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李白
2007-8
上海辞书出版社
黄玉峰
242
218000
无
李白是我最喜爱的中国诗人。倘若不谈个人好恶,我想在大多数人心目中,他也是位于中国最伟大诗人的行列。他的激情与想像力,他对一切美好事物一无论人情还是自然——的敏感,他的骄傲和孤独,透过他的美妙的诗歌语言,永远能够打动后人的心弦。如果我们同意陈寅恪先生的考论,认定他其实出身于汉化胡人的家庭,他的长相带有显著的西域胡人的特征,我们不禁会感慨:他以什么样的天才,将古老的汉语应用得如此奇妙! 诗人看待世界的眼光和常人不同,而天才的精神活动更是有许多特异的地方。李白作为一个天才的诗人,以敏锐的感受和丰富的想像在诗的世界里创造迷人的意境,同时,他也作为一个平凡的人,在现实的社会关系中生活,经受着常入的一切烦苦。诗意的人生是一种渴望和期待,是对可能的自由舒展的生命状态的描述,现实的人生却是矛盾重重,你不可能没有实际利益的计较,也总要作出妥协和退让。在其他诗人那里,常常因为意识到现实力量的沉重,而淡化诗中的激情,降低讴歌自由与尊严的声调。李白却不愿如此。他和大多数诗人最大的不同,也许在于他的永不泯灭的天真与童心,哪怕理想其实是幻梦,他也宁可保持这种幻梦的完美性。正因如此,我们积满尘埃的内心也会因他的简单的诗句而发出欢快的应和之声——之后也许是叹息。
黄玉峰,1947年生。1967年毕业于上海教育学院,现为复旦大学附属中学语文特级教师,上海写作学会副会长,上海语语文学会理事,上海作家协会会员,上海诗词学会会员,多次参加高考语文试卷命题,长其耕耘在教学一线,有独特的教学风格。对语文教学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引起
李白其人 第一集 引子与素描 第二集 强烈的功名欲. 第三集 追求的失落 第四集 奔赴长安 第五集 供奉翰林 第六集 赐金放还 第七集 入狱与流放 第八集 任侠与豪气 第九集 婚姻与儿女 第十集 李白与女人们 第十一集 李白的朋友们 第八集 任侠与豪气 第九集 婚姻与儿女 第十集 李白与女人们 第十一集 李白的朋友们 第十二集 双子星座 第十三集 李白与酒 第十四集 李白与道教 第十五集 李白的经济来源 第十六集 李白的读书生涯 第十七集 李白作品的艺术成就 第十八集 李白的矛盾与痛苦 第十九集 李白死亡之谜 第二十集 李白现象断想李白其诗 第一集 蜀中修炼 第二集 酒隐安陆……李白其义·评说后记
李白的任侠之风,在当时人的文字中,在李白自己的诗篇中,都有记载。刘全白《李君碣记》说他:“少任侠,不事产业,名闻京师。”说他年轻时是个侠客,没有任何职业,因为任侠而在京都出了名。范传正《李公新墓碑序》也说他:少以侠自任。他心目中英雄也就是一些一诺千金的刺客。“感君恩重许君命,太山一掷轻鸿毛”,只要你对他好,他就可以为你去死。他自己在诗里还记录过一个故事:“风流少年时,京洛事游遨,腰间延陵剑,玉带明珠袍,一诺许他人,千金双错刀。我昔斗鸡徒,连延五陵豪。邀遮相组织,呵吓来煎熬。君开万丛人,鞍身皆辟易,告急请宪台,脱余北门厄。”(《叙旧赠江阳宰陆调》)有一次,他腰里佩着剑,身上披着锦袍,路上遇到一群小流氓,围住了呵吓他。路上围了一群人,李白也有点怕了,结果来了一个好汉陆调,将“万丛人”分开,把他救了出来。这个事件,前因后果不明,但可见,并非什么排难解纷、风骨凛然的高义行为,不过是不良少年之间的争风吃醋、斗殴打群架而已。李白平时手里总是藏着武器,“袖有匕首剑”。从李白的诗句中看,他似乎是真的杀过人的,而且他还为此而自豪。魏万的《李翰林集序》中说他“少任侠,手刃数人”,看来是根据李白的自述:“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当朝揖高义,举世钦英风。”“笑尽一杯酒,杀人都市中。”“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杀人如剪草,剧孟同游遨。”但在学术界,有些人否认李白杀过人,理由是李白爱说大话,爱吹嘘,为的是表示他的豪气,如果真的杀过人,唐朝法律是决不会姑息的。这话有一定道理,但笔者觉得不符合李白特殊的情况。唐朝法律是很严,杀人要偿命。武则天时,有一个叫徐元庆的为父复仇,“手刃仇人”。陈子昂在议论此事时说:“宜正国之法,置之以刑。”然后“旌其闾墓,嘉其徽烈”。就是说,他为父报仇,其义可嘉,其请可谅,但杀还是要杀的,杀了后再为他立墓,表扬他的行为。还有一件事,据《资治通鉴》载:有一个杨汪的官,杀了一个名叫张审素的,就更名万顷。张审素的两个儿子,当时还年幼,因牵连,被流放到边疆,不久逃回来,伺机复仇,在都城杀了万顷。杀了后,自己张榜写大字报说是为父申冤。后来官方讨论说,他父亲是冤枉的。这两个孩子这么小,能如此了不起,应该从宽。当时宰相张九龄就是这个观点。但李林甫不同意,唐明皇也不同意,对张九龄说:“孝子之情,义不顾死,然杀人而赦之,此涂不可启也。”这个先例不能开,于是命令河南府木棍将他们打死。当时老百姓都纷纷不平,捐钱给他们下葬。可见,当时国法之重。那么为什么李白杀了人还若无其事,还敢对人讲,并且写在诗里呢?这就值得研究。一种可能是他确实没有杀人,所以敢讲。这种可能也不能排除。一种可能是真的杀了人,但是已经过了期,不会追究了,所以敢讲。不过,无论哪一种,都是法制观念薄弱的表现,或者说,在李白眼中根本就没有法制观念。如果他杀过人,那么,他的“手刃数人”的事,看来是发生在四川,在他25岁出川之前,不太可能发生在中原地区。两蜀闭塞,群山阻隔,中央管不到,法律执行相对松懈。这才可能出现杀了人不被惩罚,能逃脱的事。有人猜测李白出川,“仗剑去国,辞亲远游”是不是与他的犯了命案有关,而且他从此再也没有回四川家乡。即使在晚年流放夜郎,已经离家乡很近了,也不想回去,是不是与之有关。再想一想,他父亲李客从西域回到四川山区,不敢回中原,是不是也与这类事有关,也未可知。然而,这一切都不过是猜测。我们不能也不应该贸然下结论。问题是无论李白是否杀了人,他却要到处炫耀自己杀人,他崇拜杀人者,他欣赏杀人者,连女人杀人他也赞赏不已。请看他的《秦女休行》:“西门秦氏女,秀色如琼花。手挥白杨刀,清昼杀仇家。罗袖洒赤血,英声凌紫霞。”把杀人事件写得如此漂亮,也只有李白了。不过,在唐朝律法这么严的情况下,无论如何是一种蔑视法制、不知法制为何物的行为。在当时,在官方看来,无论如何也是一种不良少年的行为。李白的仕途坎坷,也许还能从这里得到一点消息。为此,连他的朋友们都不理解他,连好朋友杜甫也怪他“飞扬跋扈为谁雄”:你这样飞扬跋扈、杀人斗殴,称什么英雄!总之,说李白在青年时代曾经是一个爱酗酒爱闹事的混混,我觉得应该是没问题的。我们不必因为李白是个大诗人,而无视明摆着的事实。今天也还是有类似情况的。我们不必为贤者讳,我们也不必为能者讳! ……
《说李白》编辑推荐:李白作为我国古代最伟大的诗人之一,在诗歌史和文化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他的诗篇早已家喻户晓,人们对他的浪漫、豁达的一面多有领略,面对整体上李白的形象不甚了了。《说李白》作才长期以来便关注和研究李白的创作和生平,对李白的生活时代和精神全貌都有一定的深入了解,表现出对这位绝代大诗人的热忱和关爱。
无
李白是永久的话题,角度不同,李白便显出千姿百态。黄玉峰写李白,总有振聋发聩之论,而又持论有据。虽为一中学教师,已足以让许多李白研究专家汗颜!
好书!透过诗句直观地分析了李白的各个方面,包括很多其他分析者避而不谈的内容,生动,有力,见解独到!好书!
视野开阔,观点新颖,使人更多角度认识诗仙。
评价过于主观,过于个性化,语言过于油滑
确实写得一般,后悔买这样的书
该书从比较新颖的角度分析了李白的几个重要的人生节点,并以对当时社会背景的详尽分析作为依据,实际是对李白的点评,较为详尽的点评,也是作者思想的表述。
错别字多,还有漏字的现象,上海辞书要完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