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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上的城市

科马克·麦卡锡 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2-12  

出版社:

上海译文出版社  

作者:

科马克·麦卡锡  

页数:

287  

字数:

246000  

译者:

李笃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平原上的城市》是美国作家科马克·麦卡锡著名的“边镜三部曲”的最后一部。前两部小说《骏马》和《穿越》中的主人公约翰·格雷迪和比利将又一次去面对充满记忆的过去和不确定的未来。小说通过一个带有悲剧色彩的爱情故事片为两个主人公找到了各自的归属。恢宏的场景和史实般的语言令读者再一次领略到这位经典文学作家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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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可以的话,我更愿意从约翰·格雷迪的死开始说起,看看科马克·麦卡锡的手法是怎样的:
  
  “他努力站稳身子,嘘了长长一口气,喘着。他低头看看自己:身上的衬衣已经成了血染的碎片,一截灰绿色的肠子从指缝间突了出来。他咬紧牙齿,用手捏住,使劲把肠子推进去,用手捂住。然后慢慢捱过去,从水潭里捡起爱德瓦多的刀子。又蹭到小巷对面,一手捂着自己,一手用刀子从那死了的对手身上割下他的绸衬衣,刀子噙在口中,用衬衣裹好身子,捆紧。然后任刀子落到地上,转过身子,顺着小巷摇摇晃晃地往外面路上走去。”
  
  关于这场雨中搏斗,可以脑补下其血腥程度,即便如此,约翰·格雷迪在此过程中表现得相当沉默,最重要的是,在这样的时刻,他脑子里想的不是"老子这次真他妈要死了",而是“不能坐下……不能坐下”、"你没吃东西,很聪明,幸亏这样"。
  
  麦卡锡将一切处理得很自然,没有多余的煽情、没有眼泪、没有刻意去渲染对死亡的预感,即便如此,死亡的气息最终还是一层层渗透出来。像这种手法,给人的第一层感觉是纯生理的疼痛,它并不强化和绑架读者的情感部分。所以整部小说看上去大气磅礴、荡气回肠,一方面固然是由于小说的时代和地理背景(山脉、草原、策马、篝火、滚滚落日等),另一方面也是因为麦卡锡下笔的硬度,就像是写约翰·格雷迪的死,读起来几乎是原味的,因为他节制情感的参与,几乎写出了面对流血和死亡那种在场的木然和陌生感。
  
  情感过于绵长,或者情节的装饰性太多,会拖慢小说的整体节奏,并影响质感。麦卡锡的手法从整体上来说是处理得比较干净的,比如用对话保持节奏而不是无穷无尽的心理描写,比如更多的宏观写景而不是到处留情。尽管写得都是热血题材(牛仔、冒险、驯马、逃难、搏斗等等),但是麦卡锡笔下总有种生硬的冷峻,这就是将约翰·格雷迪、罗斯林、布莱文斯、比利、博伊德……这些鲜活的牛仔毫不留情地置身于个人不能左右的命运之中。
  
  人与命运的搏斗、冒险与归乡,就题材而言《边境三部曲》堪比荷马史诗般的大规模巨制。可好看就好在,麦卡锡还能粗中有细,好比心有猛虎,细嗅蔷薇。麦卡锡从不抒情,但不表示他笔下没有温柔,没有温情,只不过他从不停下来表现温柔。比如麦卡锡写比利看见姑娘的黑色长发飘散在博伊德的肩头俯在他背后睡着了,就是这劫后余生的一瞥、短暂的温柔,也是在马上,在行走中,在无法左右的命运之中的。
  
  整部小说最令我眷恋的是约翰·格雷迪和比利为小木屋刷蓝色油漆的那段,大概是由于这是小说里为数不多即将涉及到婚姻、家庭等稳定而长久的东西。然而,麦卡锡似乎并不信任这种预料得到的幸福和顺境,就像小说里反复提到的那样:“不管你怎么做,这世界还是一如既往”,麦卡锡笔下的人物通常都像是被粗暴地丢弃在命运之中,一头撞进去,不由分说,不容停留。唯一不太让我满意的,就是他总是喜欢在讲故事的时候突兀地派出一个足够老的人出来给年轻的牛仔大谈人生的道理,读起来可真是觉得老气横秋。
  
  世界从不迷失,太阳照常升起,想到这里,作为渺小但存在过的人类来看,麦卡锡余味悠长。
  
  


  这书大多人都是冲着写牛仔去的,写牛仔写得好的,写得经典的,还是要推那部《孤独鸽》,这个边境三部曲,第一部《天下骏马》尚可,第二部就啰嗦了,就是骑着马儿穿越美墨边境,反复三次,先是为了送匹狼,进而为了找回马,最后为了找兄弟,然后为了找去处。我看得蛋疼,第三部未看,终于找到了内容简介:
  
  《麦卡锡作品•边境三部曲:平原上的城市》内容简介:在牧场牛仔们对华雷斯城一家妓院的造访中,约翰•格雷迪看上了年轻美丽的墨西哥妓女玛格达莱娜,却因拘谨和羞涩而与她失之交臂。随后,约翰•格雷迪一次次地穿过国界,在华雷斯到处不懈地寻找,终于在一个叫做"白湖"的妓院与他钟情的姑娘相会,并双双陷入热恋。爱情唤醒了诚实、执著的约翰•格雷迪对新生活的向往,少女的悲惨身世更激起了他救助爱人的信念。他不顾世俗的成见,不顾包括挚友比利在内的所有朋友的反对,决定娶多病的玛格达莱娜为妻。"白湖"妓院老板爱德华多不但是个阴狠毒辣的冷血恶棍,更把玛格达莱娜控制做自己泄欲的性奴。约翰•格雷迪在为情人赎身的努力遭到了必然的失败后,铤而走险,计划营救玛格达莱娜偷越国境,进入美国。不幸计谋败露,姑娘在即将进入美国时,在边界上惨遭杀害。对爱情、也对生活绝望了的约翰•格雷迪向爱德华多寻仇,在一场血腥的决斗中,杀死了仇敌,自己也因身受重伤而死,结束了他短暂而又历尽艰辛的一生。


   小说读到最后,那个名叫比利的老叫花子对收养他的好心人说道:其实,我并没你想的那么好。我这才意识到边境三部曲中所刻画的两位主角,他们学识浅薄,乐趣低俗,对外面的世界一无所知,在妓女的被窝里得到满足,当然,他们还杀人,乍一听这些斑斑劣迹,简直能和前几天我读过的《冷血》中的那两个变态杀人狂对号入座了。可我却丝毫没有怀疑过,约翰格雷迪与比利帕勒姆,他们是真正的英雄,哪怕他们做错许多事,但他们从未放弃过自己的信仰,这信仰就是正义。
   在边境三部曲中,信仰这个概念被作为主角的行事动机被放到无限大,然而又几乎没有被明明白白的提出来过,在那片广袤而荒漠的土地上,人与人之间任何微小的利益冲突也可能将双方拖进一个以性命为赌注来评判胜负的巨大漩涡之中,因此要想成为一个向往善与美的人便显得尤为艰难,全书着重营造的荒凉边境气息也正是为了反衬出这种人心灵所拥有的巨大力量,主人公们不停地在美墨边境上不知疲倦地来回奔波,风餐露宿,这些大篇幅的野外生活的描写在我看来实在是非常陌生,读起来也颇为枯燥,而牛仔们的这些枯燥生活的背后却隐藏着一个严肃而又现实的命题,如果你的尊严昨天被人践踏,你今天的生活看起来又犹如一堆狗屎,而明天的你还可能默默无闻的死去,所有这一切都仅仅是因为你听从了自己的内心,选择去做一个信仰正义的人,那么这样的选择究竟还值不值得呢。
   于是麦卡锡毫不留情地让那个《天下骏马》中英俊的骑士为了给一名身患绝症的妓女复仇而死在了墨西哥边陲小镇的穷街陋巷,而《穿越》中的那位小英雄也因为无法顺应时代的巨变而沦为不折不扣的老古董,最后竟寄居在在路边的水泥管子里,这让人不得不去审视他们究竟做错了什么而沦落到如此下场,他们果真在自己的人生中遇到选择的时候都选到了正确的那一个吗?格雷迪热爱象棋,与老马克的对弈总能轻松取胜,而他自己的那盘棋,又有哪一步走错了呢?小说的尾声中麦卡锡给出了肯定的答复,生命中并没有所谓的十足路口的选择,也不存在“否则将来会怎样”的假设,我们甚至无法确信那些触手可及的东西到底是事实还是梦境,于是,信仰成了唯一真实可信的东西,它超越了人们的生活,成为了构成世界的不可替代之物。这样的理由让我得以说服自己,小说中那几位颠沛劳顿的牛仔,无论他们低俗,疲倦,贫穷,幼稚,无论他们是命运的投机者还是信念的牺牲品,他们的一生都是值得书写的,因为他们真正听从自己的内心去做一个履行正义的人,而把剩下的一切交予了宿命。
   小说的末尾老比利奄奄一息地躺在床上想起了自己几十年前被匪徒枪杀的弟弟博伊德,话语中没有透露出一丝对这个天真而莽撞的少年的责备,我想这就是这三部曲最后想告诉我们的:我们既没的选,我们也不会后悔。


后面两部还没读。我很喜欢第一部,非常好,尚玉明译的版本。


某人说的从骆驼 狮子 到孩子。这三部曲写的是赤子之心。


晕啊,我已经忘了边境三部曲讲的是啥事了。。。


haha……orz


楼主感受镇细腻~~


呵呵。。。确实是熬夜读完然后乱写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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