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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

王志毅 编 王志毅 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 (2012-06出版)
出版时间:

2012-6  

出版社:

王志毅 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 (2012-06出版)  

作者:

王志毅 编  

页数:

247  

内容概要

  《新版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系列丛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合同条款评注》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广电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编制,自2012年5月1日起实施。《新版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系列丛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合同条款评注》适用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建设总承包项目,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应当不加修改地引用。  本书对《新版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系列丛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合同条款评注》中的《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了解读并对应用《新版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系列丛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合同条款评注》合同条款提供了填写范例、简明指南和附录文件。  【读者对象】项目发包人、承包人、工程项目管理和咨询机构、监理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设计机构、保险机构、工程担保机构、高等院校和相关培训机构、会计、审计、律师事务所以及其他相关机构的管理人员。

作者简介

王志毅,北京市房地产学会政策法规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开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计算机工业学校法制副校长,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等多所高校兼职法学讲师。1996年取得律师资格。 主编、参编《合同法导论》、《立案指南》、《房地产诉讼与仲裁操作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物权法律全书》、《房地产诉讼与案例精解》、《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风险管理指南》、《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新论与实务》、《建造师必读法律法规汇编》、《GF—2011—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评注》、《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相关法律汇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实用问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2年版)合同条款评注》等著作二十余部。

书籍目录

关于印发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使用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合同条款导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合同协议书》评注与填写范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通用合同条款》评注第1条 一般约定,通用合同条款评注 1.1 词语定义 1.2 语言文字 1.3 法律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1.5 合同协议书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1.7 联络 1.8 转让 1.9 严禁贿赂 1.10 化石、文物 1.11 知识产权 1.12 文件及信息的保密 1.13 发包人要求中的错误(A) 1.13 发包人要求中的错误(B) 1.14 发包人要求违法第2条 发包人义务,通用合同条款评注 2.1 遵守法律 2.2 发出承包人开始工作通知 2.3 提供施工场地 2.4 办理证件和批件 2.5 支付合同价款 2.6 组织竣工验收 2.7 其他义务第3条 监理人,通用合同条款评注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2 总监理工程师 3.3 监理人员 3.4 监理人的指示 3.5 商定或确定第4条 承包人,通用合同条款评注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2 履约担保 4.3 分包和不得转包 4.4 联合体 4.5 承包人项目经理 4.6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4.7 撤换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 4.8 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 4.9 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 4.10 承包人现场查勘 4.11 不可预见物质条件(A) 4.11 不可预见的困难和费用(B) 4.12 进度计划 4.13 质量保证第5条 设计,通用合同条款评注 5.1 承包人的设计义务 5.2 承包人设计进度计划 5.3 设计审查 5.4 培训 5.5 竣工文件 5.6 操作和维修手册 5.7 承包人文件错误第6条 材料和工程设备,通用合同条款评注 6.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6.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A) 6.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B) 6.3 专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6.4 实施方法 6.5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第7条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通用合同条款评注 7.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7.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A) 7.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B) 7.3 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7.4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专用于合同工程第8条 交通运输,通用合同条款评注 8.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A) 8.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B) 8.2 场内施工道路 8.3 场外交通 8.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8.5 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8.6 水路和航空运输第9条 测量放线,通用合同条款评注 9.1 施工控制网 9.2 施工测量 9.3 基准资料错误的责任 9.4 监理人使用施工控制网第10条 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通用合同条款评注 10.1 发包人的安全责任 10.2 承包人的安全责任 10.3 治安保卫 10.4 环境保护 10.5 事故处理第11条 开始工作和竣工,通用合同条款评注 11.1 开始工作 11.2 竣工 11.3 发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1.5 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11.6 工期提前 11.7 行政审批迟延第12条 暂停工作,通用合同条款评注 12.1 由发包人暂停工作 12.2 由承包人暂停工作 12.3 暂停工作后的照管 12.4 暂停工作后的复工 12.5 暂停工作56天以上第13条 工程质量,通用合同条款评注 13.1 工程质量要求 13.2 承包人的质量检查 13.3 监理人的质量检查 13.4 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 13.5 清除不合格工程第14条 试验和检验,通用合同条款评注 14.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14.2 现场材料试验 14.3 现场工艺试验第15条 变更,通用合同条款评注 15.1 变更权 15.2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15.3 变更程序 15.4 暂列金额 15.5 计日工(A) 15.5 计日工(B) 15.6 暂估价(A) 15.6 暂估价(B) 第16条 价格调整,通用合同条款评注 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调整(A) 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调整(B) 16.2 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第17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通用合同条款评注 17.1 合同价格 17.2 预付款 17.3 工程进度付款 17.4 质量保证金 17.5 竣工结算 17.6 最终结清第18条 竣工试验和竣工验收,通用合同条款评注 18.1 竣工试验 18.2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18.3 竣工验收 18.4 国家验收 18.5 区段工程验收 18.6 施工期运行 18.7 竣工清场 18.8 施工队伍的撤离 18.9 竣工后试验(A) 18.9 竣工后试验(B)第19条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通用合同条款评注 19.1 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时间 19.2 缺陷责任 19.3 缺陷责任期的延长 19.4 进一步试验和试运行 19.5 承包人的进入权 19.6 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19.7 保修责任第20条 保险,通用合同条款评注 20.1 设计和工程保险 20.2 工伤保险 20.3 人身意外伤害险 20.4 其他保险 20.5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第21条 不可抗力,通用合同条款评注 21.1 不可抗力的确认 21.2 不可抗力的通知 21.3 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第22条 违约,通用合同条款评注 22.1 承包人违约 22.2 发包人违约 22.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第23条 索赔,通用合同条款评注 23.1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23.2 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23.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23.4 发包人的索赔第24条 争议的解决,通用合同条款评注 24.1 争议的解决方式 24.2 友好解决 24.3 争议评审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专用合同条款》评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附录附录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合同条款及格式附录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附录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附录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附录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附录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附录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附录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附录九 北京仲裁委员会建设工程争议评审规则附录十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建设工程争议评审规则(试行)

章节摘录

版权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 (2012年版) 第四章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4.9 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工作。 评注 4.9款是关于承包人对工程价款专款专用义务的约定。 虽然承包人可能同时承揽几项工程,但是本款约定要求承包人应严格做到工程价款专用于特定发包人名下的工程,不得挪用或拆借。工程价款专款专用是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发包人还可以要求承包人授予其随时或定期查询本工程资金使用状况的权利。 工程价款专款专用涉及预付款、工程进度付款、计日工付款、价格调整付款等条款约定。对政府投资、国库资金支付有专门和严格的规定,承包人也必须切实履行。 4.10 承包人现场查勘 评注 4.10款是关于承包人现场查勘工作及风险责任承担的约定。 现场查勘,即对施工场地和周围环境进行查看、勘察,这是承包人进行施工前非常重要的工作内容,决定着后续施工能否顺利进行。 4.10.1 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以及其他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并承担原始资料错误造成的全部责任,但承包人应对其阅读上述有关资料后所作出的解释和推断负责。 评注 4.10.1款是关于发包人提供现场查勘相关资料义务的约定。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地质资料、水文气象资料及原始资料等,并承担因原始资料错误造成的全部责任。 施工工程所在地的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这些条件都与将来工程施工密切相关,对施工成本有着重大影响,因此承包人必须对这些条件予以准确把握,并对发包人提供的基础资料所作出的解释、推论和应用所产生的风险责任负责。 4.10.2 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和周围环境进行查勘,并收集除发包人提供外为完成合同工作有关的当地资料。在全部合同工作中,视为承包人已充分估计了应承担的责任和风险。 评注 4.10.2 款是关于承包人现场查勘风险责任承担的约定。 承包人应认真研究发包人提供的现场资料的数据,特别是一些可能存在多种解释的数据;应认真对施工场地和周围环境进行查勘,并收集为完成合同工作有关的其他当地资料,并将此风险反映在投标报价中。 对于承包人的“视为”条款,除本款外,《通用合同条款》中还有两处,即4.11(B)条款和12.5.2款。承包人也应注意自己的默示条款的法律后果,建立默示后果的预警机制,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也应该对监理人和发包人的“视为”条款进行梳理,并对其制定相应的合同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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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合同条款评注(2012年版)》适合项目发包人、承包人、工程项目管理和咨询机构、监理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设计机构、保险机构、工程担保机构、高等院校和相关培训机构、会计、审计、律师事务所以及其他相关机构的管理人员参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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