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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家小眉弯弯画

莫争 春风文艺
出版时间:

2010-12  

出版社:

春风文艺  

作者:

莫争  

页数:

246  

Tag标签:

无  

前言

  “呼——”终于到了可以大发牢骚的奇迹时刻了。  可以写这些题外话,说明书可以出版了。这本书我可是折腾了三四年之久啊,真够BT的!  我习惯在书的结尾写一个后记,一般几千字,可是竟然不止一次被人夸道“喂!我看了你的整本书,就后记最好看!”我悲喜交加,该感谢他还是给他点颜色看看呢?真是重拳打棉花一不着力啊!  我查了下文档历史,这本书在二 七年一月就写好初稿了,那动笔肯定是二 六年的事了。如果它是食品的话,有过期的嫌疑了,不过优秀的作品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嘛。我希望它是一瓶好酒,年份越久,越是回味无穷。  现在回想写这本书的经过,几乎完全记不起什么了。我,莫名其妙,喜欢争风吃醋的莫争莫大先生现在也出版过将近二十部长篇小说了。其中大多数被归类为悬疑探险之类的,很man,很heroic的detective novel。但实际上,我的第一本书《轮回香》,第二本书《兄弟爱人》都是不折不扣的lovestory,所以哇哈哈哈,自捶胸脯八百下,“吾王乃多面爆破神啊!”  有时出去,被别人介绍是“作家”,我都习惯地跳退三步,被吓到脸部肌肉抽筋。不会吧!好酷的职业!似乎坐在家里,抠着脚指头就能运筹于屏幕面前,决战于千里之外。实际上,还不是可怜兮兮在职业栏里帕金森症发作,颤抖万分地填上“失业”二字?  “写什么呢?”对方好奇地问。“嗯——”另外的朋友就掰着指头,“有推理、探险、科幻、武侠、言情……”然后肯定满堂鬼哭狼嚎声,“怎么跨度这么大啊!”  没办法啊,我就是个跨时代的人物啊!  言归正传,还是说说这本《吾家小眉弯弯画》吧!首先关于书名,我个人是挺喜欢的,这个书名蛮精致细腻,温婉动人的。  画眉,是多么浪漫温馨的举动呀!眉若远山,秀眉微扬,娥眉高挑,眉目传隋,黛眉葬花,扫眉才子,呵呵,我好像扯远了,不过确实是很优美的意境。汉代张敝画眉,传为千年佳话。还有那一首著名的朱庆余《近试上张水部》:  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人时无。  这种初作嫁妇、胸无成竹、忸怩不安的心态,和作者辛苦孕育作品、战战兢兢给诸位雅鉴斧正的卑微谦逊是何其相似!  文字确实是很奇妙的东西,可以人神共愤,也可以与鬼沟通(我究竟得罪谁了?写到这句,连笔记本都诡异地倒飞出去,还好我身怀绝技,一记布袋兜云手全盘拽了回来!)。  那个,继续说书。这个书插科打诨,但又不是低级趣味,因为我始终是一个有品位的作者嘛。我很用心地设计很多对白,到后来就浑然天成,变成主角嘴中自然吐出的,这时候,角色就渐渐活了过来。我不再是一个创作者,而不过是一个旁观者,—个记录者。  我从小生活在福建的乡下。几乎每户人家都有亲戚在台湾,外婆的哥哥也在台湾,有一年回来探亲还送,我一块玉。让我印象很深的是,家里的大人还找了邻居用火烧,来鉴定那块玉到底是不是真的。最后那块玉被一个女亲戚“借”走,从此不翼而飞。真怀疑那块玉里面有—个微型间谍系统,这个想法可以写—部谍战惊悚小说了!  所以我们这里的人谈婚论嫁时,经常会说: “哇,他们家有个亲戚在台湾,好有钱啊!”但就我个人经验来说,现在福建和台湾的生活水平很相近,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了。我在台湾也出过书,他们是用美金结算的,但实际上稿费很低,大概只有大陆的五六分之一。在台湾,真正靠写书生活的作家是很少的。而大陆,更多的大学生毕业就是失业,很多的文学青年加入到职业写作的行列中来了。  在写过几本悬疑小说后,我想调剂一下口味,就开始写这本充满喜感的书。我觉得作为一个生活在海峡西岸,又对台湾文化比较了解的作者,我写这本书是有优势的。唯一的劣势可能是我说福帅话,而台湾是说闽南话,当然,台湾的马祖岛和连江县也是说福州话的。  不过没关系,我不会说非洲话,还经常去食人族探险呢。在书中提到的绝大多数地点,如福建中医学院(现在是福建中医大学)、省图书馆、东街口等都是真实的地点。不过你们如果问我现实中有没有莫小智和萧婷眉这一对欢喜冤家,我的答案是竖起食指:“不可说,不可说。”  估计会有无数臭鸡蛋硬砖头天花乱坠地砸来,那我还是说两段吧。用之前一个看中我书稿,但又要我改来改去的编辑的话, “这是时下最流行的穷书生和富家千金的狗血组合”。莫小智家境一般,读书也一般,和绝大多数平庸平凡、无所作为的普通人一样,所以他的角色是很多同龄人的写照,应该有很多共鸣,就是那种自己不努力,天天睡懒觉,考试只会抄,还想着买彩票中五百万的懒人代表。不过他也有闪光的一面,就是他内心的正义感,还有未被俗世完全抹杀的善良,以及十分难能可贵的幽默与自嘲。  而萧婷眉,她的富有是被夸大了的。现实中应该也有很多家境不错、姿色不错的女孩子,而且脾气比她更暴躁,更臭屁。她是一个很活泼、有趣、充满奇思怪想的女孩子。而且我觉得她应该是—个适合结婚的对象。因为她是一个懂事的女孩子。  其他人如阿朗也是很常见的花花公子的形象;小屁孩是那种柔弱的花样美男的代表;阿雅的性格更为火辣,虽然她内心也可能更加脆弱;而方似玉那种胖妞,几乎路边随便—抓都是一把,是很亲切、很喜人的邻家角色。  在这样一本书里,每个角色都是真实亲近的,只是稍带些艺术夸张,我尽量让他们栩栩如生,使读者觉得书中的人就是他们的死党,他们的闺蜜,他们的好朋友。  我不喜欢说他们有什么优点缺点,因为我认为那些不过是人物的性格特征。所谓的优点缺点都是相对的,在不一样的场合,得到的效果也是截然相反的。  最终的效果,是为了让大家看了开心,在阅读中享受乐趣,并能得到一点点类似“好人有好报,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样老套而永恒的心灵的感动就足够了。不过万一笑到脸抽筋,可别找我要医药费哦!  除此之外,在每小节前还有个内酷猫的小段子。这只猫从小受了超人和加菲猫的生化辐射,每句话都不伦不类,千奇百怪,让人忍俊不禁。一开始我还找人给它画漫画,后来可能大家看它太调皮,谁都画不出它的庐山真面目。  如果捧着书的你可以,欢迎给内酷猫画一张画,或者你们有什么好的故事灵感,都可以写信给我:jamaigu@hotmail.com  真诚地感谢每一个我的作者。  我不想说,没有你们,就没有我。因为我真的是一个习惯孤独的作家,我可以单单为我的影子继续写下去。但是有了你们,真是锦上添花的事情。  而且我一直觉得,不看书的人,对作者来说没什么损失,作者写完了书,使命就完成了。而不看书的人,损失是他们自己的。  多看点书,多认识朋友,多做点好事,多关心身边的人,世界会变得更美好!  我爱你们!希望你们也爱我!  还有,今天是七夕,你们都要快乐哦!你们都要幸福哦!你们都要想我哦!  不用等明年鹊桥,我就会乘着长风,踩着七彩云团,笑意腾腾地杀回来的!

内容概要

  这是一本果汁,这是一本可乐,这是一本酸酸甜甜,带给你无限欢乐气泡的书,花火工作室为你新鲜压榨,独家打造酷乐大餐。极品少年化身【忧伤终结者】,还原你最难以言说的“怦然心动”,再度强势出击彻底颠覆以往风格,这是他小说史上最全面、最彻底、  最令人匪夷所思的颠覆!一只让加菲都黯然的内酷猫。

作者简介

  莫争,职业作家,擅长推理、爱情、武侠、探险等题材。中国现代文艺出版社(香港)副社长。已出版《轮回香》《兄弟爱人》《霉龙神法》《飞驼侠》《救世》《噩梦》三部曲、《天命》《无上天2012》《耶鲁风凰》等二十多部长篇小说。

书籍目录

第一章1.一根香肠引发的血案2.“绣花系”的东方不败3.沈朗的歪诗4.拯救白条5.我叫“兑布旗”6.阿朗的把妹哲学7.披着羊皮的狼第二章8.小娘子,幸会9.请你唱回KTv10.酒吧里的“凶兆”11.惊人的回马踢12.机车铁达尼13.雨中泡泡浴14.请你做我的目击证狗第三章15.看到毛巾的代价16.萧女巫的小白鼠17.一万年的针灸疗程18.穿衣的最高境界19.招摇过市的企鹅男20.石头、剪刀、布21.公车上的老鼠夹第四章22.宰割演唱会23.北京我来了24.小智的蜜月25.女侠的空粮仓26.同居生活27.称职的家庭妇男28.一个女人的食欲第五章29.霸王龙与小臭虫30.不到长城非好汉31.雨的旋律32.外星泥土人33.你就是我存在的必要34.黑道大小姐35.我是蜘蛛侠第六章36.同是夭涯沦落人37.半路杀出个白衣女38.诡异的进球39.欠你一个握手40.失踪的白条41.麦当劳的情侣套餐42.回归的地狱天使第七章43.海风中定格的青春44.小眉的宝藏45.河蟹的海滩46.少女的初恋47.住院部的黄粱梦48.女巫变天使49.肉球模特儿第八章50.猜拳脱衣,乍现春光51.醉是小眉无限意52.黑店狂想曲53.女友大过天54.夜总会的人肉沙包55.消失的“海峡之恋”56.背影中领悟的真理第九章57.打翻的醋坛58.拍卖会上的误会59.铁面无私白正义60.“屈原”的忧伤61.妙手回春62.伯父驾到63.香蕉人Sam第十章64.Sam大编剧65.国际大骗子66.买卖人生67.“断腿狼”的错位DV68.给你十三月的爱69.生死时速70.小眉,万万岁

章节摘录

  说起来很可笑,认识她居然是因为一条狗。  更没想到的是,第一次见到她我就流鼻血了。  我叫莫小智,莫名其妙的莫,小题大做的小,大智若愚的智。  遇见她的那一年我22岁。很不幸,双双得单,尚且光棍。  地球上有这么多的国家,这么多的国家有那么多的城市,那么多的城市有这么多的街道,我却偏偏着了她的道儿。  那一天,我去省图书馆借了很多书。为了省钱,只好安步当车,还自欺欺人是锻炼竞走。  走到鼓屏路的时候,我口干舌燥,于是在路边的小店买了一杯可乐和两条台湾香肠。香肠长得实在太像那个了,路边的美女纷纷对我侧目。哼!假正经,你们吃炸香蕉的样子老子又不是没见过!  “哇!”我喝了一口冰镇可乐,“爽啊!”  “耶!”我尝了一口美味香肠,“正点!”  我敢用我的人头打赌那条狗听得懂我的话!  那是一条浑身银白的哈巴狗,似乎刚从漂白剂里打捞出来。它毛茸茸的尾巴讨喜地朝我摇着。  “哥们,给我一口吧!”我分明听见它说。  天杀的!兴许我真是一只猫转世——我最怕狗了!  我连忙撤退,白狗哗啦哗啦地流着口水,伸出贪婪的舌头和恐怖的犬牙,如影随形地紧跟着我。有路人以为我才是白狗的主人,纷纷怪我自私自利,只顾己腹。  我不由想起了鬼大师蒲松龄的《狼》。  “一书生晚归,手中可乐尽,止剩肠。途遇一犬缀行甚远。生惧,投以肠,犬得肠止,嗅而咽之,津津有味。生趁机逃,未几,前犬又至,尾随如故……”  我手中唯一的一条香肠还有一口,我和狗一起虎视眈眈地盯着那最后的晚餐。  该死的畜生!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敢和本大爷争香肠!  三分钟后,我实在忍不住了,一口气把香肠匆匆塞进了嘴巴里。我抹了抹嘴巴,双手一摊,朝白狗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说时迟,那时快,“汪!”白狗像闪电一样朝我恼怒成羞地追了过来。  “我的妈呀!”我抱着书拔腿就逃。  那条狗穷追不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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