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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的灰

中国画报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2-4  

出版社:

中国画报出版社  

作者:

系  

页数:

248  

字数:

200000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在郊外,有一栋别墅。别墅的主人中系靠着出租别墅的空房间过着简单而自由的生活,她和按照自己个性招来的一群同样奇特的租客共同生活。弹吉他的非洲男孩,为养老院服务的中年夫妇,种了一盆罂粟花的园艺师,以及有着神秘经历的女孩木。他们远离城市的喧嚣,过着一种几近于世外桃源的日子。一切都安闲缓慢,直到阿瑟的闯入。这种相互“圈养”的现状,被渐渐撕开口子,外界的风吹进来,现实的气息开始侵入……
  几个奇特的年轻人,也是当下所有的年轻人。在旧文化被历史掩盖,而新文化在经济中浮沉难起之时,八零后的年轻人正经历着同以往完全不同的辛酸,内容折射出当前中国的社会问题,即很多正当而立的年轻人既渴望自由,又难以驾驭自由的现实,他们不想长大,不愿融入世俗,害怕走出单纯的童年,不肯也不能承担起责任,希望独立又无法心甘情愿归顺,种种内心挣扎,重重选择关口。
  最后留下一副躯壳,疲惫不堪,回归温暖的思考。

作者简介

系,80年代生人,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并就读于中国艺术研究院,艺术学硕士,业余时间从事影视剧本创作。曾创作《沸腾你的群山》、《七色的玛雅》、《老城街》等多部舞台剧、电视剧及电影。

书籍目录

第一章
 1. 牧场
 2. 阁子楼,或者黄色巡洋舰
 3. 彗星,长长的尾巴
 4. 探访
 5. 阿瑟
 6. 等待狗的那天晚上
 7. 狗
 8. 信
 9. 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聚会
 10. 去年在马里安巴
 11. 刻格瓦拉的小子
 12. 中系
 13. 迟到的交流岛
 14. 各种国王
 15. 他们生活在一起了
 16. 木
 17. 村上春树
 18. 阿瑟童年的那条走廊
 19. 另一种旅程
 20. 阿瑟在路上
第二章
 1. 狗(狗的自述)
 2. 中系(中系自述)
 3. 木(木的自述)
 4. 阿瑟(阿瑟自述)
第三章
 1. 回归
 2. 园艺师
 3. 阿瑟家的老房子
 4. 狗是一个作家
 5. 麦子
 6. 星期六的黄昏
 7. 她是为了一次聚会而诞生的
 8. 如果我是个真的爸爸
 9. 祖母看见的
后记
附录
 
  

章节摘录

  1. 牧场  星期六的午后,中系和阿瑟备好下午茶,相约在一块插着木质十字架的草坪中,席地而坐聊天,十字架上写着“七星,人类的朋友”,是一只水母的墓碑。当中系对阿瑟讲起她童年第一次遇见太阳雨的午后,阿瑟忽然觉得她是个美好的女孩,当时他们还并不熟悉彼此。  遇见太阳雨的那年,中系六岁半,她蹲在布满狗尾草的路边挖着干巴巴的泥土,一场大雨突然落下,她看了看天空,一轮巨大的太阳还立在头顶。她望着天,在脑海中不停地判断这种现象,既有太阳、又有雨水,是晴天还是雨天呢?整个思考过程极为漫长,直到雨停了下来,这个小姑娘蹲在那里,直愣愣的,被雨水淋得透透的,而后,看见了人生的第一道彩虹。  听到这段记忆后,阿瑟会心地笑了起来,他说:遇到彩虹会交好运。  中系:好运?回家就生水痘了。  阿瑟愣了几秒钟,再度笑了起来。  中系用手比划着那些色阶:红色,橙色,黄色,绿色,那道彩虹有好多种颜色,中间没有任何界限。  阿瑟沉思了片刻,想象着那道彩虹的样子。而后,他们交换记忆。  阿瑟仔细地回想,再回想,他说:小时候的事情,我一件都想不起来了。  中系不相信一个人会没有童年记忆,她不停地询问阿瑟各种问题,比如,童年看过的第一本书,外祖母说话的声音,如何学会剪指甲的,第一次系鞋带是否慌张过……也许是中系的问题太过刁钻,又也许是阿瑟对于答案要求过于苛刻,每一个细节,阿瑟都好像有印象,但却说不出个所以然。阿瑟的童年记忆就好像一幅布满树木的油画,呈螺旋状环绕在他脑海中,他越是想凑到近前看个清楚,越难以辨别树木和颜色。  中系:从前的家总还记得吧?有什么样的家具?偶然在墙角发现了蜘蛛网什么的,一点印象都没有?  阿瑟搓着自己的拇指,坠入中系的问题陷阱中,久久说不出话。中系不知从哪儿掏出了一张皱巴巴的纸,用一角钱硬币画出一个不规则方块,交给阿瑟。  中系:童年那么遥远,就算乘车子过去,也要很长的路,一下子都想起来也不现实,这样,你先把你家的结构画在这里面,回去的时候再慢慢添加嘛!  阿瑟拿着纸,凝视许久。眼前这个不规则方块渐渐令他处于恐慌的状态。这很正常,一个人在没有能力填补一件事物的时候,他就会感到恐慌,哪怕只是一个七扭八歪的方块。他几乎下不了笔。  见到阿瑟尴尬的表情,中系终于相信,阿瑟的确是没有童年记忆的。为了让阿瑟好过点,中系把画有方块的纸揉成一团,夸张地扔到了不远处的花园小径里。做完这些,她揉了揉阿瑟的头,像对待孩子一般,微笑地对他说:阿瑟,你的童年都跑到哪里去了?  阿瑟先是愣神,而后笑了,他说:我的童年,去了“弗拉迪沃斯托克”。  中系:弗拉……什么?再说一遍。  阿瑟:弗拉迪沃斯托克,弗拉迪沃斯托克!  他连续重复了几遍那个复杂的地名,就这样,两个人以一种玩笑的方式掠过了阿瑟失踪的童年。  六岁那个美好的下午过去后,中系再也没有见过太阳雨和彩虹,雨水很多的日子,就没有太阳,太阳很大的日子,也没再出现雨水,十几年来都是如此。那个午后,阿瑟本想利用浇灌花园的喷水管,帮中系做出一小块下着太阳雨的草坪,并合理地利用光学原理,摆放一定的角度制造出一道彩虹,重现中系童年那美好的一瞬。  中系坚持说,不,不可以。  她郑重地告诉阿瑟,话语中有点警告的味道,她说:我希望在我有生之年只看见那一次彩虹。  说着,她在没有清理过的草坪上,侧躺了下来,缓慢地嘬了一口泡着柠檬片的清茶。这番话语和举动,令阿瑟有点不知所措。  就是这个侧躺在草坪上,五官突出而精致的、可以被称为美丽的、穿着露洞的蓝色碎花裙子的、拥有一只灵活左手、一头厚厚的自然卷发、一种关注一切且不在乎一切的眼神的年轻女人,她,便是我们这部小说的女主人公,中系。她总是可以把每一件事物看成是“死去”的,因此,她才拥有了“清晰地记得一切曾存在于她生命中的事物”的能力。  而后,中系和阿瑟保持着各自的姿态沉默了很久,在沉默中,那个午后的巅峰状态莫名其妙地出现。  中系从草地上猛然跃起,摆开她的花裙子,双膝着地,有些神经兮兮地拽住阿瑟的手臂,双目闪烁的直视他,露出清澈的少女般急切想表达什么的神态,她说:牧场!  阿瑟重复着那个词汇:牧场。  中系:你的童年,它们在你的牧场里。  中系并没有开玩笑,她有效地利用那段沉默的时间,寻找到了阿瑟童年的去处,用一种奇妙的逻辑。  逻辑如下:  她认为,人脑的记忆区域就像一个无边的大牧场,而记忆就是牧场里面的羊群,每一个记忆都应该有它专属的代号,就好像每一只羊都应该有着它专属的名字一样。  阿瑟起初并不认同这种逻辑,他始终对自己的记忆力持有怀疑的态度。但中系却把这种“对自身的怀疑”看成是对她刚刚提出的新观点的抨击,所以,她无法妥协,且勇于捍卫。  中系:你能够记下“弗拉斯托迪”那么个地方……  阿瑟打断她:是弗拉迪沃斯托克,七个字。  中系迫不及待:OK,管它是什么,你记得那么一个复杂的鬼地方,这足以证明你的记忆力很健康,你甚至记得住一切,不是么?  阿瑟:让我想想,霍塞o阿卡迪奥o布恩地亚和同族的妹妹乌苏拉生下了奥良雷诺o布恩地亚少校和跟随吉普赛人出走的霍塞o阿卡迪奥,而另一个霍塞o阿卡迪奥是霍塞o阿卡迪奥的孩子,为了混淆简称为阿卡迪奥,他又生下了一对双胞胎,奥良雷诺第二和霍塞o阿卡迪奥第二,最后的乌苏拉和最后的奥良雷诺终于生下了怪胎,结束了百年的孤独。  中系听得有些糊涂,阿瑟并没有看她的脸,只顾着盘点他所记得的事物,语速越来越快,他毫不间断地说出了加西亚o马尔克斯《百年孤独》中那些不停颠倒姓与名,而又被重组成新名字的南美洲家族谱各种复杂的地名,以及环绕在北欧附近各种小岛的名称,归属于某个特定地区的灭绝物种……  中系由咄咄相逼到放弃发言权,托起腮笑眯眯地聆听,尽管眼前这个男人总处于沉默不语和滔滔不绝两种极端状态,但这令中系莫名地感到享受,她觉得他像个高智商的婴儿。直到阿瑟在痛快的表达中,恍然停顿,最终意识到自己的记忆力是超群的,中系奖赏给他一块提子味道的软曲奇饼,而后,两个人对着曲奇饼静默地笑了起来。  中系:阿瑟,你的牧场里一定有很多的羊群,只是你没有为每一只羊取好名字。  --就是这句话,它不仅仅是阿瑟想要探寻的答案,也是来自于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最合理的安慰。  那一刻,阿瑟的恐慌再度蔓延,竟然达到了某种他自身无法逾越的高度。而伴随着那句微温的话语的出现,那个平淡而美好午后会面也走到了尾声。没有等到黄昏,阿瑟便跨上他的脚踏车,带着复杂的滋味,奔驰而去。中系独自回到了住处,带着奇妙的满足感。  尽管当日下午,阿瑟没有在方块里画出任何事物,中系没有再见到彩虹,那个午后也带着它奇异的味道悄然逝去,但那却是中系和阿瑟两个人朦胧友情的开始。  从那以后,不时地,阿瑟总会想起中系,而想到中系,脑海中就会出现那张皱巴巴的纸以及那个不规则方块。而后的某一天,某一个午后,阿瑟专心致志地做着木工活的一刻,忽然想到了一条走廊。  那是通往阿瑟童年的家,堆满旧货的一条走廊,颗粒粗糙的深灰色水泥地,有两处地方因为年久产生裂缝而被重新抹上水泥,其中一处印着几个不完整的鞋印。在走廊的尽头处,悬挂着一面菱形镜子,镜子下面一个印着牡丹花的洗脸盆,摆在生锈的铁架子上,边上有一扇漆绿色的铁门,门角处有孩子们玩耍时留下的划痕。整个图像极为普通、干净,四周甚至没有纸屑和灰尘。  这条走廊出现后,阿瑟大脑呈现出一片黑暗状态,他再也找寻不到任何其他的事物,只有走廊和黑暗迅速交替的影像。而那条走廊,便成为我们另一位主人公,那位剃着球头、腮间总是留着刮不净胡楂,左眼有远视毛病,身着黑灰色背心、褪色牛仔裤的年轻男人--阿瑟,关于童年仅有的记忆。  2. 阁子楼,或者黄色巡洋舰  故事发生在一栋三层独楼里,中系称其为阁子楼,阿瑟称其为黄色巡洋舰。  阁子楼是中系的居所,由其祖母传下来的。楼的主体呈淡黄色,房顶没有修葺,保留着40平米的大天台。因身处城市的高压电区,独楼的第三层只有不足1.8米的高度,构造和比例很像南方的水乡边的木架阁楼,身高超标的人无法挺直脊柱行走。  整个楼坐落在城郊无名的别墅区域里,挺立至今20多年,是整座城市里第一片失败的试验型别墅区,保留着中国式“居民楼”的建筑风格,但却有着现代别墅没有的楼距,阳光可以从四面八方射入烘烤房间。那一整片区域被一排雕花栅栏围起,一扇大铁门立在正中央,铁门前面大概1000米的距离,有一条蛇形的林荫路,是从B城通往L城的山间野路,大约60公里长,别墅区就处在林荫路中间地带的山间。整座山都归别墅地产所有,路的对面就是另一座山的山脚,鳞次栉比地布满了大大小小的养老院,其中也夹杂着几间疗养院,这里是一座城市和另一座城市的边界。  上世纪90年代末期,中系和祖母卖掉了L市里三套房子,拿着一大笔钱离开了老家,用最低的价格全款购买了这栋坐落在B城的极为偏远的黄色别墅,当时祖母像中了邪一样,在70岁的高龄下,怀着年轻人一般的热情购买房产,装潢并添置了略显廉价的古典家具,每间隔一天就会用扫把清理一次灰尘,那股子劲头就好像在为自己准备一个崭新的开端,或者,怀着随时可迎接客人的希望。  而后,在入住三年后,这位方才燃起生命火花的老人在一个平淡的午后,坐在天台棕色的皮质沙发上吸着烟、看风景的时候,因为心肌梗塞,没有任何预兆和痛苦甚至遗言,便含笑离世了。  那以后,中系总喜欢坐在棕色皮质沙发上向祖母当年最后看到的风景处眺望,蛇形的公路,稀稀落落低矮的房屋,还有几片路过的云团和不知归属的鸟,她并不知道祖母看见了什么,也无从猜测,但她始终记得祖母别时的笑容,像是一种得到了什么的笑容,或者,是藏着一个秘密的孩童般的笑容。  总有那么一些人会把秘密留存到死,阁子楼和它周围的风景就这样被完好地传承给了中系。祖母去世后,中系一个人居住在这里,每个星期六,路对面养老院工作的一对夫妻会来打扫一次房子。就在祖母去世的第二年,中系考取了B城郊外的一所私立大学,离阁子楼不算太远,拿到通知书后,她看了看手中的入学须知,又看了看古色古香的阁子楼,毅然地做下了一个决定,她要改造这里。  大概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中系变卖了一些偏屋的家具,重置了顶楼,在完好地保留祖母房间的前提下,将整栋房子改造成了五个浮华的隔间,这些房间虽然看起来浮华,有点洛可可时代的亮丽感,但实际上用料都很便宜,墙壁和门的边缘镶嵌的都是塑料红宝石,以及从花鸟鱼市场搞来的假珍珠,墙壁上的印花是用磨砂纸和彩色铅笔打出来的。  隔间弄好后,中系拿着阁子楼的宣传照片先后招来了五名租客,每个人每月需花费1000元人民币租下洛可可独间,中系只管收租,偶尔也会去私立大学里晃一晃,只为混下她的毕业证。在当时的经济环境下,一个月1000元的租金已经可以购买相当丰盛的物品了,只有不到19岁的中系是如何做到这些的呢?  她虽然不是什么经商高手,但是,却是个懂得打小算盘谋生的人,她打着后山的招牌在各种人流混杂的地方贴上诱人的小广告,逢人便花言巧语地推荐:嘿,那边整座山都是我们的,就像自家的庭院,只要你爬到后山的山顶,那边就站着一个丹顶鹤!难道你不想同丹顶鹤成为朋友么?难道你不想拿着橙黄色的小金鱼近距离接触丹顶鹤么?来吧,朋友!  来吧,朋友!多么热情的召唤!  完全没有丹顶鹤。  幸运的是,自打崭新的二十一世纪开始以来,没有一个租客爬上过山顶。  那是一个流行逃避的年月,人们几乎跃跃欲试地想离开城市,寻找诗人所说的村庄、净土,为此,阁子楼的租赁生意红火得不得了,年景好的时候,中系还要精心地选择她的租客,对于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小姑娘,但凡是身怀点绝技的人都可以吸引住她,比如,脱衣舞女郎,马戏团的老板,或者弹钢琴的胖子。  尽管人们争先恐后地想要近距离观看丹顶鹤,但是居住的时间始终都不长。大多数人都是因为不缺钱财只缺平静才来到这个鸟不拉屎贼不破门的地方。但是,来到这里的人们,他们口中的平静永远都是为逃避打幌子,阁子楼开放租赁的四年里,租客已然更换了近30个,几乎所有人都在缴纳了三个月或半年的租金后,只居住一个月就走了,没有留下任何可观的理由。  中系总会撑起双臂,趴在二楼祖母房间的窗口(现已成她的闺房),边晒着太阳边看着那些莫名的车辆拉着奇形怪状的行李箱划过花园小径,留下两道深深的车轮印子,客人们表情各异混杂在汽车里,看起来都不像是离开曾经居住过的地方,更像是逃窜。每每见到这样的场景,她便像只狡猾的母狐狸一样眯起眼睛,盘算着下一个租客踏进阁子楼的日期。世间净土千千万,心之净土最难寻,十九岁的中系,还未懂得人世的无奈,便已学会把玩人性了。  开放租赁阁子楼的四年后,中系终于如愿地拿到了她的毕业证。看着自己端庄的两寸照,她深深地质疑了好一会儿,她在想,人们会从大蓝本上这张装模作样的照片里看到一个陌生人的学习成果么?  她掐算了一下,四年内,她几乎没做过任何努力,连那台切诺基都有学习的印记(中系为了上学而购置的二手吉普车),你可以从它的里程表上看到这些,而她呢,甚至不知道自己究竟学的是什么。不过,不管做过努力与否,这一切无非都是把毕业证从学校里转移到自家抽屉里,至于那东西有什么用处,她自己也不知道。那一年中系已经23岁了,已不再是痴迷于弹钢琴的胖子的年龄,在更换了多次喜好后,她第一次对租客的更替产生了相当的厌倦,第一次对自己的人生产生了些许稳定的念头,由此来看,毕业证那东西也不是毫无意义的。  租赁的第五个年头开始,中系手头的钱积攒了些许,她开始着手挑选稳定的生活同伴,用她的话说,是能够成为朋友的那种。这一次,她选择了从中产阶级下手寻找租客(她认为中产阶级往往都是怀揣着浪漫的梦想、但大多数都因为顾及太多而消磨了实现梦想所应有的激情的群体),如中系所期望的那样,最稳定的一批租客先后入住了进来,吉他手,学生,周六来打扫的夫与妻,园艺师,和一个叫木的女孩。  与别人不同,叫木的女孩算是一个老租客了,打从阁子楼开放租赁以来,她是唯一一个不仅住满了租期,而且还保持着热情续租的人,除了木,其余所有的租客,中系只称呼他们的职业,租客们则称呼中系为主人,偶尔也简称为“主”。除此之外,还有一只尾部添加了灰色斑点的白猫,名为“海明威”,是后期随同木定居下来的宠物。  ……


编辑推荐

  这是一本伴随着甜蜜与沉痛的小说,它不是一个不费脑子的城堡童话,也不是带来欢乐的圣诞故事,它充满了激情与压抑的反省,需要读者有一颗被清洗干净的脑袋,和在失与得的天枰上空白过的心脏,天枰的一端生活把我们生命中的珍宝一件件偷走,天枰的另一端,我们死死的留下一些沉甸甸的秘密,伴着我们衰老,坐在炉火边,自己回味,那是曾经来过的青春和最后留下的童贞。《时间的灰》就是这样一部让人沉痛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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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觉得阿瑟有点像渡边。
  
   2.中系为什么要喜欢绿子嘛?我一点都不喜欢!木也不像绿子。
  
   3.系的书能让我脱离现实,她现在又在写一本,会继续买的。
  
   4.我喜欢狗,觉得他是书里最平常、最幸福、又最不可缺少的一个配角
  
   5.这书没有那么多的性描写,可给我的感觉就像《挪威的森林》
  
   6.如果80后读村上春树的话那90后就读系吧!
  
   7.我喜欢莎乐美、上海、木。(排在狗后面)
  
   8.系长得真的好漂亮!
  
   9.中系为什么要和园艺师在一起啊???
  
   10.祖母看到的很诡异!
  
  


  系说,“看我的书的人分为了两派。一,很喜欢,甚至看了两遍;二,没看懂,看到第十页就放弃了。后者占了大多数,你可能是后者。”
  What a pity, sis, I am in that kind of minority.
  
  打着车淋着雨去取的书,放在了书包里没有打开,所幸大雨没有浸湿书包。
  第二天的早班飞机,北京的清晨已经凉爽。在机场用过咖啡和早餐,过了安检,逛了书店,时间尚早。于是,掏出《时间的灰》。
  很抱歉地说,不知不觉翻了十七页。在第十页倒数第四行,第十一页第十二行发现了别字。不过自十二页开始,没有发现别字了。因为看书的感觉渐入佳境了。
  
  中文小说作家里,唯一一个,无论她什么书我都会毫不犹豫取来看的,只有亦舒。后来看过的其他作家的小说,总会被我不知不觉地拿来与亦舒对比。当然,后来的那些,全败。
  《时间的灰》,我没有做任何的对比。
  
  时间,好多人说,能治愈一切。在我这里却是不同的。
  时间,是酿造回忆的酶。
  
  中系,祖母,阿瑟,狗,木,园艺师,吉他手,学生,夫与妻,莎乐美,上海,这些人鲜活地活在时间的漩涡里。曾经,在同一个地点,阁子楼,黄色巡洋舰,他们相遇在了同样的时间。
  这些人里,我最喜欢谁呢?中系或者木,然后是实在没有办法说出喜欢谁更多一点。因为这两个人在我看来都是纯粹的人。不管是中系认为自己比任何女人都多陪伴了阿瑟十年,还是木单纯地喜欢是gay的莎乐美并且只想有一个和莎乐美的孩子。
  
  我不会在这里大篇幅地告诉其他人,《时间的灰》里讲的是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因为它是需要你自己花时间去看的。我也不会说,这本书有“多么多么的深刻”这类的屁话,因为它本身只是一个与时间,地点,人物有关的故事。我更不会去向身边的朋友,殷勤地推荐说,“嘿,我最近看了本特棒的书。你得去看看!”这样不符合我个性的行为。
  而我,唯一想说的是,TMD以前的时间都白花了!
  并且,我唯一想要做的,从看完这本书的那一刻起到很远的将来,把每一种来自于人生的体验都淋漓尽致到最大化。
  
  还有,记得去爱与被爱。
  


  看了这书,好感伤啊,好多就是为我写的一样,有一种莫名的感伤,眼泪不由自主的就留下来了。
  第一次看没怎么看懂,后来看懂了,估计是晚上比较安静吧,需要静心的慢慢品读,好书一般都这样,像品茶一样,需要回味。
  每个人都有说不出的伤痛,一直开到每朵花瓣凋落的时候,恍然大悟,原来曾经的自己如此的为爱受伤。
  


  这篇评论献给那个送我《时间的灰》的屌丝。
  
  
  不知道别人读这本小说时候怀着怎样的心情,我看完它之后逃了课,想寻找一个安静的地方长跑,说实话,它真的挺折磨人的,老娘觉得自己被虐了。
  
  我讨厌这里的很多人,中系的母亲,阿瑟,木,还有中系,唯一喜欢的就是狗,第二喜欢的就是莎乐美。
  那个母亲,一个因为小说抛家弃子的女人,阿瑟,一个反复迷茫的流浪者,中系,一个表面上坚挺实际上严重脆弱的人,一句话就是装B范,木一个活在天上人间的主,一定意义上是个纯洁却不含带任何节操的人。这本小说就是写了这么些个有污点的人。
  
  
  恰恰是因为这些带着污点的人物,我发现我爱上了这本小说,如果是我母亲,如果深深的爱上了安娜卡列尼娜,我也会毫不犹豫的犯错误,如果我是阿瑟,在8岁时被全世界抛弃,我的道德观和家庭观也会迷茫,如果我是木,万千宠爱于我一身,我也会奋不顾身的去找那个我永远得不到的莎乐美,木说,你怎么就能肯定是一只飞翔的鸟,而不是一个飞到10楼的塑料袋,别人眼中的我,和我眼中的我,永远都不是一个我,而我们在亲身经历那些事情时,往往会沿着规律走那些不应该走的路,正像希腊的神话故事,主人公越是逃离命运反而越离命运近。
  
  如果这本小说的结局还是这样一群没有改变的人,如果它是个大团圆结局,也就是说,在这样苦逼屌丝的状态下,有了一个完美的结局,我就觉得它是我看过的最苦逼的一本小说,不过,它没有,正是这样一个回归的结局把整本小说带到了一个与现代作家不同的层面上。就像《赎罪》它的一切情节都是我们啃烂了的二战伤痛题材,而到结尾的时候,出现了女孩的反省,这一个结尾使整本小说变成了一个人性的层面,这不是在讲战争,而是在讲一个女孩良心的痛楚,因为自己人性上的污点毁掉了自己的美好畅想。《时间的灰》就是这样,在每一个主人公都经历了苦逼的岁月后,没有给你一个完美的答案,而是通过老祖母的凝视,前方的墓碑,后方的黄色巡洋舰,中途来往的人群,告诉你,人生就是这样,你奋斗了未必有好结果,你不奋斗也未必就能够得到安宁,不管你想要什么答案,接受它就好了。
  
  所以,我给了时间的灰五星的评价,我知道自己不是一个喜欢看小说的人,即使我要看,也不会看现代的作家的一些书,这么浮躁的社会,一本书会告诉你什么?我前些日子被朋友推荐看了安妮宝贝的八月未央,那本书让我差点吐出来,那个主人公和我们身边好多女孩都相似,书是引导人们走入一种和自己相反的人生的东西,但时间的灰让我感觉到一股强大的力量在,我们最薄弱的一点恰恰是我们不能接受,不能面对。
  
  给我推荐这本书的男人是个屌丝,但是他很喜欢看书,他一个月在北京赚2500百块钱,公司给报销300块钱路费和车马费,他每天都吃吉野家,唯一让我觉得他与众不同的地方是他喜欢看书,这本书是他送给我的,一个赚2500的人,能够每个月在网络上消费1000块钱买书,一个让女人请他吃牛肉面的男人,能够每天在累的苦逼的情况下,端着一本书看,大家都说他是屌丝,我也觉得他是屌丝,可是屌丝又怎么样?屌丝就没有一个高雅的世界么?
  
  木说,你怎么就能肯定是一只飞翔的鸟,而不是一个被风吹到10楼的塑料袋
  这句话可以反过来说,你怎么就能肯定你看到的屌丝是一个飞翔在10楼塑料袋,而不是一只自由的鸟。
  时间很强大,它会给你一个明确的答案,而现在的不如意都是灰烬,擦下去就好了。
  
  
  
  
  
  


  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女作者很漂亮


  时间的灰的确不是一部童话,也不是圣诞节的晚餐,它沉痛到让受虐的人感到窃喜。
  我记得里面有这么一段话,从前有一只山羊,它有三支尾巴,有一天它遇见了一群有三支尾巴的山羊,它们一直唱歌,直到所有人都死去。
  看到这句话之后,我定住了三秒钟(我很喜欢三这个数字),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自己读懂了这句话的含义,比任何人都懂。
  一瞬间不知道说什么了,也许整部小说,就用这一句话概括了。


  秘密是最后的童贞读《时间的灰》
  
  拉开窗帘的一瞬间,阳光经过各种玻璃的折射奔腾着城市的尘埃笛鸣节奏人声如一根巨大的阳具穿刺进卧室,又一个夜晚消失,伴随这露水般蒸发的还有你尚未交谈足够的梦,你甚至还能重温它最后一点语重心长。
  你整装待发,吃完早餐,坐电梯下楼,融入街道,你像一个无足轻重的耳语消失在庞大城市的轰鸣里。《时间的灰》收集的,就是这么些耳语。
  世界总是又大又辽阔,这个杂交杂合富含杂质的垃圾场,我们的秘密就像每一只飞舞的苍蝇的振翅,乍一听千篇一律,但事实上,一定有细微的区分。这样的区分,在中系身上体现的最为完整。就像无数个碳酸化合物和蛋白质组成的地球生灵,但她的灵魂里,装着一个个细小的碎片,她的过往、发现、伤痕和喜乐,如果说她觉得那个男人“阿瑟”是个“高智商的婴儿”,那她就是个青春肉体的老年人,是的,当她体悟到人正在以无可挽留的速度奔向一无所有的衰老,她就老了,就像时间走过,留下的那些许灰尘。她不需要像“上海”那样有一个“沧桑的阴道”,她不需要像“木”那样有一场证明青春过的盛宴,她只是安静地站在那里,用她近乎梦呓的刁钻的言辞,就像把生命看成一罐积灰的折纸星星,她拥有过一段爱情,短暂而纯粹,但那也仅仅是无数星星中不起眼的一颗,星星也是时间的灰尘。
  阿瑟像彗星一样出现在中系的人生轨迹中,童年的冷漠和伤害注定了他的漂泊,他需要一种他无法掌控的自由,在这种无法掌控所带来的憧憬和恐惧中,他把自己的肉体摔碎,像个暴徒,去体验生命的硬度。不像某类畅销书里的男主角那么纯情、细腻、翩翩英俊、多愁善言,但阿瑟是个有硬度的生命,他纯粹、热烈、不羁、自我,他有一颗内核,这样的秉性让他在一段糖水般的爱情里无法呼吸,最终决然离去,去自虐、去受罪、去感受他心中的苍凉和归属,在这种自我放逐中逐渐把冰冷的核融化,每一个人的青春期都必须渡过这样的自我虐待和解放,最终,他才会成熟,感受到生灵的合唱里自我的渺小,去珍惜这个渺小的自我所值得珍藏的一些色泽,比如,爱,或许,已经错过了某一段。
  狗是一个尚未发表任何作品的作家,或许只是他这样自我称谓,他看见世界堕落的速度远比他解开姑娘们裤带的速度快,太快,有过荒唐的游侠般的岁月,他最终在一次离奇的机缘下“从良”,有了家庭和孩子,最要紧的,是他的灵魂也曾有“招安”的动摇,跟这个世界舞一段,左右逢源,盆满钵满,在最后关头,他还是守住了自己。这个世界主动从良的写作者太多太多,而缺少的,恰恰是一两个贼头贼脑顽固到底的破坏分子。
  在中系黄色巡洋舰的所有租客里,木和她走的最亲近,她们互相懂得,又互相疏离,就像她一开始用“丹顶鹤”的谎言骗了她,她也不会时刻告诉她自己的形成生活打算,作者昭示了一种“必须如此”的客体关系,就像木说的马里安巴——“要么是你对他触手可及,要么是,你对他触手不及,这其中没有任何中间点”,我们总是生活在一种自以为了解的人际关系里,事实上,你真的触手可及的吗?
  《时间的灰》是一本适合清晨读的小说,它不是一本不费脑子的偶像童话,也不是带来欢乐的冷笑话集锦,它很美,很机智,很沉痛。
  它需要读者有一颗被清洗干净的脑袋。
  刚从睡梦中醒来,生活的繁冗还来不及接入呼叫,你就像一部还没搜索到信号的空手机去验证这一本字符。当你缓慢而深切地去阅读,就会看见作者的真诚,看见原来每个人自以为修葺完好的院落里,一定有座荒芜的后园,藏着所有的童年、背离、说不出口的话、无意义却美好的的灵感,你静静驻足,看着薄雾里的空水槽、不再晾衣服的竹竿、一只拖鞋、倚墙的脚踏车、半盒磁带、奶奶喂你汤药又被遗弃的调羹,直到黄昏如鸟雀般降临,炊烟升起,星空浩荡,对楼的灯火、河流、孤独的被观察而不自知的人,和你自己一样。
  这样一个后园,终究会被发现,继而推倒重来,成为城市的新的肌肤,这就叫“从良”——只是你是否愿意?
  《时间的灰》是绝望的,就像中系的祖母所说,“惦记他们有什么用呢?”,就像那列载着14岁阿瑟逃亡的列车,带给他一个礼物,又毫不留情地夺走,就像那面曾猎猎迎风的“海贼旗”,最终被一个臃肿的胖子降下来。中系早就看清楚了这一点,她早就明白生命无非是一个走向死亡的过程,她很聪明,她在这一点上没有被轻易骗倒。但是,作者系显然知道,如果任何一个用“理智”洞见生命本相的人就只能被绝望囚禁,那生命简直太索然无味了,幸好,还有那称为“爱情”的闪光。木对于莎乐美的还念,中系对阿瑟的沉醉和痴缠,这都是生命中的歌咏,你可以说在“落花流水春去也”的大背景下这歌咏是苍白和无力的,但是,这歌咏的深入骨髓只有体会者方才明白,这闪光和歌咏,除了爱情,还有写作,“你可以写作写到死,这是你终身的工作,你自己终身雇用了你自己”,这既是小说里狗的原话,也是作者系的态度,一个认清了生命本质的人,才能成为一个“自己雇佣自己”的人,否则,你只是一个生命骗局里的临演,拿着稿酬和盒饭。
  尼采的“永劫回归”像一段生命冷漠的咒语,塞林格在《威格利大叔在康涅狄格州》借埃洛依斯之口也细致表述了这种悲恸——
  “我那会儿是个好姑娘,”她恳求地问,“我那会儿是的,对吗?”
  当嫁给花匠多年之后的中系如果用同样的口吻问木,是否自己曾是一个好姑娘,是否自己曾拥有一段奇特的爱情,是否自己和别的人有着哪怕一丁点的区别,木只需告诉她——
  亲爱的,你曾杜撰了一只看不见的丹顶鹤,你曾经目击了一只准备吃花朵的鹿,你有过一座宫殿般的合租房,伙伴们,唱片们,酒们,你和一个男人睡在帐篷里一整晚却什么都没做,就像我,莎乐美只能是我梦里的爱人,不属于任何别人。
  所以,祖母究竟看见了什么就不重要了,就像你看完这本小说,急匆匆地去上班,去应付和上一个和下一个一模一样的日子,你也会回味那座尘封的房子里曾经有过的所有故事,生活把我们生命中的珍宝一件件偷走,我们只能死死留下一些秘密,伴着我们衰老,坐在炉火边,自己回味,那是曾经来过的青春和最后留下的童贞。
  
  转自http://www.chinahuyou.com/0/2012/0315/6368.html
  
  
  
  


看你的推荐买的。


没有想到渡边 倒是在阿瑟自述时 让我想到了韩寒 ZIPPO
我挺喜欢绿子的 但是我想我应该重看 挪威的森林
系的书让你脱离现实 小说确实是小说
5 算赞同
我觉得不分年龄 对于看书的话
今天发现身边有一个人很想 如果莎美乐出现在现实的话
上海不应该有孩子
火车上的卧铺上怎么做爱 无论哪里都太狭窄了吧
中系跟园艺师在一起 这是小说也是现实
还想说 人不能没事做 自由不能绝对 阁子楼
。。。。。。。其它 等见面再说


我发现了我的一个错误 上述中


喜欢你的评论!犀利而真实!


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同感


在哪看女作者啊?书上就那么一张小照片,还挺低调的


所有的评论中,这个写的最好。


我也有同感。。。。。。


鸡冻鸡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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