吗
离婚需多长时间
离婚要花多少钱
外地人在哪儿离婚
怀孕期间能离婚吗
法官敢判离婚吗
第二次一定判离吗
床头吵床尾好吗
打离婚要注意安全
需要给法官送礼吗
媳妇跑了怨谁
一方不到庭能离吗
一方在监狱能离吗
离婚案能撤诉吗
判不离要上诉吗
分居满二年自动离婚吗
结婚证、离婚证、户口本
情系子与亲
孩子的DNA
孩子该姓什么
一言难尽探视权
纷争财与人
离婚中的财产战争
军功章有你的一半吗
夫妻可互查财产吗
房子啊,房子
彩礼该怎么处理
小三无罪!小三有理?
不诚信赚便宜吗
一人借款夫妻还吗
你伤害了我,一笑而过
同居如何分手
微笑度过每一天(代后记)

章节摘录

版权页:婚姻法是离婚法吗可以对婚姻立法,但婚姻立法解决不了所有婚姻问题。法律不外乎人情,人情便是社会常识。一个法律问题,都是人事问题,都是关于人干的事体的问题。所谓柴、米、油、盐、酱、醋、茶开门七件事,所谓吸烟、吃饭、饮酒的问题,所谓住房、耕田的问题,买卖、借贷的问题,结婚、生小孩的问题,死亡分配财产的问题,骂人、打人、杀伤人的问题,偷鸡、摸鸭子的问题,大至国家大事,小至孩童争吵,都是人干的事情。这是法学大家燕树棠先生说的。婚姻亦是如此。婚姻是人类永恒的主题。婚姻中有说不完的是非,道不尽的恩怨。许多人从婚姻中享受到了幸福,也有不少人被婚姻折磨得死去活来。婚姻给不少人增添了奋斗的力量,使他们的人生成功;也有不少人的事业毁于婚姻,葬送在男女之情上。男女双方情投意合、相敬相亲,同舟共济、皓首偕老,“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是千百年来人们对于婚姻家庭生活的美好憧憬和理想。因为恩爱和睦、幸福美满的家庭,是人生旅途的温馨驿站,是事业兴旺的坚强后盾和力量源泉。但是,处于伟大的社会变革中的婚姻家庭生活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甚至是一些困惑和烦恼,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的负面影响侵蚀着人们的思想,“包二奶”、婚外情等现象屡见不鲜……在这个喜欢成名成家的社会里,我们发现人人都说婚姻是门学问,可是却从来没有人敢称自己为婚姻导师。因为婚姻不是你一个人说了算!更因为幸福的婚姻生活是不可复制的。婚姻是两个人的奋斗,婚姻似乎与战争有不解之缘。从古罗马的斯巴达克斯年代开始,每当战争和革命的硝烟散尽,人们渴望娶妻生子的愿望便油然而生。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意味着我国多年战争时代的结束。城乡内外各类娶妻、休妻、退婚、再嫁等婚姻案件急剧增加,人民政府迫切需要制定一部新的婚姻法来规范。而起草这部婚姻法典的重任就落在了曾经犯过“左”倾冒险主义路线错误的王明身上。王明时任政务院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法制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就是为中央人民政府起草各种法律和法规。王明是属于学院派的理论家,做事之前,先得引经据典,他要求法制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必须很快熟悉这一方面的马列论著;同时,一条一条地审理中共在战争年代制定过的有关婚姻的法规和条例。这些都成为王明起草新中国婚姻法的基础。同时,也充分借鉴了苏联、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的婚姻法资料。他还自己亲自翻译了《苏联婚姻、家庭和监护法典》。那一代人对法律的执著精神让我们今天想来都动容!但,那是很久远的事了!1950年4月1日,在中央人民政府第七次会议上,王明代表法制委员会向会议提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草案)》,并作了“草案”起草经过和起草理由的报告。会议通过了这部8章27条的《婚姻法》。毛泽东随即发布中央政府主席令,《婚姻法》自1950年5月1日起在全国实行。历经41稿,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诞生了!毛泽东当时讲了一段非常经典的话:“婚姻法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男女老少的切身利益,其普遍性仅次于宪法的国家根本大法之一。”从那一天起,这部《婚姻法》在中国使用了30年,到1980年才开始修改。无论是1980年9月10日的修改、还是2001年4月28日的修改,《婚姻法》的基本内容(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并无大的变化!故有海外评论家称,这是毛泽东时代惟一的一部货真价实的法律。我们应该记住王明对新中国法律事业的贡献,而不能因人废事。1950年《婚姻法》实施了,需要在全民中广泛普及。当然最好的方式就是找个“形象代言人”。这个代言人不是明星大腕,也不是高官贵妇,广东一个和木头人成婚的农家姑娘江秀清成了最佳人选。1951年,中南区土地改革展览会总馆在番禺市桥三八市场展出。其中有贫农江清秀被迫嫁“木头夫婿”的实物,打动了参观者的心。连乡地主婆林金意的儿子苏尚美,在7岁的时候就死了。可是林金意却偏偏要说她儿子成了“仙”,并自称“仙姑”,做了一个代表她儿子的木头人,胁迫水历村的一个17岁农民姑娘江清秀嫁给木头人做妾。可怜江清秀在她家,白天粗重劳动,晚上伴着木头人睡觉。好不容易熬过了7年。民间说,江清秀被迫“嫁鬼”,做了“鬼娘子”。共产党来了,她同贫苦大众一样得到了解放,自由恋爱,建立起幸福的新家庭。这正说明了“旧社会把人变成鬼,新社会使鬼变成了人。”尽管《婚姻法》只有短短51个法条,与那些动辄300多个条文的重要法律相比容量差很多,尽管当下中国婚姻法学值得一看的教材少之又少,但现实生活中,婚姻关系确实是个难题。对婚姻法,我们可以发现一个奇特的现象,那就是:案件之多、民众之关心与法学研究之不足、法律条文规定之粗疏并存,这导致现实中离婚案件绝少错案,因为“感情确已破裂”是个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第一部婚姻法一用就是30年。

后记

微笑度过每一天在2011年春节假期的最后一天,终于写完了这本书。也要感谢您,亲爱的读者朋友,能够耐心地读完这本书。这不是一本愉悦的书。或许你的心情会同我写作时一样压抑,或许你的感觉很复杂,怎么会有这么一本书啊?这同大多数人知道我在写作这种题材时的第一反应是一致的。因为正如你前面所阅读的那样,也正如你和我曾都亲眼看到的那样,离婚中人性的那些“恶”无处不在。离婚纠纷中的感情、子女和财产大战人称“三大战役”。役役“攥住你我的心,扯着你我的肝,记着你我的忧虑,让你我寝食不安”。于是我一直在想,如果能够把离婚的那些事儿形成一本书,作为恋爱者的阅读、结婚者的宝典、离婚者的指南,会不会减少不和谐婚姻以及婚姻中的战争?会不会对家庭和谐、社会和谐产生一定作用?本书缘起于此。从酝酿到成书历经一年终于破茧而出了!作为作者,我感受到了写作的艰辛、痛苦与成书的快乐,我也对自己的作品有信心。基于:一个政府公职律师的4年法律政策研究;一个妇女权益志愿者的6年实践探索;一个基层法院法官的12年司法历程;一个法律职业人的20年学习与思索;一个婚姻家庭成员的39年亲身经历。这些岁月和时光的流逝见证了这本书的诞生。书的内容很沉重,但我尽量写得活泼一些。这正如我天生不是个乐观的人,但我要求自己每天乐观一些,更乐观一些。每天清晨醒来,看到的是睡美人太太肤若凝脂的脸,听到酣睡的儿子那可爱的均匀呼吸,就浑身充满了力量。拉开窗帘,明媚的阳光洒遍房间,新的一天开始了。走到楼下,看到邻居,互相高兴地打个招呼或颌首微笑,你会发现远亲不如近邻居,邻里融洽是多么重要。在上班的路上,你发现路边的树木正在发新芽,人们步履匆匆,但每个人脸上都在微笑,都有希望。到了单位,打开电脑,发现博客上文章有几句评论,或赞扬或中肯指正不足。QQ、MSN上传来的是关注和问候。上班了,无论是会议还是办文件,都在一种和谐的氛围下交流与沟通,用自己的所长服务于岗位。报纸送来了,偶尔发现一个新观点、一则新闻能引发思索和回味,这也足够了。或许上面有一篇“豆腐块”“口香糖”,让你欣喜甚至敝帚自珍。“高高兴兴上班去,平平安安下班来”是我们大多数人的理想生活愿景。回到家中,一家人团聚在餐桌前,看看电视,尽管是粗茶淡饭,但在温馨的家园里的平常美食胜过高档酒店的饕餮大餐。一天里,你奉献,你工作,当然你也在收获,收获养家糊口的俸禄,更多的是沐浴在情感(友情、亲情、同事之情)之中。多么平凡的一天。但事实上,作为法律人,每一天都会经历着许多让人心痛的事,因为需要寻求法律保护的都是弱势群体,这种发自内心的痛让你无处可逃。这其中就有许多因婚姻问题而咨询的人,甚至我在写作中都接到不下10个类似咨询。当我写作本书的时候,他们的名字、他们的形象,特别是他们失望的眼神儿在我脑海中一一浮现。他们刺痛着我的心,让我无法平静,因为我无法提供他们希望得到的答案或者帮助。正因如此,才有这本书的风格和内容。可惜,为了保护他们的名誉和隐私,我只能借其故事素材而隐其真实姓名,在此,我要对这些真正的主人公表示感谢,并祝福他们!在写作中我参阅了近20年的具有准判例法性质的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因为其公开性);还要感谢一些法学类、情感类书籍的作者,为了写作,我阅读了40多本他们的相关著作,其中部分内容本书予以借鉴,除了已经标明出处的外,其他没法一一标列,谢谢你们赐予的精神给养!一个普通人要写成一本书有多难?相信事非经历不知难。感谢那些为本书写作、出版、发行默默付出的朋友。我不把他们的名字写出来不是忘记,而是因为我把他们记在了心里。特别要感谢我的太太和孩子。我儿子有一天在书店看到一本外星人的书,他非常害怕,回家后问我:“爸爸,你害怕外星人把你抓去当奴役办展览吗?”我笑笑:“不怕。因为爸爸现在每天的工作压力和当奴役差不多。”儿子不解,太太在一边大笑。很多人认为我生活轻松,更有人感慨,我要是像你那样生活该有多好。可以肯定地说,我的生活绝对不是他想象的那样。我不想说我有多忙、有多累,因为很多生活方式都是自己的选择,尽管不一定自由。但选择了,就不后悔。职业如此,婚姻也是。历尽天华成此景,人间万事出艰辛。当我写完本书的最后一个字,第一时间把喜讯告诉太太。太太说:“离婚的书写完了,我也要和你离婚!”儿子说:“我跟着我妈妈生活。”我说:“除了我的书给我,财产都给你们娘俩!”儿子说:“我的书要留给我!”太太说:“你的工资卡也要留给我!”就这样,我们一家迅速地达成了个简易版口头“离婚协议”。但离婚,能是那么容易的事吗?一家人哈哈大笑。生活不可能轻松,但生活中不能没有微笑。要求生活轻松是不可能的,但放松自己的心情却是可以做到的,虽然这也很难,但毕竟是自己能够掌控的。但想掌控自己的婚姻却很难。古往今来,人们心目中的美好爱情婚姻,有着近乎相似的理想范式。翻开那些传诵千古的爱情画卷,不论是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的浪漫故事,还是侯方域与李香君的难舍情怀;不论是《西厢记》中张生与崔莺莺的脉脉爱意,还是《牡丹亭》中柳梦梅与杜丽娘的绵绵情思……从中,我们清晰地勾勒出人们心目中理想爱情婚姻的标准与象征。这就是:郎才女貌。可惜生活不是艺术。有时候你会很奇怪,明明是郎才女貌(如公认为模范夫妻的姚晨、凌潇肃离婚)为何不能白头偕老?偏偏是“高女人和她的矮丈夫”却恩恩爱爱?其实说怪也不怪。婚姻从来都不是科学,而是一种经历,所以从来不能研究而只能是自我体会。书籍的作者,犹如炒菜的厨师。你当然可以对他奉献的菜品予以褒奖,那是他最大的欣慰;你也可以对他的烹饪指手画脚,那是你作为消费者在付出金钱(买书的价格)和时间代价后应该享有的权利。读过后,你完全可以把书扔在一边,这是你的自由处分权利。于我,则仍在这里眼巴巴期待你的评价。为此,我专门建立了名为“离婚法律”的QQ群(群号143558532),愿意与读者分享。我期待真正的批评,一如我在上一本书中曾经提到过的那样。可惜,正如你所知的,在这个社会想听到真正的批评的确不是件容易的事儿。我们习惯于大吹大捧或者是大吵大骂,惟独缺少的是理性的建议与批评。因为今天的社会好像已经缺少共识,而这是我们最需要的素养之一。但愿通过这本书,通过我的写作和您的阅读,在你我之间能达成共识,那就是:离婚不是件容易的事儿。再次谢谢您,亲爱的读者!2011年2月8日一稿2011年3月5日二稿2011年3月31日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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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的一本书。作者王学堂所著的通过20年的法学生涯、12年的法院司法经历以及3年的公职律师感悟,将离婚中常见的情感、子女、财产之争用淋漓尽致地表达、描述,并辅助案例以具体化、形象化、生动化。
是未婚者的人生罗盘,已婚者的幸福宝典,离婚者的法律指南。本书是一本法律专业人士写给普通人看的大众法律读物,也是一本法律人士写的婚姻生活指南,更是一本成年人士写的家庭生活报告。
作者王学堂所著的通过20年的法学生涯、12年的法院司法经历以及3年的公职律师感悟,将离婚中常见的情感、子女、财产之争用淋漓尽致地表达、描述,并辅助案例以具体化、形象化、生动化。
  本书语言诙谐幽默,心酸的离婚故事在作者笔下屡屡呈现出生命的亮色,给人以希望与勇气,给人生以启迪。


今天偷偷背着老婆买了一本,倒不是想起什么坏心。因为工作和学习的需要,主要想了解下离婚这笔糊涂账。
国家民政部门官方数据指出,自2003年以来,中国大陆离婚率连年递增。仅2011年一季度,中国大陆办理离婚登记的就有46*5万对,平均每天有5170多个家庭解体。什么概念啊。
感觉《离婚为什么》有点像一本离婚“新华词典”,可以根据任意词条找到离婚方面对应的详细解释。


装帧精良,语言幽默,


从头看下来,觉得挺好的,学到了很多。就觉得作者些那章别人来咨询的事情的时候,有些情绪了,我觉得可以再有爱一点。


听到朋友介绍这本书就买了,还没开始看


等待这本书许久了,终于上架了,沙发哦。


很有的用的书,同同事经常看


感觉看了什么也没说,我想这和中国的法律有关系,任人揉捏


在众多的所谓婚姻纠纷解决书籍中,实在难得的书籍:既有生动表述,又有法理、实务解析。非表述法条之著,而是引导你如何解决疑难问题。当然,若遇到房产纠纷,另推荐《婚房保卫战》,后者专门针对房产纠纷而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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